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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一)


谁妨碍了我们致富

  ——你跑步追上一辆公共汽车,可是刚要跨步上车时售票员把车门关上,按铃起动,扬长而去;
  ——你写信时忘了写对方的邮政编码,虽然你知道这个编码;
  ——你不知道邮政编码,因而没有写,结果信被邮局退了回来;
  ——马路上有人吵架,大家伫足观望,抱着无穷的兴趣,必欲穷其所以才肯走;
  ——红灯抢行,十字路口乱作一团,彼此挤得动弹不得;
  ——警察把乱设摊位的小贩的货物掀翻在地,甚至把小贩的三轮板车扔上卡车拉走;
  ——开会时因某人未到,大家等上十几分钟。
  这些现象是我们每天都能见到的,已经司空见惯,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从经济学家的眼光看来,这些现象是使中国成为穷国的根本原因。
  中国为什么穷,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问题。革命家、政治家、学者和一切怀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责任感的热血青年和耋耄老人都曾思索过这个问题,各人也都试图对此作出答案。可是,究意什么是正确的答案呢?有人说,中国之所以穷是因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因此要解决穷的问题先要打倒帝国主义(可能首先要肃清内部同情帝国主义的分子,从而以阶级斗争为纲);也有人归纳为科学技术落后,它是直接的生产力,因此首先要发展科技;也有人归结为教育落后,甚至归结为方块汉字造的孽。一个国家穷并不可怕,怕的是受了穷而不知道穷的原因,更可怕的是错怪了穷的原因。
  从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来分析,穷是因为许多生产潜力不能发挥,因为人们的劳动没有用在生产上,甚至用在了抵消别人劳动成果的努力上;更因为各式各样的浪费普遍存在,耗掉了社会巨大财富,可是每个人对此又无能为力。要解决这些问题,有许多是国家领导的事,普通老百姓很难主动去纠正,但也有许多纯粹是老百姓的事,只有百姓们自己明白如何把自己弄穷的,才能改正。上面的一些例子,正是属于这一类。
  在美国,而且不仅美国,在一切富国里,我门可以看到的是:
  ——公共汽车司机(司机往往兼任售票,所以没有售票员)会等待跑来的乘客,对于行动缓慢的老年人更是耐心和关怀。这样一方面减少了乘客的候车时间,避免了浪费;另一方面,创造了一个和谐和宽松的人际环境。
  ——写邮政编码已经成了每个人的习惯,因而提高了邮局对信件的分拣速度。
  ——万一你不知道编码,也可以放心把信寄走,决不会退回给你。邮局代你查编码所花的时间肯定比你自己去查少得多,因而从整体上提高了社会效率。
  ——我在国外生活多年,从来没有看到过有人在公共场所吵架,更没有看到过聚堆看热闹的人,因为人人讲礼貌,人人都没有那么大的火气。你踩了别人一脚,当然会说一声“对不起”;你被别人踩了一脚也会说“对不起”,怎能吵起架来?再说,在一个充分活跃的市场经济内,到处都有招人的广告,上班时间是非常灵活的,所以每个人的时间都有转化为金钱的可能,决没有理由把宝贵的时间花费在无谓的活动上。
  ——十字路口是道路通过能力的限制口,要提高道路的通过能力,避免在十字路口堵车,应该加速车辆在此地通过的速度,而不是减速通过,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每个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从感觉上看,似乎红灯前不抢行是耽误了时间,实质上是与人方便的结果是自己方便。人虽然是万物之灵,可是要觉悟到不抢行反而减少了等待,在这一点上学习速度是非常之慢的。
  ——富国里同样有犯规的小贩,但确实只是个别的,人人遵守规则,形成了一个有教养的社会风貌,是文化环境的一个组成部分。警察遇到犯规的商贩,用文明执法的原则来处理。在西方,失业是社会的一大难题,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创造就业机会。政府借钱给做小本生意的人,更不会去没收他们那点微薄的资本,小贩是需要受教育的,但是粗暴的态度并不能教育人,倒是引起愤懑的反应,严重的时候会引发犯罪。
  ——守时是发达国家的基本特点,飞机正点起飞,火车正点发车,商品准时交货,开会准时出席。一个交换频繁、联系复杂的商品经济社会,缺少了守时这一共同规则,它是无法运转的。开会有人不准时出席,会议不会让多数人等少数人。
  上面这些例子只是无数类似事件的一小部分,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妨碍了一个国家的财富的创造,积聚,并造成已经创造出来的财富被浪费。它并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人们这样做并不犯法,甚至也谈不上是道德问题,可是大量这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社会变穷。这类事情的起因,责任在于我们每个老百姓,不论你是一名售货员、司机、教师、电话接线员、政府办事员,改变一下你办事的原则都可能使社会的财富有所增加,当每个人都这样想时,国家就富起来了,你所支付的同样的劳动就会得到更高的报酬。

