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
哲学家从浪漫的剑鞘里拔出罗密欧之剑 把故人杀死在日暴仪上…… 卡尔霍恩·基德先生是位年轻的绅士,但在他那蓝黑色头发和黑色领结衬托下的,却是一张苍老的、毫无生气的脸。他是美国一家规模巨大的日报社派驻在英格兰的间谍。那家报刊名为《西方太阳日报》,也被人们戏称为“升起的落日”——这暗指新闻界的一个伟大宣言(当然是归功于基德先生的宣言喽)。“根据他的猜测,如果美国公民确实还有一点对事业的追求,太阳还是会从西方升起的。”而有着更加圆熟的传统观点的英国人,则对美国人写的那些缺乏美感的报刊文章表示不齿,但他们却忘了这样一件事。在某种程度上,他们自己也在干着同样的事。这岂不是自相矛盾?虽然美国新闻界早就允许哑剧式的粗俗存在,使其泛滥而把原汁原味的英语搞得面目全非了,但它同时也对诚挚的精神问题表现出了真正的兴奋与激情,而这类问题英国报刊却充耳不闻,或者说是无力应付的。由此看来,《西方太阳日报》用闹剧式的方法解决十分严肃的事情就不足为奇了。威廉·詹姆斯(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最有影响的著作是《宗数博览》(1902)他以推广美国“实用主义哲学”而出名。实用主义的创始人是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1839~l9l4),当时鲜为人知,但在威廉·詹姆斯的努力下,查尔斯如今戚了人们公认的“美国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哲学家”(皮尔斯自己称自己的皙学是“实用哲学,”从而与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区别)。詹姆斯是亨利·詹姆斯的儿子。大亨利是个傅立叶主义者,詹姆斯的兄弟小亨利,著名的小说家。两兄弟与切斯特顿的关系都很好。文中提到威廉·詹姆斯的名字。是为了增加作品的美国哲学味。)与“疲乏的威利”一样,都是在这个阵地崭露头角的。在报社,有代表性的人物的长长行列中,他俩以实用家的形象和拳击家的形象交替出现。 在一本毫无趣味的评论杂志《自然原理季刊》上,一个普普通通的牛津人——约翰·博尔诺斯发表了一系列文章,评论说达尔文主义的展开只有一点众目共睹的微弱的效果。 约翰·博尔诺斯的理论只是相对稳定的大框框,偶尔也有一些令人捧腹的变动,在牛津还曾一度有了一点点流行的趋势,而且被人冠以“灾难主义”的盛名。然而整个英国报界对此无动于衷。倒是美国报界注意到了它的挑衅性,并且煞有介事地对待它。《西方太阳日报》写了大量文章,对博尔诺斯理论带来的阴影作出回击。到这件怪事受到注意时,那些充满热忱、具有较高信息价值的文章,都以通栏标题大书特书,尽管这些标题让人明显地感到是出自于毫无修养的疯子之手。譬如什么“达尔文看色情文章——评论家博尔诺斯对此大为震惊”、什么“思想家博尔诺斯提醒:保持我们的灾难意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面对这样的沸沸扬扬,《西方太阳日报》的卡尔霍恩·基德先生只好结上领带,堆出满脸做作的愁容,去牛津郊外的一所小屋寻找“思想家博尔诺斯”。在那里,博尔诺斯先生日子过得无忧无虑,对外界给他的称谓充耳不闻。 让人感到眩惑的是,那个命运已定的哲人竟然同意接受基德的采访,并指定时间为当晚九点正。夏日,夕阳的最后一丝余辉还照在卡姆诺和矮矮的长满树木的山头上。那浪漫的美国佬开始怀疑他是否走错了路,并想问一下他此刻所在的是什么地方。当看见一间名副其实的封建旧式的乡村小客栈还开着门时,他走进去找人问路。