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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僵一般于死后l一3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出现在颜面部和眼肌,随后扩散到躯干的上下肢。12小时后,尸僵达到全身。尸僵持续6小时左右开始缓解,尸体恢复变软。 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尸斑最晚在死后4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 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 〔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 不过要注意:上面提到的方法不是百分之百的精确,它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只能推断大致的死亡时间。 最近又增加了一个判断死亡时间的新方法,叫做眼球化学法,是由美国的内科医师约翰·科发现的,他视察到人死后红细胞会破裂,其中钾元素会慢慢进入眼房水里,从而可预测死亡时间。因为这种方法不受外界温度的影响,所以测得的死亡时间要比前三种方法精确。当然,随着科学的发展,死亡时间的测定会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准确,可为破案提供更精确的证据。 詹姆斯和舒克 时间:1920年 地点:新泽西州,坎登 意义:这是著名私家侦探应用逻辑推理的典型案例。 每个星期,六十多岁的大卫·保罗都要去坎登的百老汇的信托银行去运送押金到费城吉塞得信托公司,途径达拉华运河。1920年10月5日,保罗照常背着一个装有4万元现金、3万元债券的小包离开了坎登,但是再也没有回来。据调查发现,25年前,保罗因盗窃邮件被捕入狱。估计这次是携款潜逃。可是他的雇主坚决否定这个事实,他们坚信保罗早已痛改前非。 11天后,保罗的同事所说的话得到了证实——这是非常残酷的一幕:有一对恋人在布莱顿区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边的墓地里发现了保罗的尸体。他的头上连中两枪,身上的钱已不见踪影,但全部的债券还留在钱袋中。杀人犯不关心无价值的东西:保罗的金戒指、金链的手表在尸体的一边,手边还有一副眼镜。奇怪的是,尸体周围的地面是干燥的,可保罗的外套大衣和衣物是浸湿的。路边有清晰的汽车轮胎痕迹,还发现了一片汽车后座上的木料。目击者说几天前看见过一辆带水质后座的黄色的微型汽车。 法医检验尸体后认定保罗死于被发现前的二十四小时内,很明显保罗死前已将钱丢了,或是他被杀死的一个星期前就遭绑架并被监禁。 埃利斯伦克对此结论不是很满意,帕克是何许人,他是布莱顿区杰出的侦探,也是国家高级研究员之一。当别的地区遇到疑难案件时,他总被聘请为法律顾问。对于此案,通过尸检,他认为死者比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要早。但他想不通死者的衣服为什么是湿的,难道是凶手惟恐保罗不死,枪杀后又投尸入水。因为案子有分歧,帕克认为需延期寻求更好的答案。 两个嫌疑人 通过两个月的调查,终于找到了可疑的人,此人就是保罗的邻居,名叫弗兰克·詹姆斯,他是一名机动车推销员。从保罗失踪后,詹姆斯和另外的一名叫雷蒙德·舒克的人整天吃喝玩乐,挥金如土。但当警方对他们进行询问时,他们均能毫无破绽地讲出在法医推定的案发时间里,不在现场的事实:詹姆斯当时在底特律参加一个集会,而舒克那段时间和乡下的朋友呆在一起。帕克博士对死亡时间的推定非常谨慎,特别是从人们提供的线索来看,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一死亡时间有误。 