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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这里讨论决定利率的各种因素,似乎最为合适。贷款的利息实际上是交换价值问题,自然属于我们目前讨论的范围;而通货和贷款这两个问题,虽然它们本身性厨截然不同,但在所谓金融市场上的各种现象中,二者却如此密切地交织在一起,以致不了解一者,就不可能了解另一者,而且在许多人的头脑中,这两个问题被混在了一起,处于难分难解的混乱状态。 在上一编中,我们说明了利息和利润的关系。我们已经知道,资本的总利润可以分为三部分,即对风险的报酬,对烦劳的报酬和对资本本身的报酬,可以分别称之为保险费、监督工资和利息。在对风险给予补偿以后,即,在补偿了资本由于社会的一般情况或特定事业的风险而可能遭受的一般损失以后,还有剩余。这种剩余一部分归于资本所有者作为节欲的报偿,一部分归于资本使用者作为其所费时间和烦劳的报偿。多少应归于一方,多少应归于另一方,要看两种职能分开时资本所有者能够从资本使用者那里得到多少报酬。这显然是一种需求与供给问题。需求与供给在这个场合的意义和作用和在其他一切场合没有什么不同。利率当为使贷款的需求与贷款的供给相等的一种比率。利率当为这样一种比率,即,使某些人愿按此比率借入的数额与某些人愿按此比率贷出的数额恰好相等。如果供过于求,利息将降低;如果求过于供,利息将提高Z而降低和提高的程度,均将达到供给和需求方程式重新确立的那一点。 贷款的需求和供给的变动要比其他任何物品的需求和供给的变动更为频繁。影响其他各种物品供求的因素,为数有限;而贷款的欲望和放款的意愿则多少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凡是影响产业或商业状况或前景(不论是影响全体还是只影响其中的某些部门)的因素,都会影响贷款的供求。因此,有可靠担保的利率(我们在这里只考察这种利率,因为包含风险补偿费的利息,是可以无限增加的),在各大金融中心几乎没有哪两天是完全相同的;这一点从公债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牌价变动不居可以得到证明。不过,同其他的价值一样,在这一场合必须存在某种可以称为(按照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的说法)自然利率的利率;市场利率在这种利率的周围摆动,而且总是趋向于回归到这种利率上来。自然利率部分取决于不能自行使用储蓄的人们拥有多少积累,部分取决于社会的爱好比较偏向于积极的产业活动,还是年金领取者的那种悠闲而安逸的生活。 为了将偶然的变动排除在外,我们假定,商业处于一种静止的状态,任何行业都不特别繁荣,也不特别萧条。在这种情况下,生意较为兴隆的生产者和商人都充分使用了自己的资本,而且其中许多人能远远超过自己拥有的资本开展业务活动。这些人当然都是借主;他们想借并能为此提供担保的金额,构成了生产对贷款的需求。除此以外,必须加上政府、地主或其他可以提供可靠担保的不从事生产的消费者所需要的贷款。以上这些构成了经常性贷款需求的主体。 可以想象,无意于或不能亲自从事经营的人们所持有的资本额可能等于上述需求,甚至超过上述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放款人方面经常会发生激烈的竞争,因而利率会低于利润率。利息将被迫下降到这样一点,即,它或者会诱使借主超过自己对营业需要所作的合理预期借入更多的钱,或者会使一部分放款人失去信心,以致停止积蓄,或亲自从事经营,承担产业活动的风险(虽然自己不劳动),以尽力增加自己的收入。 另一方面,有些人则宁愿出借资本、收取利息,不愿亲自监督资本的使用,这些人所拥有的资本可能少于贷款的经常需求。