客栈门前挂着“一流设施”的招贴。 在酒吧客厅里,他按了按铃,但不得不等了一小会儿才得到答复。酒吧间里还有另外一个惟一的顾客,是个长着浓密的红头发的年轻人,精瘦精瘦,穿着不合身的、看似猎装的衣服。他正喝着十分低劣的威士忌,但却抽着上好的雪茄。威士忌自然是“一流设施”当中的“上等”牌子了,雪茄也许是他从伦敦带来的。那人与整洁干爽的美国青年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他那身不合时宜的便服。但是从他的铅笔、打开的笔记本、以及蓝眼睛里的警觉眼神中,基德可以八九不离十地猜出他是自己的同行。也是个记者。 “请您帮个忙,告诉我怎样去格雷农舍吗?”基德以那民族的特有礼貌问道,“据我所知,博尔诺斯先生就住那儿。” 红头发人抽了一口雪茄,回答道。“沿着这条路下去,几十码就到了,一会儿我也要经过那儿,不过我是去彭德拉根邸园的,想去找点乐趣。” “彭德拉根邸园是……?”卡尔霍恩·基德不解地问。 “克劳德·钱皮恩爵士的地方——您来这儿不也是为了这个吗?”那个同行抬起头来,“你是个记者,对吗?” “我来这儿是采访博尔诺斯先生的。”基德说。 “我来这儿是采访博尔诺斯夫人的。”另一个回答道,“但是我不应该在她家里与她会面。” 他闷闷不乐地笑了下。 “你对灾难主义没兴趣吗?”那美国佬感到很奇怪。 “我对灾难有兴趣。灾难很快就要来了。”那人含糊不清地回答道,“我的灾难是一笔肮脏的交易,我永不会去掩饰它。” 说着说着,他向地板上狠狠地啐了一口。但即使这样,他的言行还是在各方面都让人一下子就意识到他是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 美国记者更仔细地打量了那人一番。常沉迷于酒色的苍白的脸,预示着怒气爆发的表情已慢慢松弛;同样地,那也是一张机智敏感的脸。他的衣料粗糙,衣着随便,细长的手指上却戴着一只挺不错的标志戒指。从刚才的谈话中,基德得知他的名字叫詹姆斯·达尔诺,是爱尔兰一个破产地主的儿子。他在一家名为《时髦社会》的报社工作,一名采访记者,同时痛苦地担任相当于间谍的角色。他对报社满心不屑。 遗憾的是,《时髦社会》对博尔诺斯关于达尔文的文章丝毫不感兴趣,恰好相反,对于《西方太阳日报》的头脑人物来说,这正是他们兴趣所在的独家采访的权利。达尔诺到这儿来以后似乎嗅到了一股气息,一股互相诽谤的气息,正弥漫在格雷农舍和彭德拉根邸园之间,看来这事只有在离婚法庭上才能很好地解决。 《西方太阳日报》的读者对克劳德·钱皮恩爵士是很熟悉的,就如同熟悉博尔诺斯先生一样。这同人们以前熟悉蒲柏和德比·温纳差不多。当基德得知钱皮恩和博尔诺斯之间亲密的私人关系时,心中感觉十分烦恼。他己听说(也曾写过,不懂装懂地写过)克劳德·钱皮恩爵士是“英国上流社会十大最有前途最富有的人物之一”,是个伟大的运动家,曾乘着游艇环游世界,是个杰出的旅游家,还写了本关于喜马拉雅山脉的书;他是个政治家,提出过令人吃惊的合并保守党和民主党的方法,并因此而吓走了选民,在美术、音乐、文学方面,他也有一手。总而言之,这些身份都是体体面面的。除了在芙国人眼里之外,克劳德爵士在人们眼里是很不错的人。这位文艺复兴风格的王子在多元化的修养和无休止的宣传方面还确实有点厉害,他不仅有着很好的业余爱好,还爱好得挺狂热。但,即使在他身上没有一点古物研究家的轻率,我们还是只能用“半瓶醋的业余者”来形容他。 对于那幅画着同意大利人一样的黑紫色眼睛的猎鹰的画,有些记者赶快为《时髦社会》和《西方太阳日报》两份报纸拍了快照。那幅画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一个人被自己的野心吞没了,犹如被吞没在一场大火中,甚至是一场灾难中。