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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的回答是说:减少顾客受骗的机会。但经济学家却看到远为复杂的缘由,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经济效率最高的定价原则是“价格定在边际成本上”。这里包含着深刻的经济学理论。 从经济学理论来看,商品有两种互小相关彼此独立的价格。一是消费者愿意出的价格,它随某一具体的消费者而定。同样一件商品,不同的消费者由于收入水平不同,兴趣不同,会出不同的价。这被称之为需求价。二是生产者为了不致赔本而按成本定的价,称为生产价。生产价对于不同的生产者也是不同的,管理得好的企业成本较低,反之则成本较高。 显然,生产者希望多赚钱,因此索价决不会是生产价,而是瞄准着消费水平高的用户,猜测他可以出得起的最高价来索价。我们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听到的各种骇人听闻的、极其离谱的价格,都不是生产价,而是大款们的需求价。生产者为了尽量增大利润,在价格谈判时总是隐瞒自己的生产价,而将生产价作为底线,同时试探对人的需求价。如果需求价高于生产价,生产者将获得纯利润。反之,如果需求价低于生产价买卖将无法成交。 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价格必须向社会传递商品真实价值的信息,即社会为生产此种商品至少要消耗多少资源,消费者根据这一信息来决定自己是否应该消费它。所以价格必须按全社会的边际生产成本来确定,即全社会为了多生产这件产品要耗用多少用价值表示的资源。然而上述生产者隐瞒成本索取需求价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微观经济学中使社会效益最佳的边际成本定价原则。因此才有明码标价的要求。 明码标价是否能使生产者按成本定价呢?不一定,因为生产者仍可能标一个超出自己成本的价格。然而当存在生产者竞争的情况下,采用明码标价制度,生产者就不敢将价格定得太高。他必须了解竞争者标多少价。为了招来顾客,他会把价格定得比竞争者定的价略低,当然不能低于生产成本。但竞争者也会奉行同样的策略。因此彼此竞争的结果将是使定价下降到成本线上。 如此说来,通过竞争的作用,明码标价的结果是使生产者按成本出售产品,利润为零。生产者还会有积极性去生产商品吗?还有的。因为各个生产者的成本不同,通过竞争市场价可能降低到另一位生产者的成本线上,对于经营得更好的生产者而言仍有利润可得。因此明码标价将促进生产者改善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退一步来说,价格等于成本时生产者也不吃亏,他的一切开销,包括他本人应得的工资性报酬都可以从价格中得到回报。但他必须谨慎,努力降低成本,以免市场价降到了别的经营得好的生产者的成本线上。那时他只好关门歇业。此时竞争揭示出他并没有从事此项生产的优势,他必须另外寻求对他有优势的谋生之道。 明码标价的另一个优点是节省了交易费用。通过买卖双方的价格谈判,如果需求一方对市场了解得很清楚,也可以将价格杀到边际成本上。但这要求需求方到各个没有明码标价的市场上去收集价格信息,其成本是非常高的。而且谈判本身消耗时间和精力,也是有成本的。从这一点我们将理解,超级市场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这在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中建立了丰功伟绩。另一方面,漫天要价坐地还钱的近于欺诈的商业行为上但是不道德的,而且大大地恶化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不论从什么角度看,我们都没有理由推崇这种做法,而应该全力抵制它。可惜首都几家报纸竞相标榜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商品的真实价值。从这一点看,目前商业道德的混乱,经济理论的混乱,确实堪忧! 我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吃饭问题,这一数字一向用来证明我国农业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然而就在这一成就的背后,同时隐藏着危险。如果我们被成绩所陶醉,对它的负面作用缺乏认识,终有一天会吃大亏。 这两个百分比所揭示的基本事实有二,一是我国粮食饲料油料作物的人均消耗量大大低于发达同家。要使我国人民在膳食方面的生活水平提高到发达国家的标准,耕地有限的因素立刻会成为一个几乎无法逾越的主要障碍。有的同志说,中国人的膳食结构不同于西方人,中国人以粮食为主,西方人以肉食为主,而肉食要消耗大量饲料,所以中国人均粮食消耗的低水平是合理的,可是要知道中国人并不是天性不喜欢吃肉,而是没有钱买肉吃,大多数农村人口至今仍只有过年过节才吃肉。第二是,我国耕地的土地利用强度非常之大。休耕在美国和欧洲是普遍实施的一种耕作制度,更不用说在地广人稀的加拿人和澳大利业。可是在我国,休耕已不人听说,相反,倒是竭尽全力地提高复种指数。我国农地上单位向积化肥的用量已超过了包括美同在内的大部分国家,造成土地结构的恶化和环境污染。这两个后果对保护地力,维持稳定的农业产量是极为不利的。