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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论价值的尺度


第一节交换价值的尺度,在什么意义上说是可能的

  关于价值的尺度,在政治经济学家之间曾经发生许多争论。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超过了其所应得的程度,而有关这一问题的著作也曾提供不少口实,使人们据以指责政治经济学家们的思辨为口舌之争,这种责难虽则颇为夸张,但不是毫无根据的。然而,即使只是为了指明对于这个问题所要说的多么少,也有必要讨论一下。
  按照“尺度”一词的通常意义,价值尺度应当是指某种物品,通过同这种物品相比较,我们就可以确定其他一切物品的价值。如果我们进一步考虑到,价值本身是相对的,除了用以测量价值的第三种物品外,尚须有两种物品来构成价值,那么,我们就可以下这样的定义:所谓价值尺度是以任何两种物品与其相比较,我们即可推知这些物品相互价值的某种物品。
  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商品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都可以用作价值尺度;因为如果我们知道两种物品各自与任何第三种物品相交换的比率,就总是可以推知这两种物品相互交换的比率。充当方便的价值尺度,是被选为交换媒介的商品的职能之一。一切其他物品的价值,通常都用这种商品来估计。我们说,甲物值2镑,乙物值3镑;现在,不明说我们也知道,甲物值乙物的三分之二,或这些物品按二比三的比率相交换。货币是这些物品价值的一种完满的尺度。
  但是,政治经济学家所寻求的,不是各种物品在同一时间和地点的价值尺度,而是同一物品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的价值尺度;也就是要寻求某种物品,任何一种物品同这种物品相比较,就可以知道它在现在的价值大于还是小于一世纪前的价值,或者它在英国的价值大于还是小于在美国或中国的价值。但是,如果我们能够获得同样的资料;如果我们能够用价值观念所必需的两种或更多的商品,而不只是一种商品。同这个尺度相比较,则货币或任何其他商品仍可以象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一样,完全实现这一目的。如果现在1夸脱小麦值40先令,1头肥羊也值物先令,而在亨利二世时代1夸脱小麦值20先令,1头羊值10先令,我们就知道,那时1夸脱小麦值两头羊,而目前则只值1头,因此,我们也知道,以小麦计算的肥羊价值,现在比那时大一倍;这两个时期的货币价值,无论就这两种物品而言(我们假定价值是下跌的),还是就其他各种商品而言(对于这些商品,我们不必作任何假设),都与上述比较毫无关系。
  然而,讨论价值问题的作家们想得到的,似乎是某种媒介,一种商品只须同这个媒介相比较,而不必额外地同任何其他特定的商品相比较,它的价值就可以确定。他们希望,仅凭1夸脱小麦现在值40先令,而过去值20先令这一事实,毋须选择第二种商品,例如1头羊,来同小麦相比较,就可以断定小麦的价值有无变动以及变动的程度如何;因为他们所想知道的,不是小麦的价值同肥羊相比较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而是它同一般物品相比较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第一个障碍产生于一般交换价值——不是相对于某一商品的价值,而是相对于一般商品的价值——这一观念不可避免的含糊不清。即使我们确切地知道,在以前的某一时期,用1夸脱小麦可以分别购买多少可销售的物品,确切地知道目前用1夸脱小麦购得的哪些物品较多,哪些物品较少,我们仍往往会发现,要断定小麦的价值相对于一般物品是上升还是下降了,是不可能的。如果我们只知道小麦的价值相对于价值尺度发生了多少变动,那就更不可能了。要使某一物品在两个不同时期的货币价格能够测量这一物品所能交换的一般物品的数量,同样的货币额就必须在这两个时期和同样的一般物品数量相对应,这就是说,货币必须始终具有同样的交换价值,具有同样的一般购买力。目前,不但货币或任何其他商品都不是这样的,而且我们甚至不能设想在某种情况下会是这样的。