虽然基德对克劳德爵士知道得很多——事实上,比人们所知道的多得多——但是他做梦也不会把这么引人注目的一个贵族和一个刚被挖掘出来的“灾难主义”创始人联系在一块儿,更不用说会猜到他们俩是对亲密的朋友了。但在达尔诺看来,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他们俩在中学、大学就常在一块儿研究学习。即使两人在社会上的命运截然不同(因为,钱皮恩是个大地主,差不多是个百万富翁,而博尔诺斯则一直是个贫穷的、默默无闻的学者,直到最近才有所改变),他们还一直保持密切的往来。其实,博尔诺斯的农舍就挨着彭德拉根邸园。 现在两人的友情却变得十分暧昧起来了,而且大有“风雨欲来”的前兆,这样的友情是否能够继续,已成了个问题。一两年前,博尔诺斯娶了个漂亮的、但并不成功的演员,对于她,博尔诺斯是用自己那种害羞而又沉闷的方式一心一意爱着的,博尔诺斯一家对钱皮恩的亲近却让那个轻浮的名人有了机会去干些讨厌的事,那些只能引起可伶而又卑贱的刺激。克劳德已经把宣传的艺术发挥到了极点。他似乎高兴得发狂,因为拥有这份十分招摇的奸情,虽然那事并没带给他任何名誉。从彭德拉根派去的佣人,不停地把一束束鲜花送到农舍,去取悦博尔诺斯夫人;彭德拉根的马车和汽车频频不断出现在农舍,只是为了博尔诺斯夫人欢心;宴会、舞会充斥着彭德拉根的每个角落,从男爵可以尽情地向旁人眩耀博尔诺斯夫人,场面如同爱神同美神在比赛一般。就在这个晚上,因为基德先生要阐述“灾难主义”,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也就在这个晚上,因为克劳德·钱皮恩爵士要演出露天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剧中,克劳德将扮演罗密欧,演他的拿手戏,朱丽叶的扮演者就没必要多说了。 “我想,这事要不闹出一场大砸锅的话,是不会就这么顺顺畅畅下去的,”红头发人站起来,抖抖身子道,“别人会找博尔诺斯清算,耍不就是博尔诺斯找别人清算。但如果他找别人的话,他就是个笨蛋——你会叫他方脑袋,但我想这种事不大可能发生。” “他是个有巨大智慧力量的人。”卡尔霍恩·基德以低沉的语调说道。 “是,他是,但即使是有巨大智慧力量的人,也不能当这么傻的傻瓜吧。”达尔诺回答道,“你得上路了吧?我随后就跟上来。” 卡尔霍恩·基德没理他,直等到喝完牛奶和苏打水后,才匆匆上路往格雷农舍走去,把那愤世嫉俗的信息提供者,随同他的威士忌和雪茄烟都一古脑儿地抛在了后面。最后一点日光都已黯淡,天空是深深的灰绿色,像块石板瓦,这儿、那儿地闪着点点星光。天空的左边部分更亮一些,是月亮快要升起了。格雷农舍四周围绕着一圈嚎沟,就如同一块场地给圈在又长又硬的篱笆中一样。农舍是这么靠近邸园外围的松树和栅栏,使基德乍看起来还以为那是邸园的门房。 在狭窄的木门上找到主人的名字后,基德抬腕看了一下表,正好是“思想家”约定的时间。他穿过院子,敲了敲前门。 等站到篱笆栏围起的院子里时,他才发现这房子虽然相当的朴素,但却比最初的感觉要大些、豪华些,当然也决不同于看门人住的门房。狗屋和蜂房被安置在外面,就如英国乡村旧式生活的标志一样;在那片茂密的梨树园后面挂着一轮刚升起的月亮;一只老狗钻出了狗窝,不情愿地叫了几声;出来开门的老仆人,衣着朴素,神情冷漠而又威严。 “博尔诺斯先生要我向你表示歉意,先生,”他说,“因为他事前没料到会突然有事,只得出去一下。” “晤?不过我们是有约在先的啊,”采访者不自觉地抬高了声音,“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彭德拉根邸园,先生。”仆人阴沉地回答道,并开始关门。 基德才转身走了几步,又突然问道: “他是和夫人——有人陪他去吗?”