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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知识的增长


  知识的增长是因为人生来就有求知和喜好实验的本能。
  人的求知欲使得他要探询事物的究竟,因为这些事物引起他的注意,虽然它们与他遇到的实际问题并无直接关系。正在实施的实际任务和他们提出来寻求解决的种种问题,也大大刺激了他要求进行实验的愿望。
  因为每一代人都要靠其先辈遗留下来的知识,有助于知识积累的最重要的发明就是文字的发明。在文字发明之前,每一代人只能把头脑中能够记忆的事情传下来——如果我们拿在有一个特别指定的历史学家阶层的原始社会中文盲历史学者留传下来的多少历史,同文明社会留传下来的历史的数量相比——例如比较一下19世纪的这两种历史——我们就能发现口传下来头脑能记忆的东西是多么微不足道。甚至更为重要的是文字艺术在描述抽象概念时的差异。譬如,数学的进步要是没有文字是不可能的(许多未开化的社会甚至没有词汇来描述十二以上的数字),而在其他每个研究领域,目不识丁的人的知识必定停留在抽象的最初阶段。
  使知识增长率出现各种差别的第二个发明是科学方法的发明。这确实是哲学家们的功绩。逻辑和玄学的发明起源于古希腊,但是直到近两千年以后,文艺复兴重新打开这些研究领域时才得到发展。从那时起,知识的增长率比之以前出现过的任何增长率都是非常高的。
  因此,人们在考虑知识增长时必须区别三个时代,即文明前时代,有文字而无科学方法的时代和科学方法的时代。同样,我们还必须根据社会是否开化和社会的文化与哲学是否具有科学观点来区别各个社会。
  关于适合知识增长的条件的论述,有很大一部分涉及第二阶段的社会——开化而处于科学前的社会。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有些国家在这个阶段的进步比另外一些国家的进步要快,或者在同一个国家里,某几个世纪的进步比其它世纪的进步快。关于处于开化前阶段的国家,也可提出类似的问题,虽然我们对这类问题不提得很深,因为开化前的各族人民的技术成就没有那样大的差异(他们发明)同样的工具、农业、熔炼和其他技术工艺,主要差别是他们是否使用轮子,是否有本事用石头造房子),也还因为实证太少。在开化而处于科学前的社会,差别比较大,实证也比较多。不过,要回答问题同样不容易,由于它们对我们时代的实际问题没有什么影响(现在各个国家都可分享科学革命的成果),我们在这类问题上将不花费大量的时间。

  (一)科学前的社会

  广义地说,科学前社会,在识字人中知识增长率似乎取决于他们的哲学态度和他们的阶级结构。
  知识的增长要求具有推理、提问、实验的头脑。这一态度也许在一定的环境中得到最好的发扬,但是什么样的环境最有利,我们只能猜测了,我们不能希望在这一问题上得出靠得住的结论。在宗教信仰具有竞争性的国家,就是说有多种宗教信仰可供公民自由选择的国家,善于探索的头脑也许比在宗教是专制和垄断的国家更加活跃。同样,在政治和经济权力分得很散和自由行使的国家,爱问根究底的头脑将处于最活跃的状态;这对于社会制度领域内的自由思索确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在经常遇到多种多样经历的环境中,头脑也会保持和发展询问的习惯;在游人来自全国各地的城镇而不是在乡村中,头脑以不同的方式保持和发展询问的习惯;
  在从事对外贸易经常得知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办事方式的社会中,或者在拥有各种各样资源,提供各种各样职业,从而产生不同世界观的地区也是这样。知识通过各种文化的交流而大大增长起来,所以我们应预计到地理位置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可能还有一种长期的模式:据说一个年轻的怀有抱负的民族善于实验,然而随着它顺利成长起来,它会墨守陈规,会为它的过去、它的种族、它的宗教和它的制度感到自豪,并对自由探索的美德失去信念。我们并不知道科学前的社会发展探索头脑的条件是什么,而且我们现在要找出这些条件同样是不可能的。