尤其令人们忧的是我国农业土地制度迄今没能找主小平既能鼓励农民爱护地力又不致因农村贫富分化而造成大量无地农民的两全政策。 土地利用强度的提高,不仅要大量施用化肥,还必须大量投入劳动,我国农业人口占了很高的比例,所以大量投入劳动并无多大困难。可是劳动生产率则非常之低,农村的贫困与这一点是互为因果,相互依存的。我们常说农村有上亿的过剩劳动力,是因为农业劳动有巨大的季节性。在一年中大部分农闲季节劳动力是过剩的,但是在农忙季节劳动力就不够用,所以许多在城市打工的农民都要在农忙时回家帮忙。由于土地的限制,农业的劳动生产力低,农民报酬不可能提高,因而在我国有“无工不富”的说法。在江惭滞富裕地区,农村里的劳动力几乎全部转移到了收入较高的乡镇工业,造成大片肥沃土地撂荒的严重浪费。近几年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限制进一步放宽,内地农民不仅去沿海省份打工,而且也去务农,从而减少了土地撂荒,这是一个好现象。 土地相对稀缺,按经济学的原理,地租应该相应较高,地租收入应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在我国,农业用地是属于生产队的,因此地租应当成为农业的收入并继续用于改善土地质量,扩大对耕地等的投资。但我国没有明确地征收地租,农业收入中也没有地租这一项。其结果是农产品价格相对较低,造成了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这种剪刀差极不利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当然也不利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产品价低的另一个作用是在国际市场上我国生产粮食的相对劣势没有充分暴露出来,如果国内农产品价格上升到均衡价格,将会有大量粮食进口,这将迫使我国农业劳动力更迅速地转移到其他地区和其他部门,或者发展花卉、药材、蔬菜等劳动密集型的农业。这虽然是一个优化资源配置的有利条件,但这样引起的结构大变动我们似乎缺乏必要的准备。农民受业培训,城市就业开拓,要支付相当大的成本来实现这种调整。 当前最令人忧虑的是当局压制农产品价格的政策。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粮食产量基本上靠计划保证,播种面积、抢种抢收、催交公余粮都是在计划安排下完成的。现在把生产、收购逐步交给了市场,价格就起了关键作用。压抑粮价就是向农民发出减少生产的信号。可是我国粮食并不充裕,粮食减产蕴含着很大的危险。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一方面强调要增加农业的投入,要迅速提高农民的收入,要办好农村教育和社会保险,可是另一方面却又违背市场规则去压抑农产品价格,实际上就是通过价格管制减少农民收入。这种互相打架的政策实在叫人费解。 1994年7月7日 在这篇文章结稿时听了中央文件的传达,决定提高粮食的购销价格。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可是叫人不解的是今年年初就已宣布取消粮票。粮食可以自由买卖,价格随行就市,为什么现在又要通过中央文件通知粮食涨价呢?今年上半年大部分东西都涨了价,这些涨价并没有中央文件通知,为什么粮价变动还要中央发文件呢?文件中还提到不许搭车涨价,不知这是指的什么,如果粮食涨了价,食堂里的慢头,食品店里的点心等等却不许涨价,这又将造成新的价格扭曲。一物的价格应该包含一切直接间接的与价格有关的信息。害怕价格连锁反应,说到底,还是“消费者偏见”在起作用。平抑物价确实是政府的职责,但其方法首先是控制货币发行,其次是鼓励和保证公平竞争,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去禁止涨价。 最近报上热烈地讨论买东西时用于包装的塑料袋是否应收费的问题。从前到杂货铺买白糖,多半用一张粗牛皮纸作包装,有时候用报纸作包装。确实,废品回收公司收购的报纸很大一部分都用作包装了。至今一些小城镇还继续用报纸,但大城市几乎全都用了塑料袋来代替粗牛皮纸。 讨论的结果似乎是反对收费的一派占了上风。一位男顾客说,“一两角钱,说起来不是什么大钱,可是现在涨价、收费的名目多了,这也要收费,那也要交钱。”(《人民日报》1994年5月18日第二版)。中国人民享受了几十年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也免费,那也低价,现在忽然要收费了,连汽车上公路也要交钱。而且锱铢必较,感到似乎吃了大亏,因而喷有烦言,喜欢占小便宜是常人的心理,大骗子、小骗子都利用这一点心理赚了别人。从个人来看,占便宜就是实惠。大便宜是大实惠,小便宜是小实惠。可是从整体来看,此人占了便宜,必有另一人吃了亏,因为天上没有馅饼掉下来,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创造的。所以任何一种制度性的规定让人们占一点便宜,实际上必定暗中伤害了另一些人。国家不可能靠着大家占便宜而变得富强起来。包装袋收不收费是一种制度,表面上不收费比收费好,可是再往深里想一想就会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塑料袋是制造塑料袋工厂的工人生产的。他们通过生产塑料袋创造了财富,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补偿。