                             1994年4月25日

从资源配置到分工理论,从价格到制度
——介绍扬小凯的学术成就

  虽然凯恩斯揭示了宏观经济现象的许多规律,但多数经济学家仍认为宏观经济学至今仍缺少一个结构严密的理论框架,只有微观经济学才有这样一个结构。因为有微观经济学,经济学才被承认是一门科学,才有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然而微观经济学有一个严重的不足,它只研究给定经济结构条件下各种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流向,所以微观经济学又称为资源配置的学问,或者干脆称为价格理论,当然,经济要发展,资源必须有效地加以利用,价格必须正确,以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向,但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分工,它决定了一个经济的结构,却并未能在微观经济学中占有一席之地。斯密在《国富论》中特别强调了分工促进生产率的发展,并举了针的生产为例。经济学家并不是故意忽略了分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是未能提出一个理论解释,精确地分析分工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于是分工只能是一个经济思想,而成不了一个经济理论。1956年美国经济学家豪塔克(Hendrick S.Houthakker)在一篇名为“经济学与生物学”的论文中指出:没有一个经济学分支不会因对分工的进一步分析而得益。杨小凯等人的分工理论证明了豪塔克的看法,他对微观、宏观、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产权和企业理论都用分工理论加以补充,甚至作了彻底的改造。他们自己把这一经过改造的理论称为新兴古典微观经济学(New Classical Microeconomics),以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Neoclassical Microeconomics)相区别。这样的称乎虽有点勉强(只差了一个“兴”字),但强调了它渊源于古典微观经济学,仍着重在体系的严密性,十分依赖数学方法,然而它有全新的面目。
  先说它对原来微观经济学的影响。由于收益递减的普遍规律,对任何一种活动(生产或消费)投入太多的资源都是不利的,因此之故才有所谓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资源的最优配置发生于各部门边际产出相等的情况下,这是非线性规划中利用拉氏乘数法(Lagrange'sMultiplier)得到的结果。换句话说,最优解是可行解集合的一个内点。但人作为消费者面对着几万种消费品,只消费其中的几百种,其余的消费量为零;人作为生产者更不会去生产几万种产品,而只生产其中的一两种,其余的产量为零。这种情况说明,经济活动的最优解不是内点而是角点。证明这一点光用拉氏乘数法就不够了,而要用非线性规划中更普遍的规则,即库恩——塔克尔(Kuhn-Tucker)法则,拉氏乘数法只是其中的一个特例。根据库恩——塔克尔法则,解得的一般均衡状态就不是内点,而是一组角点和内点的结合。当经济参数变化时,不仅内点均衡条件变化,对应于价格变化,而且一般均衡解中的角点从某一组不连续地跳到另一组,这对应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一般均衡的这一修正对微观经济学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可参见杨小凯这方面的论著。
  分工理论对于发展经济学的贡献最大,它不但从静态上说明分工提高社会的生产能力,而且从动态上解释经济起飞。从信息理论看,分工是一种信息不对称,在分工社会中,专门从事某一生产的人,只管钻研自己有关的生产技术,而不必去过问别的知识。由于人的精力有限,他可以不问其他而专门创造并积累自己的生产知识。当社会内每一个人都如此做的时候。整个社会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可以成亿倍地扩大。比较一下孔子时代社会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和今天人们所掌握的生产技术就明白此说非虚。诸子百家传诸后世的哲理证明那时的人不比今人更笨,但生产水平却不可比拟,从根本上说,这全是分工造成的。然而这种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另一不利条件,即买方不知道产品的真实成本。我们大多数人都消费电视机,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它是如何生产的,知道它的成本的人就更少了。而在古代,种粮的人虽然未必去牧羊,但至少他曾见过牧羊是怎么回事,即使没见过起码他能想象某件东西是如何生产的。所以现代人有一句谚语:走遍南京到北京,买的没有卖的精,这种信息不对称,产生了投机行为的机会。而且分工越是发达,此种机会越多。只有卖方之间的竞争才能纠正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危害。
  分工发达的结果是交易次数增加,而交易是有成本的,所以分工不会无穷细分,它停止在分工的边际收益等于交易边际成本的那个分工程度上。当新的经济制度出现,并能降低交易费用时,分工将进一步细化,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过去的发展经济学认为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原因,现在看来,这是一种肤浅的看法。杨小凯指出制度变化才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制度改变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这一结论符合近一两百年来各国经济能够发展或长期停滞的历史经验。杨小凯还指出,积累的资金既可用于购置设备改进生产技术,也可用于支付交易费用,试探新的制度安排,当社会进入到一种制度,其中分工利益的增量大于交易费用的增量时,分工有正反馈作用,于是发生经济起飞。这种解释显然超越了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范围,它强调了现存的制度不是外在且事先给定的,而是节约交易费用扩大分工利益的发展过程中制度深化达到的某一阶段,正如《动态》编辑部在“开展对‘新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一文(《经济学动态》1992年第9期)中指出的,自斯密建立古典政治经济学之后,经济学沿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个是将制度视为给定的,其结果是非常数理化的微观经济学;一个是将制度本身,特别是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马克思是这方面最杰出的代表。杨小凯等人的研究则重新将这两方面的研究汇合起来,将经济发展的制度根源与资源配置理论相结合。参见杨和勃兰德(Borland)在这方面的论著。
  分工和规模经济会发生冲突,因为分工越细会导致规模缩小。要兼得二者之利,最主要的方法是扩大市场,这就是现代国际贸易迅速扩大的原因。传统的国际贸易比较利益理论,把比较利益建立在自然资源秉赋和要素价格的差别上。分工理论则论证了国际贸易由于扩大了产品市场,可使分工进一步细分,从而使生产率和产品种类同时增加。这种利益对于大国如美国和中国尚且不可忽视,逞论对于规模较小的大多数国家。见杨小凯用分工理论研究国际贸易的文章。
  企业理论和产权经济学是近年来受到特别重视且发展异常迅速的经济理论。杨小凯用他的分工理论于这两个领域同样得出了创造性的进展。杨与王建国(Monash大学博士)及Wills 建立了一个数学模型,此模型的概念是在一个给定的法律制度下,社会中的竞争会平衡于合作可靠性与分工之间的冲突:即合作越可靠,风险越小,则分工越发达。所以法律环境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这个模型又提出了事前交易费用(在决策之前就能预见的,因而进入谈判之中的)和事后交易费用(在谈判时不能确定的,由于一方取巧而造成的社会效率损失)的概念。这两种交易费用有一定的替代作用。即考虑周到的谈判(增加事前交易费用)可减少取巧造成的经济损失。竞争使均衡发生在两种交易费用之和为极小的状态。所以财产权并不是定义得越明确越好,因为事前交易费用增加太大,虽然明确定义产权可以减少事后交易费用,总的说来仍是得不偿失。计时工资相对于计件制的发展,公共汽车月票制等等是使产权界定模糊,降低事前交易费用而使效率提高。一般而言,由法律制度决定的界定产权的效率提高,会提高分工度,市场规模、贸易依存度及生产力。杨等三人曾用中国农村改革的经验,验证了这一理论,他们的文章的中译本将刊出于《中国经济论坛1992年论文集》。
  企业理论和经济发展理论在以分工为主导线索的思考下得到了统一。企业的成长和经济的发展是同步发生的,然而在传统的发展经济学中这二者似乎并不相关。刘易斯的剩余劳力理论,库滋涅茨和钱纳里的结构变化理论是传统发展经济学的主要理论。但从分工理论来看,分工是企业成长和经济发展的根源。交易效率同时制约着企业成长和分工发展。自由化政策提高交易效率,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减少交易风险交易费用。二者共同的作用造成了以企业林立为特征的富裕社会。从杨和勃兰德的理论来观察,人均收入增长、贸易依存度增长、市场扩大、内生比较利益的增加、专业贸易部门的扩大和其他结构变化都是分工内生演进的不同侧面。而传统发展经济学中却将人均收入增长看成是结构变化的推动力,而结构变化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关于企业理论方面,杨小凯的另一个贡献体现在他与黄有光在《经济行为和组织期刊》即将刊出的一篇题为“企业理论和剩余权力结构”的论文上。他们将Chase与张五常的产权理论变成数学模型,在模型中证明了仅在劳动分工的条件下才可能出现企业,而且必定是劳动力的买卖比起管理技术的买卖交易费用低才会出现企业。企业主花钱买生产劳动,这就出现了企业组织;而不是一线工人组织起来买企业主的劳动,这成为合作社组织。其原因是企业主的劳动从数量质量上更难界定,其交易费用更高的缘故。因此企业制度可以把一些交易效率极低的生产活动纳入分工系统,避免对这些活动的直接定价和买卖。企业主的剩余权就是他的服务的间接定价。这样看来,企业主的剩余权不是剥削而是其劳动报酬。
  分工理论又被用来作宏观经济的研究。杨与勃兰德建立一个模型,证明货币出现是分工演进的一个结果,证明在生产资料生产的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没有商品货币高级分工就不可能实现,证明了纸币用作商品货币大大提高交易效率,促进了分工和生产率,他还证明了商业循环和失业有积极的生产力意义,因为商业循环是分工的产物,二者互为依存,耐用品生产和非耐用品生产如果存在分工,则为了避免供应不足就会发生萧条。
  杨小凯这些成就,将概括在他与黄有光合著,由著名出版社North-Holland出版的书中。
  杨小凯在80年代初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技术经济研究所任一般研究人员(未定职),1982年末他转去武汉大学任教。1985年经由邹至庄推荐去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读经济学博士,1989年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于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系。三年内接连由讲师提为高级讲师和教授(Reader)。

