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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


  民国三年。湖南雾山村。
  靠山的村子猎户多,每近旧历年终,这里总要举行一年一度的祭天谢典,感谢老天爷让大家在即将过去的一年满载而归,而由年轻壮丁们合跳的面具舞,将把这个仪式带到最高潮。乐梅早就听说过有这么一回事儿,只是家住得远,母亲又管得严,所以一直不曾参加过。今年,耐不住表哥宏达的怂恿,两人便瞒着家人,赶了大半天的骡车,打算好好来见识一番。村外的草坪上,一名男子昂首吹着号角,响遏行云;一群姑娘抬出一缸又一缸的酒,捧出一篮又一篮的食物,摆满了长桌;人们扶老携幼,不断从四面八方围涌而来,每个人都在说着笑着闹着嚷着,期待这场即将开始的盛宴。
  乐梅气喘吁吁地爬上村边的一块大石头,眺望着不远处的那片景象,眼中发亮了。
  “好热闹哦。”“我就跟你说肯定好玩的嘛!”宏达得意的。“幸好咱们赶得快,看样子,面具舞还没开始呢。”
  人群外围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欢呼。两人循声望去,看见一群脸戴面具,手持弓箭的男子正列队走入场中,为首的两个人扛着一具兽笼,里头是一只雪白的动物。
  “那是什么呀?”乐梅张大了眼睛。
  “快,咱们快过去瞧瞧!”说着,宏达已经跳下了石块。
  人群密密匝匝围了一大圈,表兄妹俩不知怎的竟能挤到前头。这下,乐梅可看仔细了。
  原来,那是一只狐狸,正随着行进中队伍的晃动而在笼中起伏跌撞着,一双碧绿色的眸子则惊慌地望着兽槛外对它围观指点的人群;它是如此无措,如此惶恐,但窘态和惧意却丝毫未减它动人的外表,阳光下,那身皮毛闪闪发亮,洁净若雪。想来,这只白狐必是去年行猎最出色的战利品之一。人们发出了一阵阵兴奋的惊叹,但乐梅心里却难受起来,她的视线同情地追随着那只不幸的猎物,禁不住脱口而出:
  “这样美丽的动物,真不该囚禁它,应该让它回到山林中去!”这番自言自语并没有引起任何附议,只有走在队伍最末的柯起轩听见了,并且回过头来望着她。
  面具虽然遮住了他的脸,却没藏住那双深邃而明亮的眸子和那张泛着笑意的嘴,他那么目不转睛、简直是大胆的盯着她,使她不得不红着脸低下头,心中又是可惊,又是可气,还有些莫名所以的慌乱。这人是怎么回事?素昧平生,他却这样看着她!就在宏达差点没捋起衣袖的时候,他终于及时回过头去,随着队伍渐行渐远。宏达瞪着他的背影,悻悻地哼了一声。
  “算那小子识相,不然我可要上前赏他两拳了!”
  “好了好了,咱们别惹是生非吧!”乐梅小声说道:“我一个女孩儿家这样抛头露面的,本来就容易引人侧目。我看……”说着,她越发慌乱了,转身排开人墙就要往外。“我看我还是回去的好!”“哎哎,乐梅!”宏达赶紧拦住她,连哄带求。“咱们大老远跑来,什么都还没见识就要走,未免太没意思了。别怕呀,反正有我在,谁敢欺负你嘛?嗳嗳,你瞧,人家要开始了耶!”
  正劝解间,那队戴面具的男子已经走入场中央,集体向坐在主位的村长一拜,宏远便带头鼓起掌来,乐梅只好跟着大家一起拍手,也不好意思再提回家的话了。
  面具舞果然名不虚传,那十来名男子围绕着兽笼且歌且舞,歌声嘹亮高亢,扬手踢腿间更是充满了原始犷悍的生命力。观众们叫不断,乐梅也看得目瞪口呆,不一会儿便把回家的念头抛向了九霄云外。几位姑娘捧着盛了琥珀色液体的木碗绕场分给群众,轮到乐梅的时候,她心不在焉地接过来喝了,因为感觉很可口,便无法收束地喝个不停。宏达在一旁瞪眼看她,越看越可疑忍不住问那执壶的姑娘:
  “这是什么?甜茶吗?”