上面反对收费的那位男顾客也不会主张叫做塑料袋的工人们义务劳动。主张不收费的人大概希望塑料的成本由杂货铺去承担,换句话说,用他们的利润来支付塑料袋的成本,可是第一,杂货铺未必都有利润,有不少铺子还亏钱。第二,如果有利润的话,也是杂货铺的职工创造的,凭什么理由他们要送塑料袋给顾客?别的行业的职工创造了利润是否也要送东西给他们的顾客?为什么要特殊亏待杂货行业的职工? 问到这里,赞成不收费的人也许感到有点理屈同穷了。但他们还可以反驳说:不收费不一定要揩杂货铺的油,他们满可以把塑料袋的成本打入商品价格之内。上面提到的那篇报道文章介绍说,蓝岛大厦的食品部提供六种大小不同的包袋,全部免费。还有许多豪华商场专门为顾客提供奢侈性包袋,也不收费。他们的利润未必低,不收包装费正是为了增加利润,而不是让利给顾客,因为他们早已摸透了顾客喜欢占小便宜的心理。表面上是顾客占了便宜,实质上恰好被别人赚了。 我爱人是一个勤俭持家的人,家里买东西带回的塑料袋,她都一个个洗干净,收起来,准备再用。可是消耗的速度比不上增加的速度,家里的塑料袋已经上了百,商店还在免费提供塑料袋。最后这些塑料袋或者当垃圾扔掉,去制造“白色污染”(大风把袋子吹得漫山遍野,几十年也不会腐烂),或者当废品回收利用。后一种情况当然很好,但精心收集它到废品回收部去出售都要消耗劳动。最好是在开始的时候就避免发生可能的浪费。其办法就是塑料袋收费。这一政策有利于充分利用塑料袋。事实上,注意环境保护的发达国家不少超级市场已从免费提供塑料袋改为收费提供,上年我去维也纳开会时亲身经历了这一变化。说到这里,把深奥的经济学中一条根本道理引了出来,即一切商品都要收费,不但要收费,而且收费标准要恰能反映其成本,使顾客能根据其价格决定是否消费它。 按照这个道理,行人和汽车使用公路就应交“租路钱”。因为一条马路代价极高,这个代价只能由用路的人去负担。但收钱会增加巨大的不便,浪费大家许多时间。所以城市道路还没有听说哪个国家收费的。这笔造马路的费用只能由一般的纳税人来负担,但长距离的超级公路则多数国家都要收费,那些没有收费的超级公路继续用吃大碗饭的方法在维持,并不符合经济学的原理,造成的弊端极多。要论证这个问题需要专门写一篇很长的论文。 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的收费问题是标准颠倒,一类是该收费的没有收,如塑料袋;或收费太低,如许多大城市的公共汽车,还有邮资(指邮资调整以前),公家的住房。另一类是不该收费的,没有提供服务或并不增加成本的却收了费,或者收费大大超出了成本,成了变相敲诈。电话局对用户设置传真机要收数倍于电话机的费用,其实用传真和用电话所引起的成本是相同的。发达国家中对用户传真机和电话机执行同样的收费标准。又如出国和回国的健康检查,规定了许多不必要的项目,而且收费大大超过成本。犹有甚者,邮政局严禁信封中夹寄别的东西,而发达国家的信件中可以夹寄钥匙、胶卷,甚至衬衫、领带。与人方便而于己无损(或损害极小)的事为什么要严格禁止呢? 从塑料袋收费的小问题引出了一批大问题。如果把这些大问题再抽象提高到道德伦理,那么它告诉我们的道理就是:不要存心占便宜,但要捍卫你自己应得的权利。 1994年 收益递减是一个普遍规律,在生产领域和在消费领域它都起作用。它的表述是:在其他条件不变时,投入增加并不能使我们得到的产出成比例增加,而呈递减规律。譬如在一块土地上增加化肥的投入,所增产的粮食呈递减趋势。到最后,终会达到一点,由于施肥太多,化肥非但不能增产反而造成减产。如果收益不递减,我们可以放弃其他的耕地,专耕一块土地,仅靠不断增加化肥就可满足全世界人口所需的粮食。这显然是荒谬的,上面说的是在生产领域,在消费领域也这样。肚子饿了吃一口馒头得到很高的享受。可是吃得多了,这种享受的感觉将减退,这也是产出不可能始终与增加的投入成正比的规律在起作用。设想如果收益不是递减而是递增,这将出现什么现象?吸毒就接近于收益递增,因为毒吸得越多越上瘾。换言之,与其他消费相比较,益发觉得毒品给人的享受超过了其他的各种享受。所以吸毒的人会卖掉家产,抛妻弃子,宁可食不充饥,衣不蔽体,毒却不可不吸。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接受了吸毒,一切的人都将忙于种毒品,收毒品,运输毒品,加工毒品,分配毒品,不会有任何人士从事任何其他的活动。这将是一个疯狂的世界。所以说,幸亏我们生活在一个收益递减的世界里。 说到这里,我们忽然懂得了何以经济发展要有适当比例。从理论上分析,说到底,是收益递减律在起作用。相反,如果收益不递减,而是永远成比例,甚至还递增,我们就会面临一个疯狂的世界,全世界的人醉心于单一的消费,而且这种消费由一种极端畸型的方式在生产,譬如全世界只种一块地。然而收益递减律无法用任何逻辑的方法加以证明,所以它只能当作经济学中的一条公理被接受。所谓公理,就是一种假定,从来没有被任何事实所否定,虽然它不能用逻辑方法来证明,却能广泛地被接受。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似乎坚持了经济发展要有比例的理论,然而又否定了收益递减律。从表面上看,这种立场并无什么矛盾,但从深层次分析,这种立场是荒唐的。 1994年8月25日 贴现率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极重要的基本概念,它解决了未来经济活动在今天如何评价的问题。贴现率为正值,说明未来一块钱不论是损失还是收益,没有现在的一块钱重要;而且时间隔得越长,未来的价值越低。举例说,今天投资100万元的项目,将来如能收回200万,也不能证明此项投资一定有效。