伦理观的演进与经济发展

  伦理观念渊源流长,它最初的出现远早于交换成为一种制度之前,道德是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所必要的行为规则,而人与人的冲突无例外地是与人的自利动机有关,所以道德自古以来就与抑制自利有关,牺牲自己的利益并有利于他人成为道德的同义语。世界上各个民族,各种文化对道德的解释,仔细分析起来有相当多的差别,但牺牲自利以帮助他人则是各种道德观中的共同成分。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律差别极大,但一个人不论到哪个国度去旅行,只要遵循本民族的道德规范,一般就不会触犯他国的法律。并不需要对人家的法律作专门的了解。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即已出现的道德观,它以约束个人的自利为特征,对建立以交换为基础的商品经济起了阻碍作用,因为交换是以自利为前提的。交换最早发生的年代现已无从查考。在中国,交换逐渐濒繁以至于出现了货币也发生在很早的年代。公元前11世纪西周开国时已经有金属货币出现,然而在以后的3000年内交换虽然给人们带来利益却并未成为每个家庭生活必须依赖的方式。相反,衣食住多半仍取诸当地的资源,尤其是土地;只有盐铁等少数商品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得到。虽说在明代,甚至远在宋代,在中国的大城市中交换已经很发达,然而占当时人口90%以上的农民,交换仍是偶一为之的活动。甚至到文革时代,广大农村的经济自给率仍非常之高,河南产棉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纺织机,穿衣仍是不求人的。商品经济是非常不发达的。
  能给人们带来巨大利益的交换不能发展成为一种制度,其直接的原因是历代帝王都采取了重农轻商,甚至打击商人的政策。秦始皇一统天下之后,迁天下豪富12万户于首都咸阳;汉高祖也“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当时的豪富多半是大地主和生意人。所谓“七科滴”就是秦始皇征集逃犯、赘婿和商人(包括三代以内曾经过商的)去攻打南方三郡。汉初规定商人不得穿绸衣、骑马,乘轿。汉武帝时叫杨可去征富商大贾的财产税,弄得中等以上的商贾大都破产。秦汉以后,打击商人的政策一直未断。且不说大陆解放以来对资本家出身的人在升学、提级、参军等方面的歧视,也不说文革期间将全国农村集市一扫而光,就在改革初期长途贩运仍属非法;而今低价购进待价而沽仍被当作投机倒把。今天从商致富虽不致被强制迁往首都,但致了富的人多半有如履薄冰之感。他们最安全的策略是趁早收敛起来,兔遭不测。只有外国资本在中国发了财比较能得到政策上的保护,如果投资环境好他们还有扩大投资的意愿,否则还是把利润汇回国去免生是非。
  重农抑商政策的背后是伦理观在起作用。伦理是一种最基本的意识形态,靠了它,人们作出一种政策是正确还是错误的判断,人们认为是错误的政策,即使政府强制推行,也难于贯彻和持久。打击商业活动的政策之所以能经历几千年而不衰,自然有其伦理学上的原因。自古以来中国最具有影响的哲人都认为出于自利追求物质欲望是可鄙的。孔子只是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老子则说:“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到了宋代,哲学家朱熹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文革时则发展为“狠斗私字一闪念。”确实,如果人人都无私欲,当然天下太平。然而这里包含着一个基本的矛盾:如果人人都没有了私欲,还有什么可追求的呢?因私欲膨胀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最终加害于每个社会成员,使他们最初追求的欲望不能满足,因此欲望才要加以限制。如果把欲望从根本上取消掉了,还有什么目标要去追求呢?但精神满足归根究底离不开物质满足,为革命牺牲是一种精神满足,那是因为自己的牺牲能使别人得以物质满足。如果一切的人都无求于物质满足,精神满足岂不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且人类历史的发展是物质欲望不断被更多更好地满足的过程。而今继续寄希望于劝人放弃物质欲望来达到社会大治的人,不妨回顾一下历史的总趋势。
  专门利人毫不利己,从动机来看当然是高尚的。然而从效果看,提倡这种行为并不能达到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的目的,因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另一批人白占便宜的机会,从客观上鼓励了另一批人的道德沦丧。如果全国大多数人都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余少数人正好可以肆无忌惮地膨胀其私欲。所以损己利人的原则决不可用来作为制度设计的前提,只有当人与人处于不对称地位时,这种道德原则才有必要,例如富人和穷人,强者和弱者,处于危急情况下和不处于这种情况的人,这才能使社会福利有效的增加,社会更协调地发展。然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能成为普遍适用的制度原则。
  交换能产生正和结局,已如前所述,是由于各方发挥相对优势的缘故。谁具有某种产品的生产优势,这是通过价格竞争来选拔的,不是任何人钦定的。所以公平竞争是一个必要条件,但这个条件等价于交换双方必须平等和自愿,只是附加要求交换信息的充分流通。交换双方如果地位不平等,一方可以控制另一方,则交换或许不会发生,因为特权一方不必通过交换来实现自己的利益目标;或者交换使一方受损,因为他没有退出交换的自由,此时虽然有交换发生,实际上只是改头换面的剥夺,官商结合就是这种不平等交换的典型例子。在交换发展过程初期往往有特权阶级的参与,因而破坏了交换的名声,使得大大有益于全社会的交换被群众抵制。此外,即使是没有特权的一方也常试图用欺骗手段牟利。这些都阻碍了交换制度的顺利建立。