  “比茶好喝多了,”那姑娘笑容可掬的。“这是咱们自己酿的酒。”宏达表情一垮,忙不迭夺下乐梅手中的碗,气急败坏地嚷:“你怎么喝起酒来了?”一看木碗竟已见底,他更是绝望得声音都变了:“哦,我的天,我的天啊!”
  那姑娘开心的拍着手,乐梅也捂着嘴对宏达一笑,脸红红的,像个犯了错却理直气壮的小孩。
  这时,场中忽然传来一声暴喝,乐梅心惊胆颤地循声望去,只见那群男子正抽箭搭弓,比出射狐的动作,她不禁尖叫了起来。然而全场喝采如浪,她的惊呼不过是一朵小小的水花,在浪头上一卷,立刻淹没于无形。她紧盯着舞群频频比出的射狐动作,眼睛越大,心跳越来越快,终于忍不住一把扯住宏达的袖子,急声问:
  “那些人要干什么?他们应该只是比划个样子,不至于真的放箭吧?”宏达正看得有趣,对她的问题完全不关心。
  “往下看就知道了嘛!”
  乐梅可不满意这样的回答,一眼瞥见刚才执壶的那位姑娘就站在不远处,立刻不假思索的挤过人群挨到她身边去,急切唤道:“姑娘!那些人……”
  “噢,是你。”那姑娘笑盈盈的打量她。“你不是咱们雾山村的人吧?”“不是,我是从四安村来的,不懂你们的规矩。”她一心一意只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我说那些人拿弓箭只是为舞蹈助兴,对不对?他们不会真的射杀那只白狐,对不对?”
  “不对,最后是真要杀的,那是整个活动的最高潮呢?”姑娘热心的解释。“按照咱们的仪式,每位勇士都必须轮流放箭,将那白狐射死之后,首先要割喉取血,然后要剥皮,再来就要把它烤熟了,分给大家吃。至于血则调在酒里,分给大家喝。”乐梅听得简上快昏倒了,那姑娘看她面无人色,很好心的问:“酒挺烈的,是吗?”她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能虚弱的点点头。
  “那你还是别看流血场面的好。待会儿歌声一停,你就把眼睛蒙起来吧!”说完,那姑娘便转过头去,随着大伙儿击掌打后子。乐梅眼望着那只被困在笼中,拼命冲撞栏杆的白狐,耳听着全场越来越激烈的击掌吆喝声,一颗心几乎就要跃出胸口,仿佛将被射杀的是她自己。怎么可以!她重重喘着气,怎么可以!它是无辜的!它只是偶然迷失于网罟,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凌迟它!你们这些残忍的、残忍的人类……随着全场情绪的升高,可怜的白狐死命冲着栏杆,似乎快疯了,乐梅觉得自己也要疯了。
  歌声乍停,观众骤然安静下来,屏息等待着好戏上场,只有那只濒死的白狐仍频频撞笼,发出绝望的哀号。舞群中为首的那名男子缓缓举弓对准了白狐,眼看就要射出第一箭,乐梅忽然魂飞魄散的大喊了一声:
  “不!”喊声未停,她的人已经扑向兽笼,而那支来不及收束的箭也疾射而出,在她连人带笼地翻倒同时,箭镞划过了她的手臂。全场观众那里料到会目睹这等场面,不约而同地惊呼出声,其中叫声最惨烈的当然是宏达,因为他做梦也没想到,一向柔弱胆小的表妹竟有如此的惊人之举。
  虽然挨了一箭,但这时的乐梅早已顾不得疼痛,只是迅速地把兽笼上的插梢一拔,一面开门一面对那避过一劫的白狐大喊:“快逃啊快逃啊!逃得越远越好……”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原本围成圆环状的人群顿时被冲出兽笼的白狐奔窜得一团混乱。
  “哇!它发狂了!快跑呀,当心它咬人……”
  “捉住它!快捉住它!别让它跑啦……”
  一时之间,人们你推我挤,争先恐后地往四面八方逃去,相撞的有,扑倒的有,摔跤的有,哭爹叫娘声不绝于耳,场面完全失控了。当乐梅确定后头并无追兵的同时,她也确定自己已经迷路了。这里是一片疏林,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放眼望去,四周静悄悄的荒无人迹。她惊魂甫定的拍拍胸口,这才有余暇检视臂上的伤势,却发现血渍早已把袖子染红了一大块,她不禁低喊出声:“天哪!”哦,不慌不慌,她力持镇定的奔到溪边,选了一块石头坐下,俯身捞水清洗伤口。但伤势似乎比她以为的还要严重,被水一泼,痛彻心肺,也把她逼出了一声惊呼:
  “啊!”今儿个真是够狼狈的。她可怜巴巴的对着伤口吹气,心里担忧待会儿怎么和宏达会合,回家怎么对母亲解释,还有那只白狐,也不知它是否逃离成功了……胡思乱想了半天,她忽然瞥见水面上飘烫着一个面具的倒影,当下又心魂俱列的尖叫起来:“哇!”她跳起身来转过头去,赫然发现一个戴面具的男子站在一旁。显然,他也被她那声尖叫吓了一跳。
  “别怕别怕,我没有恶意,不会伤害你的。”
  他一面小心翼翼地向她保证,一面摘下面具,把一副友善的笑容完全铺陈在她面前。
  “你看,让人害怕的是面具,至于我,应该不会让你觉得恐惧,是不是?”他的确有一张斯文、英俊、使人易于亲近的脸,但乐梅对他仍充满了防备。“你们这些人未免太野蛮了!好好的一只白狐,又要剥它的皮,又要吃它的肉,还要喝它的血!我看,可怕的不是面具,而是面具里的人!”他凝视着她,眼中的笑意更深了。
  “呵,我这可是自己找骂挨啦。好吧,算我说了傻话,但我的意思只是想降低你的不安罢了。”
  “是吗?”她并不轻易撤防。“或许,你真正想降低的是我的戒心吧?”“哦?”他有些困惑。“你认为我有什么企图吗?”
  “当然呀,因为我放走了白狐。”她下意识地退后一步。“你们不会善罢干休的,是不是?”“他们会不会善罢干休,老实说,我也不清楚。不过,我追踪你,纯粹是因为你受了伤。”他望着她渗血的手臂,微微皱起了眉。“而且我很好奇,像你这样秀气的姑娘,怎么会出现在那样的场合里?”“我不是一个人,我表哥跟我一块儿来的,他……”她惊慌地左顾右盼,巴不得宏达能立刻出现。“他肯定在找我了。”
  见她小嘴儿一瘪,一副就快哭出来的样子,他赶紧跨前一步,试图安抚:“好了好了,我收回我的好奇,你别这么害怕,好吗?来,让我看看你的伤……”“不要过来!”她连退几步,期期艾艾的恳求:“我向你道歉好不好?对不起,我放走你们的祭品是太冲动了些,可是你们也实在不该那样对它呀,是不是?”发现自己的语气歉意少而责备多,她又慌忙解释:“我是说,白狐虽然是你们的捉到的,可它并不属于你们,而是属于山林,应该让它自由自在的过一只狐狸的生活,你说对不对?”
  他啼笑皆非的望着她,一言不发。
  “当然□,我现在才来讲道理是迟了些,但是当时情急呀,真的,我绝不是有意破坏你们的庆典,而是……而是……”
  他这才不疾不徐的接口:
  “而是觉得这样美丽的动物,真不该囚禁它,应该让它回到山林中去!”她瞪大了眼睛,天啊,原来回头看她的就是这个人,难怪他要这样追踪她!他一定以为,她是存心来闹场的。
  “我真的没有预谋!”她拼命摇头,紧张得语气伦次,声音都变了。“我只是一时之间,情不自禁就冲上去的,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那只白狐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很有人性似的,可我听说你们要射它剥它烤它吃它,我实在是不忍心!我想这都是因为……因为……”她慌乱地想了半天,终于让她想到了:“是的,你们的酒,我喝了好多好多!一定是酒后壮胆的缘故,一定是!”
  起轩忍不住笑了。“哈,那么我回头一定要让他们把包谷酒改个名儿,叫做勇气百倍酒!”笑够了之后,他双眉一扬,正色道:“好了,现在你得跟我回村子里去,你的伤必须马上包扎!”
  乐梅赶忙摇手。“不,不,我不跟你去……”
  “你放心,我担保不会有事的。”他跨前一步,向她伸出手。“来吧!”“不,你不要过来,你……”
  她闪躲着往后退,一不小心绊倒一块石头,眼看就要仰后跌进溪水里去,他已急步上前,及时握住她的手腕,将她用力一提。在这一瞬间,他忽然瞥见她腕上有一朵梅花形状的胎记,顿时浑身一震,整个人都呆住了,而她则死命挣脱了他的掌握,转身就跑。他略一定神,急忙追着她喊:
  “等一下!你是不是姓袁?”
