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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全球经济:比较与联系


  虽然人们很难“准确地估量”近代早期亚洲的经济总产值……但是人们所能见到的各种资料都证明,东方的经济规模和利润比欧洲要大得多。例如,日本在16世纪后半期是全世界最主要的白银和铜的出口国,它拥有55,000名矿工,白银产量超过秘鲁,铜产量超过瑞典。虽然西方的资料往往强调理亚尔(西班牙银币)或每年进出日本的荷兰商船的作用,但事实上元宝和中国帆船远比它们更重要。南亚和东亚之间的情况也是如此:欧洲人……及其商船仅为中国人及其船只的1/10;而且欧洲人的货物主要不是欧洲产品,而是中国的瓷器和丝绸。
  这两种商品的产量令人瞠目结舌。仅南京一地,众多的陶瓷工厂每年出产100万件精美的瓷器。其中许多是专门为出口而设计的——出口欧洲的瓷器绘有宫廷图案,出口伊斯兰国家的瓷器则绘有雅致的抽象图案。…在印度,17世纪80年代,仅孟加拉的卡辛巴扎尔城就每年生产200万磅生丝,仅西部古吉拉特一地的棉纺织工人每年就生产出口300万匹布。相比之下,欧洲最主要的生丝产地墨西拿每年仅出口250,000磅生丝……而欧洲最大的纺织业,莱顿的“新布业”,每年仅生产不到100,000匹布。在整个近代早期,世界工业的中心是亚洲,而不是欧洲。亚洲也是最强大的国家的所在地。当时最强大的君主不是路易十四或彼得大帝,而是满清皇帝康熙(1662—1772)和“大莫卧尔”的奥朗则市。(泰晤士插图世界史)1.数量:人口、生产、生产力、收入和贸易
  所谓的欧洲在现代世界体系中的霸权是很晚的时候才发展起来的,而且是很不彻底的,从来没有达到独霸天下的程度。实际上,在1400年一1800年这一时期,虽然有些时候被人们说成是“欧洲扩张”和“原始积累”并最终导致成熟的资本主义的时期,但是世界经济依然主要是笼罩在亚洲的影响之下。中国的明一清帝国、土耳其的奥斯曼帝国、印度的莫卧尔帝国和波斯的萨菲帝国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极其强大,只是从这个时期临近结束之时才在与欧洲人的对抗中日渐衰微。因此,如果说有什么霸权的话,那么现代世界体系当时是处于亚洲的霸权之下,谈不上什么欧洲霸权。同样的,在这整个时期,世界经济的实际动力大部分出自亚洲,而不是欧洲。直至1750年或1800年,亚洲人之所以在世界经济和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是由于人口和产量的庞大数量,而且还由于生产力、竞争力和贸易的优势,简言之,由于资本构成方面的优势。再有,与后来欧洲编造的神话相反,亚洲人拥有自己的技术,并且发展出相应的经济和金融制度。因此,在这几个世纪里,现代世界体系中的积累和权力的“格局”实际上没有很大的变化。中国、日本和印度居于前列,东南亚和西亚紧随其后。从各个方面看,一直苦于贸易逆差的欧洲在世界经济中显然没有亚洲那么重要。另外,欧洲的经济是建立在进口而不是出口的基础上,而不论在当时还是在今天,贸易顺差都是工业优势的基本特征。人们也很难发现亚洲列强之间及其与欧洲之间的相对地位有什么重大变化。直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之前,欧洲还没有形成为一个足以向亚洲挑战的“新工业化经济体”。只是在那之后,世界经济的中心才开始转移到欧洲。
  亚洲经济活跃群体在亚洲的举足轻重的地位,亚洲在世界经济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一直被人们所忽视,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西方的兴起”,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们过分地强调欧洲在亚洲的经济和政治渗透。本章将论证和强调,这种欧洲扩张论是如何偏离了世界的真实情况。但是,这里的论证不会也不可能仅仅局限于对欧洲和亚洲进行比较,或对中国和印度这两个亚洲主要经济体进行比较。分析的重心需要转移到世界范围的经济联系,这些联系包括生产力、技术以及它们所启动和支持的经济和金融制度。这些联系是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的,而不是仅仅在某一地区发展的,当然也不是仅仅在欧洲发展的。与欧洲中心论的说法相反,世界经济体系本身绝不是欧洲人“创造”出来的,他们也没有发展出世界“资本主义”。

  (1)人口、生产和收入

  众所周知,有关19世纪以前的,甚至20世纪以前的世界和地区人口增长的数据都是推测得来的。但是,对较多的数据以及其中的一些变量加以考察后,我们还是能够看到一幅关于世界和地区相对人口增长速率的比较清晰的和发人深省的图像。人们一直使用卡尔一桑德斯(1936)关于17世纪和18世纪的估算以及他对瓦尔特·威尔科克斯(1931)的估算的修正,后者也因此而修正了自己原来的估算。联合国人口署的相关文件(1953年,1954年以及后来的各种出版物)也对卡尔一桑德斯的结论作了一些修正。科林·克拉克(1977)利用上述资料以及另外9个资料作了一些估算;我们用表4.2概括了他的估算结果。贝内特(1954)根据上述资料和其他资料也得出了自己的估算结果。他的数字是最全面和最详细的,我们据此制定了表4.1。对这些估算结果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它们与其他一些在此没有引用的估算结果十分接近。我之所以没有引用那些估算结果,是因为它们采用了不同的地区划分方法(例如,把俄国的亚洲部分都划入“欧洲”)。但是,我对所引用的估算结果中的关键的1750年的数字进行了核对,主要是把它们与约翰·杜兰德(1967,1974)对许多人口数字的评估加以对比,另外还参考了雷纳·麦肯森和海因策·韦沃(1973)所引用的沃尔夫冈·科尔曼(1965)的研究成果。
  这些关于世界和地区人口增长的估算基本上都显示了同样的重要历史进程,因此我们使用贝内特(1954)的数字不会有太大的偏差。世界(以及欧洲)人口在14世纪下降,从1400年起又恢复了向上的增长。世界人口在15世纪增加了大约20%,在16世纪增加了大约10%(这里引用的数字都是表4.1中的总数的百分比约数)。但是,减去美洲在哥伦布到来之后的人口急剧下降后的数字(这些表格都低估了这种情况,可比较本书第2章中引述的减少90%以上的数字),世界其他地方的人口在16世纪依然增长了16%。接着,世界人口加速增长,在17世纪增长了27%,除去美洲不算,则增长了29%。17世纪中期似乎是一个转折和进一步加速时期,因此,从1650年到1750年的这一百年,世界人口增长了45%。世界人口发展中的这些重大增长得到生产同步增长的支持,而正如第3章所论述的,生产的增长则是由于世界货币的供给和分配的增长促成的。
  这种人口增长的地区分布和差异也是很重要的。在15世纪和16世纪,欧洲的人口增长相对快一些,分别达到53%和28%,因此欧洲人口占世界人口中的比例从1400年的12%上升到1600年的18%。但是,在此之后直到1750年,欧洲人口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基本维持在9%,到1800年才增加到20%,到1850年增加到23%。但是,与此同时,从1600年起,亚洲人口增加得更多,增长速度也更快。根据贝内特的估算,在15世纪和16世纪,亚洲人口已经占世界人口的大约60%,然后增加到1700年的65%,1750年的66%,1800年的67%。原因在于,人口本来就很稠密的亚洲平均每年人口增长0.6%,而欧洲平均每年仅增长0.4%。根据李维一巴齐(1992:68)后来计算的数字,欧洲人口增长率仅为0.3%。也就是说,比较而言,欧洲人口的增长速度仅为亚洲的一半或2/3,亚洲的基数本来就庞大,当然增长的绝对数字就更大了。克拉克(1977)也肯定亚洲人口的这种快速增长。按照他的估算,亚洲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例在1500年大约为54%,在1600年和1650年为60%,在1700年、1750年和1800年为66%。麦肯森和韦沃(1973)和杜兰德(1967,1974)也认为,1750年亚洲所占的比例为66%。
  另外,在亚洲最重要的地区和经济体,人口增长得更快。在中国和日本,从1600年到1700年人口增长了45%,从1600年到1750年的一个半世纪里则增长了90%,在同样的两个时段,印度人口的增长分别为47%和89%,而整个亚洲则分别为38%和74%,欧洲仅仅为29%和57%。克拉克的估算(见表4.2)显示人口增长速度有一种差距越来越大的趋势:印度从1600年到1750年增长100o,中国在度过17世纪中期的危机后(见第5章),从1650年到1750年也增长100%,而在相同的时段,欧洲仅分别增长56%和44%。只有亚洲其他地区,即中亚(部分地由表4.1上的俄国亚洲部分来代表)和西亚、东南亚的人口增长较慢,分别为9%和19%。贝内特估算,东南亚人口在1750年为2,800万,在1800年为3,200万,克拉克的估算则分别为3,200万和4,000万,但显然是把锡兰包括在内。即便如此,杜兰德(1974)还是认为克拉克的数字太低了。因此,在1600年一1750年这段时间,按照贝内特的估算(表4.1),东南亚人口增长了33%,而按照克拉克的估算(表4.2)则为100%,即与中国和印度一样。根据第2章的考察,东南亚与中国和印度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因此后一个数字似乎更合理。按照杜兰德(1974)的意见,东南亚的人口增长速度还应该更高一些,在1600年一1750年/1800年期间,应该比欧洲要高出许多。
  因此,只有西方,或许还有中亚和非洲的人口增长比较慢;当然,美洲是负增长。在1500年到1800年的这三个世纪里,非洲总人口稳定在9000万(根据另外一些人的估计,包括表4.2的估算,非洲人口稳定在1亿),因此在世界总人口中的比例逐步下降。由于“哥伦布接触和交流”的后果,美洲人口绝对地下降了,至少下降了75%(根据第2章所引述的更精心的估算,下降了90%)。因此,美洲人口在1500年到1650年的世界人口中的比例也下降了,1650年到1750年仅有缓慢的回升。
  总之,尽管对于现有的人口估算有各种不同的修改意见和疑问,但是可以肯定,从1400年到1750年,甚至到1800年,M洲,尤其是中国和印度的人口增长比欧洲快得多。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对同一时期世界和地区生产总值的估算数字,但是可以推测,亚洲之所以有如此之高的人口增长,只有一种可能性,即它的生产也增长得比较快,因此才能支持这种人口增长。那种认为亚洲的生产或人均收入保持稳定或相对于欧洲来说下降了的理论上的可能性,根据我们在第2章中的考察是似是而非的,而且也不能获得实证的支持。下面有关世界』总产值和地区比较产值、人均收人的估算将进一步否定这种论点。
  当然,我们很难获得有关这一时期的全球生产和收入的准确数据,这一方面是因为很难找到和统计这种数据,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很少有人想做这件事情。不过,毕竟有一些学者殚精竭虑地对18世纪的一部分情况作出了估算。他们是想用这些估算数字作为基线来评估人们更感兴趣的在此之后的西方和世界经济发展。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很不错了,因为这些估算至少提供了在我们考察的这个时期接近结束之时的世界和各地的生产和收入的某些线索。
  布罗代尔(1992)引用了保罗·拜罗克关于1750年的世界和地区生产总值的估算。按1960年的美元计算,1750年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为1,550亿美元,其中1,200亿美元或77O 的产值出自亚洲,350亿美元的产值出自整个“西方”,即欧洲和美洲,还包括俄国与日本——拜罗克在估算时把它们合在一起,是为了强调后来“西方’的发展。如果我们把日本和俄国西伯利亚部分重新划回亚洲,那么亚洲在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肯定超过80%。拜罗克本人认为,在1750年的1,480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中,有1,120亿美元即76%出自今天的“第三”世界,其中包括拉丁美洲,另外350亿美元的产值即24%出自今天的“发达国家”,也包括日本。拜罗克对于英国工业革命开始以后的1800年所作的估算是,世界总产值为1,830亿美元,其中l,370亿美元即75O出自今天的欠发达世界。只有470亿美元,即只有世界国民生产总值的33%出自今天的工业化国家(BairochandLevy-Leboyer1981:5)。到半个世纪以后的1860年,世界国民生产总值上升为2,800亿美元,出自今天的“第三”世界的产值为1,650亿美元,即将近60%,出自现在的发达国家的产值为1,150亿美元,刚刚超过40%(参见Bairoch1992:534)。
  显然,在1750年和1800年时亚洲的生产要庞大得多,而且它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也强于欧洲和美洲加在一起的力量,尽管后者能够从美洲和非洲获得金银。如果我们确定亚洲在18世纪,即我们考察的这个时期的末期能够生产出大约世界总产值的80%,那么我们只能推想在这四百年的开端或中期会是怎样一种比例。由于在这四百年间亚非地区和欧洲再加上美洲都是按照同样的速度发展,因此原来各地所占的比例与后来一样?因为欧洲的发展较快,而且它的美洲殖民地也添加了产值,因此欧洲原来所占的比例更低,而亚非地区所占的比例更高?但是,前面5;证的人口增长速度的比较数字会使我们否定这两种假设。相反,15世纪时亚洲在世界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是比较低的,然后才逐渐上升,这是因为亚洲各地经济在随后几个世纪里比欧洲增长得快。前面有关相对人口增长速度的数字,第2章和第3章中的许多资料以及我们关于欧洲的通货膨胀率高于亚洲的论证,都支持这最后一种假设:亚洲的生产也比欧洲增长得快!另外,如果说欧洲的通货膨胀率和物价都高于亚洲,那么它们或许也造成了一种直线上升的偏见,使拜罗克关于国民生产总值的估算得出西方高于东方的结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亚洲和欧洲、美洲之间在实际产值与消费方面的差距可能要比80:20的比率还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各种估算都证实,1750年亚洲占世界总人口的66%,而亚洲的产值占世界的80%。也就是说,占世界人口2/3的亚洲人生产出世界4/5的产值,而占世界人口1/5的欧洲人仅生产出其余1/5产值中的一部分,另外的部分是非洲人和美洲人的贡献。因此,在1750年时,亚洲人的平均生产力大大高于欧洲人!毋庸置疑,最能干的亚洲人在中国和印度,那里的人口也增长得更快。他们的生产能力应该比欧洲人更强出许多。在日本,从1600年到1800年,人口只增长了45%,但是农业产量翻了一番,因此生产力肯定有重大提高。到1800年,日本和英国的棉纺工人的工资、国民的平均收入、平均寿命和身材的高矮都差不多,但是到19世纪初日本的平均生活质量可能高于英国。
  再有,拜罗克估算,1800年中国的人均收入为228美元,高于他对担世纪英国和法国若干年份的估算,因为后者在150美元到200美元之间。到185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下降到人均170美元,当然印度的国民生产总值在19世纪也下降了,而且很可能在18世纪后半期已经下降了(Braudel1992:534)。
  实际上,所有的人均收入估算也否定了一些人的欧洲中心论偏见。那些人认为,亚洲占有较大的经济比重只不过反映了亚洲人口比欧洲多。拜罗克(1993)考察了各种对世界范围人均收入差异的估算。他发现,迟至1700年到1750年期间,世界范围的最大差异是1到2.5。但是,他也提到西蒙·库兹涅茨较近的估算(1到2.4),戴维·兰德斯的估算问到2.2和2.6),安格斯·麦迪逊的估算(1到1.6或1.3甚至1.1)。他还考察了另外7种估算,包括18世纪学者的看法,最后得出一个估算数字为1到1.1,或者说,世界各地的收入或生活水准实际上相同。
  或许,最重要的生活水准“指数”——预期寿命——在欧亚各地大体上差不多。如果说70岁以上的老人到处可见的话,中国的这项指数确实不低——1726年,将近1%的人口超过70岁,其中还有超过100岁的老人。
  按照麦迪逊(199:10)的估算,中国和西欧在1400年的人均产值和人均收入几乎相同。但是,拜罗克发现,1750年时,欧洲生活水准低于世界其他地区,尤其低于中国。他在1977年的著作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论证(见本书第1章)。而且,他估算,1800年“发达”地区的人均收入为198美元,所有“欠发达”地区为188美元,而中国为210美元(BairochandLevy -Leboyer1981:14)。何炳棒(1959:263,213)的人口研究著作早已提示,中国在18世纪的生活水准呈上升趋势,农民的收入不低于法国,肯定高于普鲁土和日本。吉尔伯特·罗兹曼(1981:139)也作了“国际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在前现代阶段,中国人至少与其他民族一样能够很好地满足家庭需求。有意思的是,在糖的人均消费方面,中国似乎高于欧洲;要知道,中国只能利用自身的资源来生产糖,而欧洲能够从殖民地奴隶制种植园廉价地进口糖。在论述印度的情况时,沃勒斯坦(198157一158)引用了哈比布、斯皮尔(PercivalSpear)和德塞的成果。这些成果都证明,17世纪印度的人均农业产量和消费水平肯定不低于、可能还高于当时的欧洲人,而且肯定高于20世纪早期和中期的印度人。但是,波梅兰茨(1997)则认为,当时欧洲的消费水平高于亚洲人
  也就是说,现有的各种关于世界和地区人口、生产和收入的估算以及前面对世界贸易的论述都证明,至少到1800年,与“西方”任何部分或整体相比,亚洲及其各地经济体都具有更大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在全球经济中更拥有不可比拟的分量和影nAo如果不能把这种情况完全归因于亚洲的庞大人口——正如亚洲的人口与其产值的比率及人均收入的数字间接证明的——那么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有关亚洲在世界经济中具有更大的生产力和竞争力的大量直接证据能够部分地回答这一问题。对此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论述。再有,技术和经济制度也促成了亚洲的这种领先地位。对此我们将在本章的最后两节加以讨论。