  地位平等和选择自由不仅是交换中人的应有权利,它具有更广泛更多的含义,这就是人权,当今各国中人权较好地受尊重的国家交换也比较发达,这并非巧合。然而在古代,普遍认为社会秩序与个人自由是互相冲突的。要保持社会秩序,必须对个人自由加以限制。由谁来限制?由社会中有权威的人士。所以社会必须分为受治于人者及治人者;劳力者与劳心者;小人与君子;或者奴隶与贵族。无论东方哲人孔子或西方哲人柏拉图,费尽心智也没有能设计出一个人人平等而且有秩序的社会。孔子的道德观具有永恒的价值,但他的道德观不需要人权的支持,换言之,在人与人不平等,一部分人享有特权的社会中,可以用他提倡的教化来使人人都安居乐业。但是可悲之处也正在此,用忽视一部分人的利益的方法去保证社会秩序,这个秩序未必能长久维持。中国两千多年中发生的无数次农民起义说明了这一点。如何安排一个既有人权保障又有社会秩序的人际关系,是向人类社会提出的最严重的挑战。到目前为止民主和法治认为是最接近于解决这个问题的答案。西方一些国家经过几个世纪的内部调整,大体上做到了社会权力的平稳接交和公民权利的受尊重。然而利益集团对政治施加影响,使真理被歪曲,事实被掩盖,丑闻不断发生,更不用说有利于社会进步的长远措施极难贯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样的社会制度不是一个理想的制度。可是出路何在?没有人知道。幸而人类的智力还没有穷尽,只要人民的智力不被窒息,希望总归是有的。
  一个国家的经济要能增长发展,有两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一是全体成员有干劲,懒洋洋的人不可能有增长。二是百姓的干劲要用在正确的地方。在大跃进的年代里,干劲是有的,但用错了地方,最后导致失败。干劲既可出于自利的动机,也可出自建设祖国,或为公的动机。有人认为为公的动机不可能持久,并举中国、苏联的经验为证。但我认为为公的动机激发人们苦干,如果苦干的事实能回报给全体百姓,且每个人相信别人也在无偿地为公工作,则这种动机可以持久。从长期来看中苏等国经济发展受阻的原因,恰是不能保证干劲用在正确的地方,或者说,为公的动机不能保证上面第二个经济增长的条件一定能满足。这里要用到微观经济学中极重要的一条理论,即均衡价格系是唯一能引导资源最佳配置的信息系统,而均衡价格是这样形成的:出于自利的消费者在市场上寻求索价最低的供应者;出于自利的生产者在市场上寻求出价最高的需求者,在竞争条件下达成的成交价格就是均衡价。没有出于自利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就无法形成均衡价格。苏联和中国的经验都证明,在计划经济的初期经济发展是比较成功的,因为当时的价格继承了原有的市场价格,它很接近于均衡价格。在经济获得最初增长之后,价格必须作出相应调整,以继续引导资源在新情况下的合理流向。诺贝尔经济学奖金得主(1971)库兹涅茨在研究各国经济增长的实绩后得到的六点结论之一就是在经济高速增长时必伴有相对价格的剧烈变动。在一切“为公”的经济中,价格被视为无足轻重,而且常常固定不动。结果计划人员失去了衡量效益的依据,使经济陷入日益严重的混乱:经济结构扭曲,虽然每年都有巨额投资但长期短缺的产品始终调整不上来,该进口的产品在出口、积压的产品越产越多。这种缺乏效率的现象并非计划人员的低能,而是失去了一切计算效益的根据,即一套正确的价格。其根本原因正是大家都为公,不在价格上计较,无法形成一套均衡价格。
  前面论证了从自然经济过渡到商品经济时道德观念必须作相应的调整,要承认人追求自身的利益是正当的,合乎道德的。这种道德观与传统道德观(德行必须是克制自利)相比,是一个重大的转折。历史越悠久,传统文化的根底越深厚,完成这个转折也越困难。而且在转折中还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即私欲膨胀,把传统道德中应继承和发扬的部分统统反掉了。自利的行为是正当的,但有其严格的界限,即不能影响别人的自利。这是显而易见的,几乎用不着任何解释,可是在从传统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规模地发生欺骗,毁约,假冒、贪污,这差不多已成为规律。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市场经济要求肯定交换中的自利动机,人们在改造传统伦理观时不分青红皂白,把一切克制自利的观念统统加以否定。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要区别市场运行和市场规则。市场运行是由自利的动机所驱动,而市场规则则不能靠自利的动机去维护。放松市场管制(Deregulate)是指市场运行应该自由,而市场规则却是丝毫不能放松的。一些经济在改革过程中引进了市场机制,由于没有正确区别市场运行和市场规则,发生了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令人担忧的倾向。于是一些学者和政治家惊叹人心不古,甚至谴责商人的追求利润,咒骂金钱的万恶,恨不得回复到古朴的自然经济时代。殊不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旧可以保持一个很高的道德水平,做到道不拾遗夜不闭户,尤其重要的是交换活动中的守信和诚实。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经济纠纷很少,交易成本极低,资源流向合理,经济效率极高。一些经济发达的富裕国家已经出现了这种变化的开端,也许由于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这一变化进展得似乎并不很顺利。可见不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都需要研究伦理观演进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近年来出现的全球性环境问题,更使这一问题变得具有紧迫性,因为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是每个国家、企业、个人追求自利的结果,而只能基于共同的责任感。它类似于市场规则的维护,但又不尽相同,我们需要更多的知识,包括道德演进的方向,决定道德观念强弱的因素,对于非道德行为的对策,道德与传统文化及科学发展的相互作用,新道德规范与人权及法律的关系。我想这是向各国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课题。