  她倏然回过身来,惊讶极了。
  “你怎么知道?”“你的名字是乐梅?”她更惊讶了,一股强烈的不安霎时涌入心中。“你是谁?”“我说对了是不是?”他答非所问,只是以一种奇异的眼神定定凝视着她,低低的说:“你出生在冬季,生在一片梅花盛开的林子里,非常巧合的是,在你的手腕上,居然就带着一朵梅花形状的胎记,所以取名乐梅。”
  她完完全全怔住了,好半天才轻轻迸出一句:
  “这是一种巫术吗?你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呢?”
  他并不说话,仍然以那种奇异的眼神望着她,而她也好似真被他施了咒语一般,只能一瞬不瞬的回望着他。两人就这么静静对峙着,直到闹嚷的人声响起,才大梦初醒般的分开视线。那头,一群戴面具的男子正往这儿奔来。乐梅本能的想逃开,却被起轩一把握住了。
  “别怕,有我在!村长的儿子是我的好友,我负责替你摆平!最主要的是,他们随身携带的一种草药,你的伤正需要。”
  他那沉稳而恳切的语气由不得人拒绝,她眩惑的看着他,像看着一道谜题。“你到底是谁?”“想知道答案吗?五天后是你们四安村的赶集日,我会在南门市场等你。”说完,也不等她回答,他就跨步向前,对着那群一涌而至的男子叫道:“万里!万里!你在里面吗?”
  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应声而出,一把摘下面具,露出一张线条分明的脸,那双浓眉下的眼睛正炯炯盯着乐梅,似笑非笑的说:“可马你找到了。”他瞥了一眼她臂上的伤,转头对身后的同伴低声吩咐了什么,便开始解下自己身上的腰带。乐梅以为这些人必定是要对她进行某种制裁,不禁下意识的往起轩背后躲,而他感觉到她对他的信赖,也情不自禁的将她护在身后,对他的好友放出警告:“我不许你为难她!”万里诧异的瞟了他一眼,径自解着腰带,脸上仍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你用了两个奇怪的字眼,一个是‘不许’,一个‘为难’。许不许,咱们再讨论,至于为难嘛,”他以下巴横了乐梅一记。“是她把白狐放走,弄得天下大乱,咱们还得劳师动众,漫山遍野来寻她,你说这是谁为难谁?”
  乐梅心惊胆颤的盯着万里手上那条带子,结结巴巴的问:
  “你……你要把我绑起来吗?”
  “可能,除非你乖乖站着不动!”
  起轩抗议了。“你别这么凶,她已经吓坏了。”
  “她吓坏了?”万里瞪大了眼睛。“当我放出一箭,预备射的是一只白狐,结果却莫名其妙的射中一位姑娘,你倒告诉我,这又是谁吓坏了谁?”
  旁边传来一阵石块相击声,乐梅寻声望去,看见一名男子正蹲在地上捣着一把糊成膏状的草。起轩温和的对她解释:
  “那就是我跟你说的草药,待会儿帮你敷在伤口上。”
  她微觉恶心的看着那烂泥般的草药,喃喃的说:
  “我想,不需要了吧?”
  “你听着!”万里有限的耐性已经被磨光了。“我那副弓箭闲置已久,箭镞上全生满了铁锈!”
  “可是草药加上泥巴石屑,也不见得干净。”她委屈的咕哝。“而且,你又不是大夫……”
  万里气绿了脸,起轩赶忙补充说明:
  “他马上就要成为大夫了。事实上,他们杨家家学渊源,代代出名医,而万里正准备继承他父亲的衣钵……”
  “别跟她噜嗦那么多!”万里不由分说,一把抓住乐梅的手臂,大喝一声:“上药!”
  他的动作委实太鲁莽了些,吓得乐梅频频挣扎喊叫,可这丝毫不曾影响他手边的工作。当他试图以解下的腰带缚裹她那条敷满药膏的手时,她忽然望见宏达正气急败坏的朝这儿奔来,立刻拼尽全力大喊:
  “宏达!宏达!快来救我呀!”