尸体所在位置的上游有几家制革工厂,对上游流下来的水进行分析发现,水中含有高浓度的酸酸,这些酸性物质充当了尸体的防腐剂,所以一个星期后,在水中的尸体部分还没出现腐烂迹象。结果淹没在水中的尸体干扰了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断。 这个最后的发现使帕克博士欣喜若狂。詹姆斯在事实面前也作了交待,而舒克千方百计地把责任推向詹姆斯,并承认是他们把保罗推到桥下,随后喝酒压惊,紧接着把尸体掩埋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是“水”让他们漏了馅儿。 两名罪犯得到了公正的审判,于1921年8月30日,被送上电椅处死。 结论 帕克博士在40年的工作生涯中,成功的解决了236起凶杀案件中的226起。他为打击犯罪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阿内巴尔·奥莫多瓦 时间:1942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是通过核物学知识揭示了凶手不在现场的伪装而破获的。 一位名叫菲道夫。特里曼的纽约人带着他的狗在中心公园锻炼身体,他们跑进了一丛茂盛的草中,在低矮的山茶英树枝下,有东西拌了一下,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具年轻的女尸。死者是被勒死的,投有被强奸的迹象。尸体没有手包且身无分文,说明被抢劫过。但是尸体肿胀的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仍在,这令人迷惑不解,因为很少有抢劫者会留下值钱的东西而离开。 案发后,警察局的侦探约瑟夫·哈克基特和约翰·克罗斯伯就此案展开了调查,经侦察发现死者名叫路易斯·奥莫多瓦,24岁,和她的母亲居住在布鲁克斯,是位女服务员。她的家人说从1942年11月1日那天起,她就失踪了。他们还介绍了路易斯·奥莫多瓦的情况,她嫁给了一个名叫阿内巴尔·奥莫多瓦的人,此人5个月前还在一艘小船上做水手,几个星期前,因为他同女人鬼混,路易斯·奥莫多瓦离开了他。 得知路易斯·奥莫多瓦遭遇的阿内巴尔·奥莫多瓦耸了耸肩说,“她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她打了我的一个女朋友,咒骂过另一个女友,她死了也活该,但她的死和我没关系”。事实似乎支持阿内巴尔·奥莫多瓦,法医托马斯·冈萨雷斯推断路易斯的死亡时间是11月1日晚9点到10点之间,可此时奥莫多瓦正和路易斯打过的那个名叫鲁巴·佩利斯的姑娘在舞厅跳舞。另外,还有许多别的目击者能证明他当时的确在舞厅。这么多的证人证明他不在现场,侦探只好从别的方面人手。路易斯的父母交出了奥莫多瓦寄给他们女儿的恐吓信,从恐吓信的内容看,奥莫多瓦这个色情狂完全知晓路易斯的死因。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情况。舞厅到犯罪现场的距离只有100多码,是不是奥莫多瓦趁人不注意溜出了舞厅,杀害了事先在中心公园等他的妻子,然后在没人知晓的情况下返回了舞厅。 怀疑的理由 法庭实验证明了他们的怀疑是正确的。国家化学、毒物学实验室的负责人亚历山大·盖特勒在检验现场照片时发现尸体身边的草很特别。他专门把草的照片放大观察。巧合的是,同样类型的草籽在奥莫多瓦的衣服口袋及裤脚处发现,可是他坚持说已有两年没去过中心公园了。他说,口袋中的草籽可能是最近到布朗克斯的特里蒙特公园留下的。可他错了,生物学院的约瑟夫·克琅兰德教授说此案的关键问题就出在草上。此革极其稀少,在长岛仅两个地方生长这种草,而在西切斯特镇,也只有三个地方有这种草。在纽约市只有中心公园有此尊。然而,在路易斯尸体附近的一个孤立的小山边还发现有这种草。 奥莫多瓦慌了神儿,马上改口说,前两个月,即9月去过中心公园。