对“假冒伪劣”的反思

  市场运行有其必须遵守的规则。参与市场的各方必须烙守规则,才能从市场中得利。彼此破坏市场规则的结果是大家都倒霉。市场规则可以形象地比拟为交通规则。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人人可以安全通畅。如有一部分人破坏规则,开车走路不问红灯绿灯见缝就钻,结果必定是堵塞不通。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正是一部分人用损人利己的办法去赚钱,极大地破坏了市场规则。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维持市场规则。当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不但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同样受生产者的欢迎。打假活动必须长时间地坚持下去。市场应该是自由的,但市场规则的遵守则没有任何“自由”可言。只有坚持不可逾越的市场规则,才有可以自由选择的市场活动。
  但是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有其自身的规律。试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品种加以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产品尤例外地都是利润极高的一些品种,例如茅台酒,红塔山香烟,耐克牌旅游鞋。如果这些产品的定价降低,利润减小,假冒伪劣出现的可能性降低。所以生产者防止自己的产品被假冒而受损,可以有另一种选择,即降低自己的定价和利润,使假冒者无利可图。从经济学来分析,这种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策略更有利于全社会的经济效率,防止浪费,同时也能减少收入分配的过分悬殊。当然,生产者完全有权作另外的选择,即限制高质量产品的产量,保持其很高的垄断价格,从而得到超额利润。不过从全社会的利益来看,我们不鼓励这后一种策略。
  在目前人民购买力迅速提高的市场环境中,新产品不断涌现。当新产品上市时,如何定价是一门大学问。这些产品只要设计好,工艺精良,受消费者欢迎,确实可以定很高的价,生产和经销的人都可以发一笔财。但因为利润太高,不但有假冒伪劣的危险,也有正常渠道竞争者进入的可能,而这种竞争一般而言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不侵犯专利权)。所以奉劝新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诸君,从长远利益出发,降低利润水平,不但有利于消费者,同样有利于生产者自己。

                                1993年10月14日

要帮助穷人!为什么?怎样帮?

  政治家们喜欢谈论经济增长,但很少有人关心谁的经济是最应增长的。经济的增长,既可以通过每年生产出来的商品和劳务的不断变化来衡量,也可以通过所有人收入的变化来衡量,因为人们只有用他们的收入才有权获得所生产出来的商品。
  在一个平等的社会里,高度的经济增长也就意味着个人收入的高度增长。但由于收入分配的不均等,高度经济增长不一定表示个人收入也同时增长。在某一种收入分配方案里,某些人的收入也许比另一些的增长快得多,更有某些人的个人收入也许根本没有增长。
  在商品自由交换的市场经济里,个人收入的水平和增长速度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个人生产能力和他们所能拥有财产的生产能力不同造成的。认为一个人生产能力越强,他的工资就应越高,这种观点就叫作效率观(或交换观)(productivity ethic or commutativejustice)。一个人生产能力的高低,首先取决于他人力资本的存量(human capital stock),这或许可以从他受教育的年限来确定。它还取决于其他方面的因素,如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技能。有些不一定是本人能拥有或创造的。从这一点上说,效率观并不是一条无可争议的理论,因为不大可能保证一个人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再返还给了他本人。尽管如此,效率观仍是一条指导收入分配的最有用的理论,那些遵循这一理论的国家逐渐走向了繁荣。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一观点导致了一种制度,即多创造的人多收益,限制了不劳而获、瓜分别人创造财富的机会,公民都能从其对教育和物力资本的投资上获取不断扩大的收入。人力和物力资本的投资越大。经济增长越快。因此,经济增长取决于那些有权从事消费,娱乐,教育和储蓄的人中,有多少比例是选择了教育和储蓄。
  然而,并不是每个人都同样有权利作这样的选择的。有些人他们不可能对教育作出任何投资,更谈不上储蓄,因为他们的生产能力很低,他们的收入仅能勉强维持生活(我们称他们为穷人)。可见,只有通过那些生活较优裕的人的集体行为才能帮助他们。我们为什么非得帮助他们?近来的经济增长理论表明,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本身具有的同情心,更因为客观实际存在的两条经济原因。一是提高这些穷人的生产能力,能够提高较富裕的那些人所拥有的物质资本的生产能力,因而对富人同样有利;第二它缩小了现行经济发展中的收入分配不均,从而可以导致一个较好的对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帮助穷人富起来,政府可以采取下面三种方法:
  (1)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
  (2)提高富人的生产能力;
  (3)向穷人直接投资。
  第一种方法可以提高穷人的收入水平,但并不一定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解决不平等问题,实质上不可回避的是对健康、教育、技能上的投资,用财富再分配的办法是无法解决的。”而且,大规模的收入再分配违反了效率观,有可能阻碍富人生产力的提高。因此,一个良好的社会宁愿从效率观出发,通过个体或政府的力量来促进生产率,也不愿破坏依法制定的税收和收入再分配原则。
  第二种方法也称为滴漏理论,即通过对富人的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增大经济产出,从而最终带动那些较穷的人,使他们从中获益。政府增大富人的生产力有多种渠道,比如可以通过税收、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来刺激那些有钱可以投资的人。增加了投资,就有了良好的有助于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环境。依据滴漏理论的政策是一个有效的办法。但是应提出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人均收入要提高到何种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贫穷?二是即使人均收入的增长与贫穷的减少之间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关系,然而要消除贫困现象也许需要一段极长的时间。
  第三种方法是直接提高穷人的生产能力。这已经成为许多多边援助机构的信贷政策,它是消除贫困的最有效的办法。一些发展中国家最近刚刚开始实施的免伙食费就学项目,就是其中的一例。该项目使学生就学和政府食物补助联系起来,然而,政府针对减少贫穷和提高生产力所进行的各种项目,其效果还取决于穷人对这些措施如何反应。更进一步说,扶贫项目开支的大小可能会被政治制度所制约。在中央集权下,政府开支的组成和数量是由一部分人控制的,而在民主社会里,却是由大多数选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决定的。大多数选民根据社会现状投票,这些社会现状包括收入的分配、人均收入的水平,宗教问题以及他们对当选的政府官员的态度等。因此,经济增长依赖于国家的制度和最初的经济状况。这样的一个依条件而定(path-dependent)的经济增长也许会限制政府干涉的程度。
  一个国家开始的经济状况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变,这就会限制他以后的发展,例如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生活水平较低的国家,因为大多数人不存钱、不投资于教育,经济就很难起动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外来资助也许是使这个国家跳出“增长陷阱”的唯一办法。