  (2)生产力和竞争力

  关于亚洲的绝对和相对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尤其在工业生产和世界贸易方面的能力,我们可以看到一些直接的证据。乔杜里指出:
  即使是在前机器时代,对工业产品的需求也能表明一个社会在专业化和劳动分工方面所达到的程度。毫无疑问,从这个角度看,在1500年到1750年这个时期,印度次大陆和中国拥有亚洲最先进和最复杂的经济。
  不仅是亚洲的,而且是全世界最先进的经济!
  显然,在17世纪的一段时间里,亚洲之所以吸收大量的白银以及一部分黄金,主要是由于国际生产成本和价格上的相对差价造成的。直到19世纪欧洲大规模使用机器以后,生产成本的结构才发生了根本变化,欧洲才能克服价格差异的影响。(Chaudhuri1978:456)
  但是,也有人指出,印度纺织业的竞争力主要不是缘于更先进或更复杂的机器生产设备。卡纳卡拉塔·穆昆德(1992)认为,印度人的优势在于其(手工业)工人的高超技艺。而这则部分地缘于各种生产过程中的高度专业化和细密分工。再者,印度的竞争力也依赖于一种灵活的组织结构,后者能够根据出口市场对纺织品的规格样式的需求变化而迅速地作出调整。另外,在种植优良的长绒棉方面,在印染技术加工方面,印度也处于领先地位。最后,由于食品和工资低廉,生产成本很低;而这是由于印度的农业能够以很低的成本生产出这些食品。
  乔杜里对亚洲的一些工业生产作了如下概述:
  可想而知,亚洲文明的三大手工业是棉丝纺织品,包括首饰在内的金属制品以及陶瓷器M的制造业。另外还有许多次要的手工业,也都具有工业技术和工业组织的全部特征;它们生产爆竹、砖瓦、乐器、家具、胭脂、香水等等,这些都是亚洲大部分地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现存的历史资料,无论涉及加工过程的还是关于分配体制的,都明明白白地显示,亚洲的大部分手工业都包含有一系列中间环节,而职能的划分既是社会职业的划分,也是技术上的分工。在纺织业里,一块印花布或平纹细布需要经过棉农、采摘1、轧棉1、梳棉L、纺纱1、织布1、漂白1、印花1、画图工、轧光工和修补工等一系列工作才能到达公众手里。……用金属制成的文物可以列出一个很长的目录。农业器具,建筑物的金属扣栓、金属门和金属锁,炊具,厚重精致的兵器,宗教用品,钱币和首饰……在亚洲各地都形成活跃的贸易,以各种方式买卖粗布、陶器、铁器和铜器。平民百姓和达官贵人都购买这些简单的日用品。
  有一个笑话说,一个税卡官员感到大惑不解的是,有一个人总是推着一辆什么都不装的手推车通过边界。后来收税官恍然大悟:原来这个人在走私手推车!实际上,这不是笑话,而是严肃的生意:大多数货物,无论产地是哪里,也无论是在亚洲各个口岸之间进行的合法贸易还是非法贸易,都是用亚洲的船只运送的,而这些船只是用亚洲的材料,西亚、南亚、东亚和东南亚的人工,亚洲的资金建造的。因此,船舶、军舰和港口的建造、维修以及相关的金融活动本身就已经是亚洲各地的一项主要的持续发展并不断扩大的“无形”产业,可能直到19世纪汽船出现为止,欧洲所有的小打小闹的觊觎者都难以望其项背。
  另一个类似的“无形”产业是包括采矿和铸造在内的铸币业。这些钱币主要是用于本地、本地区和本国,但也有许多是为出口铸造的。金、银、铜、锡、铁等等金属钱币、条块等形状的钱币、贝壳、巴达姆等通货(包括纺织品)的生产、鉴定和兑换,是国家和私人企业的大生意。柏林(1993)等学者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大体上说,人们可以按照表面价值或重量接受钱币,但并不总是如此,尤其在它们贬值时;对金银条块必须作重量和纯度的鉴定,这意味着一种商业成本,但也给国家或私人企业提供了另一个商业机会。
  从世界经济的角度看,在出口大量贵重商品和进口大量白银方面,一马当先的是中国,而不是印度。但是,印度似乎也没有被甩掉多远,也是重要产业中心的聚集地,尤其是棉纺织业。印度也进口大量的金银,尤其是黄金(印度是黄金的“秘窖”)。我们已经在第3章中反驳了那种欧洲中心论的神话:亚洲人接受金银是为了把它们囤积起来。相反,亚洲人之所以挣得金银,首先是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更勤奋,更能干;而新增添的金银则接着在亚洲促成了更大的需求和更大规模的生产。
  西亚凭借着自身的产业基础,如棉纺织业和丝织业,再加上转运亚洲其他地区与欧洲之间的商品,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东南亚和中亚也是一派繁荣气象,主要是依赖两地之间的金银和商品流通,其次是由于东南亚当地生产丝绸并向日本出口。
  欧洲人能向东方销售的产品很少,因此主要是通过参与亚洲经济本身的“境内贸易”来谋取利润。欧洲的利润主要来自在众多市场之间,尤其是在整个世界经济范围内进行金银、货币和商品的多边交易。过去,没有一个大国或它的商人能够同时在所有的市场展开活动,或者说能够把自己在这些市场之间的活动组织成这样一种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连贯系统。欧洲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他们控制了巨大的金银供给来源。他们的海上能力长期以来是一个很小的非决定性因素;而且正如我们下面要论证的,他们的帝国的或私人的商业公司在组织上也与竞争对手没有什么两样。在16世纪和16纪早期,欧洲人所做的就是在亚洲各国的黄金和白银的兑换差价之间套利,以及在某些贸易往来中、尤其中国和日本的贸易往来中充当中间人的角色。但是,从世界经济的角度看,至少从1500年到1800年这三个世纪,欧洲所能生产和出口的最重要的商品,实际上是唯一的商品,就是金银——而它是依赖在美洲的殖民地才实现这一点的。
  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欧洲当时不是向世界经济的其他地区出口产品的主要产业中心。第2章和第3章已经证明,实际_,由于欧洲没有能力出口金银以外的商品,这就导致了长期的支付赤字,从而也导致了金银不断地从欧洲流向亚洲。只有用欧洲在美洲的殖民主义势力范围才能解释欧洲为什么在世界经济中还能生存,如果没有美洲殖民地,欧洲就无法弥补它与亚洲的商品贸易的巨大赤字。即便如此,欧洲也从来没有足够的金钱来实现贫穷可怜的欧洲人的梦想,因为正如一个荷兰商人在1632年向国内通报的:“我们不是没有找到商品……而是我们没有造出购买它们的金钱”(Braudel1979:221)。这个问题直到18世纪末、尤其到19世纪才解决,此时金钱的流向终于颠倒过来,从东方流向西方了。