第二节 生产费用的尺度

  既然不可能有交换价值的尺度,作家们便在价值尺度的名义下制造了一种概念;其实,把这个概念称为生产费用的尺度,或许更为恰当。他们没想有一种商品总是由同量劳动生产出来;对于这个假设,必须附加如下一点,即,生产中使用的固定资本必须始终与直接劳动的工资保持相同的比例,而且必须始终具有同样的耐久性;简言之,必须在同样长的时间垫付同样的资本,以使由利润构成的价值要素和由工资构成的价值要素都成为不变的。这样,我们就有了一种商品,它始终是在影响永久价值的一切因素的不变组合下生产出来的。这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即使不考虑由供给和需求引起的暂时波动)这种商品的交换价值会因同它相交换的各种物品的生产情况的每一变化而改变。但是,假如这样的商品果其存在,则我们可以由此获得如下的利益,即,每当其他任何物品相对于这种商品而发生永久的变化,我们就可以知道,变化的原因不在于这种商品,而在于其他物品。因而,这种商品固然不适于用作其他各种物品的价值尺度,但是适于用作它们的生产费用尺度。如果一种商品相对于这种不变的商品取得了较大的永久购买力,这种商品的生产费用就肯定上升了;反之则下降了。这种生产费用尺度,就是政治经济学家一般所说的价值尺度。
  生产费用尺度虽然是完全可以想象的,但实际上它同交换价值尺度一样是不存在的。生产费用不变的商品是没有的。金银的生产费用是变动最少的,但是,即使是这些物品,由于原有的供给源泉的枯竭,新的供给源泉的发现,以及开采方法的改进,它们的生产费用也会发生变化。如果我们试图由货币价格的变动,来推定某种商品生产费用的变动,则所得到的结论应当尽可能参照其间货币本身生产费用的变动来加以修正。
  亚当·斯密认为,以下两种商品特别适于用作价值尺度,即谷物和劳动。关于谷物,他说,它的价值虽然每年变动很大,但是每个世纪的变动却不大。现在我们知道,这是错误的;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英国从其得到一部分谷物供应的其他国家,谷物的生产费用都往往随着人口的增加而上升,随着农业的改良而下降。亚当·斯密所设想的谷物生产费用恒定不变,依赖于这两种对抗力量的完全平衡,但是,这种平衡即使实现过,那也只能是偶然的c关于作为价值尺度的劳动,亚当·斯密的话不是始终如一的。有时他把劳动说成是只在短期内适用的价值尺度,他说,劳动的价值(或工资)由一代人到另一代人的变动虽然很大,但是它每年的变动是不大的,有时他又说,由于一个男人每天通常的体力劳动,就这个男人而言,总是可以看作等量的努力或牺牲,因此,劳动是内在的最适当的价值尺度。但是,这一说法,无论其本身是否说得通,总是抛弃了交换价值的概念,而代以一个完全不同的、更类似于使用价值的概念。如果用一天的劳动在美国可以买到的普通消费品,比在英国多一倍,那么坚持认为劳动在这两个国家具有同样的价值,不同的只是其他各种物品的价值,则似乎是一种徒劳无益的狡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就市场还是就劳动者本身而言,说美国劳动的价值比英国劳动的价值大一倍,都是正确的。
  如果目的在于获得一种近似的用以评定使用价值的尺度,则可以入选的最合适的物品或许是一个普通男子一天的口粮(以非熟练劳动阶级所消费的通常食物计算)。假如在某一国家,一磅玉米面可以维持一个男工一天的生活,那么,某种物品价值的大小,根据它可以换到多少磅玉米面,就可以估定。如果某一物品,以它本身或以它所能购买的物品,可以维持一个男工一天的生活,而另外一种物品则能维持一个男工一星期的生活,则就人类的通常用途而言,说后者的价值7倍于前者的价值,是有相当理由的。但是,这却测量不出这种物品对于持有者所具有的价值.这种价值可能在相当程度上大干(而不能小于)用这种物品所能购得的粮食的价值。
  我们不应把价值尺度的概念同价值规定者或决定价值的原理相混淆。当李嘉图及其他一些人说一件物品的价值由劳动的数量决定时。他们不是指这一物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而是生产这一物品所必需的劳动量。他们所要证明的是,这种劳动量决定了这一物品的价值,是这一物品具有这么多(而不是别的)价值量的原因。但是,当亚当·斯密和马尔萨斯说劳动是价值的尺度时,他们所说的劳动不是指生产一种物品或能生产这种物品的劳动,而是指这种物品所能交换或购买的劳动量;换句话说,是用劳动评定的这种物品的价值。他们的意思不是说,这种劳动量规定这种物品的一般交换价值,或者在决定该物品具有多大的一般交换价值上具有某种作用,而只确定它具有多大的一般交换价值,以及这种交换价值是否会因为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如果会发生变化,变化的程度又如何。混同这两个概念,几乎无异于忽略寒暑表和火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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