  宏达远远就已见到有人竟敢当众对他的表妹拉拉扯扯,再听乐梅这么一喊,更是暴跳如雷,当下不管三七二十一,冲上来就把万里一拳打倒在地。万里根本不知道自己招谁惹谁了,只觉得一阵金星乱迸,旁边的同伴们纷纷质问:
  “喂喂,你这人讲不讲理啊?怎么不分青红皂白就动手打人呢?”“这家伙光天化日之下,轻薄良家妇女,我还要跟他讲道理?”乐梅还来不及阻止,宏达已再度冲上前,对万里又是一番拳打脚踢,万里当然不甘平自挨打,一跃而起便要还手,却因起轩的劝制而吃了更多拳头。同伴们见万里处于劣势,一哄而上把宏达团团围住,一阵拳脚齐飞,情势立刻改变了。
  乐梅急得在一旁哀叫,起轩试图拉开这场混战,反遭池鱼之殃,莫名其妙的也挨了一拳。
  “快叫他们停止!”他对万里大喊:“这是误会!回头我再跟你解释!”万里眼见这时的宏达只有挨揍的份,心想这样的干架也没意思了,便喝令大伙儿统统住手,然而宏达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呻吟不止,乐梅忙不迭扑上去扶他,又是痛惜,又是懊恼。
  “怎么打成这个样子?你就不听我把话说完嘛!”她指指手臂上裹了一半的伤处。“他们是在给我上药啊。”
  宏达一脸冤枉。“可是,你不是叫我救你吗?”
  乐梅瞟了一眼万里,委屈的低下了头。
  “那人好粗鲁,我一时急了才那么叫的。”
  旁边一堆人已摘下面具,人人多少都挂了彩,个个都吹胡子瞪眼的。宏达这才明白自己误会了,只得硬着头皮向大伙儿道歉,但谁也不理他,唯有起轩笑了笑,望着乐梅,问道:“这就是你表哥吧?四安韩家的二少爷。”
  宏达困惑的看看起轩,也问乐梅:
  “他是谁?”她怔怔的直视着起轩,好半天才呓语似的答了一句:“巫师!”“啊?”宏达更不解了。
  “别管我是谁。”起轩发话的对象虽是宏达,眼睛却看着乐梅。“你最好赶快带你表妹回家,再晚天可要黑了,而你们还有一大段路得赶呢。”“是啊,你们是该走了。”万里气呼呼的说:“而我们的麻烦,也可以结束了。”宏达这才仔细看了一眼这位差点结下的仇家,有些讪讪的再问乐梅:“他又是谁?”不等乐梅说话,万里已自嘲的回答:
  “巫医!”众人笑着远去,起轩对乐梅投去深深一瞥,也随即转身走了。一场干戈或许已化为无形,但他明白,有一种关于感情的争战,才刚刚在他心里开始。
  万里的长相虽然粗枝大叶,心思却是相当细腻的,更何况他和起轩从小一起长大,两人之间早有一定的默契;所以,冷眼旁观起轩方才对那女孩的态度,以及这会儿的魂不守舍,万里知道,他的老友是对人家动心了。当然啦,那女孩确实挺标致,但起轩并非好色之徒,而且,就算是因色生情,这速度也未免太快;因此,他的推断是,这其中必有典故。
  此刻,同伴们都已散去,起轩还是那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万里终于忍不住大吼:“喂,柯起轩,我在等你的解释!”
  起轩这才愣愣的抬起头来,满腔的欲语还休,化为一声情绪复杂的苦笑:“唉,一言难尽!”“好,那咱们就多言几句。首先,你告诉我,那女孩是你认识的吗?”起轩点了点头。“那你怎么不早讲呢?”万里继续抽丝剥茧。“这么说,她和她那个表哥,都是你邀来的□?”
  “什么?我邀他们来?”起轩茫然着。“我根本不认识他们啊。”万里蹙眉瞪着起轩半晌,忽然一言不发的抓起他的手开始把脉。“你干嘛?”起轩莫名其妙的问。
  万里煞有介事的答:“看看你有没有毛病。”
  “去你的!”起轩一把抽回手。
  “本来嘛,我问你认不认识,你点头,接着你又说根本不认识。前言不搭后语,你这不是昏了头是什么?”