  (3)1400年一1800年的世界贸易

  根据前面对亚洲的人口、生产、生产力、竞争力、本地和地区贸易以及各方面的持续增长的情况的论证,人们会很自然地得出结论:国际贸易是被亚洲主宰着。但是,有一种神话却愈演愈烈,那就是,世界贸易,即使在亚洲,也是由欧洲人创造和主宰的。我们现在举出一系列理由来反驳这种神话。
  葡萄牙人以及追随其后的普遍的欧洲人“迷惑”了历史学家,使后者把全部注意力放在欧洲人身上,完全夸大了他们在亚洲贸易中的重要性。正本清源,这种对葡萄牙人、荷兰人和英国人的盲目迷恋,在一定程度上是缘于这样一个事实:正是他们留下了有关亚洲贸易的大部分记载。当然,这些记载更多地反映了他们自己的活动和利益,而不是亚洲合伙人和亚洲竞争对手的活动与利益。
  但是,在对待亚洲贸易中欧洲人的活动的问题上,这种欧洲中心论的立场受到越来越多的批驳。莫兰(Moreland1936:201)在他那部现已成为经典的《柳度简史》中指出:“葡萄牙人在印度造成的直接影响并不大。”接下来的猛烈炮火出自一位原先在印度尼西亚任职的荷兰官员范勒尔(1955)。他用一系列的论断批驳了当时依然盛行的欧洲中心论的观点:
  亚洲的国际贸易的总体格局基本上维持着原样。……当时的葡萄牙人殖民统治并没有给东南亚的商业带来一种新的经济因素。……从数量上看,中国人日本人道罗人。爪哇人印度人…以及阿拉伯人所经营的贸易超出葡萄牙人的贸易许多倍。……各地的贸易继续安然进行。……这条亚洲内部的重大贸易路线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凡是声称18世纪(更不用说更早的时候!)有一个欧洲人的亚洲的说法都是无稽之谈。
  范·勒尔进一步断言:“远东的葡萄牙帝国与其说是一种事实,不如说是一种想象。”而且正如梅林克一罗洛夫斯(196)反复指出的,这种想象不得不向事实屈服。梅林克一罗洛夫斯捍卫欧洲中心论的立场,因此她在悉心写成的学术著作中驳斥范·勒尔的观点。她明确地宣称,亚洲贸易中的欧洲势力比范·勒尔所承认的要大得多,也要早得多。但是,她本人的论证以及她对葡萄牙人的影响的一再否定,似乎进一步支持了“范·勒尔的观点:只是到1800年前后欧洲才开始超过东方”(Meihnk-Roelofsz1962:10)。她本人的研究局限于东南亚一隅,而那里是亚洲受到欧洲影响最大的地方,但是她表明,即使在那个地区,当地的和华人的贸易也能抗拒荷兰人的影响。
  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例如乔杜里(1978)、达斯·古普塔和皮尔逊(1987)、阿拉萨拉特南(1986)以及雷乔杜里和哈比布(1982)——肯定了范·勒尔的论点:当时的亚洲贸易是一项繁荣昌盛的事业,欧洲人只是作为附加的次要角色跻身于其中。
  亚洲的胡椒生产仅在16世纪就翻了一番以上,而大部分是被中国人消费掉的(Pearson1989:40)。只有较少的一部分,肯定不到1/3的胡椒出口到欧洲;1503年,由亚洲人从陆地上穿越西亚运输的香料比葡萄牙商船绕好望角运送的香料多15倍,甚至到1585年从红海路线运输的香料也是绕好望角运输的香料的4倍(DasGuPta1979:257)。虽然海上运输是葡萄牙人的主业,但是摩鹿加丁香被他们运到欧洲的从未超过15%,而东南亚的胡椒农其他香料则大量地出口到中国。另外,有些挂葡萄牙旗的船只实际上是属于亚洲人的,他们挂这种“便利旗”是为了在某些口岸享受葡萄牙人才能享受的低关税。葡萄牙人施展军事和政治的强硬手段来“垄断”贸易和勒索关税,因此他们在亚洲贸易中所占份额虽小,获得的利润却占他们总利润的80%,只有20%的利润出自他们所开辟的好望角南路贸易(DasGuptaandPearson1987:71,78,84,90;Subrahmanyam1990::361)。这可以从1580年出版的一本资料详细的葡萄牙文书籍中得到具体证明。该书以葡萄牙克鲁扎多(金币名称)为计算单位记录了各条商路和各次航行的利润。在路程较短的澳门一逞罗、澳门一帕坦(印度地名)、澳门一帝泱的航线上往返一次,利润为1,000克鲁扎多;在澳门一类他航线上往返一次,利润为6,000到7,000克鲁扎多;在果阿一马六甲一日本航线上往返一次,利润为35,000克鲁扎多。相比之下,在里斯本一好望角一果阿航线上往返一次,货主仅有10,000到12,000克鲁北多的收入,船长也仅有4,000克鲁扎多的收入(见Lourido1996a:18-19)。
  日本的白银出口贸易对于葡萄牙人十分重要,但是,从1600年到1620年他们在这种贸易中所占的份额从未超过日本出口总量的10%,只是在17世纪30年代达到37%的最大份额(DasGuntaandPearson1987:76)。葡萄牙人在印度的情况也大同小异。甚至在16世纪葡萄牙人对亚洲的“渗透”达到顶峰之时,古吉拉特的贸易由他们经手的也只有大约5%。虽然他们的大本营设在果阿,但是在印度西南地区的胡椒生产中,他们插手的部分不到10%。维持葡萄牙的“印度领地”使葡萄牙纳税人和政府承受的负担超过了葡萄牙从印度直接获得的收入,当然葡萄牙的商人获得了好处,正如其他的欧洲“雇员”从各自的公司获得了好处。
  葡萄牙在东亚和东南亚规模甚小的贸易活动后来被荷兰人所取代。正如我们在第2章中看到的,尽管荷兰人竭尽全力想垄断至少东南亚一部分地区的贸易,但是他们从未取得成功,实际上,荷兰人在主要排挤葡萄牙人的过程中抢占的地盘又再次被中国人和其他东亚人收复,当时后者在自己海域——更不用说自己领土——的支配地位从未受到严重的挑战。从17世纪晚期起,“欧洲人的渗透实际上被击退了”(DasGuptaandPearson1987:67)。欧洲人被中国人击败了。从1680年到1720年,抵达长崎的中国船舶增加了两倍;在巴达维亚发生对华人的大屠杀的1740年,抵达那里的中国船舶达到顶峰(DasGuptaandPearson1987:87)。例如,在1684年长崎港口重新开放后的4年里,平均每年接待近100艘中国船只,平均每星期两艘;到1757年为止的这段更长的时间里,每年也平均接待40艘以上。1700年,中国商船把2万吨货物运到华南,而欧洲商船仅装走500吨。1737年,欧洲商船运走的货物为6,000吨,直到18世纪刀年代,欧洲人的货运量才达到2万吨(Marks1997a)。
  克莱因(1989)的论文阐述了16世纪到19世纪毗邻朝鲜。日本和琉球的中国东海以及东南亚所环绕的中国南海的贸易情况。他发现,欧洲人从来就没能控制、更谈不上支配这些贸易活动,甚至连部分的垄断权也没有。在中国东海,贸易完全掌握在亚洲人手中;欧洲人几乎挤不进去。在中国南海,到17世纪中期为止,葡萄牙人和荷兰人趁该地区动乱之机才先后勉强获得一个立足点。但是,17世纪后半期和18世纪,由于东亚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复兴,这种立足点受到挤压,仅能苟延残喘(包括英国人在内)。克莱因的结论是,
  16世纪和17世纪,欧洲人之所以能够对中国附近海域进行渗透,完全是由于该地区内部和地区间权力关系本身发生特殊变化。欧洲对该地区经济的影响始终是边缘性的。欧洲在这个世界经济体的商业活动仅仅是暂时性的,局限于欧洲人在亚洲的极其脆弱而有限的贸易网。在1680年前后,该地区重新建立了权力均劳,此后,该地区内的海上贸易进入了一个在传统机制的完整架构内兴旺发展的新时期。18世纪后半期,这种贸易及其机制逐渐损坏……(而且包括)欧洲的商业活动……也濒临瓦解。19世纪的欧洲霸权根本不是建立在前工业时代历史发展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全新的条件和环境上。(Klein1989:
  (甚至在欧洲人的商业活动更容易延伸过去的亚洲西端,)阿拉伯海域是中国、东南亚、印度和中东之间进行交流的一个古老而庞大网络的组成部分……欧洲人在那里附着于原有的格局,属于异域商人之列……(他们介民不情愿地与亚洲人合作,他们之间相互信任的程度不可夸大。
  我们再来看亚洲贸易在整个世界贸易中的重要性。继范·勒尔之后,尼尔斯·斯廷斯加尔德(1972)是最同情亚洲的欧洲历史学家之一。他也认为,葡萄牙对印度洋地区改变甚少,16世纪最重要的事件乃是1576年莫卧尔皇帝阿克巴征服孟加拉(Steensgaard1987:137)。
  因此,当我们看到斯廷斯加尔德(1990a)说亚洲人在印度洋的贸易活动是“边缘性的”、无足轻重时,不能不感到惊讶。他接着说:“这个观点可能像是在重申一个明摆着的事实。”他首先引述莫兰(1936)和巴尔·克里什纳的估算:17世纪初,亚洲的长途贸易量是52,000—57,000吨或74,500吨。然后他把这两个数字与欧洲的货运能力(50万吨到100万吨)加以比较,从而得出贬低亚洲贸易的结论。但是,成交的货物重量与货运能力二者之间是很难加以比较的。斯廷斯加尔德也指出,这些印度洋贸易的数字不包括沿海运输,而沿海运输本身的规模更大,而且也是长途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长途贸易也依赖于转运贸易。欧洲船舶主要往返于距离不太长的波罗的海和地中海沿岸,大多没有沿印度洋或东南亚海域航行的距离长。因此,这种比较看来不足以衡量印度(更不用说亚洲)与欧洲在世界贸易中的相对分量。
  另外,正如本书第2章指出的,亚洲的内陆贸易和海上贸易的互补性大于竞争性。巴伦德斯也指出:
  陆上贸易和海上贸易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一方面取决于途经的流通区域,另一方面取决于“通行费用”。陆上远程贸易并没有被海外贸易取而代之。在有些情况下,海上贸易甚至还刺激了陆上远程贸易。在另一些情况下,特别在陆上远程贸易变得危险时,商业活动就部分地转移到海上路线,例如17世纪晚期的印度就是如此。…沿海贸易依赖于内地贸易。许多市场都是内地大城市的沿海卫星城,例如胜利城的巴塞罗尔、比贾布尔的达波尔以ILAk名字上就显示出与拉合尔的关系的拉豪利邦达尔。制造业和政府的中心都在内地,大宗的农产品都是在那里加以调配。(Barendse1997:chap.1)
  我们在第2章指出,内陆远程贸易也在兴旺发展。在印度和中亚,每头牛负载100到150公斤货物,总数在一两万头牲畜的驮队并不罕见;多达4万头牲畜的驮队也并非没有。有的驮队还有上千辆牛车,每辆车配有周到12头役牛。商队客栈彼此相距一天的路程,能够容纳总计加起来多达1万的客人和牲畜(Burton1993:25)。在17世纪,仅班贾拉斯这一个商会就平均每年运送82,100万吨英里的货物,这些货物平均行程为720英里。相比之下,两个世纪以后,1882年,印度的全部铁路运载量为2,500吨英里。
  各种迹象显示,亚洲与欧洲的贸易虽然在这几个世纪里增长了,但与亚洲内部贸易(包括长途贸易)相比,始终是一个很小的数字。英国东印度公司主管乔舒亚·蔡尔德在1688年指出,仅在几个印度港口进行的亚洲贸易量就十倍于欧洲人经手的贸易量总和。
  根据上面对亚洲贸易的概述,尤其是克莱因(1989)对中国海域贸易的分析,卡尔一路德维格·霍尔特弗列里奇(19844)的说法就特别值得注意。克莱因的文章就收在他主编的论文集里。他在导言中断言:“欧洲主宰了这整个时期。”霍尔特弗列里奇(1984:5,tablel.2)还宣称,在1720年和1750年,欧洲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分别为69%和72%,而印度只占11%和7%(表上列出的各个时期的另外12%属于拉丁美洲,8%属于“其他地区”)。
  本书中所讨论的证据和克莱因(1989)对中国海域的中国贸易(不是欧洲贸易)的分析都否定了这种自吹自擂的欧洲中心主义的论断。另外,根据斯廷斯加尔德(1990:150)计算的1752—1754年的数字,亚洲向欧洲的出口量虽然不大(在亚洲贸易中仅占很小的份额),却一直多于欧洲从美洲的进口量。(欧洲向美洲的出口量较高,但还赶不上欧洲人从其他地区,如亚洲的出口量。)1626年,伊比利亚半岛的一位匿名学者甚至写了一篇“论文”,在标题中宣称要“论证……从贸易角度看东印度比西印度更重要,因此我们发现了东方贸易失败和我们眼看着西班牙论人悲惨的贫困状态的原因”队。undo1996b:19)。
  特里·博斯韦尔和乔亚·米斯拉(1995)提供了一个形象的例子,表明欧洲中心论的有色眼镜如何遮蔽了西方人的目光,使他们看不到世界经济和贸易的大部分情况,甚至也扭曲了他们对欧洲的“世界经济”的感知。首先,他们表示,在沃勒斯坦和他们的心目中,“尽管存在着贸易联系,但是非洲和亚洲依然外在于(世界体系)。无论是逻辑曲线还是长波影响都应用不到它们身上。”其次,他们与沃勒斯坦的分歧在于:“我们认为,即便说亚洲整体外在于世界体系,也有理由把东亚贸易机为世界体系的一个领先部门”。因此,他们在计算“全球”贸易时把“东亚贸易”包括在内,仅仅是为了指出这样一个情况:“数以千计的船舶参与波罗的海贸易,相比之下,只有数以百计的船舶参与大西洋贸易和亚洲贸易。”由于后两种贸易的行程更长些,因此他们让它们在“全球贸易”的计算中占有更多一点的分量。可悲呀,由于目光短浅,他们在东西方贸易中仅看到有数百艘船舶可以纳入他们所谓的“全球贸易”中,而没有看到也没有统计亚洲内部贸易活动中的数以千计的船只,霍尔特弗列里奇(198)虽然低估了它们,但至少还把它们打在数里。波斯韦尔和米斯拉还掉进另一个他们自己布置的陷阱。首先,他们宣称,“东亚贸易表现出一种与大西洋贸易和全球贸易不同的(循环)模式,(这一发现本身)就进一步表明后二者是外在于前者的”。他们甚至没有考虑到,“东亚贸易”不同于东西方贸易之处可能恰是一种补偿,正如有短处就有长处。这样考虑就会使他们的发现变成相反的证据:亚洲及其贸易不是“外在于”,而是内在于这个体系!接着,他们宣称,他们对偶然的上下波动循环所作的进一步研究恰恰表明:“这一发现提示,与人们的预期相反,亚洲贸易对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具有更关键的作用!”(BoswellandMisra1995:478)当然,他们所“预期”的是他们自己的欧洲中心论有色眼镜所制造的效果,但是这反而证明,这种有色眼镜甚至扭曲了他们自己对“欧洲的世界体系”的分析,当然也蒙蔽了他们,使他们看不到亚洲存在着一个大得多的世界经济和贸易。
  总之,直到19世纪为止,亚洲经济和亚洲内部贸易一直具有比欧洲贸易及其对亚洲的侵入大得多的规模。或者可以借用达斯·古普塔和皮尔逊在《150年一1800年的印度和印度洋》一书中的论断:
  一个至关重要的论点是,当欧洲人在海洋上赫然出现时,他们却不是主角。毋宁说,他们是以各种成功的方式加入一个正在发展的结构中。……在16世纪的印度洋历史中,连续性比葡萄牙人的影响所造成的断裂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甚至欧洲主义者布罗代尔也一贯认为,直到优世纪末以后,世界经济的重心才开始向西转移,直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才转移到西方。实际上,“只是到18世纪末才开始发生变化,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场内部通婚的竞争。欧洲人终于脱颖而出,并且改变了这个结构,但是他们是从一个亚洲的历史环境里突围出来的”(DasGuptaandPearson1987:20)。
  因此,尽管欧洲人获得美洲的金银并以此买通进入亚洲的世界经济的道路,但是在1500年以后的三个世纪里,他们一直是一个小角色,而且不得不适应——而不是制订!——亚洲的世界经济的游戏规则。另外,亚洲人在世界经济中依然是成功的竞争者。如果按照流行的欧洲中心论的“见机’,亚洲人缺少科学、技术以及制度性基础,那么他们怎么能做到这一点?答案是,亚洲人并不缺少这些东西,而且在这些领域里经常技高一筹。因此,我们现在就来考察现实世界中科学、技术和制度的发展情况,看看它们与欧洲中心论的神话所宣扬的东西是如何大相径庭的。

