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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
02


  一大早,长安城的西市热闹非凡,昨儿个夜里才从洛阳城赶来的胡人商队,今儿个起早就在西市摆摊卖珠宝。
  而那顺路同商队一块来的东洋留学生,好奇地沿着大唐的西市一路逛到底,虽明为探勘,可那一双双好色的眼珠忍不住瞄向那大街上的姑娘们。
  当大唐姑娘全是天仙美人?才不!
  唐朝开放风气之盛,是史无前例的,别以为在长安城里瞧见各种肤色的人种就很了不得似的,真正的开放是大唐姑娘的流行打扮。
  曳长的衫子襟束在胸下,衣领开得极低,敞露出绝大部分雪白的颈项与酥胸,远远就能瞧见那拖地的长裙,挺有风姿飘逸之感没错,可近一看——那就是大饱眼福,有那免费冰淇淋享受了。
  “瞧来瞧去,还是大唐姑娘养眼,哪像咱们自个儿家乡的女子,个个包得密密麻麻不说,那吹弹可破的凝脂玉肤又岂是你我的妻子可比?”那卖着珠宝的胡人同伴低低窃语,还忍不住多瞧了一眼那正垂首买珠宝的大唐姑娘。
  “倘若这里真是人间天堂,我倒打算在此置产——”
  一时间,那胡人吱吱喳喳地聊着天,是愈来愈觉得大唐的姑娘真是“水”;那其中一名胡人还充当好心,站在那大唐姑娘身边解说那珠宝的由来,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净往那衣领里瞧去。就盼瞧见那其中的丰胸。
  “瞧,有什么好瞧的?去瞧你自个儿的吧!”话才响起,身后忽地有人用力端他一脚,端翻了那今儿个早上才搭好的摊子,各式珠宝、首饰、珍珠项练滚落一地。
  “是哪个不要命的家伙敢踹老子一脚?”那胡人气愤地爬起,瞧见同伴个个瞧着他身后发呆——
  怎么?对方是地头的霸王吗?还是带了大批人马?
  他心一惊,忙收敛起那凶狠的恶样,馅笑着脸,回过身——他也呆住了!
  眼前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姑娘,鹅蛋脸上镶着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如今正充满怒气,天生的桃红小嘴抿紧着,双腮抹上两朵气愤的红晕。再低头一望,她没穿那流行的低胸衫子,而是那在唐朝宜男宜女的胡人服饰,服饰上还绣了几只精致的彩蝶。整体来瞧,是怎么也谈不上古典美人的风姿,可那全身上下的狂野活力,倒是活像刚从画里跑出来的——
  对,就是那大唐狂野的美女!这种女人最适合那热情如火的红宝石了!等等,不对哦,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在想这个?
  “是姑娘‘不小心’端我一脚的?”既然对方是个娘们,就让让算了。
  他是息事宁人,但姑娘可不。只见她大步上前,用力又朝他挥了一拳,当场打得他倒地不起,哀嚎连连。
  “哎哟……疼死我了……这里还有没有王法?”他叫着,发觉原本闲逛挑货品的路人老早闪避一方看好戏去了。“你是谁?我要告到官府去!”他奇怪地瞧着那些路人又惊恐退了一步——
  “姑娘我行不改姓,坐不改名!姓鱼名翩翩,家住延康坊,你若有不服,尽管吩咐官大爷来找我。不过你可也别忘了是你眼睛非礼在先,我才给你正义的一拳。”
  语毕,又狠狠端他一脚,见他的三个同伴缩在一边不敢出声,轻哼一声:“喜鹊,咱们走。”
  那瘦巴巴、名唤喜鹊的小丫头立刻从人群里跑出来,跟着那鱼翩翩离去。
  “臭娘们,我非告到官府去不可!”他咬牙道。他虽是胡人同大唐的混血,也知官府最大,她当街打人,是她不对;他虽偷瞧人家,罪也不致拳打脚踢啊!