来访者随口抛出一个不经意的问题。 “没有,先生,”仆人简短地回答道,“他一直待在后房, 然后就独自出去了。”说完粗鲁地关上门,但脸上一副无能为力的表情。 美国小伙子身上奇妙地综合著傲慢与敏感。对于这样的接待,他感到十分恼怒。他有种强烈的欲望想把这房院中的人赶在一块儿,好好地教教他们待人接物的礼节。那灰白的老狗,那头发斑白、一脸蠢相还穿着旧式衬衫的老佣人,挂在天上那轮昏昏欲睡的老月亮,当然,首先还是那个轻率的不守诺言的老皙人,统统都是被教训的对象。 “如果这就是他平时做事的作风,他妻子对他不忠就简直是活该,”卡尔霍恩。基德自言自语,“不过,也许他是去那儿吵架去了。假使是这样的话,我作为一名《西方太阳日报》的记者,就不该错过这样的场面。” 拐过敞开着门的门房,记者高一脚低一脚地走上了一条长长的、两边栽满黑松木的大道。其实一走上这条道路,邸园的内院就呈现在眼前了。那些树像灵车上的羽饰一样黑而整齐;天上还挂着几颗星星。基德是个文学联想多于自然联想的人,因为“黑林”那词不断出现在他脑海里。另一部分原因是出于某种不可描述的气氛,几乎就是司各特在其大悲剧中描写的那种气氛;一种十八世纪就已经死亡并腐烂的东西所发出的气昧,一种潮湿院子里掘开坟墓的味道;一种冤屈永远得不到洗雪的气氛;一种因为极不现实而无论如何也没法医治的哀伤。 当基德走上那整洁、黑暗而阴森的鬼魅之路时,不只一次因为突然惊吓而停了下来。有时他听到有脚步就在他前面,但走过去时,除了两面阴暗的松木墙和墙院上方镶着小星星的天空外,什么也没有。开初,他还以为是自己空想出来的,或是被自己的脚步声欺骗了。但是,当他继续往前走时,他越来越肯定那儿确实还有另一个人的脚步声。他马上想到了鬼魂。他很惊讶这么快就能看到一个乡间鬼魂的样子:脸白得如同搽白脸的走江湖小丑,但有几块儿黑斑。蓝色天空的三角形顶端正变得更亮更蓝,他却没有注意到那是因为更靠近有灯光的庭院和房子的缘故。他只感到那种气氛越来越浓了,那种悲伤的气氛更激烈、更神秘,更……他犹豫着,不知该选哪个词,然后骇人地笑着,说出了一个词:灾难主义。 更多的松树和小路闪过他身旁,然后,他仿佛给施了魔法一样,在那儿站定了。这时候,要说他感觉进了梦里是没意义的,但他确确实实感觉进了书中幻景。我们人类已习惯于不适当的事物,习惯于不协调的碰碰撞撞,但那种调子已老掉牙,会让我们昏昏欲睡。如果一件恰如其分的事发生了,我们会马上惊醒,犹如胸口上一阵剧痛。在这样一个地方发生的某些事,就如被遗忘了的故事。 越过黑色的松木,一把出鞘的剑飞了出来,在月光下闪闪发亮,——这么一把细长、发亮的剑,似乎在这个古老的邸园里参与了许多不公正的斗争。它掉在前面离他一大截的地方,躺在那儿像枚大型的针一样发光。记者像兔子般窜过去,弯腰去看。隔近了才发现那是一把十分华丽的剑。把柄上的颗颗红宝石与护手圈是真是假还多少有点令人怀疑,但不容置疑的是,剑上还有红色的血滴。 他忿怒地朝飞出剑的方向望去,那个位置上正好能看见一条岔开的小路,与主路戚直角,小路把昏暗的冷杉和松树分开。他走上那条小路,只见长长的、亮着灯光的房子就完全展现在眼前了,屋前有湖有喷泉。但是,他没看这些,因为有让他更感兴趣的事。 在他上方,在那梯田式的花园里,绿色覆盖的陡直的土堤的一角,一派绘画般的景色,让人叹为观止。这样的景色在这旧式风景的庭院里,也是随处可见的。融鼠窝般的圆圆的土丘上,或者说是圆凸的草地上,三排密集的玫瑰环绕着,犹如给土丘戴上了皇冠。在那圆顶的最高处有一架日暑仪。基德可以看出,夜色中挺立的日暑仪如同鲨鱼背上的蜻一般,无聊的月亮粘着悠闲的记时针。但他仿佛看见上面还有其他东西,只一瞬间,他就意识到那是个人。 虽然他只盯着看了一会儿,虽然那人穿着奇异的、令人不敢相信的戏服,从脖子到脚套着紧紧的深红色,身上还有金色的闪亮,但在朦胧的月光底下,基德还是一看就知道那人是谁。