  阶级结构对知识增长的影响也具有同样的情况。在这方面,人们根据他们认为新的工序是由上层阶级发明和应用的,还是由农民和工匠发明的,会得出不同的结果。至于上层阶级,有人认为科学的进步依靠有闲阶级的存在,他们有时间从理论进行思考并进行实验,但这种见解是值得怀疑的,其部分原因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在农活做完以后,几乎人人都有半年的闲暇时间,另一部分原因是在这种技术水平上,进步来自人们在干活过程中进行的观察和实验,而不是来自理论上的思考。也还有人认为,奴隶社会上层阶级对采用节约劳力的装置感兴趣的可能性不如自由社会的上层阶级大,但是我们已经提出(第三章第四节(二)),这个论点在商业奴隶社会是不成立的。至于农民和工匠的态度,看来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取决于允许他们保留多少劳动成果。如果地主和王公贵族不管他们生产多少产品,除了留下糊口部分之外,肯定会把他们的劳动果实统统拿走,那么他们就没有什么积极性从事发明或采用增加生产的办法了。这大概是在那种社会中影响技术进步的最大的一个社会因素了,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人们对工作的态度或许比有闲之士进行理论上推测重要得多。另一个“阶级”因素在这类社会中也许是重要的,那就是知识受垄断到什么程度。虽然我们称这些社会为开化社会,但事实上仅有一小部分人是有文化的,主要是僧侣、行政官员和商人。在许多社会中,有文化的人都小心翼翼地保守他们的秘密。没有文化的人也组成了行会,不让他们的手艺外传。如果知识成了少数人的秘密,知识就不会迅速增长了。
  不管可能出于什么原因,各个社会赋予学者的地位,以及学者受尊敬和爱戴的程度大不相同——例如,考虑一下学者在中国或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所处的有利地位。不过,技术进步是否由于学者所处的地位的这些差异尚受到很大的影响,这看来是极可怀疑的,这不仅是因为对科学感兴趣的学者几乎没有,也还因为他们感兴趣的科学同技术相距甚远。在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上的大部分时间里,技术的进步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科学,即同现有的一套抽象原则的应用没有什么关系。发明是靠两类人来完成的,一是靠干活的工人,一是靠专业发明家。前一类人包括所有那些在每天活动过程中观察如何改进工作方法或者对自己想到的事情进行实验的人。后一类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少数人,通常是有闲之士,他们对当时的科学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主要是玄学、神学或占星术,如果他们把心思转而用在发明上,其成果只是偶尔具有实际重要性,这是因为他们脱离日常生活的实际任务,使得他们很难了解在哪些领域能够作出最有成效的实际贡献。
  在最早的年代,这些“科学家”极少考虑技术问题。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技术知识的积累和第一批有关技术问题的论文的出现,研究这类问题的人越来越多了。在耶稣降生之前的五百年间,在希腊爆发过具有相当规模的机械发明热潮。此后,据我们所知,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兴趣局限于技术和其他方面的推想,直到文艺复兴之后,没有出现过类似的热潮。
  要说明一个国家技术知识增长率下降的原因,就和说明各国之间的差异一样困难。人们也许不得不去设法弄清是什么原因使得学者们对技术不再感兴趣,使得投资者对节省劳力失去兴趣,使得老百姓对增加生产失去兴趣。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有一套与我们在本书第三章第五节论述整个制度变革问题时所看到的同样的解释,人们可以举出生物学因素,对物质的估价发生变化,政治或宗教态度发生变化,使自由探索变得很危险,由于垄断或无保障而停止投资,对老百姓的压力日增,使农民或工匠失去增加生产的动力,或者由于战争或内乱过于频繁等原因。进行研究的最有意思的理由是公元前大约头一百年之后,希腊技术进步的速度明显下降,对此直到目前还作不出完全令人信服的解释。关于我们这个时代出现技术停滞的可能性,也有相当多的论述,我们将在本书第五章(第三节(四))中再谈这些可能性。