  2.质量:科学与技术

  1)贬低亚洲科技的欧洲中心论

  流行的欧洲中心论的神话宣称,在1400年到1800年这段时期,或者至少从巧皿年开始,欧洲在技术上一直优于亚洲。另外,欧洲中心论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偏见通常也扩展到制度方面,对此我们在下一节加以考察。这里集中探讨几个问题:(1)总体上看,当时究竟是欧洲的科技还是亚洲的科技更先进,这种情况延续到什么时候?(2)在从中国引进指南针、火药、印刷术等等之后,是否只有欧洲的技术在发展,而中国和亚洲其他地方的技术就不再发展了?(3)多少年后技术是否沿着从欧洲到亚洲的方向扩散?(4)技术的发展仅仅是欧洲或中国或其他地方的一种当地的和地区性的进程,还是世界经济的力量影响当地而造成的一种全球进程?下面将对这些问题作出解答,但可以预先宣布,所有的解答都与流行的欧洲中心论在科技方面的“见识”针锋相对,至少是提出重大质疑。
  技术从来不是独立发展的,而是迅速地扩散或适应相同的或不同的环境。具体地说,技术的选择、应用和“进步”其实是对机会成本的合理回应,而机会成本则是由世界经济和当地供求状况决定的。也就是说,技术的进步不论在哪里都主要取决于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是主要取决于地区的、民族的、当地的特点,更不是取决于文化特征。而技术的制度形式受世界经济的“发展”的影响则小一些。
  但是,在这方面经常被人们提到的专家J.D贝尔纳(1969)则把西方科技的兴起归因于西方本土资本主义的兴起(他是用与马克思和韦伯相同的词句)。罗伯特·默顿(193)论述“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经典著作完全是一套韦伯主义的话语,甚至与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论点直接挂钩。正如本书第1章指出的,这就使他得出的有关科学技术的论点变得十分可疑;斯蒂芬·桑德森(1995:324ff)也对他的论点提出批评。罗斯托(1975)关于现代经济起源的“核心论点’洲更加彻底和明确:现代经济完全是借助于科学革命而从现代欧洲起步的。
  这种关于科学技术革命的历史和作用的研究看来远比它引以为据的科学技术更带有意识形态的动机。例如,卡洛·奇波拉(197:207)就赞同地援引过一位西方的技术史的“专家”林思·小怀特的论断:“欧洲之所以在1500年前后能够跃居全球支配地位,是因为向亚洲挑战的欧洲拥有任何亚洲文明都望尘莫及的工业能力和技术。”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如果事实与怀特的欧洲中心论的说法恰恰相反的话,那么欧洲在1500年根本没有上升到‘吱配”地位。
  查尔斯·辛格等人编写的《技术史》第二卷承认并且强调,从公元500年到1500年,“在技术方面,西方几乎没有传给东方任何东西。技术的流向是相反的。”书中复制了李约瑟(1954)的一个图表,上面列出中国的几十项创造发明与欧洲最初采用它们之间的时间差。大多数的时间差长达10到15个世纪(铁烨犁则相差25个世纪);少数的时间差为3到6个世纪;火炮和金属活字版印刷术的时间差最短,也有一个世纪。“基本上是模仿,有时对技术和原型加以改造,由此……西方的产品最终达到了完美”。
  然而,这些叙述本身也过于偏重欧洲的情况。欧洲确实承受了许多技术传播的结果;但是在1500年以前的一千年间,技术主要是在东亚、东南亚、南亚和西亚之间流传,尤其在中国和波斯之间交流。在这些技术流传到欧洲之前,其中大部分必须先经过伊斯兰世界,尤其是当时穆斯林统治的西班牙。1085年基督教夺取托莱多,缴获那里的伊斯兰学者和重要图书,后来又夺取科尔多瓦,大大推进了技术知识在欧洲的“西进”。拜占廷以及后来的蒙古人也促成知识从东向西的传播。
  辛格等人在第三卷论述1500年到1750年这段时期时则明确地专注于西方了。书中不加比较就断言:“但是,可以肯定”到1500年局势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于欧洲拥有巨大的海陆军事优势,欧洲对远东的控制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结局”。另外,书中还宣称:“可以认定,在17世纪,欧洲总体上拥有比世界其他地区更高的技术效能”;其原因归结为欧洲、尤其英国的更“自由的社会制度”、“宗教的凝聚力”以及其他的“文明”特征。书中也提到,所有这些“绝不是与(丝绸和瓷器方面的)低劣落后格格不久”,但是书中根本没有提及棉纺织业和其他产业。
  但是,这里所说的社会文化的优越性不过是我们在第1章里已经批驳的欧洲中心论偏见,我们下面在考察制度之后还必须加以批驳。从理论上说,欧洲在陶瓷业、丝织业和棉纺织业等重要产业方面是落后的,但可能在其他技术方面是比较先进的。但是,(技术史)对于“可以认定”的东西没有提供任何经过比较的证据,而我们将会看到,出自其他方面的证据并不支持这部多卷本历史著作中的假定。实际上,在二十几年后,戴维·阿诺德(1983:40)就已经指出:“现在人们越来越意识到,15世纪和16世纪欧洲与中国、印度和穆斯林世界之间的技术差距是比较小的。”
  欧洲中心论对科学史的处理也大同小异,虽然在17世纪中期以前科学是否不再局限于发明者的独立活动而对西方的技术产生某种影响是很值得怀疑的。一些著名的多卷本历史著作就体现了流行的和极端的欧洲中心论对科学史的处理方式。克龙比(1959)在回顾赔世纪到17世纪的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科学时,甚至根本不涉及西欧以外的任何科学。贝尔纳(1969)的《科学史》第一卷在论述科学如何从中世纪破土而出时,给了中国一些荣誉,对西亚也有所肯定。但是,贝尔纳的第二卷从1440年开始就再也不提及欧洲之外的科学了。贝尔纳仅仅在第一卷里提到:只是由于李约瑟的研究成果,“我们才开始看到中国技术发展对整个世界的巨大意义”(Bernal1969:vol.l,3if)。遗憾的是,当贝尔纳写作时,李约瑟刚刚开始推进他的重大研究。因此,在紧接着的一段文字里,贝尔纳就又老调重弹了,甚至引用李约瑟的成果来论证:“中国的这种早期的技术进展以及印度和伊斯兰国家幅度较小的进展,本来有一个很好的开端,但是到15世纪以前却止步不前了,结果……停留在一个较高的却静止的技术水平上”(Bernal1969:vol.l,312)。于是,在贝尔纳的第二卷里,亚洲消失了。我们在下面会看到,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弗洛里斯·科恩最近发表的一部视野开阔的著作《科学革命的历史研究》(1994)乍一看似乎是别开生面,但是细读之后也令人大失所望。科恩着重区分了科学与科学在技术中的应用,紧扣为什么在欧洲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发生“科学革命”这一“重大问题”考察了大量的相关研究文献。当然,他的考察反映了我们前面提到的韦伯、默顿、贝尔纳和李约瑟等人以及其他一些学者在这方面的探索。科恩对李约瑟很重视,用了64页的篇幅来评述他的研究成果。他还用39页的篇幅来论述“西欧之外”“没有出现”近代早期科学的伊斯兰世界和其他地区的情况。这一部分占了全书的1/5。
  但是,在科恩对这一“重大问题”的整个考察中,贯穿的主钱其实是,唯有欧洲才是科学的社会温床。显然,这是韦伯主义的命题,而且早被默顿应用于科学史。遗憾的是,它也曾经是李约瑟最初的马克思主义和韦伯主义的出发点。在李约瑟发现了有关中国科技的越来越多的资料后,他努力使自己摆脱这种欧洲中心论的原罪。正如科恩也看到的,李约瑟的这种原罪是直接从马克思那里继承来的。但是,李约瑟一直未能如愿,这可能是因为他全神贯注于中国,没有顾得上修正他对欧洲本身的种族中心观。科恩也同样未能跳出旧的案自。
  实际上,就像考察经济和社会活动那样,当我们像科恩那样超出欧洲范围仔细地考察世界范围的科学和技术时,我们的研究越深入,就越难为宣扬17世纪或现代以前任何世纪的(欧洲的!)科学革命的作用的欧洲中心论的论点找到历史依据。另外值得一提的例子是内森·西文(1982)的文章《为什么中国没有发生科学革命——或者中国没有发生科学革命吗“。西文考察并反驳了一些有关这个问题的欧洲中心论假说,但是他没有提出同样重要的问题:如果科学革命对技术的发展有影响的话,它是什么样的影响?
  科恩也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他对这一“革命”及其作用的考察甚至被他的出发点和结论搅得更混乱。科恩似乎一开始就接受了科学只出现在欧洲的命题。因此他基本否定了李约瑟的论断:1644年明朝结束时,中国和欧洲的科学没有明显的差距。但是,科恩对李约瑟等人有关欧洲之外地区的著作的评述却又表明,其他地区不仅有科学,而且科学还在继续发展。这显然支持了人们的怀疑:所谓的“东方一西方”之间在社会和体制上的差异是一种神话,而不是事实。而且,这种怀疑还会得到下面提供的证据的支持。但是,如果其他地区也有科学,那么科恩为什么把注意力首先放在欧洲?
  或许更重要的是,虽然科恩坚持科学与技术是有区别的,但他不想费神去研究科学是否以及如何影响技术。然而,在著名的17世纪科学革命发生后的两个世纪里,科学实际上对欧洲的技术和工业发展根本没有作出任何贡献。
  深入研究了西方科学对一般的技术乃至工业“革命”的所谓贡献后,就很容易解释史蒂文·沙平(199)最新著作的卷头语:“根本没有什么17世纪科学革命,本书(的一节)对此作了阐述。”从弗朗西斯·培根到托马斯·库恩的一系列权威学者的结论是,这些科学进展不论是否具有“革命性”,似乎对任何技术都没有直接影响,对一个世纪以后才开始的工业“革命”肯定没有影响。
  培根指出:“说科学的发现者们对机械技术及其发明者作出贡献,这对他们是过分的夸奖”。三个世纪后,《科学革命的结构)(1970)的作者库思指出:“我认为,不是别的,而是神话蒙蔽着我们,使我们不能清楚地认识到,除了最近这个阶段,在人类历史的其他所有阶段上,智力需求的发展几乎无需与技术发生关系”。有关的严肃研究都表明,这个最近的“阶段”是从19世纪后半期才开始的,是在1870年以后才真正开始的,这已经是在科学“革命”过了两个世纪以后,在工业“革命’发生一个世纪以后。按平专门用一章讨论。(科学)知识有什么用途。,他的小标题分别是自然哲学、国家权力、宗教的婢女、自然与上帝、智慧与意志,但没有技术。他也断言:“现在看来,无论在17世纪还是在识世纪,科学革命的‘高级理论’不可能对经济上实用的技术有任何持续直接的影响”(Shapin1996140)。
  另外,罗伯特·亚当斯(1996)的队之途:一个人类学家对西方技术的探究》考察了技术与科学之间的各种关系,包括“17世纪科学革命’。他引述了大量有关技术乃至产业革命的研究。基于这些研究和他本人的研究,亚当斯至少在十几处作出论断。在19世纪晚期之前,科学家及其科学对技术创新没有作出任何明显重要的贡献。亚当斯写道:“工业革命的重点技术几乎没有可以被认为是直接以科学为基础的。它们至多被描述成在一些重要方面以手工业为基础。”因此,他的结论是:‘官到进入19世纪,科学理论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还是相对不太重要的”(Adams1996:131,101)。亚当斯最大度的结论是:“应该强调的是,科学发现不是技术创新浪潮背后的唯一发动或促进力量,它显然也不是必要条件”(Adams1996:256)。综观18世纪的英国,在680个科学家中只有36%的人,在240名工程师中只有18%的人,在“著名的应用科学家和工程师”中只有8%的人曾经与牛津或剑桥有联系;另外,在后一种人中70%以上根本没有受过大学教育(Adams1996:72)。因此,亚当斯和其他一些学者把技术进步主要归因于手工业技术、创业精神乃至宗教。亚当斯甚至认为,技术对科学的进展所起的推动作用远远大于科学对技术的推动作用。
  最后,虽然罗森伯格和伯泽尔把西方“致富”的原因完全归结为欧洲在各方面的发展,但是甚至他们也承认:
  很显然,经济增长与科学的领先之间的联系不是直截了当的。不仅西方的科学进展和经济进展在时间上是分开的(伽里略与工业革命的开始相隔150年到200年),而且事实上直到1875年前后甚至更晚的时候,西方经济中应用的技术大多发端于并非科学家的人,而且这些人往往几乎没有受过科学训练。除了化学家外,科学与工业在行业上的隔绝是相当彻底的。(RosenbergandBidzuN86:
  还应指出的是,牛顿崇信炼金术;欧洲的一个利用科学测量手段的例子是,威尼斯的齐奥万·玛利·博纳尔多在1589年的著作《换算成我们的长度单位的所有领域的大小和距离)中发现:“地狱与我们的距离是3,758又V4英里,宽度为2,505又VZ英里;天堂与我们的距离是1,799995,500英里”。
  因此,不胜枚举的证据表明,17世纪或18世纪甚至19世纪的科学对技术或工业革命的所谓贡献不过是库恩所进的“神话”。既然这样,从有关厂世纪科学革命的“重大问题”到有关‘官方的衰落”和“西方的(暂时)兴起”的“重大问题”岂不是无的放矢吗?基本如此,至少在我们所谈论的1800年以前的这个时间框架里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此,科恩(1994:500)作为结语而提出的问题十分正当且值得称赞:“‘科学革命’(这个用了50年的老概念)是否正在走所有历史概念的老路?”他回答说;“可能是,因为这个概念迄今已经履行了其一度有用的职责;已经到了抛弃它的时候了。说到底,历史概念不过是隐喻,人们千万注意要具体地对待它们。”阿门!
  除了感叹以外,不要太乐观了:这种欧洲中心论的神话看来还有生命力,而且在亚洲人中间也是如此。亚洲人由此而产生的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曲解甚至更令人吃惊!例如,阿尼鲁德哈·罗易和S.K、巴格齐把哈比布称为印度中世纪技术史研究的先驱。阿赫桑·凯萨尔(1982)也对哈比布深表谢意,因为他的研究著作(印度对欧洲技术和文化的反响》是根据哈比布的建议撰写的。实际上,哈比布本人也为罗易和巴格齐主编的著作写了论述问一主题的一章。另外,哈比布在另一篇文章中也写道:“即使还没有对史料进行详细的研究,但是要否认(在技术方面)印度在问世纪肯定已经被西欧超越了,则是愚蠢之举。”对哈比布提出的一些证据,我们在下面将金加以考察。正如我们在第3章中已经看到的,普拉卡什(1994)驳斥了哈比布的许多推论,还驳斥了亚洲和欧洲的许多所谓差异。他断言,亚洲在近代早期的世界经济中扮演了被广泛低估了的关键性角色。但是,甚至普拉卡什也写道:“在科技知识领域里,欧洲相对于亚洲具有无可置疑的全面优势。”
  罗易·麦克劳德和迪帕克·库马尔(1995)主编的著作也对1700年到1947年西方技术及其向印度的转移进行了研究;尽管到标题中的起始时间是1700年,他们却明确地宣布不考虑前殖民时代;但是正如我们下面要评述的,该书的一些撰稿人(英克斯特、桑帕尔)其实论述了这个时期。尽管如此,这两位主编在该书的导言中还是提出了一些没有依据的论断,而至少有一个撰稿人的论证其实是驳斥这些论断的、主编者写道:“(在英国人统治之前的印度)技术的变革肯定与欧洲无法相比。技术的全部进程都是循着熟练技巧的方向发展(我们要问,难道欧洲不是这样吗?);而且局限于当地市场(我们要问,如果真的如此,当时印度怎么会支配世界市场?)。欧洲旅游者……对某些印度产品感到不可思议,但是从来都对印度的风俗抱批判态度。”但是,甚至该书的第一位撰稿者伊安·英斯克特就考察和驳斥了所谓印度的文化基础低劣的论点。主编者宣称,诸如此类的“修饰词”(更文雅的偏见!)“表明印度经济与原工业化时期的欧洲、德};I幕府时期的日本乃至明代中国相比是孱弱的”(McLeodandKumar1995:12)。呜呼,他们是反着看世界;因为根据本书中的所有证据,经济强弱的次序正好是颠倒的:中国最强,欧洲最弱,日本和印度介于二者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亚洲学者的论著都是研究技术从欧洲向印度的传播以及当地对技术有选择的接受,而没有研究相反的过程。但是正如我们下面要论述的,传播是双向的;两地以及其他地方的接受和适应是根据当地的环境而对共同的世界经济发展所作出的反应。
  就中国而言,李约瑟的煌煌巨著《中国科技史)享有盛誉,但是可能由于它过于博大精深,因而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充分考察。科林·罗南(1986)整理出一部四卷本的节本,李约瑟(1964)本人写了一个概述:“科学与中国对世界的影响”。他对一些人的批评作了明确的反驳:“就技术的影响而言,在文艺复兴之时和之前,中国占据着一个强大的支配地位。……世界受中国古代和中世纪的顽强的手工业者之赐远远大于受亚历山大时代的技工、能言善辩的神学家之赐。”(Needham1964:238)李约瑟列出的清单上不仅有众所周知的火药、造纸术、印刷术和指南针。他还考察了钢铁冶炼技术、机械钟表、以及把旋转运动变成直线运动的传动带和传动链、拱桥和铁索桥、深井钻探设备等工程技术发明,水上航行用的明轮船、前桅帆、后桅帆、密封仓和尾舵等以及其他许多东西。
  另外,李约瑟还认为,在中国,科学研究活动受到扶持,技术的革新和应用在近代早期没有中断,在天文学和宇宙论领域、在解剖学、免疫学和药学等医学领域也都有所发展。李约瑟断然否定欧洲人的说法:中国人只是发明,而不想或不懂如何应用。虽然他考察了东方和西方在某些方面的平行发展,但他也推测了它们相互影响和交流的渠道和程度。
  关于印度也有类似的研究论著,只是在卷秩规模上稍逊于李约瑟的鸿篇巨制。例如,库普拉姆和库姆达马尼(199)就发表了一部12卷的印度科技史,拉赫曼(1984)也主编了一套印度科技史。这两部著作都显示,不仅在1500年以前,而且在1500年以后,印度的科学和技术一直在发展。达拉姆帕尔(197)收集了18世纪欧洲人的文章,这些文章显示了欧洲人对印度科技的兴趣以及从中获得的好处。在17世纪和18世纪,印度的数学和天文学相当先进,因此欧洲人引进了印度的天文图表及相关著作。在医学方面,接种预防天花的原理和做法都出自印度。我们在后面还要谈到,印度还出口造船、纺织和冶金方面的科技。
  与之类似的是,纳斯尔(1976)、阿赫曼德·哈桑和唐纳德·希尔(1986)撰写和编纂了自古以来伊斯兰世界科技发展和扩散的历史。乔治·萨里巴(1996)提供了许多例子,证明在文艺复兴前后乃至17世纪阿拉伯科学对文艺复兴的重大影响。这里只须举出萨里巴谈到的一个例子:哥白尼通过文字资料了解阿拉伯的各种学说,而这些学说对他的“革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无论像辛格那样“可以认定欧洲拥有巨大的海陆军事优势”,还是像哈比布那样宣称“即便还没有对史料进行详细的研究,但是要否认(欧洲在其他领域的技术优势),则是愚蠢之举”,都是没有充分依据的。还是应该像古迪(199)和布劳特(1997)开始做的那样,更谨慎地考察有关亚洲人能力的资料,尤其在这两个领域。辛格撰写的技术史提到的欧洲人占有优势的另一个领域是煤铁业,哈比布和另外一些人还提到印刷业和纺织业。只要稍做研究就会发现,亚洲许多地方的技术要“先进”得多,而且在1400年以后的几个世纪里这些技术还在发展。在全球性竞争更激烈的陆军和海军技术方面尤其如此。而且,恰恰是对这两个领域的比较研究(Grant1996)驳斥了所谓的“奥斯曼帝国的衰落”,我们在第5章和第6章中还将从其他方面提出论证。另外,技术上的先进也体现在一些更具有“地方性”的领域,如水利工程和其他公共工程,铁器业和其他冶金业(包括兵器制造以及炼钢业),造纸和印刷术以及其他的诸如陶瓷业和纺织业的出口产业。