这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这种草开花晚,最早也得到10月中旬,所以奥莫多瓦不可能在9月抬到这种草的种子,难道是门月份? 事实面前,奥莫多瓦终于作出了交待。他作案前,安排他的妻子在公园见面,他们在公园吵了一架,然后他粗暴的杀了她。后来,他又翻供说“交待”是在逼迫下做的,他是无罪的。这无济于事,他的死刑判决得到陪审团的一致通过。奥莫多瓦变的非常疯狂,后悔没从头到脚清理犯罪痕迹,9个警卫才把他制服住。1943年9月16日,他被电椅处死。 结论 科学的分析使预谋周密的杀人犯,也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史蒂文·特拉斯科特 时间:1959年 地点:加拿大戈达里奇 意义:一名年轻的女孩死了。7年后,来自全球的病理学家汇集加拿大一起讨论这名小女孩被谋杀的确切时间。 1959年6月9日星期二,一个天气极好的傍晚,12岁的小女孩林恩·哈浪离开了皇家加拿大空军基地。她家就住在克林顿和安大略省旁边的戈达里奇。那天5点半她吃完晚饭后出去看晚霞。后来,有人看到她和她的14岁的同学史蒂文·特拉斯科特在一起。她坐在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绿色赛车的前梁上,一起沿国道驶去。一名骑车兜风的小男孩曾在名叫洛桑灌木的小木牌处和他俩相向而遇,时间大约七点钟左右。然而当另一名男孩返回来时,路上已人去空空。 那晚林思·哈琅没回家。一直到第二天也没找到踪影。星期四,警察和当地居民分两队人马找遍了田野和树林,下午终于在洛桑灌木处发现了被树枝掩盖住的林恩·哈伯的尸体,因为天气炎热,尸体已经开始腐烂。 她被人用上衣勒死,尸体仰躺,半裸,两脚中间留有两个小土堆,上面有一些横纹的鞋印,现场迹象表明她被强奸了。但由于尸体的自身情况,准确的结论还不能得出。 验尸是在本地的法庭病理学家约翰·佩尼斯坦博士主持下进行的,验尸的条件差:场地窄,光线暗。结论是死者因暴力窒息而死。胃内容物有:鸡肉、曼越橘和一些蔬菜,还有星期二晚上吃的一些肉,由此推断林恩·哈伯的死亡时间不迟于当天下午7:30。而这段时间史蒂文·特拉斯科特仍在外面,而且不能讲出在外的理由。 幻影汽车 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接受询问时讲,那天下午他8:30回到家,之前和林恩·哈用在一起,但他们在8号高速公路分的手,然后看见她上了一辆电镀黄色的U·S·字样的灰色的雪佛龙汽车。对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进行医学检查发现他的阴茎因剧烈的性行为而留有伤痕,但他否认说那是因为几个星期前的疡肿留下的痕迹。他的腿也被刮破,裤子被洗过,但没完全清除膝盖处的草汁斑迹。据调查所知,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曾穿过一双横纹底的鞋,但始终没有发现这双鞋。尽管确认史蒂文·特拉斯科特是个凶手的证据还不充足,但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他犯有谋杀罪,所以被判绞刑。这激起了公众的舆论,他们不相信加拿大的法律要对一个14岁的孩子判这种酷刑。最后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改判终身监禁。因为他的年龄小,又被改送男子工读学校。 1966年,新闻记者伊沙贝尔·李·布拉达斯发表了一篇名为《审判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的文章,在文中他说,这个案子的判决是错误的。文章以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医在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应给案子平反。