因为如果这回收的200万要等50年之后,今天衡量的价值就远低于100万。这是由于如果利率是3%,100万元存银行。50年内得到的利息也将达338万元(利率为2%的话,50年的利息为169万元)。所以50年后回收200万的投资与存银行得利息相比不值得去做。 投资的机会成本就是这笔存银行所得的收益,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将对未来评价的扣折称作贴现率。贴现率原是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惜款应付的利率。利率为正,或借钱要付息,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所以止贴现率的概念逐渐被牢固地确立。在改革以前,投资评价不用贴现率,这相当于将贴现率假定为零,把将来的收益当作和今人的收益一样,因而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现在这种习惯已经逐渐被纠正,只有经济界以外的人士偶尔还沿用老概念。 后来,社会学家将经济贴现率移植到社会学,提出了社会贴现率的概念。社会贴现率越高,说明不仅未来的钱在今人看来价值很小,而且将来社会上或个人发生的一切事件今天看来都没有多大的重要性,换句话说,只有现在才是重要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就是这种心态的写照。社会贴现率高,是人们对未来失去信心,对将来不愿负责任,不守信用,道德水平恶化的一个标志。有不少社会科学家试图分析哪些因素决定了社会贴现率,可能因素有政治和治安的安定、意外死亡率、平均剩余寿命,当然还有经济贴现率。甚至有的学者试图估计出社会贴现率的值。 近年来由于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受到关切,如何处理一代人以后可能发生的环境和资源问题涉及到贴现率的确定。一座寿命为30年的核电站,报废之后堆址清理及核废料处理涉及到巨额开销。但因为这是30年后的事,贴现体现值的数额就很有限。所以贴现的概念使核电站的净现值为正,投资认为可行。再如长江上的三峡大坝寿命可能是100年,现在几乎没有人去想一想三峡大坝报废之后的清理费用有多大,其原因也是贴现概念使遥远的事今天不必认真考虑。更重要的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气温上升,其后果十分严重,但因为这是100年以后的事,今天大家都不着急。于是许多学者提出是否应当修改贴现率的概念。可是反对降低贴现率的理由同样是坚实的。从理论上看,贴现率为正是微观经济学必然的结论,要推翻它将使整个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发生动摇;从实践上看,降低贴现率将使资金供应紧张,降低资金运用效率,而且在市场上是根本行不通的。于是经济学家们陷入了严重的逻辑矛盾。英国著名的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Pearce)在《绿色经济的蓝图》一书中专列了一章讨论环境问题中的贴现率;世界银行出版的《研究观察》(1991年7月号)开篇文章就是讲贴现率与环境及发展关系。可是这些讨论从根本上井未能解决上述逻辑矛盾,只是提出一些政策上的补救办法。贴现率为上的理论看起来完全正确,但在处理环境问题时碰了壁。 我在《择优分配原理》一书中曾写过:“当理论和实际矛盾的时候,99%的情况我相信理论,并怀疑‘实际’是个假象,因为理论是经过千百万人的实践检验过了的。但当经过仔细的核对,确认那个事实是真实的,我们就面临着推翻旧理论、建立新理论的任务,而这种幸运的机会对一个科学家来说,一辈子也碰不上几回。” 为什么经济学中确认贴现率为正?我认为这个概念之正确,正如“人一定会死”一样,而且二者之间存在逻辑上的联系。换句话说,如果人永远不死,贴现率就会变成零。设想一个第二天就要上刑场的死因,他的贴现率接近于无穷大,因为一切发生在第二天以后的事情对他来讲都没有任何意义。同样的道理,青年人的贴现率就不同于老年人的。市场上能观察别的贴现率是资金的边际供求决定的,它不一定是老年人的,也不一定是青年人的。愿意出更高代价获得贷款的人理应都能得到;愿意以低于此贴现率的利息而贷出的人理应都能找到借款人而将自己的资金贷出。 有人反对说,即使人永远不死,明天的消费仍不如眼前的消费更吸引人。因此从需求节米看,贴现率应大于零。刨根究底来看,这一判断的前提仍是人的寿命有限。由于人都要死,这个事实是铁定不移的,它无形地左右着人的一切判断。由于人的寿命有限,而且哪天会死完全不能预测,因此一件事发生的早晚便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如果人竟然可以永恒不死,不论是年老、疾病,交通事故、地震、火山爆发都不能致人于死,那么时间的参考便失去了实际意义,一件事不论发生在哪一个时间坐标的点上都无关紧要,于是贴现率便化为了零。 人当然要死的,贴现率便应当大于零。然而就整个人类而言,虽然人类也有最后消亡的一天,但那可能是几千年或几万年以后的事。实际上就可以认为人类将永远存在下去。因此对于整个人类而言,贴现率便应当趋于零,其推论是我们应当关心子孙后代和关心我们自己一样。三峡报废,大气变暖等等问题我们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 从贴现率应否为正的讨论,使我们回忆起现代经济理论的基本立足点。