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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本书,居然是阿炜的第三十本书,心里顿时有了那种变成老作者的感觉,九六年六月,在林白出了第一本“紫云纱传说”,现在当你们看到这一本“孽君忏心”的时候,一九九九年也快要到了尾声,三年半的时间里,出了三十本书,比飞机慢一点,却又比乌龟快了许多。 三十本,后记该说些什么?还真是一头雾水,首先,先来感谢一路走来,读友们对阿炜的大力支持,似乎,不管是阿炜写现代、古代,或是现在不顾一切地写异世界,读友们都一直支持着我,非常非常的感谢。 所以,不管你们是陪着阿炜一路走过三十本的人,或是半途爱上阿炜的,都没关系,我还是要说一声谢谢。至于那些已经不喜欢阿炜的,没关系,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自己开心就好。 呃!阿炜实在不是个严肃的人,如果通篇要讲这种很正经的东西,脑筋就开始打结了,所以,不如就让阿炜以回答问题的方式,来回答一些信上的问题好了。 Q1:从来没有接过你的回信,你真是名副其实的懒人炜!! A:呃,我实话说,从九七年中,就是大概在“烈焰红妆”那个时候起,阿炜就没有回信了,我自首,那么可否无罪开释? Q2:欠我们那么多的系列,你要怎么还? A:基本上,X无能,有威而钢可以吃,但是对于故事已经失去热情的脑袋,该怎么办?如果有药,请寄给阿炜,谢谢。 Q3:你出书的速度太慢了!! A:人生要用来做很多美好的事情,都用来写稿不是太可惜了? Q4:我觉得,阿炜的书,像是童话故事很浪漫,你曾经想过写一些写实的,比方说,在小说里放一些你的人生观,或是爱情观? A: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阿炜一直觉得小说是一种轻松、放松自己的休闲娱乐,如果要在里面放道理,闷吶!再者,阿炜活在现实生活里,很认真地活着,总不能要我连说故事,都要说一些现实的东西吧?!这样多无聊,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我喜欢你们看各种神奇美丽的故事,在现实生活里,就让我们自己顾好自己,认真地活下去吧! Q5:阿炜,你有没有觉得自己书里的亲热戏,越来越放得开了?你对于现在这种偏重情欲走向的市场,有什么感想? A:有,阿炜承认,自己的小说在后期,在情欲上加重了许多,套用一句李碧华小说里说的、阿炜也很认同的话:“性爱应该像动物,男女都一样,就像情欲是‘下等’的比较快乐;肉,往往是带血的最好吃!”阿炜自己在挑小说看的时候,也比较喜欢看这一类的书,所以也不特别排斥去写。但是,你们都看见了,阿炜再怎么努力,程度好象就只能这样子,实在写不出那种一本书五分之四都在床上滚的,能力有限、能力有限,喜欢看那种书的,找别人去吧! 好了,短短的五个问题,有没有稍微回答了大家对阿炜的龊问,那就到此为止,换个话题吧! 想必读友们都看到了后记的标题,就是“阿炜爱说笑”,现在,阿炜就是准备要顺应话题,来一段小小的搞笑。 忘了是谁曾经问过阿炜,爱情小说里,非要俊男美女不成吗? 那么,先不提小说,就让我来以电视举例好了,如果说:“神啊!请多给我一点时间”的男主角,由康康饰演,那么,曾经为那部片掉下眼泪的人,还会哭得这么死去活来的吗?(阿炜声明:这部片我没看过,另外我也没有歧视康康,基本上我很喜欢康康的歌,也很喜欢他主持节目的样子。) 那么,同样的例子放在小说里,就让阿炜拿自己的小说“魔眼挑情”来举例好了,那是男主角第一次看到十一岁的女主角的时候,大家看好喔! 孩童的皮肤细致无瑕,上扬的细眉配上两瓣鲜红的唇,挺直的鼻粱为她的轮廓增添了英气,双眸漆黑如墨,黑白分明。然而原本灵动美丽的双眸,此刻只布满了恨意。 “你有一双动物的眼睛。”黑衣男子笑了,将孩童搂了过来,罩在自己黑色的斗篷里,将她融入自己的怀中。(摘自《魔眼挑情》p25、p26)现在,阿炜将这一段重新写过喔,仔细看喔。孩童的肌肤略黄,稀疏的眉配上两片薄薄的唇,圆润外翻的鼻孔让她的脸庞增添了一抹憨气,双眼略微狭长,却黑白分明…… “疾风,杀了她!”黑衣男子无聊地闭上眼,冷声命令道。 新版的魔眼挑情,故事在楔子的地方就结束了。哈哈哈哈!不能怪阿炜啊!