  (二)发明和研究

  技术史的第三阶段始于文艺复兴时期,文艺复兴推动了各个领域知识的增长。至于经济的增长,文艺复兴时期学术活动最重要的成果出现在哲学知识、数学、社会科学和机械发明方面。哲学知识曾为纯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纯科学要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开始见效,但是到一定时候事实证明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数学当时就有所发展,虽然利用数学的成果也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来。社会科学也立即有所发展,因为从马上发生的一系列政治推测中产生了对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的现代研究课题。
  人们对机械发明也重新发生了兴趣,在16世纪、17世纪和18世纪,机械发明保持了发展的势头,直到19世纪发明家阶级中间出现职业发明家时为止,这些人不是把发明看作是他们每天劳动的副产品,他们也不是作为寻求知识的有闲之士从事发明的,他们把发明当作是他们希望发财致富的专业。纯科学首先是通过在17世纪慢慢开始的化学对技术作出贡献的,在19世纪以前并没有发挥重大作用。继之而来的是电的应用,到了我们这一世纪,物理学的其他分支作出了重大贡献。
  如果我们要了解现在存在于科学和工业之间的奇怪的关系,了解这种背景是必要的。外行人认为他在其中生活的世界——至少是其中的受控制部分——是由科学创造的,而且当他了解到在庞大的工业领域,做实际工作的人对科学家是没有用处的,甚至他们轻视做实际工作的人时,常常感到震惊。事实是18世纪和19世纪的伟大发明都不是出于科学家之手——如蒸气机、纺织机的发明,新的农业轮作制,熔炼矿石的新方法,机床——所有这些都是做实际工作的人发明的,他们并不懂科学或知之甚少。只是到了20世纪,科学教育才对未来的发明家成了至关重要的,或者说只是到了20世纪,或者科学发现才成为推动技术不断进步的主要泉源。
  科学在20世纪已经以多种方式影响发明。科学不仅对于一个要成为发明家的科学家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许多发明现在已不仅仅是靠科学家本人个人的努力,而是要在由一个科学家小组组成的实验室内来完成的。这种过渡决不是全面的。
  站在工作台前操作机器的工人仍然有可能注意改进工作的方式,并提出有益的改进意见。在这些方面仍在取得进步,虽然与整个发明潮流相比进步不大。具有摆弄机械资质和某些科学知识的单个发明家,也仍然可能作出十分重要的发明。机械工程领域以及动植物遗传学领域的发明,数量最多的也许还是个人努力的结果。互相配合在材料化学以及射电和核裂变物理学方面最为有用。
  关于技术研究的组织,现在已经说得很多,也写得很多了,我是指在昂贵的实验室中由科学家小组完成的那种研究。
  不过关注单个发明家的工作仍然是必要的。他们的地位似乎也已有所转变。少数人仍然在家里或在他们的实验室里利用业余时间甚至全部时间独自工作着,但是大部分人已经发现把发明当作全部收入的来源风险太大。多数人都想方设法受雇于他人,由后者提供实验室和发薪水,也许还能得到一份专利权税。他们可能同其他发明家共用实验室,各自研究自己的课题。他们研究什么课题也许要受到老板的限制。条件是有的自由研究,有的在一个小组内工作。为了取乐而从事发明的有闲之士,其人数是微不足道的(历来如此)。
  小组研究越来越重要,为组织工作提出了种种新问题。这种研究是很费钱的,因此不是个别小厂家的财力负担得了的。
  所以开拓这种研究工作都是规模最大的厂家,这反转来就给了他们胜过其中小型竞争对手的非常大的竞争优势。不过,要是研究同厂家的其他活动分割开来,为一批厂家或为整个行业集体进行,这种优势将被削弱。联合王国一直奉行这种发展方针。一方面,由政府给予一些资助,创建了大量合作性质的研究机构,这些机构为那些志愿参加并提供赞助的厂家所拥有和控制。另一方面,还有若干完全由政府资助并受政府控制的政府研究机构,这些机构的发现和发明向一切人开放,如科学和工业研究处控制的研究机构。除了这些研究机构之外,政府还向私人研究机构,包括各大学的院系提供赠款,供它们从事专题研究;这是像农业研究委员会或医学研究委员会这类机构履行义务赋予它们的职责的主要方式。小组研究的这种分割状况并不全面,因为除了集体研究或在政府主持下完成的研究以外,大厂家继续资助它们自己的私人研究小组和实验室。