仰面对着天空的脸,刮得干干净净,化妆过后勉强显得年轻些;拜伦式的鹰钩鼻;已渐渐斑白的黑色卷发,——这些他都见过无数次,是在克劳德·钱皮恩爵士的公众画像上。只见那古怪的红色人影在日暑仪上蹒跚地走了一步,就从陡直的土堤上滚了下来,摔在了美国小伙子的脚边,胳膊还微微地动了动。那胳膊上俗丽、奇异的黄金首饰让基德一下子想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那么,深红色的紧身衣裤一定是戏剧中的演出服了。然而,从堤上径直滚下来而留下的道道血迹,可就不是剧情所需要的了。他已经被刺穿身体。 卡尔霍恩先生大声地喊人。又一次,他像是听到了那幽灵般的脚步声,接下来,就发现另一个身影已经靠近了他。他知道那是谁,但还是被吓了一跳。那自称达尔诺、闲游浪荡的家伙有着可怕的沉着;如果说博尔诺斯没有遵守说好的约定的话,达尔诺却信守了一个没有说好的约定,脸上还是一副阴险的样子。月光让万物变色:衬着达尔诺红色的头发,他愁苦的面容也不是那么苍白地泛青了。 这一切恐怖的情景刺激了基德,他粗鲁地、又毫无道理地大喊:“是你干的?你这魔鬼!” 詹姆斯苦笑了一下,他还来不及开口,那摔倒在地的人又动了动胳膊,隐约地指向剑掉下的地方;伴着一声呻吟,他努力地想开口说话: “博尔诺斯……博尔诺斯,我说……是博尔诺斯干的……妒嫉我……他妒嫉,他是、他是……” 基德弯下腰,想听清楚些,他勉强抓住了几个词,“博尔诺斯……用我的剑……他扔的……” 他渐渐瘫软的胳膊又指了指剑,然后僵直地砰然落下了。这时,基德的内心深处出现了一个尖刻的古怪念头,那是他种族特有的认真办事的奇怪态度。 “喂,”他尖锐地命令道,“你必须带个医生回来。这人死了。” “我想,还应该有个神父,”达尔诺以一种无法解释的风度说道,“钱皮恩一家都是天主教徒。” 基德跪在僵直的身体旁,探了探心跳,然后支撑起他的脑袋,想最后努力一下,维待住那逐渐微弱的生命。当另一个记者带着医生和神父出现的时候,他有些埋怨他们来得迟了些。 “你不也迟了吗?”那留着撬和腮须、结实富态的医生边问边用灵活的眼睛怀疑地打量着基德。 《西方太阳日报》的记者故意拖长了语凋:“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太迟了,没来得及救这个人。但是,我想,我还是及时地听到了一些重耍的事情。我听到了这人指责凶手。” 医生皱起了眉头:“他说凶手是谁?” 基德轻轻地吐出了一个名字:“博尔诺斯。” 医生的脸涨红了,他幽暗地瞪着基德,却没有反驳。比医生还矮的神父站在一个偏僻处,他温和地说:“我知道博尔诺斯今晚没有到邸园来。” 美国佬冷冷地开腔了:“看来,我又耍提供一些真相了。阁下,约翰·博尔诺斯是要在邸园呆上一晚上的。他本来与我有个约会,却又改变了主意。他家的佣人告诉我,一两个小时前,他突然一个人离开了家,到这个该死的邸园来了。我想,我们抓住了线索,正是那些智慧十足的警察所需的线索——你们还没通知他们吗?” “通知了,但没惊动其他人。”医生说。 “博尔诺斯夫人知道了吗?”詹姆斯·达尔诺问。基德心中又升起了那种不理智的欲望,想一拳打在他扭曲的嘴上。 医生粗声粗气地说:“还没有。警察到了。” 矮个神父已走到主道上去了,他捡起剑又走回来。剑佩在他矮胖的身上显得那么可笑、那么戏剧化。只见神父很快在备忘录上记了些什么。“得在警察赶到之前,”他解释道,“有人带火了吗?” 美国记者掏出口袋里的手电筒,神父把它举到剑刃的中间部分照着,他眨着眼仔仔细细地审视了一番,然后看都没看剑尖和剑柄,就把它递给了医生。 神父短促地叹了口气:“恐怕我在这儿是派不上用场了。各位,再见了。”他转身走上了那条黑洞洞的林荫道,手紧握着背在身后,大脑袋垂着,显然在想一些事情。 