                                1994年1月20日

管理条例——对方缺席的契约
——谈转变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对解放生产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诀窍正如斯密所指出的,它把每个人发家致富的努力汇集成为全社会经济增长的动力。人们自私的愿望不再成为社会动乱的根源,反而促进了彼此的幸福。市场经济中权责利的关系建立在契约之上,而不是宗亲关系之上。每个成年人都有自主地与他人订立契约的权利。为了防止契约侵犯他人的利益,所以要有法律,这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则。凡与法律抵触的契约都是无效的。由此可见,法律不同于契约,它不需要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它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的原则。
  法律对于市场的重要性,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和宣传,已逐渐为大家所认识。但管理一个市场光有法律还不够,因为法律只规定了对个人权益的保护,并不能保证市场运作的效率。为了提高效率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它使得同一件事可以用较少的人力物力去完成。由此可见,管理条例虽然也是由政府制定、颁布、执行的,但它完全不同于法律,它实质上属于契约的性质。它不同于一般契约的,仅仅在于它是由一方单独制定的,并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这是因为在技术上不可能逐个去征求当事人的同意,而不是因为像法律那样,不需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所以管理条例实质上是一方缺席的契约。
  但是在我国这个缺乏民主传统,政府常有至高权威的国家里,官员们似乎有一种习惯,即“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这种习惯影响下,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种管理条例,往往缺乏和对方商量的精神,而只顾自己的方便,其结果是与制定“管理条例”的初衷相背,不是提高效率,方便各方,而是叫当事人往返奔走,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的条例成了刁难对方的借橱,既不能给自己带来方便,还给别人设置障碍,甚至叫人左右为难,无所适从,所以才有办一个合资企业盖几十个图章的怪事。
  所谓“对方缺席的契约”,其核心精神是指一方无权强加于人,相反,它应当是平等协商的结果。所以在制定条例的当时,便应尽量考虑当事人可能提出来的反建议,并想法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条款。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中国公民为了出国申请护照,必须有正当理由。对方邀请可构成正当理由,但邀请信常用外文书写,为了审查方便,当局规定外文邀请信必须译成中文。同时为了保证译文的真实可靠,必须由被授权的翻译机构来翻译。这一系列规定看起来是合乎逻辑的。但这里忽略了一个要点,即如何从申请人的方便出发,使事情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费用办成功。成千上万的申请人很可能提出一条反建议,即政府雇请兼懂外文的人才去办理申请护照的审批,这样可以节省往返请人作翻译的时间耗费,将译文打印成文,以及翻译本身的费用。这笔费用对每个申请人而言,总在50元以上,而如果由兼懂外文的办事人员办理,所增加的额外费用平均在每一笔申请上大约只不过二三元钱。这样所节省的社会成本全国每年可达上千万元,这仅仅是几百几千件类似规定中的一个例子。全国每年因政府颁布的条例不尽合理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浪费恐怕要占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几个百分点。
  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之所以比较穷,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
  做生意,买卖货物,提供服务,都出于双方自愿,实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其特点是任何一方无权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在现代社会中,有许多商品和服务是由政府独家提供,由不得客户挑选。处于这种垄断地位,政府即使像宰人个体户那样索取高价,百姓也只能就范。现代经济理论分析得出结论,即使政府将所赚的超额利润用之于民,对整个国民经济仍是不利的,因为价格扭曲导致了资源配置失当。如果个别部门将高收费当作单位的福利来源,则无异于以权谋私,离开贪污仅一步之遥。政府部门以其垄断地位收取额外费用,在社会上起了不良的示范作用,其危害性更不能用金钱来计量。
  政府很大一部分的工作正是制定和执行各种管理条例,将自己置身于一个平等的契约一方,将极大地改变政府职能,同时也将改变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1994年2月8日