  “小伙子,我劝你还是别去告官府。”一群路人指指点点、说说笑笑地散去,好心的老头子留下来提醒他一句:“那鱼姑娘是长安县里出了名的瘟神。打她出生以来长安县就没好日子过,她出生那一日起,长安县连下了三个月的大雨,听说城里的青蛙呜叫了三天三夜,这还不打紧,从此以后只要她瞧见金子打造的青蛙,就非放火烧了不可。这本也不关咱们的事,偏偏这鱼姑娘生性爱打抱不平,只要她瞧不顺眼的,定有人会遭殃,她的舅舅是官府的名捕,姑娘是长安县太爷的太座,她的爹家产万贯,偏又事事顺着女儿心意。”
  那胡人听得一楞一楞的。
  咳了咳,那老人眼里是又怕又敬:
  “你大概不知,去年长安县出现了一名采花大盗,就是鱼姑娘这小名捕同那二十四名捕快一块捉到的。同你说,是要你明白,那二十四名捕快不巧全是她青梅竹马的玩伴。”
  换句话说,他只要敢告到官府,只怕还没开口,就遭人毁尸灭迹了。
  当然鱼大小姐的事迹是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如今算是给他一个警告,但也不必吓坏他,至少不必告诉1他,上个月就有个外地人色迷迷地想对鱼大姑娘非礼,至今还躺在家中,始终没法站起身子来。
  唉!她今年都已经十七、八岁,虽早同比邻的楚家订了姻缘,但对方少年才子又怎愿娶个母老虎过门:
  鱼大小姐要真能嫁人就已是万幸,就只可怜那娶她过门的男子——
  倒楣喔!
         ※        ※         ※
  真是气坏她了!
  难不成真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还是她鱼翩翩见识太窄,才会净遇到那些一脸色迷相的男人?
  打她十五岁起,跟着青梅竹马的捕快兄弟到处捉贼缉凶,所见所闻除了那杀人魔外,最叫人不齿的便是那些专爱玷污良家妇女的采花大盗。
  初估这两年长安县共捕获二十来名采花大盗,十名贩卖女人的臭汉子——男人是不是色得挺可怕的?整天不求温饱,反而老爱欺负女人,就连偶尔走在大街上,也有陌生男子上前意图轻薄——
  “倘若那姓楚的同他们一般,我定要将他给阉了”“阉?”那跟在她身后的喜鹊好奇地问:“小姐,你要阉什么?叫喜鹊来做就行,何必劳你费心费力?”
  那鱼翩翩瞄了她一眼,边沿着西市的摊子走,边哼了一声:
  “要你这小胆子的小姑娘来阉他,你敢吗?”
  “敢,敢,我当然敢。小姐,你别以为我向来都躲在你身后,可这腌猪肉、胞牛肉、胞羊肉什么的,只要你吩咐一声,喜鹊一定会去做。”那瘦巴巴的小丫头拍着胸脯发誓,差点没呛到气,就只奇怪小姐向来不管厨房之事,怎会想到腌肉?
  咳,小姐在笑些什么?笑她不会腌肉?还是笑她太过自信?
  “喜鹊,你当真会帮我阉?”
  “当然。”吹鼓的牛皮没有道理自个儿拿针刺破的。
  “那好。你去帮我把那姓楚的命根子给阉了。”
  “没问题,包在喜鹊的……”那自信满满的眼神惊恐地瞪着她,停下脚步:“命……命根子?”
  鱼翩翩好笑地回头瞧她:
  “又不是要你杀人,你怕成这副德性干嘛?爹老说我从小同那姓楚的订了亲,迟早是要嫁给他的,可我连见也没见过他,谁知道他是不是同那群乌鸦一个样?所以呢,干脆先阉了他,以绝后患!”
  “不,不,小姐,你可别胡来,人家肯娶你已是万幸……不,不,喜鹊的意思是,楚公子好歹也是你未来的丈夫,倘若……倘若阉了他,那人家会笑话你的。”
  那喜鹊自认是冒着死谏的危险进言。
  天知道天底下怎会有这等的干金小姐?