其他几个人疾步走向了门房,那里一个检查员和两个警官正询问看门人。而神父在那阴暗的松林道上越走越慢,最后在房子的台阶上索性停了下来。这是他向那悄悄靠近的人打招呼的方式,这时出现的正是基德不断寻找的、美丽而高贵的“鬼魂”。那年轻女人穿着文艺复兴时期的银缎衣服,她的金色发亮的头发分成两股,头发下的脸苍白得令人吃惊。她整个人如同是用象牙和金子做出来的一样,就像古希腊的雕像,但她的眼睛明亮照人。她说话时嗓音虽低,却很沉着: “是布朗神父?” “是博尔诺斯夫人?”他面有忧色,看着她直率地说, “我想你已经知道克劳德爵士的事了。” “你怎么知道我知道了?”她的声音很稳定。 布朗神父没有回答,却问了另一个问题:“你看见你丈夫了吗?” “我丈夫在家里,他跟这事没有关系。” 布朗神父还是没有回应,那女的走近些,脸上带有奇特的紧张表情。 “我应该多告诉你一些,是吗?”她脸上的笑容有点骇人,“我认为他不会这么干的,你也是这么认为的,是吗?” 布朗神父迎着她的注视,严肃地凝视了她很长一段时间,然后,点了点头,但脸色更凝重了。 “布朗神父,我准备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但我先请求你帮个忙。你能告诉我,为何你没有如同其他人那样,匆匆得出结论,说是可怜的博尔诺斯犯的罪呢?请不要顾忌你所说的话,我知道外面的流言萤语和形势对他都很不利。” 布朗神父看上去真的很为难,他把手举过前额,说道: “两件很小的事情。起码,一件是很微小平常的事,一件是很模糊的事。但,尽管如此,它们已足以证明博尔诺斯先生不是凶手。” 他抬起茫然的圆脸,面对星空,继续漫不经心地说: “先说那个模糊的想法吧。我捕捉到了许多重要的事来证实这个想法,而这些事都是那些不是。证据,的事情,让我确信博尔诺斯先生是无辜的。我想,良心上的不可能犯罪才是最不可能犯罪的。我对你丈夫了解甚少,但我敢肯定他是属于那种良心上不可能犯罪的类型。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不是说博尔诺斯先生不会这么坏。每个人都可以变坏——可以坏到他自己愿意的程度。我们可以支配自己的良心意愿,却一般不可能改变自己本能的爱好和做事的方法。博尔诺斯也许会杀人,却不会是钱皮恩。他不会从浪漫的剑鞘里拔出罗密欧之剑;不会像在祭坛上一样把敌人杀死在日暑仪上;不会把尸体留在攻瑰花丛中;更不会把剑从树林中扔出来。如果博尔诺斯杀人的话,他会悄悄地、沉闷地干,就像他干其他事一样——喝第十杯葡萄酒,或读一本未装订的希腊诗人的诗集。不,出事地点的浪漫的布景不像是博尔诺斯的作风,却像是钱皮恩的。” “啊!”她盯着他的眼睛,那眼睛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那件小事是这样的。在那把剑上有手指印。如果在光滑的表面,比如说,玻璃或是钢的表面留了手指印,很长一段时间后还是能看出来。那把剑上的手指印在剑刃的中段靠下面点,我无法说出那到底是谁的,但谁会握剑握在中下部分呢?那是把长剑,但以它的剩下的长度来说,刺死仇人己绰绰有佘。起码,可以刺死大多数的仇人。所有的人除了一个。” “除了一个!”她重复了一遍。 “只杀一个人用短剑比用长剑容易得多。” “我知道了,是他自己。” 长时间沉默。接下来神父平静而突然地说。“我说的对吗?克劳德爵士杀了他自己?” “没错,我看见他干的。”她的脸皎浩光滑如大理石一般。 一个异常的表情闪过她的脸,那不是遗憾、害羞、后悔,抑或是神父以为会有的那种表情。她的嗓音也突然变得强有力而且饱满:“他对我是毫不在乎的,他只是恨我的丈夫。” “为什么?”他的圆脸从星空转向了那女人。 “他恨我丈夫是因为……那很奇怪我不知道该如何说……因为……” “嗯?”