其大部分可能被公债和抵押借款所提供的投资出路所吸收,而剩余部分也许不足以满足商业的需求。如果真是这样,利率将大大提高,以重新建立平衡。当利息和利润之间只有很小的差额时,许多借主也许不再愿意为取得如此微小的报酬而加重自己的责任,运用自己的信用;某些本来会从事经营的人现在也许宁愿过闲暇生活,当放款人而不当借款人;另一些人在利息高昂、投资容易的引诱下,可能会较早地带着少量资产退出工商业。最后,在英格兰和其他一些商业国家,还可以通过另一途径获得很大部分所必需的贷款。过去贷款由不参加经营活动的人们提供,现在提供贷款本身就可以成为一种经营活动。工商业所使用的一部分资本可以由专门的放款者阶级供给。然而,这些贷款者不仅须取得利息,而且还要在斟酌风险及其他一切情况以后,凭借他们的资本取得相当于通常利润率的收益。但是,如果那些为放款而借入资本的人,必须把赚得的全部利润用来支付资本利息,那他们就不合算了。因此,经常向各行业提供贷款,作为一种职业,只能由这样一些人来从事,这些人除出借自己的资本外,还能出借自己的信用,换句话说,也就是能出借别人的资本Z这些人就是银行家和实际上是银行家的那些人(例如票据经纪人),因为他们接受存款。以本行钞票提供贷款的银行,是出借从社会借来的资本,而对这种借来的资本。它是不付任何利息的。储蓄银行出借由社会一点一点地收集拢来的资本;对于这样收集来的资本,银行有时不付任何利息,例如伦敦一些私营银行就是这么做的;象苏格兰银行那样的合股银行和大多数地方银行虽付利息,但它们所付的利息却比所得的利总少得灸因为存款人以其他方法利用这种微小的存款余额,所得的利息也很有限,不值得为此找麻烦,所以即使利息很少,他们也愿意接受。由于有这种辅助资源,银行家才能够通过以自己的资本贷款取息,而获得相当干通常利润率的利润。其他任何方法都不能使放款作为一种正规的经营方式坚持下去,除非贷款的条件高得吓人,只有那些贪图巨利的人或有急需的人(即人不敷出的消费者或濒临破产的商人)才愿意接受。存入银行的可以自由支配的资本、钞票所代表的资本、银行家自己的资本以及他们以某种方法利用自己的信用而得以支配的资本,这一切,连同必须或愿意靠他们财产的利息过活的那些人所掌握的资金,构成一国的一般贷放资金;而这笔资金的总额,与生产者和商人的经常需求,以及政府和不生产的消费者的经常需求相对比,便决定长期的或平均的利率;长期的或平均的利率必然常常使这两种金额相互调整。但是,长期利率虽然受借出的资本总额的影响,其变动却几乎完全取决于银行家掌握的资本;因为几乎只有这一部分资本(它只用于短期贷款),持续不断地在市场上寻找投资出路。靠财产利息过活的那些人的资本.一般都已寻找到了某种固定的投资对象,例如公债、抵押证券或公司债券,这些投资如果没有特别的诱惑或需要,是不会改变的。 利率的变动是由贷款需求的变动或贷款供给的变动引起的。贷款供给的变动虽然比贷款需求的变动小,但也是易于变动的。放款的意愿在投机时期开始时比平时强烈,而在随后人们突然抽回资本的时期则要比平时小得多。在投机时期,放款者同其他人一样,愿意通过扩大信用来扩展他们的业务;他们借出的不属于自己的资本多于平时(正象其他各种商人和生产者使用的资本多于平时一样)。因此,这个时期是利率低下的时期,虽然利率降低还有其他各种原因(我们在后面会讲到)。反之,在抽回资本的时期,利息总是急剧上升,因为许多人极为迫切地需要借钱。而贷款者一般都不愿放款。这种不愿放款的心理发展到顶点.就称为“恐慌”。当商业界(有时也在非商业界)连续发生出乎意料的破产事件时,人们便会彼此不相信对方的偿付能力,以致所有的人不仅不愿提供新的信用(除非借主接受很苛刻的条件),而且会尽可能收回原先提供的一切信用,此时便会发生恐慌。银行存款被提取;钞票回到发行者那里换取硬币;银行家提高贴现率,并拒绝惯常的透支;商人则拒绝为商业票据延期。