  火炮

  我上面之所以说“其他的”出口产业,是因为兵器业和造船业也是重要的出口产业。奥斯曼帝国、莫卧尔帝国和中国的明清帝国被称作“火药帝国”(McNeill1989)不是没有缘由的。它们发展了最新最好的武器和其他军事技术,当时世界上凡是能够使用这些武器而且负担得起这方面开支的统治集团,都竭力购买或仿造这些武器(Pacey1990;另参见本书第5章)。但是,齐波拉(1967)的(火炮与帆船)和麦克尼尔(1989)的《火药帝国的时代,1450年一1800年)却反复宣称,欧洲的火炮、尤其是装在船上的火炮始终要比其他民族的火炮先进得多。
  但是,齐波拉和麦克尼尔也提供了某些相反的证据。他们两人都论述了奥斯曼帝国的军事技术和实力的发展。奥斯曼人(以及泰国人)擅于兵器制造,欧洲人和印度人都承认这一点,而且模仿、改造和复制奥斯曼的大型和小型兵器技术,以适应自己的环境和需求。麦克尼尔(1989:33)断言:“直到1600年前后,奥斯曼军队在技术上以及在其他军事效能方面一直处于领先行列。”齐波拉同样承认奥斯曼帝国在军事技术上的这种高水准。乔纳森·格兰特(1996)经过比较研究也肯定这一点。虽然这三位学者都指出,17世纪奥斯曼帝国在军事上变得虚弱(因此败于俄国),但是前两位学者还是强调,在18世纪后半期以前,欧洲军事技术的发展还不能开始改变亚洲任何地方以陆地为基础的力量格局。
  在海上和沿海地区,欧洲人的坚船利炮确实具有某些军事技术上的优势,但是齐波拉和麦克尼尔也都承认,这种优势还不足以使欧洲人获得他们所向往的任何经济垄断地位。一位奥斯曼君主曾经说,1571年欧洲海军在勒班阳的胜利不过是烧焦了他的一点胡须。16世纪,葡萄牙人利用他们在霍尔木兹、果阿和澳门的基地而侵入阿拉伯海、印度洋和中国海,但这只是有限的和暂时的。17世纪,荷兰人的挺进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葡萄牙人,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看到的,他们也未能在亚洲海域取得垄断地位,甚至在“荷属”东南亚也未能如愿。
  欧洲人的枪炮更没有对中国和日本造成重大的军事冲击,倒是在火炮技术方面有相反的传播。在欧洲中心论的神话里,中国人发明了火药,但不会利用它。李约瑟(1981)已经把这种神话批驳得体无完肤。他历数了最迟自公元1000年起中国军队如何广泛地把火药用于发射器、燃烧器和喷火器。而且,中国人还发展和使用了50多种抛射火箭,其中有两级火箭,在第一级升空后再点燃第二级推进器。最初的火箭发射装置是固定的,后来则改进成活动的。而欧洲人在13世纪末以前还没有把火药用于军事上,他们只是在东地中海受到火器重创后才醒悟过来。再有,正如杰弗里·帕克描述的,中国人和日本人也迅速地采纳和改造外国先进的火炮技术:
  火器、要塞、常备军和战船长期以来是中国、朝鲜和日本的军事传统的组成部分。铜炮和铁炮在1300年前后向西传到欧洲,在此之前已经在中国得到充分发展。但是……到1500年,西方制造的——由土耳其或欧洲铸工制造的——铜炮和铁炮比东方的火炮更有威力,也更灵活……它们大概最早是在16世纪20年代随着一支人数众多的奥斯曼使团而传到明代中国的。……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第一次见到西式火器是在16世纪40年代后期,当时在福建一带活动的倭寇手中持有这种武器。……在1635年以前,中国北部边疆就采用了西方武器。
  欧洲人的“优势”如果存在的话也仅限于海军火炮,而且当时也是暂时的。诚然,或许正如荷属东印度总督科恩在1614年指出的:“不经过战争就不能维持贸易,没有贸易就不能维持战争”(转引自Tracy1991:180)。但是科恩是荷兰人,他是想控制几个印度尼西亚的小岛,所遇到的阻力是比较小的。但是,即便在那些地方,荷兰人也与他们之前的葡萄牙人一样,从未能够对香料贸易实行经济垄断。如果说欧洲人在陆地军事技术方面真的有什么优势,那么这种军事技术没有、也不可能在亚洲任何地方有效地施展——除非它们被直接模仿和改造。曾经有人认为,欧洲人对亚洲的人侵之所以局限于少数沿海港口,原因之一是(与欧洲人在美洲以及后来在非洲的情况不同)他们没有深入到内陆的军事能力。这或许道出了真相。但是,虽然特雷西(1991)及其主编的著作中的撰稿者,如帕克,竭力复兴这种“解释”,他们却对亚洲多数经济体所拥有的更强大的力量避而不谈。另外,正如今天核武器不可能被长期垄断一样,任何武器技术都会迅速地扩散到有钱购买的人手中。

  造船业

  在16世纪的欧洲,造船业当然属于“高技术”产业之列(Pacey1990:72)。但是,无可置疑的是,早在几个世纪之前,中国的船舶就更大、更好、数量更多,抵达的地方也更远。一个突出的例子是,15世纪初郑和几次率领通商舰队前往非洲。这些舰队的规模和船只之大,远远超过哥伦布和达·伽马的船队(后者几乎晚了一个世纪,却仍需雇用一个阿拉伯领航员)。另一个例子是1274年元代中国进攻日本的舰队与1588年西班牙进攻英国的“无敌”舰队二者的差异。二者都是被天气而不是被防御者打败的,但是中国舰队拥有了2,000多艘船,而西班牙舰队只有132艘船。
  后来,尤其在明代官方政策不再重视海域之后,欧洲的船舶业是否真的超过了中国的船舶业?欧洲人通常作出肯定的回答,但这种回答其实是大可怀疑的。李约瑟(196)在《中国科技史》第四卷中对航海活动作了考察,罗南(1986)对此作了概述。他们引述了一个欧洲人在1669年的说法:“中国的船只比已知世界的其他地方所有的船只的总和还要多。这在许多欧洲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这个欧洲人还解释了他为什么确信这个事实(Ronan1986:89)。在李约瑟的详尽研究和罗南的概述中还引述了17世纪和18世纪许多航海家和船员的言论,这些人都对中国船舶的质量表示惊叹。另外,李约瑟和罗南还详细列举了中国的船舶技术、航海技术、推进技术、驾驶技术和设备技术。这些技术不亚于或优于其他各国,因此被其他各国所模仿或改造。这些技术方面的创新包括船身的形状、密封仓的分割、排水和作战灭火用的抽水机械。李约瑟总结说:
  看来几乎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显然,中国的航海技术具有明显的优势。…我们的全部分析显示,欧洲的航海技术从东亚和东南亚航海民族的贡献中获益之多,很可能远远超过人们通常的想象。轻视(他们)的态度是过于草率了。(Ronan1986:210,272)
  实际上,西班牙人甚至在菲律宾购买船只,而且在那里维修他们的船只,利用在他们抵达那里之前就有的技术和手艺。英国东印度公司也采用同样的做法,只是在程度上差一些。
  史实表明,南亚的造船业同样如此。与中国和欧洲的造船业不同,印度造船业没有用铁钉来固定远洋船的甲板。如果这仅仅是因为铁相对短缺而昂贵的话,那就说明印度人在采用这项技术时过于节约,因为他们采纳了其他合适的外来技术(Sangwan1995:139)。他们采用的是纤维结和捻缝技术。由于这种种原因,印度造的船更结实耐用,当时的欧洲人就赞扬印度船的质量——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见凯萨尔(1982:22)和桑万(199:140)援引的言论。另外,欧洲人购买了许多印度船,既是因为这些船更结实耐用,又是因为它们比欧洲船便宜,1619年时,一艘500吨的船大约能便宜1,000英镑(Qaisar1982:22)。
  英国东印度公司也在孟买经营自己的船坞(从苏拉特招募造船木工),在1736年以后在孟买和印度其他地方建造大船。葡萄牙人和后来的荷兰人早在英国人之前就这样做了;实际上,阿姆斯特丹为了保护自己的造船业而禁止荷兰人购买印度大船。印度的造船成本比葡萄牙、荷兰和英国低30%到50%。另外,印度制造的船只更适合在印度洋水域航行,它们在印度洋的使用寿命是欧洲制造的船只的两倍或三倍(Barendse1997:chap.l)。在18世纪最后20年里,英国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海军至少在印度订购了70艘船,在19世纪初的20年里订购了大约300艘船。当时就有人指出:
  我们确实发现有许多原因资使我们在这个国家建造船舶。这里的木材、铁制品和木工都十分便宜。这里的活儿比英国做得更实在,各个部件做得更得当,它们与甲板一样只需要用绳索和白噩。
  萨特帕尔·桑万(1995140)的结论是:“这个时期印度造的船与世界任何地方造的船相比,质量毫不逊色,甚至技高一等。”爱德蒙·戈斯也同声相应:“说他们建造出世界上无与伦比的船只,并非言过其实”(转引自Barendse1997:chap.1)。它们一般不会装配火炮。然而,由于竞争的需要,装配火炮的船逐渐增多了。为了吓唬海盗,有些印度船只建造得很像是欧洲战舰(Bar。ndse1997:chap.1)。总之,正如佩西指出的:
  因此,亚洲以高超的制造技术而著认。到18世纪初,印度的某些(造船)技术明显地优于欧洲同行。…,印度人和欧洲人相互学习的热忱简直令人瞠目。……欧洲人对印度和菲律宾造船业的依赖也是西方人剥削亚洲的知识和技能的一部份。
  尽管哈比布对印度的技术水平在总体上持怀疑态度,他(1969:15—16)也承认,印度造船业曾经发生过“一次没有载入史册的革命”,在某些方面优于欧洲。但是,他依然断言,这并不能消除他所谓的落后差距。
  毫无疑问,亚洲人也利用和改造欧洲的造船技术、航海技术,甚至利用欧洲技术人员。这反而证明,与其他领域一样,竞争性的航海业编技术进步与发展是世界性的,是由世界经济推动的。另外,“只要还有‘替代性的’或‘适用的’本地技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满足印度人的需要,欧洲的同类技术就会被置于一旁”。

  印刷术

  印刷业之所以特别引人注意,不仅是因为它是一项重要产业,而且因为它是传播知识、传播科学与技术的服务性产业,它还反映了文化的“理性程度”和社会的“开放程度”。因此,中国发明和使用活字版印刷术比其他地方早五百年,其意义也就非同小可了。彩印在中国始于1340年;五色彩印始于16世纪80年代,17世纪和18世纪在中国和日本广泛采用(流传之广肯定超过西方)。金属活字版印刷始于朝鲜,很快就传到其他地方,但是在很长时间里未能进入伊斯兰世界。正如布鲁克(1998)指出的,中国的印刷技术严格地说可能没有大的变化。但是,从经济和社会角度看,印刷、发行和识字程度都得到大发展,肯定造成了比欧洲广泛得多的影响——甚至包括伪造纸币,直至明朝政府废止纸币的流通。