这个特殊的上诉被送往加拿大最高法院。 两个英国很有权威的病理学家基思·辛普森博士和弗朗西斯·钦佩斯博士看了此文产生了不同的看法。钦佩斯认为此案确有问题,且问题出在死亡时间上,而辛普森认为不是这样。两人的争论一直未间断,几年后他们终于撕破了脸!钦佩斯是个脾气暴躁对人严格要求的人,他没放松任何的机会来攻击他的对手。而辛普森是个经验丰富的验尸官,经他解剖的尸体不下10万具,是一个非常权威的专家证人。 1966年12月,两个病理学家一同飞往加拿大研讨此案。辛普森方面的阵容除佩尼斯坦博士外,还有纽约的首席医学检查官米尔顿·赫尔佩恩以及来自俄亥俄州的塞缨尔·杰尔巴博士。在钦佩斯博士一方有来自巴尔德岸的查尔斯博士。双方就史蒂文·特拉斯科特的案子重新展开讨论。 她死于什么时间 令人困扰的是林思·哈用到底死于什么时间。佩尼斯坦认为死亡时间的基础是胃内容物。那么对于一餐中食物的消化速度和胃的排空时间有很大的差异。对于脂肪类的食物胃的排空慢,同时新陈代谢的变化也影响胃的排空,同一人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消化速度,这取决于健康和情绪状态。恐惧、害怕、伤痛等影响消化。例如神经性严重头痛后,食物在胃内可以呆几天,而且看起来和刚吞进去一样。而且总体上说,一餐在胃内停留时间约两小时左右。 考虑到林思·哈琅胃内容的量和仅仅消化了一部分的食物,而且她没生过什么病,佩尼斯坦得出结论说,死亡时间不超过晚餐后两小时。 钦佩斯说通过解剖结果得出的这个结论毫无意义。他坚决认为林思·哈用的死发生在晚饭后1小时到10小时之间都可能。这个女孩有足够长的时间处在被带走,然后遭强奸,被杀死。辛普森对此冷嘲热讽,他首先指出洛桑灌木犯罪现场留有很少的犯罪痕迹,然后论述自己的观点来支持佩尼斯坦的结论。 考虑到两方面的意见,最高法院没有正当的理由下一个新的判决,只好让判决得到更有力的证实。1969年,史蒂文·特拉斯科特被释放,之后他搬迁到了加拿大的一个新的地区以新的名字重新生活。 结论 没有别的案子像此案一样,可以吸引如此多的有才能的法庭科学家来发表见解。来自六个国家的有名病理学家对此案进行的辩论和反辩论的有关证据被载入法医学编年史。 威廉·杰宁斯 时间:1962年 地点:英国,戈梅萨勒 意义:法庭考古学在美国已使用了10年了,可在英国直到研究此惨案时才开始初步了解和使用这门科学。 在1963年一个非常寒冷的冬天的早晨,一个3岁的名叫斯蒂温·杰宁斯的小孩从西约克郡的戈迈索尔处的家里出去后失踪。12月12日下午,小孩的父亲威廉·杰宁斯向当地的警察局报了案。警员和当地的村民在村庄里彻底地搜寻这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但是鹅毛大雪给寻找孩子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直到1963年3月冰雪融化,寻找孩子的工作才重新开始,但仍然一无所获。几个星期后寻找工作结束。 案件一开始,警察就怀疑孩子的父亲杰宁斯,他25岁,是一名有过前科的人。他认为孩子的失踪和他没有关系而否认自己的过失(两个妇女曾在孩子失踪的当天看见他扛了一个沉重的麻袋消失在夜幕里)。另外还有疑点,1962年7月,村民都知道小斯蒂温·杰宁斯因烫伤脚被送进了当地的医院,而烫伤发生时只有孩子和他的父亲两人在家里。人们控诉他虐待孩子,但没有成功。紧接着,在9月人们看见孩子半裸身体、没穿鞋子、遍体鳞伤的在街上流浪。但杰宁斯坚持说是吉普赛人绑架了孩子。因为缺少杰宁斯犯罪的证据,警察拿他也没有办法。 之后,杰宁斯受到村民的排斥,但他继续虐待他的另一个孩子。斯蒂温失踪1个月之后,杰宁斯的另一名孩子因颜面受伤、大腿被打裂而住进了医院。直到1956年杰宁斯和他的妻子才因遗弃孩子受到指控而入狱18个月。出狱后,他们分居,随后离婚。杰宁斯搬了家且又重新结婚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25年后 时光飞逝,孩子斯蒂温·杰宁斯已被人们遗忘了。