它假定无数生产者和消费者参与市场活动,前者的目标是利润极大化,后者的目标是个人(或家庭的)效用函数极大化,于是均衡的价格可以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这样的结论逻辑上是一贯,是无懈可击的。然而当考虑整个人类的利益不是个别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时,现代经济学的理论便完全不适用了。在一个市场环境中想叫贴现率等于零是根本行不通的。整个人类的利益与个人的或家庭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因此这就要有政府出来发挥作用。政府必须在科学家和经济学家的参与下,排除市场干扰,在认准了事实依据和科学推论的条件下,制定对人类前途负责的政策,坚决地贯彻执行。因此,政府除了提供公共产品之外,又多了一项任务。环境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严肃地向人们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新任务,我们将不能回避它们。 歧视性定价是指同一种产品或服务,对个同的人索取不同的价格。这种做法早先只对在华的外国人实施,现在则日益泛滥,连公共交通都分本地人外地人而有不同的票价(见1994年7月12日《中华工商时报》五版《厦门巴士季票卖“歧视”》一文)。 首先,歧视性定价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行得通,一种是顾客处于分隔的市场中,他们无法互相沟通,例如,本国顾客和外同顾客,同一商品在国内和国外有两种价格;第二种情况是垄断性商品,顾客只能从唯一的供应方得到商品,他们不能逃避垄断者对他们的区别对待。这两种情况都是竞争不充分引起的。根据择优分配原理,商品和资源的最佳配置必须达到均一的边际产出,在市场经济中就是均价格。所以歧视性定价将破坏资源的最佳配置,降低社会的经济效率。在我国,歧视性定价几乎都发生在政府垄断的行业中,他们的目的,或者是减少亏损,或者是增加利润。在减少亏损的情况下又往往和价格管制,定价低于成本并造成供不应求的现实有关。当然也有许多情况单纯就是为了牟利,例如医院收费(以及出国体检等等)分公费医疗和自费医疗。对于广大群众而言,他们多数人不是经济学家,政府的歧视性定价给他们的印象是政府为了赚钱而勒索他们,从而产生一种忿忿不平的感觉。 以上各种区别定价,不论是歧视性或优惠性,都不利于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率。更为重要的是政府的行为有示范作用,区别定价会诱发不法商人利用顾客信息不灵来宰人的行为。因为公平有效的定价是“长期边际成本”,这种成本是一个确定的数,不能随人而异。政府定价的任意性,破坏了市场规则,起了不良的示范作用。 在什么情况下区别定价是有利的呢?如果厂商面临一条向下倾斜的边际成本线,换言之,由于扩大市场,使生产者能得到规模经济的利益,在满足了付高价的消费者之后,可以降价再满足一部分只能出低价的消费者,从而使整个平均成本进一步下降。这一政策又有利于社会公平,因为低收入的人可以付较低的价格,例如我国的铁路票价在提高到可以抵偿全部成本并保证服务质量之后,不妨对内地的打工民工降低一点票价。我相信这样的票价政策将既有利于效率,又有利于公平。但就目的而言,当务之急(指铁路1994年9月调整旅客票价之前)是大幅度提高运价,缓解供需矛盾,改善服务,保证安全,还谈不上降价优惠的可能。 借钱必须还债,这是天经地义的规矩。这不仅是为了保证贷出方的利益,也是为了借入方的利益。因为如果借了钱可以不还,就不再有人愿意贷款给别人,想借钱的人再也借不到钱,所以对借人方同样也是不利的。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钱不但要还,还要付利息,也是同样的道理。借贷关系是同时有利于双方的经济关系,如果破坏了借了钱必须付息还本的规矩,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将陷入混乱,不但基本建设无从进行,连正常的生活生产都难于维持。 但借钱不还实际上是难免的,主观上赖帐或许可以通过法律等惩治手段来对付,客观上没有偿还能力事实上完全可能发生。到那时,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可是即使把人杀了也无法将债讨还。古代对借了债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规定:债权人可以将他收作奴隶。这种规定普遍存在于古代各种文明的国家里,可见不是一种巧合,它是维护严肃的借贷关系的产物。 然而奴隶违反了人格。当西方人权思想兴起之后,役奴抵愤的办法难于行得通,于是产生了破产保护的砚定。这是对于确实无力偿债的人的一种保护,让他的人身不受侵犯,并且还能维持自己起码的生存条件。除此之外的一切财产都必须用于清偿债务。当一个人宣布破产之后,他的全部财产都要通过拍卖变成可以流通的现金资财,以便在几个债务人之间分配。所以拍卖和破产常常连在一起。 我参加的一次破产拍卖是在一个中等城市里。破产者是一名医生,他住在富人区,有漂亮的住宅、高级轿车、钢琴、奢侈的用具和衣服。可见破产并非穷人的专利,“富人”也会破产的。但破产之后则无例外地都要变成穷人。有些人在宣布破产之前将自己的财产转移藏匿,用破产来逃避债务。这就会犯法,会蹲监狱。这种行为可没有任何法律来保护。