  本以为她只须乖乖服侍小姐,偶尔陪着一块绣绣花、弹弹琴,这就足够了。哪知她到鱼府以来,就成天陪着小姐在太阳底下习武打猎的,前一阵子官府缉拿盗匪,小姐也同那些青梅竹马的捕快差爷一块前去捉拿,而她喜鹊半点武也不懂,只得提心吊胆地等着——唉,她究竟是倒楣还是幸运?遇上了这种小姐。
  据总管透露,当年小姐出生后,性子活泼好动又粗率,一天午憨的时刻,她小姐不休息,反倒爬到园子池边,想欺负那池中青蛙,若不是被那隔壁的楚少爷发现,只怕那时“噗通”一声,真要同那青蛙作伴去了。
  据说,那时楚少爷不过四岁的年纪,不知怎么钻过两家比邻石墙的狗洞,挺认真地瞧着,刚巧就瞧见了鱼老爷正在微斥鱼翩翩的粗率天性,也不知道这年纪小小的楚少爷着了什么魔,竞忽地冒出一句:“她现在很好。”,言下之意似要这鱼家夫妇别再硬逼小姐改变那活泼粗率的性子——才四岁呢,活像四十岁的大人,怎教鱼家夫妇不惊不喜,心想既然这楚家小少爷同鱼翩翩有缘,干脆订下亲事,一来免得将来女儿太过好动没人要;二来是赞赏这楚家小少爷,巴不得同他沾点亲戚关系,免得好女婿先让旁人给抢走了。
  但——
  十来年过去了,楚家如今尚无动静。前两年鱼翩翩刚过及及之年,算是成人了,这鱼老爷也暗示明示了好多回,无奈这男方的反应似无女方热烈,像是要逃避这门亲事……
  “其实也不能怪楚家少爷,谁叫小姐比那男子还强上百倍,人家是个文人书生,又怎会不怕呢?”喜鹊才喃喃自语,忽地感到眼前两道逼人的光芒。
  那鱼翩翩气呼呼地瞧着她,大声道:
  “谁说我定要嫁那姓楚的?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呆书生,脑袋瓜子里会有几分墨水?”
  她的性子向来坦率,说气就来气,一气起来,瞧见那不远处从没见过的算命摊,忙拖着喜鹊跑过去,指着那白发白胡子、面目却有几分俊朗的老人,怒道:“说不得那姓楚的将来就同这算命仙一般在西市摆摊,靠着一张俐齿在这勉强讨生活。若是再惨些,那姓楚的三天碰不上一笔生意,没饭吃没水喝,最后沦落到求乞的地步,你说他惨不惨?我若嫁了他,不也要同他一块儿惨?”鱼翩翩是气炸了。
  瞧喜鹊说的,好似她真没人要一样。而那姓楚的,她是没见过,但也曾听爹爹说过,那楚天刚年方二十,是长安城出了名的才子,不但貌比潘安,且细皮嫩肉的,比起黄花大闺女的肤色还要白嫩七分——换句话说,就是像女人的小白脸。这种“假男人”倒贴她,她都不要呢!谁又知道那楚天刚的性子是不是也同女人一般?她是愈想愈气恼,一时间也没注意那算命老人直勾勾地瞧着她娇颜怒嗔的俏模样,一双漆黑有神的眼眸震撼地注视她——
  “小姐,瞧你说得好像真的似的,若是被楚家少爷听见,这门亲事八成真要吹了。”那喜鹊急急张望,就伯有人听见;这隔墙有耳的,若传进楚家少爷的耳里,届时只怕婚事真要没了。
  鱼翩翩狠狠白了她一记眼,老觉得有人在瞧着她——说来不巧,今儿个诸事不顺,一大早起来,心头就乱七八糟的,像要发生什么天大的事,所以她才跑来西市溜街,不然以为她吃饱没事做吗?她眼珠子不满地转了转,正对上这算命老人的黑眼,心抽了下,随即击掌拍桌,怒道,“喂,你瞧个什么劲?没瞧过女人吗?”不知怎地,是愈瞧这老人,心里头愈是……该怎么说呢?仿佛……
  有三分熟悉,七分看不顺眼,巴不得狠狠挥去一拳。
  那老人回过神,甩了甩头,收敛起那双炯炯有神的黑眸,笑道:
  “姑娘来到我黄半仙的算命摊上,无非是要算命,我当然得仔细瞧、好好地瞧瞧你的面相。”他顿了顿,垂眼瞧她似要离去,忙改了语气:“别走,别走。今儿个是老朽头一道摆摊,姑娘凑巧也是头一个上门,就当你施施好心,让我为你算算命,也好讨几个馒头吃。”
  为了强调,还特意摸摸肚皮,露出可怜相。
  鱼翩翩瞧他可怜,眼角眉梢尽是同情,什么不顺眼先丢在一旁,二话不说就坐上那破旧的椅凳上。
  “你会算些什么?”