直到1988年7月,一个戈梅萨勒人带着他的狗在室外活动。他的狗对一片地面嗅来嗅去,好奇之心驱使这个人想去看个究竟。这是一堵倒塌的石墙,石头堆中有一个很小的头盖骨。此地距当年杰宁斯的家只有一里路。他突然想起25年前杰宁斯家发生的事,于是立即向警察局报案。 为此,一个来自布拉德福大学的考古团专门挖掘这个“墓穴”,来鉴定这具骨骼的年限。他们发现尸体原来躺在草地上,用石头掩埋着。后来,附近的石墙倒塌了,正好盖在这个墓穴上。因为所剩的尸骨完好无损,所以考古团专家认为这具尸体以前一定是用一块像麻袋一样的布包裹着。包裹布因风吹雨淋被腐蚀后,尸体就暴露了出来。有一些尸块可能被野生动物叼走,另一些因风吹日晒而风化。因腐蚀没留下包尸物及有关布料。但考古团发现了一双皮革凉鞋的残骸。他们提取了这双凉鞋,并努力调查万年前斯蒂温·杰宁斯失踪的那天脚上穿着情况。 警察局的病理学家索马·桑德雷姆教授对提取的尸骨及遗留物做了检验。在齿学家的帮助下,他估计这是一具年龄在3到4岁的小男孩的尸体。尸体的手腕关节骨折,这和孩子身前受父亲的虐待相符合。令人发指的是,孩子的第八根肋骨折断,锡瓦教授说这可能是因为有人从背部拳打脚踢造成的。威廉·杰宁斯这个罪恶的秘密一直保持了历年,当侦探们到达他在伍尔弗汉普顿的家抓他回约克郡受审时,他惊呆了,他怎么也没想到25年后此案还会有这样的结果。他的精神防线完全的崩溃了,承认自己杀死了儿子,但宣称那是个意外。经审问,专家一致认为此案要严惩。威廉·杰宁斯解释儿子的死是因意外从楼上掉了下来的说法和尸检结论不符。1989年5月23日,他以谋杀罪被判终身监禁。 结论 法庭考古学的基础,主要是依靠尸体掩埋后的周围土壤层的特殊结构来鉴定的。此案中,考古学家通过土壤的细微变化,精确的推测出了尸体掩埋的时间段,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利的证据。 大卫·亨德里克斯 时间:1983年 地点:伊利诺伊州,布鲁明顿市 意义:这是一起因移情别恋而引起的惨案。死者生前所吃的食物可作为证据,揭露这起凶残的谋杀。 1983年,伊利诺伊州商人大卫·亨德里克斯领导的整形外科公司经过了一番奋斗,通过转换经营机制,以廉价的价格赢得了顾客的信任,财源滚滚而来。这使得大卫·亨德里克斯成了社会注意的焦点,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苏珊和他都信教(这种教对禁欲方面有严格的规定),他们结婚已十年,有三个非常可爱的孩子,像他们的父母一样,是虔诚的教徒。 大卫序德里克斯的成功来源于自身的努力。他勤勤恳恳,从不迟到早退。奇怪的是,1983年11月3日,他放下繁忙的工作,告诉秘书说将要做一个旅行。并计划离开这里去威斯康星州,需要驾驶一天的夜车。秘书非常惊异他老板的这种举动,因为他全身心的工作已使他丧失了对生活中细节的考虑,他不乘飞机而驾车,这一定是一个不寻常的旅行。去旅行的前一天,也就是11月4日星期五,大卫·亨德里克斯准备带着他的孩子们去比萨饼店吃东西,大约6:30到达那里,他们点了一份中等的蘑菇蔬菜比萨饼及绿色的胡椒、橄榄、土豆和洋葱。7:30吃完了晚饭后,孩子们在餐厅的娱乐室玩了一会儿。晚930他们回家睡觉。妻子苏珊参加了一个孩子的洗礼,晚上10:30才到家,聊了一会儿后夫妻俩吻别互道晚安。之后,他就驾车离开伊利诺伊州去威斯康星州旅行。到威斯康星州的第二天,他打电话回家,可家里没有人接电话,他把电话打到邻居的家询问妻子的下落。邻居劝他不要担心,并告诉说屋子里非常的安静或许她带孩子出去了。但亨德里克斯不相信并给警察局打电话,并说出他的担心:是不是出了车祸?或许全家人住进了医院?警察向他保证说,经调查没有姓亨德里克斯的人受到伤害,但向他许诺要检查他的房子。亨德里克斯说他下星期二回家。当他11月8日上午10:30到家时,警察和邻居已提前他半个小时进入他的家,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幅惨不忍睹的场景。 