  科学对技术知识的增长所发挥的另一方面的影响,是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各自独立的阶段,即:科学原理形成阶段,这些原理应用于某些技术问题的阶段,和技术发明发展到随时可以进行商业性应用的阶段。这三个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促进纯科学的工作现在几乎完全依靠各个大学和非商业性机构去完成。有时某一工业厂家也可能允许一名科学家在它的实验室里从事对其技术问题并非直接有关的研究,但是这种情况很少见。第二阶段是,把已知的科学原理应用于解决商业问题的技术研究阶段,在这个阶段,发明家以及私人的、合作性质的和政府的发明家和工业研究小组从各大学把技术研究任务接过来(这种工作有些也是在大学和技术院校完成的,但是这对它们来说是次要工作)。这一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果是一种公式、蓝图或模型。其后就是把这种成果转化成为能以按标准质量大批量廉价制造的某种产品的问题。这种被称为研制阶段的生产问题,往往像以前经历过的任何事情一样困难和费钱。譬如,从想要制造一架喷气式飞机,到这种飞机首次飞行,其间需要经过好多年;选择能耐高温的金属,设计适应飞行速度的机身等问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研制阶段不能总是同技术研究截然区分开来,这既是因为有些研制问题是技术问题,也还因为从事研究和研制的是同一班人。不过,一条原则方针是能够制订的。
  就研制阶段对工业结构的影响而言,它提出的问题同研究阶段提出的问题是一样的,即在有些情况下,只有规模最大的厂家能够承担研制工作,这就使得它们具有胜过较小对手的优势。能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即用把研制同厂家的其他职责分割开来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呢?这样办的障碍在于,应不应该研制下去的决定实质上是一项商业决定,要根据对这种商品的潜在需求所作的估计来做出,而在以前各阶段做出的决定更多地具有科学决定的性质。纯科学的进步靠科学家的努力,他们多少是本着一切知识都有其自身的价值这一原则行事的,幸而这一原则得到这样一种信念的支持,那就是一切科学知识到时候总是有用的,但是这种支持仅是次要的支持。在技术研究阶段,决定并非清一色是科学方面的决定,在选择值得设法解决的问题时,需要作某种商业性的判断;同样,科学因素仍然具有很大的重要性,而且并不因为把这些决定分解而使由科学家和商界人士共同领导的研究机构增加多大重要性。在这一阶段花一些时间和金钱来表明存在的可能性比之事实上利用的可能性多得多是十分合适的。不过,一旦科学家们从研究的角度表明了什么是可能的,他们的作用大体上即告结束。这些可能性哪个是值得开拓的,哪个应不予理会,这样的决定是商业性的决定,要由在生产成本和销售前景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做出。
  在私营企业经济中,作这种决定是个别厂家的事情,厂家必须做出自己的估计,得失则要看这些估计的正确还是错误而定。这种决定也可委托由有关行业的所有实业家组成的委员会去作,在这种情况下,由整个行业来决定哪些发明要开发,费用由整个行业负担。为这一目的给某一行业划定范围是个难题,除此之外,许多人认为这种做法的效果将是阻碍进步,因为行业活动是集体性的,因此也是垄断性质的,它要保护现有的投资不受技术改造的损害;要不然就是因为集体对新观念作出的判断往往是错误的,所以认为取得进步是靠能够不顾集体反对而坚持自己判断的个人的说法是可以争论的。这种决定也可委托为此目的而成立的,拨给开发新发明基金的政府委员会去作。这样的机构已在联合王国建立,但是它没有研制垄断权,只能就向它提出的发明作出决定。把作决定的垄断权给一个政府委员会看来从两方面来说是不利的:一方面是因为决定将不得不由集体来作,个人的主动性将受到压制;另一方面是因为决策者不用自己掏钱,所以他们就不会有金钱方面的动力来确保他们的决策在商业上是正确的。我们因此可得出如下的结论,任何认为一件发明将有所收获的人,如果能随意用他自己的资源或者用其他愿意分担风险的人提供的资源来支持这项发明,我们在研制阶段可能取得最佳成果。在研制费用非常高的地方,这将使那些掌握大量资源的人占有某种优势。如果为了避免这种有利于一部分人的优势而使研制工作成为集体的责任,那么其他不利情况就会随之而来。任何社会问题都没有十全十美的解决办法。总之,大规模组织在某些方面占优势是严酷的现实;不管我们作多大的努力,我们不是总能逃避这一现实的。