  纺织业

  工业革命的一个主要部门显然是纺织业。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在世界经济中中国、波斯和孟加拉丝织业的优势地位以及印度棉织业的主宰地位。它们都是制造业中质高价廉的产业,比起军火业和造船业来,它们在世界上具有更大的竞争力。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纺织品生产也把农业、机器制造业、运输业。植物染料业、矿产化学工业以及金融业联系起来。为了生产和出售物美价廉的纺织品,就必须在这些产业中实行生产竞争与合作。印度则是其中的校校者。
  另外,止步不前必然失败,必须通过不断地改进技术和降低成本才能保持自身的竞争力。至少在1400年到1800年这4个世纪里,印度保持了竞争优势。印度还输入新的技术,尤其是从奥斯曼帝国和波斯输入印染技术以及熟练工人。莫卧尔时代的一部著作列出印染45种色调的77种不同的工艺。印度还与中国和波斯交流陶瓷业的新技术。英国人也向印度学习基本的印染技术。
  奇怪的是,哈比布(196)虽然承认印度人并非从来就抵制技术变革,却仍然贬低印度的技术水平,甚至否认印度纺织业的技术进步。维甲亚·拉马斯瓦米(1980)考察了有关哈比布提到的一些纺织技术的资料后指出,印度采纳这些技术的时间比哈比布设想的要早得多。拉马斯瓦米的结论是:
  至少在(印度)纺织业领域,把技术的发展说成是突然的迸发,说成是外力作用的结果……或者说成是16世纪从欧洲引进的,实在是大错特错。印度的工业不仅有技能专业化和劳动成本低廉的优点,而且正如前面已经比较详细地阐述过的,当地的纺织技术也在逐渐地发展,并且融进了某些引进的技术。
  毫无疑问,在纺织业这项世界上竞争最激烈的产业里,世界任何地方提供给消费者的选择以及对生产技术的选择都要参照其他地方的情况加以决定和改变。我们在第6章将对英国工业革命、尤其是纺织业的动力作更深入的考察。
  这里我们仅需引用佩西在这方面的论述(他则引用了布罗代尔的论述):
  印度的纺织业有充足的劳动力,工资又很低廉。因此几乎没有任何促使印度商人实行生产机械化的刺激。正如布罗代尔指出的,这种刺激“迂回地起作用”。英国为了在价格和质量上与印度花布竞争而发明了新机器,另外还引进了印染技术。……由于在英国有了许多新的应用方式,在印度、伊朗和土耳其使用了多少世纪的技术在英国得到迅速的扩展。(Pacey1990:121,120)
  我们在第6章讨论英国工业革命背后的世界经济竞争时将会再回到布罗代尔的论点。我们将会看到,与今天东亚各个新工业化经济体一样,英国是借助保护主义和其他对国内棉纺织业的刺激,通过实行国内市场的“进口替代”而开始工业化的。然后英国推行面向世界市场的“出口拉动”。到1800年,英国生产的棉布有4/7出口;出口的棉布占英国总出口的1/4,到1850年占总出口的一半。

  冶金、煤炭和动力

  人们通常认为,欧洲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冶金业和相关的煤炭开采及作为燃料和机械动力的使用方面(包括在煤矿使用的机械动力)。首先应该指出,这种发展只是在19世纪才成为工业革命的一部分。在18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人们还没有如此大量地使用煤炭。只要人们还能普遍地获得木炭,而且价格低廉,就不会用更昂贵的煤炭来取代它。在不容易获得煤炭的地区,尤其是南亚,更是如此。在英国,在18世纪前半期木炭价格大大上涨,而到该世纪中期,煤炭价格下跌,从而使得人们用煤炭和木炭来炼铁的成本变得比较低廉了。
  中国也早就使用煤炭,如果说他们没有很重视它,可能是因为成本上的考虑,肯定不是因为缺乏适当的技术。因为中国人早就在许多类似的技术方面发展得无与伦比,例如水利工程以及修建和维护广泛的运河系统和其他公共工程的技术。正如波梅兰茨(1997)指出的,遗憾的是,与英国不同,中国的煤炭富矿远离工业中心。另外,他们的木炭炼铁技术领先其他地区多少个世纪。
  在16世纪和17世纪,炼钢技术也在日本、印度和波斯得到高度发展。有一些资料显示,1790年英国进口印度的伍兹钢di样品,经过专业实验室的化验,发现其质量与瑞典生产的钢不相上下,而优于英国当时生产的钢。另外,18世纪末印度有1万个冶炼炉,其中许多冶炼炉能够比英国谢菲尔德的冶炼炉更快(用两个半小时而不是四个小时)、更便宜地生产钢铁。
  亚洲虽然人力丰富,但有些地方的劳动力并不便宜,因此机械装置,也包括金属部件得到发展和应用。中国、印度和波斯都使用水车或水磨;这些水车和水磨为灌溉、农业、工业和其他方面提供了动力。亚洲许多地区在水利和农业的其他改良措施方面,在农田的开垦方面都成绩非凡。条播楼犁在印度的最初发展以及后来在亚洲的广泛使用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特别重要。
  我们在后面还要论证,中国和印度的农业生产力及相关技术确实与欧洲一样“发达”。按平均可耕地计算,亚洲确实有能力养活更多的人;我们在后面将会看到,中国南方的农业效率比欧洲任何地方都高。

  运输

  拉塞尔·梅纳德(1991:274)考察了14世纪到18世纪是否有一场“欧洲的运输革命”,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货运费用几乎没有下降,商品之所以更容易流通,不是因为运输成本降低了,而是因为商品更便宜了,包括来自亚洲的商品。与此同时,亚洲许多地方的水陆运输则借助于机械发明而得到顺利发展。波梅兰茨(1997)发现,总体上看,在陆路运输方面欧洲相对于亚洲毫无优势可言,更具体地看,哈比布估算的印度运输业的吨英里数在总数量上超过沃纳·桑巴特(1967)估算的德国运输业5倍多,按人均算可能略少一点。
  1776年,亚当·斯密(1937:637一638)把中国和印度廉价的江河与运河运输业与欧洲的同类运输业作了比较,宣称前者更优越。亚洲运输业使用大量的人力乃是固有的经济上的有利条件。但是,中国、印度、中亚、波斯和奥斯曼帝国在港口、运河、道路和驿站等基础设施上的投资也很大,从各方面看都有较高的效率和竞争力。亚洲内部和周边的“国际”运输就更发达和更有竞争力;我们在后面还会一再地看到,欧洲人正是由于参与到这体‘发展”中而获益非浅。
  总之,人们通常认为,欧洲的“技术优势”可以追溯到1500年,而事实却与此大相径庭。只要把欧洲和亚洲的技术加以比较,至少就会对这个欧洲中心论的论点提出严重的质疑。

  (2)世界的技术发展

  我们还可以基于另外两个更重要的理由对这个强调欧洲优势的论点提出质疑。第一个理由是,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只要有一个情况存在,欧洲就不可能有这种优势,其他地方的人也不可能有这种优势。这就是,技术实际上是在来来回回地扩散的。其方式包括购买或盗窃有技术含量的物品;仿造它们;通过自愿和强制(通过奴隶制)地迁徙和雇佣熟练工匠、工程师和航海人员而造成生产工艺和生产组织的转移;通过出版物了解技术;通过工业间谍获得技术。
  另外,为了增加产量和扩大出口,亚洲人也需要并且也鼓励发展技术。例如,有证据表明,在15世纪和16世纪初的中国,不仅生产和出口都增长了,而且支撑着这种出口生产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进步也有重大的发展。这在陶瓷业、丝织业和棉织业。印刷出版业(出现了用铜铅合金铸造的活字模)、制糖业以及水地和旱地农业(包括对农产品的加工和引进美洲新作物)表现得尤其明显。毫无疑问,在16世纪和17世纪,印度也发展和改进了技术,提高了生产力。这在竞争激烈的纺织业和武器制造业尤为明显。
  第二个更重要的理由是从第一个理由引申出来的:根本就没有什么欧洲的技术!在一个实行劳动分工和存在激烈竞争的世界经济里,民族的、地区的或部门的技术优势是无法维持的,原因在于至少有一些实际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热衷于并且完全能够取得这种技术。也就是说,技术的发展是一个世界经济进社,它发生在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里,也是由于世界经济/体系的结构而发生的。诚然,这个世界经济/体系过去是、现在依然是在结构上是不平等的,在时间上是不平衡的。但是,这不等于说技术的发展或者其他方面的发展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区的。民族的、文化的因素;也不等于说,在这个世界经济/体系里,任何地方的任何民族拥有任何根本性的“垄断’地位或‘优势”。正如我们在下面要论证的,更不能说任何所谓的“优势”是基于“独特的”的制度、文化、文明或种族!

  3.机制:经济和金融制度

  如果说在亚洲许多地区,以生产、生产力和技术为基础的贸易和消费绝对地和相对地处于前列,那么就可以推想,那里也应该相应地有必要的制度“基础’来促成经济的发展。这样思考自然就会对自马克思、韦伯及其众多信徒所传播的那种欧洲中心论的“说法”产生严重的怀疑:“亚细亚生产方式”停滞不前、死气沉沉,而欧洲的制度则在不断进步。不过,还是让我们来比较一下相关的经济和金融制度,探索一下它们的起源。
  我们先来考虑一般的制度和具体的政治或国家制度的角色。历史学、社会科学和经济学,更不用说一般的公众,长期以来把注意力集中在各种制度上。他们有时明确地、但更经常地是含蓄地把各种人类行为和历史事件归因于这些制度。甚至凡勃论(Thorst,inVeblen)等人还有一种自报家门的“制度经济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North)对整个经济史、尤其是“西方的兴起”也作了某种程度的制度分析。另外,大家都特别偏重法律、政治制度——简言之,国家制度。
  在西方,强调这些制度对于“解释”历史——包括经济史、西方的兴起和资本主义——的重要性,一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韦伯社会学、大部分历史学以及希梅尔法尔布(Himmelfarb1987)所辩护的“政治史”的一个中心信条。虽然许多人已经抨击“把国家请回来”(Sk。。pci1985)的主张,但还不够坚决。欧洲的国家及其法律等方面的制度往往被说成对资本主义的兴起、西方的兴起、工业革命、现代化等等起了很大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赞成这些“解释”的人会认为,本书对制度和国家没有给予充分的或足够的经济分析。
  然而,本书第2.3章以及第4章的前面几节已经多次论及国家及其对经济的干预。例如,中国、日本、印度、波斯和奥斯曼帝国的国家(政府)向运河及其他交通基础设施倾注了大量的投入,并且组织有关的维护工作;这些国家扩展疆域、组织移民和开垦耕地;它们还提供军事支持来促进“民族”经济利益。因此,所谓的亚洲“东方专制”国家无力促进经济发展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另一种欧洲中心论的“理论”讲的是国际性国家体系(Internationalstatesystem)。据说,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后欧洲的(不是中国的!)“战国”及其“国际体系”使欧洲的(不是亚洲的!)某种合作性竞争制度化了,由此促成了各国经济——至少是军备技术——的发展。遗憾的是,事实也否定了这种国际性国家体系命题。虽然明一清帝国和莫卧尔帝国的国家要比欧洲小国庞大得多,但不能说它们因此就缺少活力,无所欲求。它们也卷进各种战争。东南亚的情况与欧洲一样,各个城邦和“民族”国家也相互竞争。而且,正如我们在第2章中看到的,在西亚,在奥斯曼帝国与萨菲帝国之间,在它们与欧洲国家之间,经济、政治和军事等方面的竞争也是寻常现象。这种说明是否对这些政治和制度因素给予了充分的注意,是可以商榷的。
  但是,问题主要不在于是否对制度给予了充分的注意,而在于对这些制度的经济分析是否充分。因为本书的一个主题恰恰是,与其说制度是经济进程及其各种变动的决定因素,不如说是它们的衍生物;制度仅仅是利用而不是决定经济进程及其变动。也就是说,制度是经济进程衍生的适应性工具,而不是经济进程的原因或波拉尼所说的社会温床。而且,要对这个问题作出判断,不能把制度当作万应灵药,而是要用分析方法。本书所作的世界、地区和部门的经济分析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释各种事件和历史进程,比用制度来解释更好还是更糟,读者将自有结论。按照本书的解释,即使说制度不是经济变动造成的,制度也必须使自己适应经济变动。
  在这方面,至少使作者感到欣慰的是,还有一位学者即格雷姆·斯努克斯,也持有相同的见解;
  (制度)并非起着一种根本原因的作用。本书的观点是,人类社会的运动是由基本的经济力量——“首要的动力机制”——推动的,制度通过“次要的机制”对这些力量作出反应,而不是推动这些力色
  对于各种人类社会的瓦解——包括我们在第6章将要论述的“东方的衰落”——斯努克斯认为:
  (瓦解乃是)通过运作策略起作用的基本经济力量发生变化的结果,而不是社会复合体造成的制度问题的后果。诚然,制度问题强化了基本问题,但是它们基本上是一种反映……
  另外,斯努克斯也谈到工业革命和“西方的兴起”,尤其谈到诺思所作的制度分析。他认为:
  (这种分析)无论在方法论上还是在解释上都恰好与我截然相反。……他关注的是制度在引导增长过程时的作用,而我关注的是基本的经济力量的作用,我认为基本的经济力量决定着社会的进步及其制度变迁和意识形态变迁。
  谈到工业革命,他认为:
  (技术)范式变化的原因在于,各种经济力量在一个激烈竞争的环境里持续不断地推动,再加上自然的、人力的和物质的资源的要素赠予——相对的要素价格一发生根本变化。
  这也是我在第6章分析“西方的兴起”及其工业革命的经济基础。在此我们将对某些早期的经济和金融制度作一比较,看看它们本身在全球经济中是如何被激烈竞争的环境塑造的。我们将会看到在亚洲许多地区它们是如何适应这种环境并因此而促进——既不是决定也不是阻碍——经济增长。实际上,在1800年以前,亚洲许多地方的制度比欧洲更有效率。

  (2)亚洲和欧洲的制度比较与联系

  以本章这最后一节的篇幅,不可能概述金融和商业制度的历史。我只想讨论一个问题,或者说是一个常见的假定:欧洲的这类制度比其他地方发展得更“先进”,因此欧洲向外“输出”它的各种制度,而其他地方只能采用它们。这就是绝大部分欧洲一西方历史学和社会理论(更准确地说是假设)在这个问题上所传递的信息。这种信息至少是从马克思、韦伯和西方经济史学家到社会科学家和新闻工作者一脉相传。大部分作品都是基于对欧洲以外的情况茫然无知或偏见而写成的。虽然韦伯对欧洲和亚洲的宗教、社会和制度作了许多研究,但是像他这样的早期权威学者基本上就成了后来和当下研究者援引的“权威”。后者很少有人再去辛苦地深入探索,甚至根本不想一想,面对已经众所周知的其他事实,他们所接受的“理论”究竟能否自圆其说。
  遗憾的是,有关欧洲以外地区的这些制度的直接资料是不完整的,只有比较少的历史学家和社会理论家去艰辛地考察它们。但是,有一批亚洲历史学家提供了有关制度组织的资料,而大部分是作为研究经济活动的背景或顺便提到的。我在本书中的许多地方都援引他们的成果,而且我们可以用他们的研究来考察制度的情况。另外还有少数(主要是西方的)历史学家具有较广阔的视野,也根据这些研究以及自己的研究作出某些归纳总结。但是,他们只是在不同程度上克服自身的西方欧洲中心论偏见。我主要指的是范·勒尔(199)、斯廷斯加尔德(197,1990C)、布罗代尔(197,1992),伊嫩可(197),尤其是柏林(1990,1993,1994),因为柏林彻底抛弃了欧洲中心论。
  下面的论证将凭借他们的研究成果。我的宗旨和能力都不允许我对制度全貌作一番详细的、甚至不太完整的概述。但是,流行的欧洲中心论的制度解说和相关理论也大量地借助各种论证,不过其中有许多是错误的论证。我在选择时当然是有立场的,例如,我将论证,如果生产和商业的结构和进程确实如本书其他地方所证明的那样,那么我们就应该问,造成这种情况的可能是或应该是何种制度组织。
  根据这一任务,我们就要提出下列问题并寻求它们的答案。例如,在那里有什么样的经济、生产、商业、贸易和金融等等方面的活动?本书的宗旨就是勾画和』总结这种活动。什么样的金融一商业等经济制度和政治、社会制度促成了不同地区的这种活动?对此我们将援引某些资料,主要援引权威成果。这些制度有什么历史渊源,尤其是,它们是否是本地区“内生的”或至少是早已存在的?在回答时,我们将尽可能详细地勾稽资料。如何对不同地区的制度加以比较?对此我们将凭借现有的研究,同时作出尽量合理的论证。