伊斯当初肯救人,完全是因为小女孩长得美丽,如果说长得很普通,那么就很抱歉,不要浪费他的时间。 所以啰,别再拿这种问题来问阿炜,也不要将歧视的大帽子扣在我头上,只要是人,大多都喜欢漂亮的东西,如果再有人想和阿炜讨论歧视这种抽象的观念问题,那么请先拿一面镜子,很认真地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直视自己的双眼,脸不红气不喘地大声喊十次“我从来没有歧视”!那么,我们再来讨论歧视这个问题。 阿炜在这里大声地承认自己有歧视,我就是喜欢漂亮的东西,不行吗?通常美丽的人在我面前犯了错,或是做错事,阿炜都会很体谅的,如此喜好美色的我,自然笔下的人物,都很漂亮,所以,这个问题,就这样结案吧! 呃,我说得够多了吧!那么,有没有更符合你们心中想象的阿炜啊?嘿嘿,说得很累了,下台一鞠躬吧! 那么,就来新书预告吧!不过阿炜的预告,都只是报书名,很聪明地不放日期,为什么?因为如果拖稿,那么我和我亲爱的无敌小编,就不会被你们骂成猪头了,哈哈哈。 蔷薇新书:鸳鸯契。 花蝶新书:冷君挚爱。(看够了阿炜的坏男人了没?下一本,是很深情的男人喔,看了就知道。) ps:连续两本异世界的赠书名单,另外还会公布在本月狗屋的网页上。 ps:有话想告诉阿炜的,有下面几个方法: (一)104北市龙江路71巷15号一楼果树出版社洛炜收 (二)100台北邮政信箱第22464号信箱洛炜收 “啊——啊——”在发表这篇序之前,无敌小编一定要先哀号两声,为什么呢?罪魁祸首就是这篇“序”。 无敌小编还清楚记得那一通“听似无害”的电话—— 那天,无敌小编正翻着手边的行事历,心中暗算着洛小炜应交稿的时间…… “铃铃——”手边的电话响了起来。“喂,您好……” “是我啦——”洛小炜很有精神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 “你要交稿啦,真是太好了……”无敌小编狂喜地以为。 “不是啦,《孽君忏心》是人家的第三十本书,你要帮我写一篇序。” “写序?”这时,突然一个计谋钻进无敌小编的小脑袋瓜中。“要写序是吧,可以是可以,不过稿子要准时交,一天都不准拖喔。” “没问题,没问题,稿子我一定准时交。”洛小炜用力地保证。 “好,到时我们一手交稿,一手交序!”无敌小编快快乐乐地答应了。 从那天起,无敌小编就开始过着水深火热的日子,每天绞尽脑汁、尽心尽力地想着要如何写序。毕竟,身为洛小炜的编辑,绝不能比她还会拖稿,一定要树立一个好榜样! 好了,抱怨完了,就来聊聊洛小炜吧。 洛小炜是个标准的好奇宝宝,哪里有新鲜好玩的事,哪里就有她的存在,而且,她还有着绝对“身先士卒”的精神。举凡一切用品、食物,只要是新发明的、新上市的,她都有兴趣,也会努力地寻找牺牲者陪她一起去尝试;然后,便会钜细靡遗地跟各位亲朋好友报告试用结果。 照理说,身旁有一位这样的“特异人士”存在,应该是一件幸福的事。不过要是她有一点迷糊,又有一点健忘的话,那幸福的事可能就会变成一件无言以对的“惨事”。 就让无敌小编娓娓道来那件“百元便当”的惨事吧—— “喂,上次洛小炜不是说vx饭店的百元日式便当菜色很丰富、味道又不错吗?”一位编辑在午休时突然说道。 “是啊,是啊,听说还得在前一天预定呢!”另一位编辑附和着。 “那我们大家明天都不要带便当,一起吃吃所谓的‘百元便当’吧!”又一位编辑做如此提议。 “好啊!好啊!” “希望那个‘百元便当’不会不如自助餐店的排骨饭。”不知怎地,无敌小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不会啦,那是‘百元便当’耶,明天洛小炜要来交稿,顺便也邀她一起来吃吧!” 第二天,狗屋出版社的众编辑们加上洛小炜,于午休时间,一起坐在会议室里,满心期待地看着眼前包装精美的百元便当。 “大家开动吧!” 一声令下,大伙儿开心地打开便当盒盖。 “……” 整个会议室突然一片无声。 “这个便当看起来……佷清爽。”一位编辑如此“称赞”着。 “饭煮的还不错,上面还有一颗酸梅。” “嗯,这些菜色看起来油份很少,吃起来一定很健康。”另一位编辑“赞赏”道。 “当然健康了,全都是水煮的,又少肉又少鱼的。”无敌小编终于忍不住向洛小炜吐槽。 “我……我……我记起来了,我上次吃的好象是两百元的,你们下次要不要试试看?”洛小炜一脸无辜地问道。 