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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屠宰场之舞(44)
作者:
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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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她讲完,大家围成一圈坐着自我介绍,大部分人只讲自己名字就继续往下轮。我决定要多说一点。例如她今天讲得很好,很高兴她戒酒成功,可是轮到我时我只说:“我叫马修,是个酒鬼。今晚我只听就好。”
  聚会结束后,我回到旅馆,没有人留话。我回房看了两小时书,是一本向人借来的平装书,书名叫《新门刑案日志》,内容是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的犯罪记录,这本书在我手上大概有一个多月了,每晚睡觉前都会翻上几页。
  大部分的案子都很有趣,其中更有几起案子特别精彩。我读了好几个晚上,感触很深。太阳底下,世事如常。以前的人,为了各种理由,或根本不为什么理由互相残杀,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尽各种手段。
  有时这本书似乎变成翌晨早报的解毒剂。每天报上写的那些犯罪事件,让人很容易就下结论说,人性的丑恶正在空前急遽地恶化,世界末日来了,我们都要下地狱去了。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几世纪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为了情爱自相残杀时,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
  然而在其他的深夜里,这个发现带来的不是放心,而是绝望。我们从古至今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好。历史上因我们的罪而牺牲的人,简直是死得轻如鸿毛,我们回报以更多的罪恶,我们的罪恶之源永不枯竭。
  那天晚上读的案子并没有给我什么启示,而我又还不想睡。午夜时分,我出去走走。天气又变冷了,寒风飒飒吹在哈德逊街上。我走到葛洛根开放屋,那是米克?巴卢开的爱尔兰酒吧,不过执照和产权证都不是用他的名字。
  酒吧里几乎全空了。有两个独饮的酒客各自分占住长吧台两端,一个喝啤酒,另一个则在细细品味一杯健力士黑啤酒。两个老头穿着旧货店买的外套,在靠墙的桌前共饮。伯克站在吧台后面,不等我开口,他便告诉我米克整晚都没来过。
  “他可能随时会出现,但我想他是不会来了。”他说。
  我叫了杯可乐,坐在吧台前,有线电视在播《小凯撒》的黑白老片,爱德华?罗宾逊主演,中间没有广告。
  我看了大约半小时。米克还是没来,也没有其他的客人再进来。喝完可乐,我便起身回家。
  10
  第二十分局的人对于我当过警察并没什么过度反应。他们都很乐意帮助我了解莱韦克的死,可惜问题只有一个,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人是谁。
  “确实日期我不知道,大概是在四月十九日和七月四日之间。如果你要我猜的话,那么应该是在五月初吧。”我说。
  “是去年的五月。”
  “是的。”
  “就是那个阿诺德?莱韦克?麻烦你再拼一次他的姓,免得我搞错了。”
  我拼了莱韦克的姓,又把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址也给了他。
  “就在这附近嘛。”他说,“我去问问大家,看有没有人听过这个人?”结果还是没用。我们研究了几分钟,他又走开,回来时带着一脸困惑。
  “阿诺德?莱韦克。”他说,“男性,白人,死于五月九日,身上有多处刀伤,他不在我们的档案里,因为不是我们的案子。他是在五十九街的另一边被杀的,所以你应该到位于西五十四街的……”
  我告诉他我知道怎么去。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赫塔?艾根被她那一个管区的警员搪塞了一堆理由——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吃过早餐,我便往二十街走,等走到城中北区分局时差不多花掉了大半个上午。德金不在,可是就这件案子来说,我倒不需要他帮我,任何人都应该可以提供我所要的线索。
  有一个叫安德烈奥蒂的警察是我认识的,过去一两年间我们见过几次面。他正坐在桌前忙着赶公文,并不介意被我打扰。
  “阿诺德?莱韦克。”他皱着眉头用手滑过一撮粗黑的头发,“我想,我和贝拉搭档的时候曾经逮过他。他是个胖子吧?”
  “他们是这么说。”
  “如果你每一个礼拜都有这么多死人得看,真的没办法全部都记清楚。他是被谋杀的。有些比较普通的案子,你连死者的名字都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