神父耐心地等待。 “因为我丈夫不会恨他。” 布朗神父只是点了点头,像是等待下文。事实上,在一个很小的方面,他和大部分的侦探以及小说中人物不一样,他对已经知道得很清楚的事不会装作不知道。 博尔诺斯夫人又靠近了一些,脸上闪着泰然自若的光辉:“我的丈夫是个卓越的人。克劳德·钱皮恩爵士虽有名气、成功,但却不是一个优秀的人。我丈夫从来没有出名没有成功过,但他也从没想过要那样。他不想因为有理性而出名就像不想因为抽烟而出名一样,在那个方面,他有种了不起的傻劲。他从来没有长大,我丈夫还如以前在学校里那样喜欢钱皮恩;他喜欢他就像喜爱饭桌上玩的一个魔术。他从没有过妒忌钱皮恩的念头;但钱皮恩却希望被妒忌,他想让我丈夫嫉妒都想到了发狂的程度,最终杀了自己。” 布朗神父说:“我想我开始有点了解了。” “哦,你能了解了?”她喊着说,“整个情景都是为此而计划好的一地点也是选好的。钱皮恩把约翰的房子就安置在他邸园的大门旁;弄得就像他的仆人一样——这是为了让约翰感觉一种失败。但我丈夫从没这种感觉,就像从不想到一只漫游的狮子,他也不会考虑到这种事情。钱皮恩会带着令人炫目的赠物,在约翰最括据的时候出现。有时会有人先通报一声,有时就干脆突然出现,简直就像是哈龙·阿拉斯契德(《一干零一夜》中的许多故事中出现的人物,对英文读者来说:最为熟悉的是他的惊人的外表(见在诗人丁尼生的《阿拉伯故事重编》)。)的来访一样。约翰则会敦厚地接受或是拒绝,可以说,就像一个懒惰的学生,同意或是不同意别人的意见对自己都无关紧要。这样,过了五年,约翰还是丝毫未变,克劳德·钱皮恩爵士却成了一个偏执狂。” “哈曼告诉他们所有国王承诺的事,他说:‘当我看见莫迪凯(见(旧约全书。以斯拉记)。书中的莫迪凯像本文的约翰·博尔诺斯一样被人陷害,差点走上绞刑架。《以斯拉记》常在犹太教集会的早晚礼拜上诵读,作为对犹太人忠贞的象征,人们把犹太教的普洱节,也就是闰月l4日(犹太人历法)那天,作为纪念他和他的敌人哈曼(也是最终被绞死的人)的节日。),一个犹太人坐在门口时,所有的事对我都不会有利。’”布朗神父说道。 博尔诺斯夫人继续说;“当我说服博尔诺斯,让我把他的理论写一些下来,并寄给哪份杂志的时候,事情的转折点到来了。这些文章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尤其是在美国。一家报纸还想采访他。当钱皮恩(他几乎天天接受采访)听说那一向默默无闻的对手最近有了点小小的成功时,他们之间的最后那点联系——原本还抑制着饯皮恩对约翰的强烈恨意——也就荡然无存了。随后,他把不健康的纠缠强加在我的爱好和名誉上,弄得这地方,飞短流长。你肯定会问我为什么容许发生这些只会引起物议的事,是因为我除了向我丈夫解释清楚外,就简宜无法拒绝。有些事情灵魂不允许干,就像尸体不会飞一样。以前没人能向我丈夫解释清楚,现在也一样。如果你对他说:‘钱皮恩在偷你老婆。’他会想这个玩笑有点粗俗。这样一个玩笑的想法在他脑海里绝对找不到容身之处。晤,今晚他是打算过来看我们表演的。但就在开幕前一会儿,他说他不来了,因为他有了一本有趣的书和一支雪茄。我把这告诉了克劳德爵士,那对他是个致命的打击。偏执狂一下子使他绝望了。他刺伤了自己,还像魔鬼一般地叫着,说是博尔诺斯杀害了他。他躺在院子里,满心妒忌。后来,就在妒忌中死去了。而约翰还坐在进餐间里看书,毫不知晓而安之若素。” 又是一段沉默,神父开口道:“博尔诺斯夫人,你的生动的描述中只有一个漏洞。你的丈夫并没有坐在进餐间里读书。那美国佬已去过你家,而且是你家的佣人头告诉他先生去了彭德拉根邸园。” 她的明亮眼睛几乎瞪成了电灯泡,但是她的表情还是慌张多于迷惑或是害怕。“你想说什么?”她叫喊着,“所有的佣人都过来看戏了,而且我们没有佣人头。上帝啊!” 神父惊讶了,他像个四方陀螺一样原地转了半圈,“什么?