家庭残杀 苏珊和她的孩子们分别躺在不同的房间内。他们被砍成片状,天花板和墙壁上沾满了他们血迹。杀人的凶器是斧头和屠宰刀,它们已被擦拭干净扔到了一张床脚边。现场除了一个带锁的抽屉被打开外,没有其他任何翻动的迹象。这个事实令侦探们疑惑不解。现场有伪装的现象,这种残暴的手法往往是犯罪团伙的野蛮行为,而此案的结果不得而知。 亨德里克斯颤抖着走进了自己的家门,被邻居搀扶着休息了一会儿,随后被带入警察局。警察首先询问了他关于威斯康星州之旅。然后例行公事检查了他的衣服和汽车,但什么也没有发现。有一些人会误认为砍杀的凶手必定全身被血浸透,其实不然,因为血迹的分布情况和受伤部位有很大的关系。例如颈部血管受重挫,血流呈喷射状。而此现场受害者伤处均在头部,因没伤及到主动脉,所以血的喷溅少,而且多数已经被吸收。墙上和天花板上的血柱是随连续打击的凶器飞溅出来的。有些血迹已经被凶手处理掉。凶手有充足的作案时间,所以有血的衣物也有时间处理掉。 如果亨德里克斯不多说,例行公事的询问也许很快结束,也许是做贼心虚,第二天他报告说——他家进了夜盗贼,并偷过一些东西——亨德里克斯的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为了观察他的情况,警察故意在他的面前描述现场情况,可是亨德里克斯尽量掩饰自己不在现场,特别强调自己午夜离家时,全家人还安好。但是孩子们的胃内容物的消化情况证明他说的是谎话。 他们下午7:30吃完饭。通常两小时多数的食物就可从胃中排空进入肠。但孩子尸体的胃内的比萨饼还没开始消化。而且所有的孩子胃内消化情况一样,这说明他们的死亡时间是相同的,而且死亡时间在930前。发现自己交待的时间出了漏洞后,亨德里克斯赶快弥补说,当天他出发的时间大约是晚上11:20。但这种解释毫无意义。如果他的孩子们那时还活着,比萨饼早就消化掉了。当苏珊晚10:3O到家时,她的孩子已经死了。苏珊的胃内容物显示她的死亡时间是晚上的11:30前。 情变 亨德里克斯无可争辩地成为重大嫌疑人。那么为什么这个信仰上帝的男人会残忍地杀害自己的亲人呢?律师做了详细的调查后发现:成功,是成功使他堕落。在过去的两年里,亨德里克斯得到了人们很高的赞赏。再加上他英俊的外表,豪华的服饰,吸引了不少崇拜者。所谓温饱思淫欲,在他的眼里苏珊毫无生气且不合时尚,已远远配不上他。而别的女人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这位企业家用大量的金钱去迎合她们,但同时也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特里芒斯教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通奸是违法行为且会被教会开除,而离婚是绝对木可能的事。为了享乐,他只好想出这种方法来摆脱所谓的“困境”——惨案由此发生。 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审判的关键在于孩子的死亡时间。辩护人争论的焦点是:利用消化来确定死亡时间是否精确,特别是孩子们吃饭后进行的娱乐活动,完全有可能影响消化的进程。专家通过实验证明激烈的运动往往会阻碍消化,使消化推迟二小时左右,但此案即使死亡时间推迟一个小时,时间也不超过10:30。而且孩子的胃内容物一致,说明受害时间相同,这种巧合决不是偶然的。 经过10个星期的审判,案件开庭的第四天,即1988年12月21日,伊利诺伊州法院最终判决亨德里克斯有罪。 结论 许多因素会影响消化的速度。例如,突然的精神创伤会使消化完全停止。一个事故的受害者几天没吃饭,仍然在他的胃内找到事故前他最后吃的一餐,这并不是很稀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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