中国改革的制度观

  中国经济改革的16年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2.3倍(《中国统计年鉴》1993年第31页),这在中国的几千年历史中或许是独一无二的,在当今世界各发展中国家摆脱穷困迈向小康的历程中也是一件特别重大的事。那么它对经济学的意义是什么呢?经济学本来就是研究财富增长规律的,中国经济迅速增长的事实应该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最根本的事实佐证。今天我们就为这个问题试图作出一点回答。
  微观经济学很好地论证了价格如何引导资源配置,以及竞争形成的均衡价格如何使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帕累托最优。中国的改革确实对这一微观经济学的结论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事实例证。但经济学分析停留在这个层次上显然是不够的,因为从改革的历程来看,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价格会发生扭曲,纠正价格扭曲的阻碍来自何方,以及依靠什么力量才能推进价格改革。近年来国内对产权理论的兴趣极高,正是由于试图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
  产权对降低交易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逐渐被中国的经济学家们所理解,而且结合自身的实践加以开拓,极大地丰富了渊源于西方的这门学问。然而产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是否可以完整地回答中国经济增长的规律,并进一步指出深层次改革的方向?从事制度研究的经济学家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除了产权理论,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加以发掘。
  我们将从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来发掘这个问题,即穷国和富国的劳动者同工不同酬。要回答富国与穷国同工不同酬的原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从制度经济学家的眼光里可以简单概括为是经济制度不同造成的。确实,世界上一切穷国都在经济制度上存在严重的缺陷,所以穷国的青年人都希望移民到富国去,更换一个制度背景,使自己同样的劳动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发展经济学致力于研究穷国如何能变富,过去把眼光集中在储蓄,投资,资本产出系数,以后又研究了教育、人口。可是正如North所说,教育的普及,出生率的降低,资本产出系数的提高,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现象,而并非发展的原因。发展是制度变化的结果,或者说,如果没有制度演变,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的。
  什么是经济制度?它看不见,摸不着,然而又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人们的经济决策。人为什么会努力去找工作?人在单位里工作时为什么会偷懒(上班时养精蓄锐,下班时冲锋陷阵)?人在什么条件下会行贿受贿?这些都是经济制度在起作用。好有一比,经济制度正像地心引力,它们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强烈地影响人们的行为,但它们又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人们已经习惯于它们的存在,以至于并不感觉它们对自己的影响。在牛顿发现地心引力之前,人类之中并没有谁说出过地心引力的存在。现在经济学家需要发现经济学中的地心引力,即经济制度如何影响了人们的经济行为。
  经济学的前提是经济人的假定,即认为人都是利己的。这个假定虽然不能说把人的行为动机全部概括进来,但从经常性的规律而言,它十分有力地解释了大部分的经济现象。整个市场制度可以说就是根据经济人的假定而设计的。然而利己的动机只是从主观上解释了人的行为,没有看到客观环境如何在起作用。例如有的国家里有大量的人贪污受贿,另外一些国家里大量的人不贪污受贿。我们不能断言另一些国家里的人不是经济人。同样都是经济人,何以有时贪污受贿,有时不贪污受贿?因为他们所处的制度环境不同。可见研究制度之重要。
  建立在交换基础上的市场制度与没有分工的自给自足经济,以及有分工而没有交换(只有分配)的计划经济制度相比较,是一种能较好地利用各种资源的制度。粗看起来,交换似乎应该是最顺乎自然的一种制度,因为只要两个经济人都希望改善自己的境况,如果谁也不能奴役谁,最自然的结果便是协商出一种能同时改善各方境况的方法,那就是交换。可以是交换产品,也可以交换劳动。一旦交换出现,就会有分工,有价格,有市场规则,市场制度就可以建立了。或说,如果我们能把一个现行制度打碎,重新组合起来的制度最可能的应是市场制度。苏联解体后的大爆炸改革路线,其哲学基础也许正是这样想的。然而事实上人类历史有记载的五六千年中,市场制度是大约在五六百年前才开始萌芽。古埃及曾经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分工社会,由于分工才产生了建造金字塔的专业人才,但那个分工制是建立在等级社会基础上的,它没有演化成市场制度。中国在3000年前就有了金属货币,说明那时分工和交换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由于皇权对市场的干预,商人不断受打击,市场是支离破碎的,没有形成主宰每个人生活来源的经济制度。为什么一种顺乎自然的市场制度的确立如此之不易呢?
  产权理论的研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交换的前提是所有权,如果所有权不明确,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换。国有企业之间是不可能有交换的,因为大家都是国家所有,干嘛还要交换呢?如果真的出现了讨价还价,说明它们已经不是国家所有,而是部门所有,而且这种讨价还价形成不了经济学意义上的价格。只有买卖双方缺乏第三者的插足,价格不是市场出清的信号,只能是买卖双方力量对比的标志。这一分析说明清一色公有制经济必然是缺乏效率的,因为公有制内部不可能有买卖双方利益的对立,不可能有价格的形成,资源的配置缺少了价格信号的引导,必然是低效的。所以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最大的浪费是计划中的浪费。
  如果所有权不明确,不牢靠,通过交换得益还不如通过巧取豪夺得益来得方便。尤其如果对手是一个弱者的话,更没有必要去交换了。由此我们看到,在等级社会结构中交换是很难得到发展的,因为交换必须建立在地位平等的自由人之间的竞争基础上。人与人社会地位的平等,最主要的表现是在对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上(不是财产多少的平等,而是享受握有此种权利的平等),欧洲的市场体制是经过文艺复兴的洗礼才出现的。中国市场制度之脆弱性渊源于皇权的无限制。直到今天,农民在交换中拿到一张白条,农民负担过重(所有权无保障的另一种说法),其根源是农民的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我敢说,如是农民地位平等问题不解决,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是无望解决的。环顾当今世界各国,凡是人与人地位平等的社会才会产生并维持市场制度。相反,等级森严的社会结构,虽然也有交换的发生,然而却维持不了市场制度。这里可以看到基本人权与市场制度的关系。
  经济制度既然时刻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那么自然会问经济制度是什么?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认为经济制度是人们取得可交换的物质享受(通过或不通过货币)的规则。如果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可以取得货币,货币又能不受限制地交换到物质享受,这就是一种经济制度。人们买软席火车票要出示等级证明(副教授,处级以上等),光有钱还不行,这也是经济制度,主管进口配额的官员有机会向企业索贿,某些干部的私人消费可以报销,开会时送礼品,单位分配住房等等,这些都是经济制度。但经济制度不包括人们取得非交换性物质享受的规则,更不包括处理人与人非经济性的权利与义务。