突然,一位晚到的编辑走了进来,看了看其它编辑的便当后说道“你们怎么吃得这么快,都快吃完了,也不等我一下。” 真的无言以对了。 这就是让整个出版社都记忆深刻的“百元便当”事件,很无奈吧! 话说无敌小编的催稿计谋有没有成功呢?唉,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洛小炜高深的拖稿功力,无敌小编的序早就热腾腾地等在一边了,可是她的稿件却还在那里千回百转…… 虽然,亲爱的洛小炜又拖稿了,可是,无敌小编还是要在这儿诚挚地恭喜她,毕竟,一个作者要拥有三十本好看又有料的创作,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恭喜!恭喜! 在恭喜之余,还是希望洛小炜以后不要再拖稿了。 讲到洛小炜这个人,我只能仰天常叹,感伤自己交友不慎,当初到底我在想什么呢?怎么会把她当成那种温柔、体贴又善良的大好人呢?(看到这三个形容词,可能认识她的人都已经笑到在地上打滚了……) 当初两人刚刚见面时,她便用漫画来引诱我(只怪自己意志不坚),接着又用吃、喝、玩、乐等手段,让我每天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还是只能怪自己意志不坚),等我回过神来时,就发现我和洛小炜的关系差不多成了奴隶和主人的不平等关系,除了她拖稿的日子可以对她鬼吼一番,其它的日子就过得十分水深火热了。 啊,多么想把她恶形恶状、如何荼毒我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详述出来,但这只能靠各位自己去想象了,这篇文章还得经过她老人家过目,我可不想洛小炜把这篇文章砸回给我…… 当初之所以会一口答应下来写序,是心里很笃定洛小炜铁定会拖稿,等到她赶稿时,她哪还有时间催我交序,到时候铁定来不及,我就不用写了。因此,十分爽快就答应了。(洛小帏:“……”) 但一个星期后,噩梦就降临了。 洛小炜打电话来很凶恶地问:“我的序呢?” 接到洛小炜的电话突然一时回不过神来,因为我根本忘了答应要写序的事。(She?什么She?)心里还暗喑地想,She?我还Her哩!会直觉想到英文,可能是因为洛小炜的英文很好吧,不过她可是从来不炫耀的喔。 接下来,就在她愤怒的咆哮声和我的干笑声中,我迅速结束了那通电话。(不过洛小炜很坏地要我发誓,要是我写不出来就要胖二十公斤,在我严重的抗议下,惩罚改为当她的奴隶一个月。) 挂掉电话,擦擦冷汗,心中直呼好险,总算先敷衍过去了,反正离洛小炜给我的最后期限还有一些些时间,就先偷懒一下好了。 但是,我又错了。 洛小炜对我的死拖活拖战术似乎十分地了解,因为她本人就是靠着这套战术生存了这么久,也因此从那天起的每一天,我都会接到她“温柔”的问候兼催稿电话,在我还没写完这篇序之前,都可以感觉到她沉重的背后灵压在我的身上……(讲到背后灵,洛小炜曾说过,当她赶稿的夜里,她都会感觉到编辑的背后灵压在她身上,但她抵不住周公的呼唤,最后还是在背后灵的怨恨下睡去。) 好了,前言写了这么多,可以占掉不少篇幅了吧,我会出现在这里呢,最主要就是要庆祝洛小炜的大作已经迈入堂堂的第三十本喽! 各位读者可是要睁大眼睛来看洛小炜的作品喔,以她这种不可思议的拖稿行为,大家可以看到三十本书,啧啧,还真是不容易呢! 其实我也是洛小炜的忠实读者,目前为止,我最爱的仍是《魔眼挑情》和《魔眼炙心》这两本书,伊斯,我永远都是最爱你的。另外,洛小炜最新的“圣王传说”系列,也是令我十分心动的呢,那个封面真是美到不能再美了,内容当然更是棒(洛小炜笔下的每个男主角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更体贴的是,每个故事都是独立的,先看了哪本书都不会发生错乱的情形。 感谢命运让我们看到洛小炜的三十本书,先让我们为这第三十本书高呼三声万岁,接下来就让我们期待洛小炜的书迈向第四十本的那一天。 另外,我要告诉各位读者一个秘密,那就是在洛小炜荼毒我写序的同时,她自己也陷入了赶稿的地狱,没错,她这本书又拖稿了!(现在我写完序了,洛小炜,你好好加油喽!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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