  (2)全球的制度联系

  除了这种“比较”的角度,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联系”角度。这些制度的发展是否基本上是相互独立的,只是反映各个地区不同的或相似的文化、历史和环境?或者,这些制度是否对共同的问题和挑战作出共同的反应?或者,是不是有一种相互依存的制度发展趋势构成了一个共同的、相互依存的经济结构和进程的组成部分?如果确是这样,那么这种相互依存是不是从一个地方扩散到另一个地方,具体地说,是不是从欧洲扩散到其他地区?或者,这种环球的相互依存的制度发展是不是一个相互依存的世界经济结构和进程的组成部分?这是最关键的问题。它已超出了波梅兰茨(199)的结论:欧洲和西方的经济制度本身是在满足贸易需求的过程中发展的。但是,正如普拉卡什(1995:12)指出的,亚洲也是如此:“毋庸赘言,在莫卧尔帝国时期的印度经济中,货币供给的增加与金融方式的发展二者之间有一种重要的有机联系。”但是与其他地方一样,印度的货币供给(更逞论需求)本身当然也是全球经济运作的一个侧面。
  对各种制度是如何基于世界背景而发生适应性转变,或许很难找到充分的证据来确立一个令人信服的例证。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提出恰当的问题比获得半个正确答案还重要”。或者用琅林的话说:“我们应该考虑……追问,在‘世界’历史的同一时刻,是否可能存在着类似的、甚至同样的力量对各地这些不同类型的政治经济施加影响,因而是否可能存在着更大的结构性力量”(Perlin1990:50)。柏林接着写道:
  我们不仅需要加以比较,还需要进而试着对更宏观的结构做出一些结论。例如,或许可以说,(印度的)社会进步和原始资本主义关系这一背景……以及亚洲其他地方的类似发展……构成了欧洲逐渐卷入次大陆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也构成了欧洲在其中逐渐建立霸权的国际交换一依附体系的一部分前提条地。…总之,欧洲和亚洲的商品制造业乃是更广阔的国际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世界不同地区的商业资本的兴起,欧洲、亚洲和北美面向市场的制造业的兴起,日益扩大的农民生产被整合进国际商品流通网络,这一切都需要从一个涵盖国际贸易和劳动分工的相关框架来考虑。
  当然,这也正是本书的宗旨——而且也是我和吉尔斯于1993年发表的两篇论文的宗旨。那两篇论文涵盖了一个更长的长时段。我们下面讨论近代早期的金融和商业制度时也始终不离这个宗旨。
  为了说明我的意图,我们不妨首先诉诸某些权威。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动第二卷(197:114)标题为“欧洲以外的世界”的那一节里写道:“欧洲在交换领域是否处于同一个发展阶段……这是一个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他的回答是,欧洲当时确实是处于同一阶段,或者说,“世界其他人口稠密地区——即同样得天独厚的地区”也处于同一阶段或同一水平。这也就意味着布罗代尔、马克思、韦伯以及他们的信徒得出错误的结论。
  有一点是明确无误的:世界经济中的主要结构变迁、甚至主要制度变迁并不是由于欧洲制度的扩散造成的。例如,
  西方商人的到来扩大了亚洲瓷器市场,但并没有改变其基本模式。……商业活动也许没有被完整地记载下来,但是南洋的市场发展应该是一如既往。正如前面指出的,自14世纪以来南洋对日用器M的需求是始终如一的。另外,商业组织也没有根本改变:
  (华南的)郑氏家族首先于1658年动了向海外销售日本瓷器的念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第二年迅速作出反应,也接手这项生意。……郑氏家族的商业和政治情报网的效率肯定至少不逊于其主要对手满清政府与荷兰人的情报网。……
  可以说,郑氏的组织具有某些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相同的特点。因此,我们应该赞同乔杜里的论述:
  劳动分工、工业生产以及远程贸易乃是自远古以来社会共同生活的组成部分。我们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难以找至赔哪一个社会不具有基于相对价值观念、货币和市场的交换经济的某些特征。凡是从事维持生存的农业和工业生产的共同体几乎肯定会与那些受市场机制和资本控制的影响的共同体相互依存。……虽然缺乏固定资本,但是商业资本主义乃是亚洲手工业者和农民日常生活中的一个事实。…二作为商业活动的资本主义在印度洋几乎无所不在。……当然,印度洋的远程贸易无论怎样界定,也是一种资本主义活动。……织布工、纺纱工、蚕农、金属工匠以及香料种植园主,都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获得回报。远程贸分商业资本主义和面向出口市场的生产三者之间的联系一直是很紧密的……而且,这种经济联系还是世界性的。
  关于进一步的证据,我们可以援引乔杜里对亚洲不同地区制造业的制度和组织的概述:
  在中国和印度都可以发现,日益壮大的劳动力队伍非常灵活地在农业和工业之间流动。……亚洲历史中有许多例子显示,手工业者为了寻找更好的机会而在各地流动和迁徙。……迁徙和流动是一个对付自然灾害、政治压迫、经济萎缩等等的通用手段。……许多现有的资料显示,在印度和中国各地,当商业萧条时,失业工人为了挣钱而转向农业劳动,如帮助农民收获庄稼。……无论在中东、印度和中国,在市场销售和工业生产之间都显现出一种垂直联系。……
  每当买方的竞争力疲软时,商人对手工业者的支配就成为一种现实。史料还显示,亚洲商人,无论他们是在印度还是在中东或中国活动,都会为了满足特定的商业需求而直接干预工业生产。……某些地区成为出口商品产地的真正原困是,甚至在非机械生产时代,L业的地理分布也受到劳动力的相对价格、生活用品以及资本的强烈影响,因为这些因素的空间面已置是很不均衡的。……中东、印度和中国都有一些地区专门生产供应国内外的纺织品。……亚洲许多地方都形成了面向出口的工业,直到18世纪后半期欧洲才有能力对这些出口工业提出挑战……
  珍妮特·阿布一卢格霍德(198:12ff.)也指出,在13世纪,整个欧亚大陆的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制度具有“惊人的相似性,远远超过其差异性”。如果说差异,那就是欧洲落后于亚洲。她援引了齐波拉的说法:自从罗马帝国衰落后,一直到13世纪和14世纪,欧洲始终是一个“欠发达地区……一块野蛮人盘踞的土地”(Abu-Lughod1989:99;另参见Cipolla1976:206)。但是,很奇怪,在没有提供超出她的论述时间框架的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阿布一卢格霍德就宣布,到16世纪欧洲就遥遥领先了。现有的证据能够支持她对早期历史的论断,但否定她的后一说法。
  甚至欧洲主义者布罗代尔也承认:
  从埃及到日本,我们处处可以发现真正的资本家、批发商、零售商以及众多的附属人员、代理商、中间、货币兑换商和金融家。在交换的技术、可行性和保障方面,这些商人集团都可以与西方的同行一比高低。
  在1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助的第二卷中,布罗代尔(1979:219)断言:“欧洲人的出现丝毫没有改变原来的状况。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的商人都向穆斯林、班杨(印度的商人种姓)或(日本)京都的高利贷者借钱。”实际上,欧洲人不仅为了在亚洲用钱而借贷,而且是向当地已有的金融机构借贷,他们实际上还采用它们的运作方式。布罗代尔把桑巴特称作欧洲理性主义特殊论的“最直言不讳的辩护者”,接着追问:
  最后,在资本主义运用的理性手段的单子上,除了复式簿记外还有其他的工具:汇票、银行、交易所、市场、背书、贴现等。但这些手段在西方世界之外、在西方奉若神明的理性之外也完全可以找到。……同企业生的革新精神相比。贸易量的扩大更为重要。……与欧洲一样,世界其他地区多少世纪以来就懂得生产的必要性、贸易的规则和货币的流通。
  实际上,正是世界的生产、贸易和货币流动从一开始就吸引欧洲并使之可能扩大自己的生产和贸易,并在发现美洲金银后的三个世纪里携带着美洲金银加入这个世界经济体。因此,经济、生产、贸易、商业和金融方面的必要制度肯定早就存在,而且还一直延续发展,这样欧洲人才可能加入这个游戏。实际上,正如波梅兰茨(1997)反复指出的,产权和法律制度也是如此,也早在亚洲各地确立和不断发展。

  印度

  在此,我们似乎可以不必详述这些制度的形式,而是借助权威人士举出的有关南亚和东南亚的一个小例子来说明问题;
  (印度的)银行体系效率很高,遍布全民由大商号和大银号并出的本票或免票在印度各地以及在伊朗、在中亚的喀布尔、赫拉特、塔什干等地都享有很好的声誉。二。由代理人、经纪人、据客、中间人等等组成了一个复杂的网络,其中包括一个迅速传递市场价格动态的灵活系统。
  如果说现代印度的第一位总理尼赫鲁在其(印度的发册一书中可能对自己的国家有所偏爱的话,那么葡萄牙人托马斯·皮雷斯也应该同样偏爱自己的国家,但是他却建议:
  我国想当公司职员和代理商的人都应该去(印度的坎贝)……向古吉拉特的印度人学习,因为在那里经营贸易本身是一门学问。
  近年也有两位学者得出类似的见解:
  有证据表明,有一个极其发达的阶层经营着货币、商业信贷、贷款、商品保险等等。……他们无疑与农村小资产阶级有着密切联系。……这是把一定份额的农业剩余转移到商业阶层手中的一种重要联系。……现在还不清楚葡萄牙是否在很有限的地区或部门给印度的商业和工业生产造成任何组织上的变化。……从各种表象看,他们是利用现有的(生产和商业)机制。
  自16世纪晚期以来,有价证券资本家是印度政治经济活动中的特有人物。这些企业家包税、介入地方农产品贸易,能够调动军事资源(军用牲畜、武器和人力),并且多次在印度洋贸易的大游戏里激起波澜。
  我们再援引一个当事人的言论,也许至少能展现生动的画面和某些当地风情。苏拉特的一家英国工厂的董事长杰勒德·阿温吉尔于1677年向伦敦的东印度公司总部报告:
  我们充分注意到你们关于降低胡椒在欧洲的价格的建议和你们要求在这里也降低价格的命令;在这方面我们一直不敢稍有松懈,但是毫无成效。因为这些国家的胡椒消费量很大,因此有许多商人从事这方面的经营。他们把它运往异地以及德平高原和马拉巴尔。因此不可能把价格压低到你们限定的程度。
  格罗弗(1994:219-255)对17世纪和18世纪印度北方的乡村社会作了全面的考察后强调,印度的商业活动渗透到与海岸、港口和欧洲人遥不相反的穷乡僻壤。哈比布(1969;71)用一个保险费率的例子显示印度西部和东部这种商业和运输业的高效安全:在17世纪中期,315、550和675英里距离(按直线距离算,比实际距离少)分别收取被保险物资价值的0.5%、2石%和1%。
  哈比布(1969,1980,1990)对莫卧尔帝国时期印度经济和殖民主义人侵前时期印度商人群体所作的研究毫无疑义地证明了商业和金融业的“发展”。市场是开放的、竞争性的。既有豪门巨商,也有小商小贩。信贷被普遍使用。艾哈迈达巴德的商人几乎完全用票据支付和清理债务,几乎所有的汇票和支付字据都能兑换成贴现的商业票据(Habib1969:73)。显示金融市场的“发展”的另一个证据是,月利率从1%到50%不等,与英国与荷兰的利率差不多。
  另外一位学者作了如下总结;
  (欧洲的)公司官员所作的记录展现了一幅有关印度南部农业商品生产的复杂多变和高度分化的图景。……学者们支持这样一种观点:t…在美国统治之前的三个世纪里,分布不均但普遍的贸易扩张、资本积累、劳动专业化和生产多样化等等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商业资源…、(因而)产生出国家得以榨取捐税的商业经济。
  当地农产品和工业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都被纳入信贷或实物预支的复杂体系里。柏林认为:“事实上,信贷和金融是根据一种包括各种组织层次和社会层次的放债人的复杂安排运作的。,覆盖了较大比例的农产品”,更不用说工业品了。
  这些机制和制度则使得(放债人)通过向众多生产者——沉重的租税和极低的产品销售价格使后者难以应付气候和价格的波动——提供信贷而占有很高比例的收入,……并且能够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阻割,使商业交易变得多样化。
  制造商利用信贷来购买原料,雇佣手工业者,向他们支付工资。另外一些手工业者也是在领取工资的条件下为国家垄断部门劳动,还有一些手工业者则从事独立劳动。他们都是一个面向当地市场、地区市场和出口市场的金融、信贷、分配、贸易和生产的“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这些市场长期以来就是而且今后仍将是世界市场的组成部分。当欧洲人加入进来时,例如荷兰东印度公司进入印度阿格拉附近地区时,他们是进入“一个覆盖了很大地域的三角网络,一个使公司能够在若干地点之间调度周转的结构,(这)仅仅是一个具有汇款机制和信贷机制的组织体系的一端,这个体系覆盖了印度次大陆的大部分,而且还远远地伸展到印度次大陆之外”。
  伯顿·斯坦(1980)对殖民主义入侵前印度经济的这种情况作了部分的考察,也肯定了印度商业化的普遍性以及乡村和城镇之间、星罗棋布的大小城市商业中心之间的广泛而密切的生产和商业联系。斯坦和苏布拉马尼亚姆在他们的合集(南亚的制度与经济变迁)(1996)导论中还指出,合集中的文章有一条主线,即经济活动与制度结构始终在经济变化中相互作用,对经济环境和经济需求的变动作出反应。斯坦(1989)还指出,印度健全的金融体系不仅向印度生产者和商人提供了大量的资本,而且也向英国东印度公司以及欧洲商人个人提供了大量资本,使他们能够在印度境内外展开经营活动。
  在许多世纪里——在上千年的时间里(Frank1993a)——印度贸易向西延伸到中亚、波斯、美索不达米亚、安纳托利亚、黎凡特、阿拉伯半岛、埃及和东非。当然,那些地方也有类似的——和有联系的——生产、商业和金融制度。阿拉伯和穆斯林贸易在欧洲黑暗时代就很繁荣,在近代早期继续兴旺发展,尽管阿拉伯商人越来越受到东西两方竞争的挤压。例如,伊本·赫勒敦也论述过14世纪穆斯林和其他人的贸易情况:
  货物稀少,价格就会上涨。反之…货物丰富,价格就会下跌。……经商是用增加本金、贱买贵卖的办法谋取利润,奴隶、粮食、牲畜、武器和布匹都可买卖。盈余就是利润。……由此可见,收益和利润都是或大部分是劳动所得。……再者,真主创造了两个宝藏,即金矿和银矿,使金银成为一切资本积累的价值尺度。世上之人偏爱金银和财产。
  即使有时获得了别的东西,也只是为了最终获得(金银)。其他东西都受制于市场波动。…利润可以出自易货贸易;商人为了牟利或者(携带商品)奔走各地,或者囤积居奇、待价而沽。这便是经商…经商是牟利的自然途民
  但是,几乎无商不奸,贱买贵卖,谋取利差。有盈余才有利可图。因此,法律允许商业中的狡诈,因为(经商)有赌博因素。
  阿布一卢格霍德也论述了伊斯兰世界的商业,考察了许多金融手段和经济制度。亚伯拉罕·尤多维茨(1970)等人考察了穆斯林的“商业技术”;虽然早期的穆斯林、甚至穆罕默德本人就是商人。这个事实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但马克西姆·罗丹松(1970,1972)仍专门探讨了伊斯兰教与资本主义和商业的相互兼容性。布鲁斯·马斯特斯(1988)在对阿勒颇的研究中竭力找出奥斯曼帝国经济政策与欧洲经济政策的区别。但是他对商旅贸易、商人、商业制度、货币、信贷和投资的描述都显示了奥斯曼帝国经济的彻底商业化和货币化。他对债务诉讼记录的考察‘给我们提供了一幅曲折的债务循环图象,这种债务循环把乡村地区同城市里的各种有钱有势的人联系在一起”(Masters1988:156一167)。另外,马斯特斯还强调妇女独立而活跃地参与奥斯曼帝国经济活动的表现。
  在东南亚,印度穆斯林商人和其他商人也占据着稳固和不断壮大的地盘。马来族和其他民族也形成自己的商业金融制度结构,并且允许来自西方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印度人以及后来的欧洲人和来自北方的中国人进入这些结构。