  起轩猛然起身走开,心烦意乱的拨了拨头发,试图整理自己芜杂的思绪。“我说不认识,是因为我和他们素未谋面,我说,则是因为咱们两家在十八年前有过段渊源。”他的声音一黯。“一段不幸的渊源!”万里早就猜到事情一定不寻常,因此,他只是维持着抱胸聆听的姿势,静静等待下文。
  “当年我才两岁,实在也记不得什么,事情都是日后拼拼凑凑听来的。”起轩深吸了一口气,以冷静的语气开始叙述:
  “大概的情形是:咱们一家人从北方返乡的途中,遇见一对落难的夫妇,正要往四安村投靠亲戚,人家半路临盆,十分狼狈,我爹娘便义不容辞的帮了忙,然后又义不容辞的结下同路之谊。本来一切都好好的,彼此也非常投缘,甚至连儿女亲家都定下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行过半途,竟然杀出一群拦路虎!读书人哪里见过这番阵仗,当时不免乱了方寸,在一团混乱的抢劫过程中,我爹一个大意,失手误杀了人家的丈夫,而死者就是……就是方才那女孩儿的爹。”
  万里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以他和起轩十数年的交情,这还是首次听说他们柯家有这么不堪回首的秘密。
  “可是你是怎么认出来的?你明明说和那女孩素未谋面!”
  “也是凑巧,她要跌倒水里去了,我伸手拉了她一把,无意中看见了她手腕上的梅花胎记……”
  “梅花胎记?”万里忍不住打岔。
  “我不是说那对夫妇半路临盆吗?那是在一片梅花林中,生的是个女儿,而她的手腕上,竟然就有个梅花形状的胎记!”说到这里,他努力保持的冷静开始瓦解了,手势越来越多,语气越来越急:“你说,这样特殊的女孩儿,天底下找得出第二个吗?她姓袁,名叫乐梅,而这名字还是我爹取的呢,当我喊出她的姓名,看见她脸上那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时,更证明我没有认错人!还有后来她那个表哥,我说出他是四安韩家的二公子,目的也是进一步确认,因为他们当年投靠的亲戚,正是四安韩家啊!”“好好好,你别这么激动,我相信她是!好不好?”万里听得昏头转向。“你认对了人,那她呢?她知不知道你是谁?”
  这句话像是一盆冷水,当头淋了起轩一身,把他那些热烈的手势和语气全泼掉了。
  “她问啦,可是我怎么敢说?”他郁闷而沮丧的。“我只能故作神秘的搪塞过去了。”
  万里起身走向起轩,以一种充满兴味的研究眼光,端详着他的朋友。“我是不是听到一种惋惜、抱憾的声音了?”
  起轩瞥了万里一眼,苦笑着摇头。
  “你是无法体会的,也难以想像这个悲剧对种们家所造成的影响,十八年来,它就像一块巨大的黑幕,如影随行,挥之不去,虽然大家尽量不提,但谁都能感觉到那份可怕的压力。听我娘说,我爹以前是个豪迈又直爽的人,可是自我解事以来,所看见的却是一个沉默寡言、郁郁寡欢的父亲;我还听说返乡之后的头几年,他一直锲而不舍的造访韩家,努力的尝试赎罪,但对方根本不给他任何机会。所以,当我发现面前的女孩儿竟然就是袁乐梅时,我……我有一种冲动的感觉,真想不顾一切的为她做任何事!”他停顿了半晌,叹出一口绝望而幽长的气:“可是我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敢对她说!多年来,我只能默默的同情我爹,直到今天,在那一瞬间,我才忽然懂得他心底那种刀割般的痛苦。”
  万里望着起轩,眼前浮起的却是柯士鹏高大而憔悴的身影,那是个正直温和、乐善好施并且深受敬重的乡绅,但也是个最不快乐的好人,他的眼中恒常有一种空洞而的神情,而现在,起轩的眼里也有类似的神情。
  “听着,”万里不忍的拍拍起轩的肩。“人说父债子还,可那得看是什么债。金钱之债,总有清结的一天,但恩怨之债就没辙了。既然使不上力,你多想也无益,不是吗?”
  “那倒未必!”起轩的脸上忽然浮现出某种奇异的表情。“据我所知,我爹的弥补之道就是寄托在我身上。”
  “怎么说?”“他曾经反复向对方请求,希望履行结亲的约定,把袁乐梅许配给我。可不是吗?只要能联姻成一家人,咱们就可以照顾人家母女一辈子了!”
  万里恍然大悟的点点头,再度以那充满兴味的研究眼光,更仔细的端详他的老友。“我是不是听到一种蠢蠢欲劝、跃跃欲试的声音了?”
  起轩双眉一扬。“是又怎么样?”
  “那么据我的诊断,你是得了失魂落魄症,外加异想天开症!”万里一挥手,大声说:“处方十二个字:萍水相逢,过往云烟,抛到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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