从这里可以看到,破产不同于故意的逃避债务,而被认为是个人力所不及的受命运安排的结果。 那天,当我来到拍卖现场时,前后己停满了汽车,还有不少中型卡车,那是准备来买大件家具的。参加拍卖的人先要凭身份证(在美国通常用驾驶执照)去登记,说明自己的住址及电话号码,这才能得到一个代号。当你喊价时就举起自己的代号。凭身份证才能登记的原因是防止有人当场喊了价,事后又不认帐,特别是防止托人哄抬价格,使参与拍卖的人上当吃亏。 当规定的时间到达时,主持拍卖的人宣布拍卖的法律依据,拍卖规则,特别强调所有财产全部要在当天拍卖完结。然后就开始逐件物品喊价。主持人先介绍物品的规格、状态、产地等,然后从高价开始向下喊价,待降到某一价格有人举牌认购时,再向上喊价,这样才能保证卖方的利益。据我观察,最后成交的价格要比开始有人举牌认购的价格高出一倍左右。这使我回想起拍卖理论中的一条规律,即单方向的喊价(单方向下降或向上升)会使成交价格低于有人愿意出的真正最高价。所以先降后升的喊价办法是较公平合理的。在美国,旧货是不值钱的,一件衣服即使只穿过一两次,也不能卖得原值的1/10乃至1/20。所以拍卖时成交的价格部相当低,比如一双八成新的皮鞋只卖3美元(原价估计在60美元左右),两个电熨斗只卖1美元(新品要卖30美元左右)。但拍卖的价格总的说来比之一般家庭“后院甩卖”(Yard sell或Garage Sell)的价格似乎略高一些。我在那次拍卖中买了一盒500页的打字纸,35个信封和一个称邮件用的磅秤,一共4美元。我认为是捡了便宜,如果买新的大概要18~20美元。 每次拍卖,前去参加的人很不少。美国人参加拍卖,固然是想买便宜货,但我觉得更多的目的是去消遣。因为一家的财产少说也有几百件,拍卖要持续一整天。所以拍卖时还有卖小吃、饮料的小贩前来服务。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捡不了几块钱的便宜,从经济上看颇不合算,所以我猜多数人是来消磨时间的。拍卖主持人用一种特别有的味的声调,以高超快速吐问的特技,以及惊人的记忆力(在每次叫价之后要记住以前最后一位的报价人及报价数目)。听他主持拍卖确实觉得很好玩。 拍卖不但用于破产时清理债务人的财产,也用于其他场合。例如报上刊登一位老人因健康原因迁入养老院,要将他一生收集的贝壳以及全部财产拍卖;有一家餐馆因为多年来逃税欠款几十万元,被法院宣布强行怕卖。另一则广告宣称老人亡故,依遗嘱将其财产拍卖。他生前驾的一辆汽车是1987年买的,至今己用了七年,但里程表上只走了4200哩,平均一年只走了600哩,比之一般美国家庭每辆车大约要跑1.2万哩,确实是少多了。可以看出此老人大概因健康原因,这几年内很少出门。 参加拍卖可以观察到许多书本和报纸上从来不涉及的有趣的现象。 ——既不利于效率,又无助于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经济政策的两大基本目标,然而他们有时候是互相冲突的。原先的体制是公平强调得过了头,结果是缺乏效率,大家一起受穷。后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强调效率而牺牲一时的公平。但效率和公平也并非永远互相对立,换句话说,我们很可能落入既无效率又不公平的境况,从这种境况走出来就同时可以满足对效率和公平的追求。应该承认,现代经济学对提高效率的研究已经相当透彻,从理论到政策都有大量可贵的成果和经验。但是对公平的研究似乎大大地落后,甚至什么是公平,是机会均等还是结果平等还在剧烈的争论之中。 经济学对提高效率最重要的贡献或许可以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即“价格应等于边际成本”。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公平竞争,就可使价格趋于边际成本。此时一切超额利润(在经济学中称为经济利润)将趋于消失。此时社会对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最优。人们常说,美国的物价低,社会富裕,其实就是公平竞争令价格降到边际成本,结果每个百姓都亨受到杜绝了浪费的富裕生活。相反,靠着价格诈骗,欺行霸市,垄断信息。假冒伪劣来致富,少数人富了整个社会都要长期受穷。 对于垄断性产品的定价,市场所能起的作用甚为有限,此时就要靠政府的作用。政府在制定此类产品的价格时,应遵循上述边际成本定价的原则,不允许对某些产品定低价,另一些产品定高价,再以高价产品的盈余去补贴低价产品的亏损(我同政府常用的原则,而且至今没有受到检讨)。除非这种定价确实有助于实现公平。譬如对高质粮食定高价,将盈利用来补贴吃低质粮食的低收入群众(即使是出于公平,政府的政策,也还得考虑是否会伤害生产低质粮食的农户)。 本文要讨论的政府对邮资的补贴(指邮资涨价之前),是既不利于效率又无助于公平的定价政策,现在一封本市平信仅贴0.1元的邮票。外地邮资仅0.2元。实际的成本已数倍于此。估计一年政府为此支付的补贴达数十亿元之巨。这笔钱补贴给了谁?给了寄信多的人。什么人寄信多?是收入高的人才多寄信。贫困山区的农民一年也不见得寄上一两封信。由于邮资偏低,可以用电话解决的事也改用信函,于是造成邮件拥挤,难于招架。所以此项补贴对效率和公平都只起坏作用。 邮政部门用什么钱来补贴这几十亿元的大窟窿?只好靠其他方面收高价。这又造成了进一步的效率损失,例如报刊杂志的发行投递费,要收到报刊个身价的35%。现在一本杂志定价多在3元以上,邮局要收1元多的发行费,远远超出了其边际成本。这种价格扭曲极不利于文化事业的发展,但事情到此还没有完。