  “老朽虽不才,可不论面相、手相或解签样样都成。”他又古怪地瞧了她一眼,道:“姑娘今年一十七,当论姻缘。敢问姑娘可曾订过亲事?”
  “小姐是订过亲事。”那喜鹊眼里从不屑转为崇拜,这算命仙的连小姐十七岁都算得出来呢!那要他算小姐的婚事定是易如反掌了。
  “对方可是二十岁左右的文人书生?”
  “对,对,算命仙,你说得没错。咱们未来的姑爷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才子,倘若他愿意上京考试,准是大唐的状元郎。你快瞧瞧,咱们小姐有没有状元夫人的相?”喜鹊忙不迭说着。
  那鱼翩翩狠瞪喜鹊一记白眼,眼光又瞧回那老人脸上。
  说来好生奇怪呢:怎么这老人白发白眉白胡子的,更怎么看也该是一副老态龙钟的苍老相,可那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眼角未有皱纹,五官端正丰神俊朗……最重要的是,她是怎么瞧也瞧他不顺眼,倘若她前辈子同什么人结了仇,那人定是他!不然对他何以有恍如隔世之感——
  他再瞧她一眼,发觉她正打量他,眼险忙垂下,拿起那平常占卜的签筒,里头起码有上百只签竹。
  “姑娘请抽个签。”
  “抽就抽吧!”她随手抽了支签,扔给这老人。
  她对这老人的兴趣比什么算姻缘要浓厚许多,瞧着他,心里头总觉得几分古怪,脑海仿佛中闪着什么莫名的影像,好似——好似她讨厌他,可又有股说不出的亲切感。
  这是怎么了?又不是失散多年的老爹——
  那老人瞧了瞧那签纸上的四句偈语,脸色变了!嘴里也不知在咕哝些什么……
  “喂,你倒是说话啊!难不成你不识字?”鱼翩翩枪过纸来,东瞧西瞧倒着瞧,没一会儿窘得脸红了,将签纸丢还给他——说来可笑,她连“鱼翩翩”三字怎么写不知道,又怎会看懂其它字?
  “喂,你不是懂解签吗?你瞧瞧咱们小姐同那楚家少爷究竟有缘无缘?若是有缘,咱们干脆拿着这签到楚家,逼他上门提亲去。”那喜鹊是早把这结局想好了。
  那老人暗地撇了撇唇,瞧了那签纸上的四句话,念道:
  “前世坠凡今生苦,仙无凡心应修持;一生不作新嫁娘,百年回首登仙榜。”皱着眉瞧她还一脸茫然无知,便好心地“解说”,道:“姑娘,此乃上上签。”
  “上上签?”那鱼网瑚是怎么听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
  “姑娘仙缘极重,若能一生不论婚嫁,遁入空门好好修行,将来定能成仙。”说得他都想吐了。什么仙?
  就算她是仙,准是天上最卑微的小小仙——
  “胡扯,胡扯!”喜鹊大叫,忙捂住鱼翩翩的耳朵,急道:“小姐,你别听他乱说话,他是想骗你当尼姑呢!”