在这种时候,如果法律试图阻止人们超出一定限度支付或收取利息,则会产生最不幸的后果,以往的经验已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法律这样做,那么不能以5%的利息借到钱的人,就不是支付6%或7%的利息,而是不得不支付10%或15%的利息来借钱,以此补偿放款者有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的危险,或者不得不大亏其本地贱卖有价证券和货物以取得现金。 在商业危机与商业危机之间的间歇时期,由于渐进的积累过程,利率通常具有逐渐降低的趋势;在各大商业国家,积累过程则快得足以使投机活动的发生具有周期性;因为,如果几年间没有发生危机,在此期间又没有为投资开辟新的、有吸引力的途径,则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在这几年里寻觅投资场所的资本大为增加,致使利率大大降低,这从证券价格和汇票贴现率〔的升降〕可以看出;利息的减少诱使〔资本〕所有者甘冒风险,以期获得较大的收益。 利率有时还会或多或少地受到不常见的偶然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往往会改变收取利息的阶级和获得利润的阶级之间的分配比例。以下两个作用正好相反的因素就属于这一类,这两个因素是过去几年才出现的,现在正在英格兰发生巨大的影响。一是金矿的发现。不断地从各产金国运来的大量贵金属,可以有把握地说,完全加到供给借贷市场的资金之内了。增加的巨额资本没有在上述两个资本家阶级之间分配,而全部加在了收取利息的阶级所拥有的资本上,因而扰乱了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原有分配比率,并有将利息压低(与利润相对而言)的趋势。另一因素为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合法化,这一因素是新近出现的,其影响与上述情形相反。这些公司的股东(其人数目前正在迅速增加)几乎全部出自贷款阶级:过去他们是将可以自由使用的资金存入银行,由银行贷出,或者将它投放在公私证券上,收取利息。但他们在某一股份公司(金融公司除外)入股后,就在其所持有的股份的限度内成为靠自己的资本经营的商人;他们不再是贷款者,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已转变为借主阶级。他们的认缴额是从供给借贷市场的资金中抽取的,而且,他们自己也变成了争取分享剩余借贷资金的竞争者。这一切的自然结果是利息上升。因而,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如果英格兰的通常利率与普通商业利润率相比所占的比率,高于新近黄金开始流入以后的任何时期,那是不会使人惊奇的。 贷款需求的变动要比贷款供给的变动大得多,而且变动的周期也较长。例如,战争时期是从借贷市场汲取资金非常多的时期。在这样的时期,政府一般会进行一些新的借款,而且,只要战争持续下去,这些借款通常会一次紧接一次地进行,因而一般利率战时总是高于平时,不论当时的利润率如何,从而使工业部门得不到通常能够得到的借款。在上次对法战争期间,有一段时间政府不能以低于6%的利润获得借款,其他一切惜生自然也至少要付6%的利息。即使政府不再订立其他借款契约,这些借款的影响也不会完全消失;因为已经订约的政府借款会为该国大量增加的可以自由使用的资本继续提供投资对象,一旦国债还清,这些资本就会加在尚在寻觅投资对象的资本上,从而(且不管暂时的扰乱)必然会在某种程度上长久地降低利率。以上所述是政府的战时借款对利息产生的影响,突然开创出某种新的具有普遍吸引力的长期投资方式,也会产生这种影响。近代历史上规模可以同战时借款相比拟的唯一事例,是铁路建设所吸收的资本。可以肯定,这种资本主要得自银行存款或人们手中的储蓄,这种储蓄本来也会成为银行存款,或最终会用来购买证券,而出售证券的人则可以用所得的钱贴现票据或贷款取息。