为了争这部分利润,沈阳、大津等地组成了民营的发行网。从这里看到,放着已有的高效邮政发行系统不用,另外再去组织一套班子搞发行。社会的资源配备失当,浪费在所难免。 邮政系统为什么要补贴邮资?我曾问过邮电部的领导。答复是有助于稳定物价。可是物价水平之所以上涨恰恰是因为经济效率低,国家要拿钱搞补贴而造成的。靠国家补贴来稳定物价无异于饮鸠止渴。如果这一点不想通,物价将无望稳定下来。 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价格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越来越大。价格脱离边际成本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另一个例子是北京出租车定价脱离边际成本,表现为起价高,短距离乘客就不愿叫车;停车时间不计价,造成拒载增加,乘客叫车的时间加长;不允许豪华车降价,只能靠不公平竞争来维持生意,结果增加了空驶里程(“面的”到首都机场不允许返程拉客,要把生意让给豪华车),10公里以上加价50%,造成司机挑活,乘客中途下车,结果都是时间、精力、汽油的损失。现在北京出租车一年的营业额在50亿元以上,如果定价不当造成的损失为5%,拖延一年国民经济的整体损失就是2.5亿。主管价格的部门100年发的工资也抵不上这个零数。定价政策不能不慎。 服务和物质生产部门一样,他们的产品可以分为中间投入品和最终产品,像理发、医疗、出租车这些服务业是最终产品;而货物运输和保险、各种批发中间商、大量计划、秘书、公关工作、股票和期货市场,银行业务中的大部分则属于中间产品,因为他们并非直接为人们服务,而是为生产服务。 过去,我们只重视物质生产部门,甚至认为服务业不但不生产物质,相反他们还从物质生产部门分享一部分产品,近乎社会的寄生阶层,所以采取限制其发展的政策。以后认识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需要服务,否则生活将感到不方便,或降低生活的质量,而且服务业也能创造就业机会,于是政策有了重大转变,从限制变为鼓励。这是观念上的重大进步。但承认服务业之必要性,至今似乎局限于生产最终产品的服务业,即直接为人们服务的行业。对于中间投入的服务业至今仍认为是多余的,不必要的,他们按市场原则赚了钱似乎也是分亨了别人的成果,我们经常说的“流通费用高,中间环节多,导致了生产者消费者两头受损”就是这种见解的反映。最近公布的一些政策,目的在减少中间环节,让产销直接见面,甚至限制参与中间流通环节的商业活动。这种政策发展下去,必将极大地有损于整个经济的效率。 我并不打算从中间环节越少越好一脚跨到中间环节越多越好。多少环节算正好,由市场通过竞争和选择来决定,没有哪个聪明人能够一眼识破哪些环节是多余的。但是从总体上讲,我国作为中间投入的服务业是非常欠发达的。根据很简单,我国有大量通过服务的作用而节约社会成本的机会没有被利用。例如,蔬菜的城中销价和农村收购价相差甚大。大家常把这种现象归咎于中间环节加价太多。事实上正是因为从事中间环节的人太少,稀缺导致高价,中间商才能多赚钱。有人认为中间商赚的利润太大,要限制他们的人数,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只有流通环节展开充分的竞争,费用才能下降,效率才能提高。试比较中国和美国的蔬菜批发业,可以发现二者效率的巨大差别。美国各大城中一年四季蔬菜价格的变化远比中国的小,美国农业的分工非常发达,东部各州吃佛罗里达州的桔子,西部各州吃加州的桔子,全国都吃南达可大州的土豆,都吃从中美洲各国进口的香蕉。蔬菜水果是易腐货物,远距离运输必须有紧凑的运输链连结在一起,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集装箱运输的容量和能力。各种货品的搭配运输非常复杂。我同蔬菜水果的贩运,从询价、采购、仓储、加工、包装各个环节看,效率比之美国要差得远。其原因就是从事中间投入的服务业太薄弱。 我国学者杨小凯提出的分工理论,其基本思想是分工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但分工越细交换的次数越多,交易成本越高,将分工提高效率的利益抵消了。所以分工发达的程度与交易费用的大小有关。我国商业信用差,交易费用极高。所以分工难以发达起来。发达国家走过的道路是不断完善市场规则,降低交易费用,从而得到发展。在此过程中第一第二产业的产值减少,第三产业即服务业的产出增加。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产值都大大超过2/3,而我同则仅27%(1993)。 微观经济学的基本论点是即使分工程度不变,依靠竞争和价格信号的作用,可以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然而提高配置效率是有成本的。竞争、价格信号从产生到传递到发生作用,都有相应的成本。这部分成本就是第三产业的收入。所以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之内,由于配置效率提高,第一第二产业的比重下降,服务业的比重上升。形象地说,成为消费者餐桌上的一元饯的肉,肉的直接生产成本不到1/3,其余都是流转费用。生产成本之所以能降低,是因为多花了成本在流转上面。由于市场的作用,这样的成本结构使得总成本为最低。这种理论分析的政策含义就是要大力发展作为中间投入的服务业。 价格可以说是经济问题的核心,各式各样的人都在对价格问题发表意见。