  上面一些例子说明了人们取得物质享受有许多渠道,挣工资维持生活当然是最普通的一种规则,但人们通过其他渠道得到利益的办法还很多,经济制度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干部们特别看重评职称?为什么中国的机关都有级别?连和尚都有科级处级之分?为什么单位分房是一场大斗争,有时闹得寻死上吊?为什么中国特别重视人际关系和社会地位?为什么越是贫困的农村婚丧嫁娶花费越大?这些都和非要素市场的收入来源有关。
  从制度经济学看,中国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让人们的一切收入都通过要素市场得到(仅仅除掉社会救济性质的一部分)。过去大家强调“按劳分配”,其实这并不完整。更重要的是从宏观均衡来分析,非要素得到的收入越多,则从要素市场得到的分配就越少。关于要素市场,已经有了很多议论,但多半是从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关系的角度出发,很少从经济制度的观点出发。我们知道,GNP是要素活动生产出来的,然而GNP 的分配却未必都分给了为生产提供要素服务的人。相反,上面举的许多例子说明在中国存在各色各样的非要素市场的收入。由于由要素生产出的GNP是一个既定的数,非要素市场分配的收入越多,剩下来给要素提供者分配的收入就越少。前面提到的穷国和富国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与非要素分配有关。一些外国人或中国同胞在国外住的时间长了,回国未许多地方看不惯,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非要素市场的收入分配。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的收入与提供了多少要素无关。GNP的分配并不依赖要素市场,也没有要素市场。因此要素不能充分就业,已经就业的也没有发挥出最高效率。由于人不能尽其才,物不能尽其用,人力、资源、资金的浪费惊人。改革以后,劳动市场,资金市场,房地产市场从无到有,要素就业的机会大大增加,要素的利用率和组合得到改善,使GNP高速增长,然而在这制度演变的同时,不但传统的非要素分配还顽强地存在,而且新发生了许多机会,可以绕过要素市场而获得分配。这几年贪污、走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赖帐、毁约、诈骗、偷抢、勒索、巧立名目滥收费,设置繁文褥节、增设有形元形关卡,这种种现象都与非要素收入有关。这一切机会都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而且对市场经济起着破坏作用。如果任其发展,中国经济就会走上歪路,变为畸形的“市场经济”国家,世界上这类非骡非马的国家很多,他们陷入了长时期的经济停滞,因为非要素收入的渠道已经制度化,既得利益集团形成了强大的政治力量,任何制度创新都会遭到强有力的抵制。中国的改革目前还充满着制度创新,一切规则都经历着迅速的变动,但当改革的热情冷却下来之后,留下来的是一个什么制度却还是一个未知数。依我看来,当今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市场规则,肃清非要素收入的各种渠道,从而逐步巩固一个新的制度。
  经济制度是一整套有形和无形的规则,牵涉到物质分配的法律条款是有形的规则,改革至今中国人大约颁布了一百多个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律在维持市场规则中的重要性日益为大家所重视,以至于出现了一种偏向,认为只要有健全的立法和严肃的司法,问题全都解决了。其实远非如此,无形的规则,包括伦理,传统文化乃至语言规则,都或强或弱地影响着人们的经济行为,它们起的作用大大超过法律的作用。事实上法律是交易费用极高的活动。国家维持立法、司法、检察、监狱,加上私人法律服务消耗了(我们却反而说创造了)巨大的国民生产总值。一个国家如果百姓没有道德约束,事事依靠打官司,不可能是高效率的。相反,道德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约束,它的执行成本等于零。中国有句俗话:法不责众。说明大家不认为是违法的事,定了法律也是枉然。中国百姓历来认为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无主之物,人人可以据为己有,并不犯法,所以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法令极难贯彻。说明法律并不是十分可靠的规则,相反,每人心中判断的是非标准,却是一条无形的雷池。而且虽不犯法却影响经济效率的事例无穷无尽,都只能靠道德来约束。例如开会迟到并不犯法,但浪费了时间,降低了效率。这些事例都要靠道德来约束。在改革过程中不研究转型期的道德建设,而只醉心于法治,是舍本求未。法律最好是看而不用,没有人犯法,才是理想。
  美国经济从80年代中期以来经历了一场解除管制(Deregulation)运动。航空、电讯、天然气、铁路都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我们必须分清的是,解除管制只是对经济活动而言,而绝不可扩大到对市场基本规则的放松。然而什么是活动本身,什么是基本规则有时是很难区分的。中国的情况有点反常,即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而对市场的基本规则反而管理不力。近几年实际的犯罪率大幅度上升,强盗竟敢在火车上行劫,更不用说汽车、轮船了,只有飞机上还没有出过事。农村的治安问题更是严重,国务院不得不专门开会讨论农村治安。治安出问题,人身安全部得不到保障,何况身外之物的财产呢!财产权没有保障,何来市场经济制度?
  西方现在的市场经济制度是一个相当成熟的制度。政府和人民积累了大量管理这个制度的经验,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个高效率的制度,也很少有人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指出这个制度的缺陷。然而我们不得不说,这个制度仅仅在生产上具有高效率,同时却培养了消费中的严重浪费。市场制度使企业追求极大利润,生产过程中的任何浪费都可能转化为利润,而且同行业的竞争使浪费难以长期存在下去,但市场制度中生产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而不是为了消费。产品卖出去了,事情就到此结束。广告和包装中的一部分成本就是为了销售而不是为了消费所花的。美国的中产阶级家里充满着从来没有读过的书,没有拆封的杂志,只穿过一两次的豪华服装,积满灰尘的摆设,或式样过时的首饰。这些东西当时之所以买了下来,多半是被那诱人的广告,或莫名其妙的个人占有欲所驱动。事实证明,他们不买这些东西,生活质量并不会有多少影响。相反,节约资源反而能使地球上每一个人生活得更舒适一些。美国人人均能源消耗是中国的10倍,如果中国也采取美国式的市场制度,仿效美国的生活方式,地球上的资源过不了几百年就会消耗殆尽,我们希望人类在地球上还能生存几万年甚至更长,然而如果我们不能将资源大部分回收利用,人类用现在这种经济制度所支持的生活方式将不大可能超过一千年。当然,按照热力学第二定义,非但人类终有结束的一天,宇宙也有它的极限。但我们什么时候耗尽我们可以利用的资源,很大程度与人类社会采用什么经济制度有关。许多有识之士已经看到了资源有限和地球环境容量有限的这一事实,但大多数人寄希望于新技术的出现,很少有人看到这个问题的解决最终依赖于经济制度。这一持续发展的制度要求不但消除生产中的浪费,同时也能消除消费中的浪费,使节约资源成为普通的第一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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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寸光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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