在上述任一情况下,这种资本都是对一般贷款资金的一种支取。事实上,很明显,如果不是特地为从事铁路冒险事业而储蓄的,则如此使用的金额必然来自工商业者的实际资本,或者来自本来会借给工商业者的资本。在前一情况下,工商业者因资本减少,资力不足,不得不成为较大的借主;在后一情况下,他们所能借入的金额就要减少;这两种情况都具有提高利率的趋势。 在以上的论述中,我把贷款和利率看作是与一般资本有关的问题,这和普通的看法正好相反,人们通常认为利率只与货币有关。我认为,在放款时,象在进行其他一切货币交易时一样,被转让的货币只是媒介,而真正让与的东西、即交易的真实对象是各种商品。这基本上是正确的烟为在正常情况下,借入货币的目的就在于获得对商品的购买力。在产业和商业国家,人们秘而不宣的意向通常是将商品用作资和但是,即使借款的目的是为了非生产性的消费,例如挥霍者或政府的借款,所借的金额也取自先前的积累,这种积累如果不借给他们,就会借给从事生产的人们;因此,这一金额也是从可以正确地称为“可贷资本”的资本额中扣除的。 然而,借主的目的也往往和我在这里所假设的不同。他们有时借钱既不是为了将它用作资本,也不是用于非生产性的花费,而是用以偿还以前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需要的就不是购买力,而是法定货币,或债权人愿意作为债务的等价物接受的东西。他特别需要的是货币,而不是商品或资本。几乎所有巨大而突然的利率变动,都是由这一原因所引起的对货币的需求造成的。这样的需求是商业危机的最初特征之一。在此时期,许多订有契约的工商业人士由于情况变化而不能及时获得他们打算用来履行契约的资金。他们不得不以任何代价来获得这些资金,否则他们就得破产他们必须得到的是货币。其他资本不论他们掌握多少,如果不能先换成货币,都不适用于这种需要;反之,即使一国的资本毫未增加,增加的只是流通中的信用证券(如1825年恐慌时在英格兰银行保管库中发现了一箱票面为一镑的纸币,尽管这些纸币对其他的目的几乎毫无用处),只要允许借主使用这种证券,他们就可以借此达到自己的目的。以贷款形式增发钞票,就可以满足对货币的需求,并消除伴随这种需求的恐慌。然而,在这一场合,尽管借主所需要的不是资本或购买力,而是作为货币的货币,但转让给他们的却不仅是货币。货币走到哪里,就把购买力带到哪里;而投入借贷市场的货币,由于它具有购买力,实际上会使一国所增加的资本转到贷款方面。虽然所需要的只是货币,但是资本也在转谈也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可贷资本增加,利率的提高才受到抑制并得以纠正。 然而,除此以外,在贷款与货币之间还存在着一种必须认清的现实关系。可贷资本都处于货币形态。直接用于生产的资本有许多形态,但供放款用的资本通常只有这一形态。因此,我们自然可以认为,在多少会影响利率的各种原因中,不仅可以找到通过资本发生作用的原因,而且还可以找到只通过货币就直接发生作用的某些原因。 利率与流通中的货币的数量或价值没有必然的联系。流通媒介的经常数量无论大小,都只影响价格,而不影响利率。当通货贬值已成为既成事实时,它也无从影响利率。通货贬值确实使货币对商品的购买力下降,但却没有使其对货币的购买力下降。如果100镑可以购买每年4镑的永久年金,通货贬值使这100镑的价值比过去减少一半,但它对这4镑的价值也发生同样的影响,因而二者之间的关系没有什么变动。用以表示一定数量的真实财富的筹码无论多少,都不会对放贷者或借款者的地位或利益发生影响,从而也不会对贷款的需求和供给发生影响。贷放和借人的真实资本数量是相同的,因而,如果放贷者手中的资本以较多的英镑来表示,则由于物价上涨,借款者现在同样需要使用较多的英镑才能实现他们的目的。 可是,虽然货币数量的大小本身不会对利率发生影响,但货币由少变多,或由多变少,却会对利率发生影响,事实也是如此。 