什么?”他像是给电击中了一般,“喂,我说,你丈夫能听见我敲门吗,如果我去你家的话?” “哦,佣人到现在都该回去了。”她觉得很奇怪。 “好!”马上又回复到了精力充沛的神父的样子了,布朗匆匆地走上了通往大门的路,又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最好逮住那个美国佬,是他为了轰动效应有意或无意地编造了克劳德爵士的遗言。否则,明天的美国报纸上就会用大号字刊登《博尔诺斯的罪行》。” “你不了解的,”博尔诺斯夫人说,“他不会介意。我想他想象不到美国其实是个地方。” 当布朗神父到达那个有蜂房和狗屋的房子时,一个个子矮小、衣着整洁的女佣把他带到了进餐间。在那儿,博尔诺斯正就着朦胧的灯光,安静地坐着读书,完全如他妻子描述的那样,手边放着一瓶餐桌上用的葡萄酒,还有一只酒杯。 神父一进门,注意到的就是博尔诺斯雪茄上一段长长的未掉的烟灰。 布朗神父心里想,他在这儿起码有半小时了。其实,他的样子像是晚餐过后就一直坐在那儿了。 “不用站起来,博尔诺斯先生。”神父以平常的、略带高兴的语调说道,“我不应该打扰你。恐怕,我打断了你的研究了吧?” “没有。我在读《沾满血腥的手指》。”博尔诺斯在说话的时候,既没皱眉又没微笑,毫无表情。布朗神父感觉到了他身上那种深深的、强烈的冷漠,这就是他妻子形容的所谓的“卓越”。他放下血污的、耸人听闻的“粗俗小说”,却没发现它的不协调是需要几句幽默的评语来掩盖一下的。博尔诺斯先生是个身材肥胖、行动缓慢的人,硕大的脑袋,一部分头发已经灰白,一部分则已脱落,粗大的面容却有一股率直。他穿着一件很旧的老式晚礼服,胸前还有个插花的三角形小洞——他原打算是去看他妻子演朱丽叶来的。 “我不会打扰你很长时间,也不会让你看不了《沾满血腥的手指》,或诸如此类的灾难事件的书的。”布朗神父微笑着说,“我过来只是问一下今晚上你干了什么坏事。” 博尔诺斯平静地看着神父,但他宽阔的额头已慢慢涨红了。他看上去就像第一次碰上这种尴尬事。 他声调低低地开腔了:“我知道那是件古怪的坏事,也许比谋杀还古怪——对你来说。有时,小的过失比大的错误更难承认。时髦的女主人一星期有六次干与你一样的坏事,而你发现那是一直被你视为令人不齿的坏事。” 他又慢慢地说:“那让人感觉到自己是个蠢到家的笨蛋。” “我知道,”神父表示同意,“但一个人常常得在两者间作出选择:是感觉到自己是傻瓜,还是本来就是个傻瓜?” “我无法分析清楚自己,”博尔诺斯继续道,“但当我坐在那张椅子里,看那本书的时候,我是那么愉快,就像学生得了个半天假。那儿是安全的、永恒的——我无法自拔。……雪茄随手可得……火柴随手可得……《沾满血腥的手指》还有四个场景……那不仅是个安宁的世界,还是丰富的世界。而后门铃响了,我想了足足有一分钟,我不愿意离开那张椅子——无论是从实际,从身体,从肌肉,一点都不愿意。但我知道所有的佣人都出去了,只好做一回管事的人。我打开了前门,一个年轻人站在那儿开口说话,打开笔记本写着东西。我这才想起被遗忘的美国记者。他的头发从中央往两边分。我得告诉您,那起谋杀——” “我知道,我已见过他了。”神父说。 “我没杀人,”灾难主义者继续温和地说,“我只是违背了诺言。我说博尔诺斯先生去了彭德拉根邸园,然后当着他的面关了门。这就是我干的坏事。布朗神父,我想知道为了这事你会怎样惩罚我。” “我不会对您施加任何惩罚。”神父很绅士,一副悠闲的样子,不慌不忙地理了理头发和伞,“相反,我来这儿是要证实你没必要受这个小小的惩罚——那是犯罪的人必受的。” 博尔诺斯笑了笑:“请问我幸运躲过的那个小小惩罚是什么呢?” “绞刑。”布朗神父的回答。 |
回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