  中国

  毫无疑问,中国人(和日本人等等)与这种国际劳动分工和贸易有联系。而本书的一个论点是,他们在生产领域占有一种优势地位。我们已经考察了中国的一部分远程对外贸易。在这方面,当然正如王庚武(1990:402ff)所说,“中国人与其他贸易民族一样从事远洋贸易”。尽管明朝政府加以限制,但华南地区仍继续与海外通商,“海外华人”群体和外国人都参与这种贸易。特别重要的一批海外华人,尤其是在长崎、马尼拉和巴达维亚定居的“福建人”(Hokkens——闽南语)都从事中国贸易。
  但是,中国国内肯定也有必要的和互补的生产、商业和金融制度。有意思的是,似乎宋元时期的制度基础比明清时期还好(Yang1952,Ma1971,EIVin1973)。但是,柏林(1990:280)认为:“我所看到的所有文献都显示,在中国的流通领域里有一种实际货币和计算货币的空间组织方式,基本上类似于殖民地时期以前的印度、中近东、近代早期的欧洲以及西属美洲的组织方式。”柏林在更早的一部著作(1983:66)里写道:“南亚在遭受殖民主义侵略之前与当时的中国一样,发生了一种根本性的变化,使社会、经济和政府的基本面貌有所改观。”当然,这就是说,它们以及欧洲都参与进同一个全球经济的同一发展!因此,当阿布一卢格霍德在评述中国的“商业活动和制度”时很自然地援引了加藤(Kato)的话,说“双人’的商会与欧洲的行会很相像。
  我们在第2章就已经看到,自11世纪和12世纪的宋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在工业化、商业化、货币化和城市化方面远远超过世界其他地方。伊激可在回顾18世纪以前几个世纪的情况时作了一些总结:
  中国的经济已经商业化了。这种发展的一个标志就是,经营结构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另外的标志是)介入跨地区贸易的钱庄、票号和商会的成长……(以刷地方市场网络的密度增加。……企业家的才干也并不缺乏。这里有一个关于陕西庆阳县如何降低燃料价格的记载。……我们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在中国前现代的最后三个世纪里,涌现出远比以前多得多的私人经济组织;这里既有量变也有质变。特别是,乡村工业通过愈益细密的市场网络而得以协调,城镇工业通过这个网络而获得原料和顾客并形成管理大批雇佣工人的新结构。
  例如,伊撤可描述了J;1鄂陕三省的制铁厂,那里有六七个冶铁炉的工厂,需要雇佣上千个工人;他还引述了一份当时关于江西瓷器制造中心景德镇的记载:
  万排之声殷地,火光烛天,夜令人不能寝,戏目之日:四时雷电镇。
  伊俄可的结论是:
  经济上的进取精神到传统中国的晚期似乎还很活跃。人们对于比较价格有敏锐的意识。这明显地体现在它对技术的影响上(例如,随着木柴愈益稀少和昂贵,人们在制盐时用蒸发技术取代熬制技术)。……因此可以推测,对许多或大多数技术的选择都是出于完全理性的短期考虑。
  中国南方由于缺少可以建造船舶的优质硬木树,致使木材价格上涨,造船业向木材丰富而便宜的退罗和马来亚转移。
  谈到华南的情况时,马克斯(199:77)还指出:“到18世纪中期,岭南的农业经济体系已经大多商业化了,比起同一时期的英国、法国和美国,这里有更大比例的粮食进入市场,市场也运转得更加有效。”吴清江也证明,不仅是他专门研究的18世纪的厦门,而且厦门所在的福建省也已经相当广泛地商业化了。另外,他还考察了福建与其他地方之间复杂的贸易和迁移关系,这种关系远及海峡对岸的台湾、沿海而下的广州和澳门,以及重庆和四川其他地区的长江流域稻米产区,甚至远及满洲。他不仅分析了政府通过根据季节或其他情况出售储备粮来干预市场、稳定物价的做法,而且认为:“沿海水路网络的港运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救济目的而变得高度商业化了。”(Ng1983:13o)至于长江流域地区的商业发展和商业制度,我们在第2章已经根据王国斌(1997)的研究作了论述。
  波梅兰茨指出,中国农民把他们的产品投放到市场的比例要比西欧农民投放的比例更大,因此中国农民也比西欧农民更有竞争力。与此同时,中国农民也比西欧农民有更多的自由参与面向市场的手工业生产。波梅兰茨还证明,中国的财产权和土地买卖自由比西欧多。
  另外,农业有一种地区专业化的趋势(Gernet1982:427-428),经济作物的种植,尤其是桑树种植,更为明显。许多农业生产越来越商业化,有力地支持了工业和出口经济。例如,养蚕用的桑叶的价格在早、午、晚都有变化。土地可以买卖,尤其是卖给想成为绅士的商人,结果地主逐渐被称为“财主”。
  有一段1609年写的文字或许足以让人感受到当时的一种风气:
  出贾既多,士田不重。操资交捷,起落不常。……末富居多,本富尽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爱有属,产自无恒。……富者百人而一,贫者十人而九。贫者既不能敌富,少者反可以制多。金令司天,钱神卓地。
  但是,中国农业及农产品市场的制度结构明显地适应着生态和经济环境及社会需求的变动,而且比同一时期的英国更有适应能力。在这两个国家,粮食价格都是随着收成好坏而波动。但是,中国南方的粮价波动没有英国那么剧烈,不是因为市场的作用更小,而是因为市场运作得更好!在中国南方,由于种植两季作物而使产量增加,由于加强了水利建设而使收成相对稳定,地方储备和跨地区贸易也使供给得到调节。马克斯(1977a)的比较研究显示:“在消除恶劣气候对其农业经济的影响方面,中国南方的农民、政府官员和粮食商人比英国的同时代人做得更好。”马克斯把这种成功归因于“水利工程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它仓体系和有效的市场机制等,这些都有助于减轻气候变化对中国南方农业收成和稻米价格的影响”——比18世纪的英国更有效。
  对中国和西欧各地的市场制度作了许多细致的比较后,波梅兰茨也得出结论:
  在我们转向土地和劳动力的要素市场时,我们惊讶地发现,中国似乎至少与1800年以前的西欧一样符合近代欧洲关于有效的经济制度的观念。……例如,中国在使用劳动力方面与使用土地的情况相似,看来至少与欧洲一样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而且似乎做得更好。……另个中国家庭劳动的使用方式虽然蒙上许多恶名,但仔细考察就会发现,这些方式与西北欧一样很灵活地适应着机会变化和价格信号。西欧最发达的部分绝不是独一无二的,看来与欧亚大陆其他人口稠密的核。C地区具有共同的关键性经济特征:商业化,产品、土地和劳动的商品化,市场驱动的增长,根据经济潮流对家庭生育和劳动配置的调节……
  实际上,国家所造成的税收、市场和其他刺激,不仅有助于垦殖新的土地,而且也鼓励千百万人流向劳动力紧缺地区。
  另外,波梅兰茨也对中国和欧洲的远程粮食运输作了比较,H者当时都需要由商业机构通过某种市场网络来分配。在18世纪的中国北方,每年的长途粮食贸易养活着600万到1000万的成年男子。这是波罗的海平常时期粮食贸易量的10到15倍,高峰时期的3倍。实际上,运到中国南方一个省的粮食所养活的人就比整个波罗的海的粮食贸易养活的人还多
  伊微可(1973)注意到这些发展也促成和支持了城市化(反之亦然)。除了有一段时间逊于日本外,中国的城市化无论规模还是速度都超过世界其他地方。宋代两个城市的人口就高达500万(FrankandGills1993:且对,转弓I自Gernet1985)。伊#可发现,近代早期的城市化比例为6%到7.5%,城市人口有600万,而这种估算“无疑低估了大城市人口”。中国依然是世界上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只是把首席地位让给了邻近的日本。但是,到1900年,中国城市人口下降到大约总人口的4%,也就是说远低于13世纪的水平。
  总之,很显然,与欧洲中心论的神话相反,“洲际贸易(也包括大量的地区和地方贸易)中的所有企业家都是按照理性运作,尽量充分地利用自己的资源,不仅东印度公司和利物浦奴隶贸易商人,而且印度尼西亚或马拉巴尔胡椒种植者、印度商人或非洲的奴隶出口商都是如此”(Steensgaard1990c:16)。因此,后来的欧洲中心论对亚洲人和非洲人的贬低(或波拉尼式的抬高)是没有史实依据的。他们肯定没有受到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马克思)、‘体利一官僚社会”(魏特夫)、缺乏“理性’城甚至非理性(韦伯,桑巴特)等等的压制。所谓的“再分配社会”(波拉尼)或其他的所谓“传统社会”(勒纳、罗斯托以及各种现代化理论家)的说法也是无的放矢。
  这种欧洲中心论的近视病也传染了那些研究“现代世界体系”的人。例如,沃勒斯坦主编的(评论》发表了托尼·波特(TonyPorter1995)的一篇隐含着新意的文章。波特沿着安格斯·卡梅伦(AngusCameron)的思路,确定和分析了从公元1000年至今这整个时期里的长波“逻辑曲线”周期,描述了这些周期中的“全球”金融和霸权,也包括“世界生产”。可惜的是,他使用的“世界生产”的数据取自乔舒亚·戈德斯坦的著作(1988),而后者所谓的“世界”仅限于欧洲。这无关紧要,因为波特所谓的金融制度和“霸权”也无关紧要。事实上,在欧洲以外的世界经济中也有重要的金融制度和创新,也有经济周期,但是没有霸权。而波特似乎并不关心这个事实。但是,正如我们在上面和第2章指出的,他所分析的荷兰和欧洲其他国家的金融制度是与亚洲的金融制度紧密相连的,是依附于亚洲的金融制度的。波特在提出他的“全球金融创新模式”中几乎无视亚洲,从而也败坏了他对欧洲的“实际”历史以及欧洲所谓独立的“世界经济”的分析。遗憾的是,齐奥瓦尼·阿里基问994)的著作《延长的20世纪》也是如此。这部著作本来可以成为一部经典之作,荣获大奖,但也不能摆脱欧洲中心论的偏见,完全专注于欧洲的金融创新(见本书第6章的评论)。
  这一切对于所谓的资本主义的欧洲起源论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留待总结性的第7章来探讨——我们先要考察更多的否定这一命题的证据,因为这一命题本身与它的传播一样是十分可疑的。
  总的来说,这一章考察了全球各地的人口、生产、收入、生产力、贸易、技术以及经济和金融制度,对主要地区作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它们都是单一的全球经济的市场结构和发展运动的组成部分和产物。我们指出,比较而言,亚洲许多地区的发展不仅在1400年,即我们论述的这个时期的开端远远领先于欧洲,而且直到1750-1800年,即这个时期的结束时也依然如此。再者,历史地看,我们的考察表明,与欧洲制造出来的流行“见识”相反,欧洲在1800年以后的“起飞”并不是基于欧洲特有的科学、技术和制度“准备”。欧洲的发展也不是基于在“(文艺)复兴”时期获得的所谓“抢先位置”,更不是基于古希腊和犹太教所留下的所谓理性和科学的优秀“遗产”。所有这些流行的“见识”不过是建立在神话基础上的欧洲中心论意识形态,而不是建立在真正的历史学或社会科学基础上的。相反,哪怕是稍微作些充分的研究,就必然会把“西方的兴起”看作是世界“其他地方”更早和同时的发展所派生的结果。这正是后面几章要论证的内容。
  为了总结我们的“比较”分析,在我们进行全球分析之前,不妨看看另一位考察亚洲“衰落”和欧洲“兴起”时间表的学者的结论。罗兹·墨菲为了估量东方和西方的相对“效率”,对军事实力、经济繁荣和扩张、技术发展和政治凝聚力的总和作了评估:
  大概从17世纪末或18世纪初开始,西方在许多方面的效率达到了一种上升状态,这个时间很可能与亚洲大部分传统(原文如此!)秩序的效率出现下降状态的时间吻合。西方的兴起和东方的衰落是绝对的,它们在时间上的重叠构成了对立模式。
  墨菲画了一条“西方’的上升曲线和一条“亚洲”的下降曲线,二者在1815年交叉。在印度的交叉点稍早一点,在1750年前后或更早一点,而在中国的交叉点晚一些。也就是说,墨菲对亚洲和欧洲的总体“效率”的这种印象主义的但完全独立的估计也支持了本书的论点:至少到1800年,亚洲在世界上还占有优势。
  以上的论述只是构成了后面分析的基础。在第5章我们将分析世界经济的各不同部分是如何同时回应同样的、往往是周期性的全球经济力量。这种分析又为我们在第6章的探索作了准备;亚洲各经济体什么时候和为什么同时衰落了,西方如何和为什么不仅仅是相对于亚洲而“兴起”,为什么说这种兴衰是整个世界经济本身的结构与运动所产生的全球性、地区性和部门性后果。然后我们再来看世界经济的结构性和周期性力量,这些力量仅仅是在19世纪和周世纪才颠倒了东西方关系,而且从现象上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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