假定政府为支付经费而发行不兑现通货,使货币逐渐贬值。这一事实决不会减少对真实贷放资本的需求,但是它会减少真实可贷资本,因为这种资本只存在于货币形态,它的价值会因通货数量的增加而降低。以资本计算,其供给量减少了,其需要量却同过去一样。以通货计算,其供给量同过去一样,而其需要量却因物价上涨而增大。不管怎样,利率都必然上升。在这种情况下,通货的增加确实影响利率,但结果却同人们一般想象的相反,是使利率提高,而不是使之降低。 收回贬值通货或减少贬值通货的数量,会产生相反的结果。借款者手中的货币同其他一切货币一样,其价值会提高,即,将有较多的真实资本寻觅借主;而借款者所需要的真实资本同过去一样,货币额却减少了,因此,利率趋于下降。 由此可见,就通货贬值本身而言,在其发展过程中有提高利率的趋势;如果人们预期通货会进一步贬值,这种作用便会得到加强;因为放款者预料借款者会用比贷出的通货价值低的通货来支付利息甚或偿还本金,自然会要求将利率提高到足以弥补这种可能的损失的水平。 但是,如果增加的货币不是通过购买、而是通过贷款而进入流通,则上述作用将不足以抵消与其相反的作用。在英格兰和大多数其他商业国家,通常使用的纸币都是银行家提供的,除用以购买金银的部分外,都以贷款的方式进行。因此,增加通货,也就是增加贷款;所增加的全部通货最初会进入借贷市场,从而使借贷市场膨胀。若把增加通货看作是增加贷款,增加通货便具有降低利息的趋势,而从增加通货会使通货贬值这一角度看,增加通货则具有提高利息的趋势,前一种趋势通常要大于后一种趋势,因为前一种作用取决于新货币与已贷出货币的比率,而后一种作用则取决于新货币与全部流通货币的比率。因此,由银行发行的通货持续增加时,有降低或压低利率的趋势。发现金矿所引起的货币增加,也会产生类似的作用;如前所述,从这种金矿开采出来的黄金输入欧洲后,几乎全部加在了银行存款上,因而增加了贷款的数额;而当这种存款由银行提出并投资于证券时,则可以使等量的其他可贷资本获得解放。在一定的营业状况下,新到的黄金只有通过降低利率才能找到投资机会,所以,只要黄金继续流入,假定其他一切情况一仍其旧,利率就必定会低于没有这种流入的时候。 一如增多的金银投入借贷市场有降低利率的趋势,大量金银外流也总是使利率提高2即使这种外流是在贸易过程中发生的,例如抵偿歉收所引起的入超,或抵偿眼下〔因受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而从〕世界许多地方输入的高价棉花,结果也是如此;这种抵偿所必需的货币首先取自银行家手中的存款,因而相应地减少了供给借贷市场的资金。因此.从本质上说而且从长期来看,利率取决于以贷款方式提供和求取的实际资本的比较额;但是,流通媒介的增减也会使利率受到各种暂时的扰乱;这种扰乱略为复杂一些,所产生的结果有时与人们最初看到的正好相反。所有这些区别都被人们滥用词语的习惯所掩盖和混淆了,人们常用“货币的价值”这一词语来表示利率,而严格说来,货币的价值只表示流通媒介的购买力。一般国民、甚至商人都习以为常地认为,金融市场的放松程度,即以低利率借款的便利程度,是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成比例的。因此,他们不仅以为只能作为贷款起作用的钞票可以作为通货起作用,而且常常不注意那些不附带有通货作用的贷款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即使性质相似,程度更大,也不予注意。 例如,人们在考察银行的活动对刺激投机所产生的作用时,通常都认为钞票的发行具有很大的作用,而直到最近为止,几乎都不注意银行存款的运用;然而,银行信用的轻率扩张,更经常地是依靠存款、而不是发行钞票来进行,这是最为可靠的事实。