但粗分起来主要是四方面的人:一是生产一方,二是消费一方,三是政府,还有第四方,即投机分子,他们既不生产又不消费,可是对价格的关心却超过任何其他人。政府是代表百姓的,百姓中的每个人或每个家庭,既是生产音又是消费者。但家庭在对价格作判断时却总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讲话。这就是我过去提到过的“消费者偏见”,现在政府又站在了家庭一方,所以对价格的议论可以说几乎被消费方所垄断。不是吗?几乎所有的关于价格的议论都嫌价格太高,粮食、蔬菜,最近又有化肥,都是如此。价格低似乎有益于消费者,可是如果生产者受损,没有人愿生产,到最后还是消费者倒霉。因为价格高了没有足够的人买,生产出来之后成为积压库存,既不利于生产者又不利于消费者。可见价格高了不好,低了也不好,要恰当才好。可是这样的论断过于模糊,它没有说清楚价格多少算正好。单纯从供应方和需求方的利益格局来讨论,不可能得出客观的结论,因为利益是一个主观判断的结果。 经济学中对价格的讨论,虽然它同样承认价格在分配财富中的作用,但价格的高低是非之争却不是从公平出发而是从效率出发。现代经济学的一个重大成就,就是发现了价格可以引导资源向何处流动,并证明在供需双方都关心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对于竞争性的产品(如上面提到的粮食蔬菜化肥),如果没有外部性(如产生污染)则能使供应量等于需求量的价格是最有效率的价格。这种价格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使整个社会生产的财富达到极大。 这个结论虽然200年前的斯密已经感觉到,100年前已经得到了初步证明。但证明的严格性和清晰性,以及深入探讨这一命题还有什么隐含的假定,却花了将近100年的时间。本世纪以来微观经济学的上要成就正是对这一理论的不断完善和充实,并且还有所突破。正因为这理论的论证相当复杂,至今还有不少人对此表示怀疑,所以不断有人提出要在供应方和需求方之外,有第三方面来制定价格。可是这种价格必定是偏离供需均衡点的,因而必然会造成浪费。事实上中外古今企图用自己认为合理的价格来代替供需均衡的“不合理”(这种判断全都是从利益格局的分析出发,而且往往掺进了消费者偏见)价格的例子不胜枚举,结果莫不以失败告终。所以普及微观经济学的价格理论,应该说是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的重大课题。 70年代末,王国乡教授和我不约而同地提出了择优分配的价格理论。这一理论使得均衡价格为最优的论证稍为容易一些。下面我仍用化肥作例子,作一个极简化了的说明。 首先,一定数量的化肥的分配应使它能增产最多的粮食(暂且假定化肥仅用于粮食生产)为目标。所以价格的是否合理,应以能否使粮食增产极大为判据,而不是减轻农民负担等别的目标。其次,我们知道,同样一公斤化肥在不同土壤、季节以及众多其他条件下(如病虫害、杂草多少等),其增产的效果是不同的。特别是化肥施用的多少会影响它的效能。根据收益递减规律,化肥用量越多则其增产效能越低(将作物种在化肥堆上不会有收成)。第三,我们要想清楚,如何才能做到“一定数量的化肥发挥了最大的增产效能”。它的答案是制定一个标准,使任何一公斤化肥所增产的粮食都不低于这一标准,只要这个标准制定得适当,上述目的就可达到。这个标准是否适当的关键,是与它可供应的化肥总量有关,总量越少,这个标准越高。 假定现在一定化肥总量的条件下,我们找到了这个标准是每公斤化肥至少要能增产两公斤粮食。使化肥分配最优化的方法有两种:一是计划经济的方法。此法先要搜集全国每块土地上化肥增产效能的信息,然后用电子计算机算出各块土地上应该用多少化肥,最后将分配计划下达到化肥工厂和农户。这一思路虽然非常精确和理想,但实际上行不通,因为执行起来花钱费时。二是依靠市场的作用,只要规定农民用两公斤粮食去换一公斤化肥,就可以自动做到化肥的最优分配。因为农民决不会愿花两公斤粮食的价格买化肥,结果增产的粮食还少于两公斤。农民对化肥在自己土地上增产效果的判断比任何别的人都了解得更准确。事实上有钞票做交易媒介时,农民可以用两公斤粮食的钱去买一公斤化肥,用不着用笨拙的以货易货的办法。由此我们彻底解决了化肥最优定价的问题。这里要注意,化肥的价格取决于粮食的价格,我们只是解决了化肥与粮食的比价应该是多少,绝对价格则与粮食价格有关。这一理论强调了正确的价格是指比价,而不是绝对价,或者强调价格是彼此相关的。如果粮食价格扭曲,它会影响化肥价格。 现在再回过头未看,每公斤化肥至少要增产两公斤粮食的标准是否正确的问题。显然,如果化肥的数量少,则应制定个更高增产标准,譬如说,这个标准应该定为增产2.5公斤粮食。同样,如果化肥数量充足,则可以降低这个标准。所以标准应该定在什么地方,只要看农民买走的化肥是否正好和化肥生产的数量相等。换句话说,供需均衡的定价可以保证化肥的最优分配。其实,不仅化肥如此,一切商品都如此。供需均衡价格是最优利用一切资源的价格。 上面的论证还没有解决化肥用于棉花、甘蔗等一切作物时应当如何分配的问题,也没有解决化肥应该生产多少的问题。这些复杂问题不是一篇随笔所能讲得清的。但是上面这一极其简化了的论证应该使当前关于化肥定价的争论有个结束,或者至少将定价原则从利益格局的争论转移到资源的最佳配置的着眼点上来。 1995年4月11日 ------------------ 寸光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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