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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第一人称的故事,除了不大能为言情小说计者所接受外,对作者本身也是个极大的挑战。但它是个诱惑,不知其他作者是否有同感? 想告诉亲爱读友们的讯息是:下一个故事将由第一人称来进行故事。不能接受的人千万千万三思而后买,可别拆了封之后大呼赔了二佰元,席绢不负任何拐骗责任的!找我哭诉的话,本人一概视若马耳东风,搞不好偶尔还冷笑两声刺伤各位小小可爱的自尊心。 在我而言,每次看到以第一人称陈述故事的小说。往往很难分开作者与主角的身分,总以为他(作者)就是在写自已,心下总给那人贴上“自恋”的标志,这情况大概与我生平看的第一本“我”小说的作者有关。高一时,我看华严的作品,很深刻地感觉到她把主角当成自己,因此每位女主角的性格皆相差不远,甚至为了“保持形象”,在情节进行时有缚手绑脚之憾。 尔后,便极度排斥第一人称的小说。 吸引起我高度兴趣的,是早期朱若水自成一格的创作方式,那种冷冷的姿态、淡嘲的口吻,以及大量掺入一些作者对事物见解的笔法;虽然个人的颜色依然鲜明,可是却不会令我反感,反而觉得有趣极了,因此明知作者介入太多,但我依然能将作品与作者分开联想,把故事认真地当故事看,把主角当成主角去看。 后来,我必须承认,第一人称绝对难免会印上作者的性格影子,但是那却不是重要的事了!首要的,是故事本身,以及陈述方式的写法,如何不会流于自我封闭的距离,让翻阅者能受吸引而加入其中的情节去沉迷。而不是让人以为他在看日记,或看一本小说。 第一人称之难写就是必须让观看者有“心有戚戚焉”的认同感。不会因为作者单一重视“我”的陈述而感到乏味。因为第三人称的故事优点在于作者能让读者看到每一位角色的心理、想法,以及不同空间所发生的事物、并且故事的叙述是宽广且客观的。但倘若是单一人称,读者就只能依主角的眼去看故事进行,依主角主观的眼去评定事物、去思考,并且自我的看法多过故事情节的进行,所以较为一般读者所难接受。 既然知道第一人称也许会销售得很——惨。可是亲爱的项姊赐了我一道“免死金牌”,夹着这块可以横行的牌子,说什么我也要闯它一闯!成果好不好也要试了才知道,我依然坚持非要写一本不可的。如果不小心居然还可以卖,那,嘿嘿,以后还会再写;不好,也就死心算了。这样总比成天挂记在心不上不下好吧! 要精确地去说别人作品优缺点容易,反而自己要下笔才是困难之处。所以当你们看到这篇预告时,请想像X绢我正在抓发胸苦思剧情的惨样。但愿孵出来的作品是令我满意的;只要我满意,相信大家的接受度也不会差到那边去。 记住哦,下一本书肯定是第一人称的写法。想看的人请耐心等,不喜欢的人请三思而后“买”——冒着被出版社海K的危险,席绢真心地予以建议。 至于书名嘛,初步定名为《爱我不必太痴心》,如果将来想到更好的名字,我会在书中刊“修正启事”。有想到更好用、更贴切的书名者,可以来信提供。 如果你们有兴趣知道我的创作意念,就等着看下一本书出来吧。不多赘言,下回见,拜。 席绢于丙子年谷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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