  鱼翩翩才要开口说几句,忽闻西市里卖粥的老妇人大喊有人抢了她的卖粥钱。二话不说,鱼翩翩站起身,锁定那人群中跑得急快的蓝衫男子。匆匆忙忙地扔下银子,疾步追去。
  她是不识字、不懂女红,可若论脚程、比捉人,她还不输官差大哥呢!
  “小姐,等等我啦!”那喜鹊抢回银子,从荷包里掏出几文钱,也小跑步跟着追了过去。
  至于那算命老人——
  从腰际抽出一把扇子,翘着二郎腿,扇啊扇的,凝望着那签诗半晌,才开口道:“小狗子。”
  “小的在这儿。”那一身仆衣十七、八岁的少年从算命摊子下爬了出来。“少爷,您想的法子真妙,这下瞧鱼家小姐还敢不敢嫁人!”
  “管她嫁谁,只要别嫁给我就行了。”那老人撕去白胡白眉,拿下白发,赫然出现那俊雅的外貌,翩翩的风采,一身的白衫透露几分文人书生的味道。
  这人年纪极轻,最多二十出头,可一双黑眸闪烁机灵、才智,还有那几分轻浮,瞧起来倒有几分玩世不恭的味道。在长安城里爱穿白衫,硕长身高,皮肤又白,长相又胜女子三分的文人书生有几人?
  大概除了那迟迟不肯上门提亲的长安才子楚天刚之外,是再也找不到第二人了吧……
         ※        ※         ※
  原来,她就是鱼翩翩啊——
  虽有缘比邻相居,可从没见过鱼大小姐的长相。那楚天刚凝望她消失的街头,一时间是说不出半句话来——没错,他就是长安才子楚天刚,也是那让鱼家拴住一生的可怜虫,更是长安城里众人同情的倒霉鬼。
  “少爷?”小狗于唤着,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鱼家小姐早就不见踪影了,少爷在瞧些什么?该不是被吓住了吧?
  “她应该是那鱼翩翩才对,长安县里唯她成天到晚穿着那绿色衫裙,老将长发编辫子在身后甩啊甩的,怎么她一点也不似长安百姓所描述的瘟神那样?”那楚天刚是满肚子的疑问。
  须知自他懂事以来,就知他已有一个未婚妻,可他在印象中是没见过她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只管习他的书,偶尔吟诗作对,日子倒也过得逍遥,直到他十四岁那年出了大门,见识了长安城的繁华,顺便也从那百姓的嘴里知道了长安城的瘟神正是他的未过门的妻子鱼翩翩!
  天!
  亏他亲爹整日将手掌捂着胸口,嘴里净说她的好话,什么棋琴书画、什么三从四德,她无一不包办,原来是昧着良心要他留个好印象。他哪里知道心里正高兴有个好妻子时,她小姐正在长安城狂飘作乱,明明同地无关的事,她老爱硬插上一脚,像年前砸人赌场,同人一对一的挑战,当场让那赌场老大断了两根肋骨:更别谈知道了那万平县有个张生想讨二房,二话不说,先去把人揍了一顿……
  天,这种女人谁敢要?倘若他对她厌了,想再纳个妄,岂不活活被她打死?
  尤其在他十七岁那年,想亲眼瞧瞧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三头六臂,竞让百姓如此惧怕;女人嘛,若不听话,狠抽她一顿就成。
  基于好奇心的催促下,他费力爬上那比邻的石墙上,才庆幸视野正巧能瞧见鱼家花园,就见到那亭子里坐了个姑娘,背影对着他,一身绿色的衫子,长发也给扎成独一无二的长辫子,这时代妇女多流行梳个发髻,虽好看也是费时费力,就没瞧见有人扎成辫子的,这暂且不谈!他还瞧见那姑娘的前头还站着个丫环,头顶搁着苹果,那绿衫小姐手里正拿把大飞刀,瞄准了红苹果,一甩手就丢了出来,苹果完好无缺;你猜,那把大飞刀跑到哪儿去了?