图克先生说:“不容置疑,银行,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合股的,如果经营不善,都会使信用过度扩张,鼓励人们在商品的买卖、进出口、建筑业和采矿业方面进行投机活动,而且银行也确实常常经营得很糟糕,以致在某些情况下弄到破产的地步,并且那些得到贷款的人也终无所得。”但是,“假设银行家所接受的一切存款都是铸币,他是否就不象发行钞票的银行家那样,不会受到他不好意思拒绝的客户提出的贷款或贴现要求的纠缠,或不会受到高利息的诱惑呢?他是否就不致受到诱惑而大量挪用手头的存款,以致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应付存户的提款要求,完全使用金属通货的银行家与现在伦敦的银行家事实上有什么不同呢?完全使用金属通货的银行家不是货币的创造者,他不能利用发行者的特权来开展他的其他业务,但是象伦敦的银行家那样过度发行货币的可悲事例也还是有的。” 在多年来就英格兰银行的业务及其对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争论中,虽然近5O年来每当发生商业危机,英格兰银行就总是受到强烈的指责,人们不是说它引起商业危机,就是说它加剧了商业危机,但是人们几乎一致认为,英格兰银行的影响能为人们所觉察,只是由于流通中的该行钞票数量过多了,如果能阻止该行行使发行货币的权力(这是该行地位的一个特征),它就不再具有任何可以滥用的权力了。这是一种错误看法,至少在有了1847年的经验以后,我们可以希望人们今后不再重犯这种错误。在1847年,英格兰银行所具有的发行银行的权力完全被约束住了;但是,它通过作为储蓄银行开展的业务活动,仍然同过去任何时期一样,对利率或信用状况产生了显而易见的巨大影响;它仍受到了激烈的谴责,说它滥用了影响力;结果还是发生了一场空前猛烈的商业危机。 在结束本章的讨论以前,我想就如下显而易见的事实讲几句,即,利率决定了一切土地和证券的价值和价格,人们想得到和购买这些可售物品往往不是为了这些物品本身,而是为了它们所能提供的收入。公债、股份公司的股票和各种证券的价格往往随着利率的下跌而提高。它们的售价不仅能为买价提供市场利率,而且还能为所冒的风险或所具有的便利程度提供补偿。例如,英国财政部证券通常就相应干它们所提供的利息而以高于统一公债的价格出售;因为,虽然这两种证券同样安全可靠,但是持有财政部证券的人除非自愿展期,每年可以按照这种证券的面额得到报偿,所以购买这种证券的人(除非不得不在发生一般紧急情况的时刻出售)不会有转卖时遭受损失的危险(除非他购买时付过升水)。 土地、矿山及其他一切固定收入源泉的价格,同样取决于利率。土地的售价通常相应干它所提供的收入而高干公债的价格;这不仅是因为人们认为(甚至在英格兰也是如此)购买土地多少安全一点,而且因为在人们的头脑中权力和尊严也是同土地所有权相联系的。这些差别是经久不变的,或者几乎是经久不变的;如果其他情况相同,土地的价格会随着利率的长期变动(自然不是每天的变动)而变动。利息低,地价自然高昂;利息高,地价自然低廉。上一次长期战争使这一法则有了一个明显的例外,因为当时土地的价格和利率都非常高。然而,发生这种情况是有其特殊原因的。多年来谷物平均价格持续高涨,使地租提高的幅度超过了利息上升和固定收入〔源泉〕售价下跌的幅度。假如没有发生这种主要是歉收造成的偶然事件,土地的价值必然会同公债一样大幅度下跌。假使今后爆发类似的战争,土地的价值也许就会下跌;有些地主和农民从非常时期的偶然事件中引出一般性结论,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战争状态对所谓农业界特别有利,而和平状态则对农业界特别不利,他们如果听到我这样说,也许会大失所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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