  挺巧的,就在他的手臂上,那鲜血还不断的泊泊流出,吓得他全身一软,直挺挺地往那石墙上给摔了下来;这一摔,跌断脚骨,躺在床上足有三个月,才能下床行动。
  天哪!他是怕极了她。
  他向来是个文弱书生,性子偶尔还风流了些,见到姿色颇佳的女人也会多瞧两眼,倘若他真娶了她,那他岂不与死无异?
  所以,今儿个才假扮算命仙,见到那绿得亮眼的衫子又是长辫子的姑娘,自然就知道非鱼翩翩莫属,可他不曾想到那丫头竞也有几分姿色,不,不仅于此,乍见她之际,有股眼熟,还有那心痛,像是抽疼了什么伤心往事似的,想要捉住些什么才能止住那长久以来的心痛“胡扯,胡扯!本少爷会为那粗暴的丫头心痛?笑话,打扮不入流,算姿色也只有七分,这种女人多是面善心狠!楚天刚啊楚天刚,你若不慎着了她的道,你的一生可就再也没法迫遥自在了。”像是要说服自个儿,他自语道,瞧见那小狗子丈二金钢摸不着头脑的蠢相,忙收敛了心神,改盯着那签诗半晌,才忽然道:“小狗子,这签诗你从哪儿拿来的?”
  “少爷,您忘啦?昨儿个你要我将您写的签诗全贴在竹子上啊。”那小狗子真以有这样聪明的主子为傲。
  长安城出名的楚才子耶,走到哪儿都可抬头挺胸,不被人瞧低。哪像隔壁的喜鹊,走到哪儿都遭人指指点点,只因主于是长安城的瘟神。
  没法子嘛,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是怎么瞧也不配的,要是哪日少爷真不得已娶了那瘟神,他小狗子头一个撞墙抗议。
  不过,今儿个少爷有点奇怪,老自言自语不知在胡说些什么?
  “胡扯!这分明不是我写的。”那楚天刚抿着唇,道:“我虽不愿娶鱼家小姐,可也没要她终生伴青灯。”
  语毕,拆了其它支签纸,上头一律写着——
  姻缘本是天注定,命中十七作嫁娘,本该配予大英雄,切莫嫁那书生汉。切记!切记!
  上头百来支签诗全是同一首词,不论那鱼家小姐抽到哪支签,结果全是一般,哪知无故冒出莫名其妙的签诗,此事只有他同小狗子知情,既不是他写了那首什么仙人诗,自然只剩下小狗子一人——
  那小狗子心一惊,忙跪下来,急道:
  “没有少爷的吩咐,奴才怎敢胡乱来?昨儿个我熬夜沾好签诗就上床睡了,其它的事是什么也不知情。”
  “那这签诗如何得来?”
  “奴才真的不知!少爷,不论如何,你也算逃过那瘟神的一劫,何必在乎她的后果?我听人说,她什么都不成,只知打人捉人,这种女子少爷您不爱,别的公子爷儿也不会爱,既是如此,要地入庵当尼姑,也算长安县百姓的一大福音嘛——”
  “住口!”楚天刚站起身来,想再斥责几句,可回首一想,他本就是来吓吓她的,如今她能给吓住是最好,免得他一生全葬送在她手里,但——
  “可惜了她的性子,倘若她肯收敛些,倘若她不爱那般管闲事,倘若……也许咱们会真的有缘。”他失了神,又开始自言自语起来,是以吓坏了那小狗子。
  怎么今儿个少爷老爱自说自话?该不是那色小姐害的吧?八成是被她给吓住,回头非要找师父来收收惊不可——小狗子本分地收起摊子,不敢再随便说话,目光不巧瞄到少爷右手背的蝴蝶胎记。
  亏得少爷是个男人,不然这般大的奇怪胎记若生在女子手上,还真吓人呢!那暗灰色的胎记活脱脱地像只展翅的蝴蝶。
  说来奇怪,刚刚他也好像瞧见那鱼小姐的绿衫胡人服上也绣了好几只精致的小蝶——
  是巧合吗?
  还是——
  忽地,他打了个寒颤,不知怎地,再也不愿深想下;
  去,忙收起算命摊子,便同少爷一块回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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