  把发明过程分为纯科学、技术研究和研制三个阶段,有助于阐明专利权问题。纯科学的发现不能申请专利。纯科学的发现通常也不保密,这并非因为发现者有时候不能秘密应用他的发现来发财,而主要是因为这违背科学家对其发现保密的职业准则。科学的进步要求众多的科学家研究同样的问题,互相启发,取长补短,如果比较自由的思想交流受到重大限制,科学肯定要遭受损失。今天科学家出国参加国际讨论会和发表同国防密切有关领域的成果,都受到这类限制;这种限制目前仍然比较小,但是许多人还是怕这些限制,因为他们担心一旦自由交流思想的原则遭到破坏,那么限制范围可能扩大。由于科学概念不能变成私有财产,科学家不能靠出卖科学概念过日子。因此纯科学的进步主要靠公共基金来资助。
  当我们转到技术研究阶段时,成果是能够申请专利的,因为技术研究主要是由那些指望从中谋利的人资助的,因此他们必须在从技术研究中得出的概念里获得私有财产。19世纪,当发明主要是由发明家单独来完成时,人们有时提出这样的论点:尽管概念不能成为私人财产,发明的流动不会大大减少,这是因为出于热爱事业而从事发明的发明家人数足以使发明保持适当的流动;否则就是因为对自己的发明保密并用发明谋利的发明家,可以从早期阶段的发明中赚取足够的独占利润,来补偿他本人为发明所支付的费用。这两种论点在19世纪都未为人们普遍接受,在今天为人们接受的机会甚至更少了。如果发明要得到私人利益集团的资助,它必须成为私人财产,如果技术研究用公共或非商业基金资助,主张成为私人财产的论点就会消失;于是发明就可供大家自由利用。不过,只要发明得到有关各方的资助,成果必然成为私人财产。专利制度在这一阶段的优点是,它不仅保护专利的所有者,而且还鼓励他公开他的发明,从而维护科学概念的自由交流。
  然而我们的专利制度不仅把垄断权给了发明家,而且还给了研制者和后来的商业生产者。研制者要求得到两个垄断权;他要求得到研制垄断权和随后的生产垄断权。发明家可任意向研制者发许可证,他愿意发多少就发多少,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研制者只有在他们得到专有许可证时才会着手去研制。不过,垄断生产要比垄断研制更有理由一些。垄断生产基于同发明家的垄断权一样的论据,即由于研制工作很费钱,资助研制的人要求得到某种保证,研制问题一旦得到解决,他们能够用垄断生产的办法来使自己得到补偿。然而,这并不成为给予研制垄断权的理由,因为这正如所有的发明家在一场自由运用科学原理的竞争中谁第一个获得成功谁就获得发明专利权一样,许多发明研制者也可能开展一场竞争,谁先获得成功谁就获得生产垄断权。按照专利法目前所用的定义,如果研制产生了在可取得专利的过程,这种垄断权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但是保护范围也可扩大,将对一切新兴行业的保护包括在内,专利法本来就是打算这样做的(那些给予新兴行业以“开拓者地位”的不发达国家现在就是这样做的)。还有许多人争辩说,不管是研制还是生产都不需要保护。实质上他们是说,哪怕不予保护,担当风险的人也会由于从优先权中得到很大好处而适当流动。这肯定是若干行业的真实情况;但是同样真实的是,在其他行业,优先权同研制成本相比,并无什么好处可得,因此如果不给研制者以独占的权利,取得进展的速率可能降低。
  把发明过程分为纯科学、技术研究和研制三个阶段,对评价不同国家应把它们的重点放在哪里也是重要的。譬如,现在人们都这样说,联合王国同美国相比,在纯科学方面花了很多钱,但是在后来各阶段却落在后边了。由于人均发明英国少于美国,英国在技术研究阶段是否就落后了,这是值得怀疑的:恰恰相反,如果我们考虑到当今的技术进步——人造纤维、喷气发动机、电视等等,联合王国似乎已无可置疑地处在发明的最前列。它落后的地方在于把新发明转为大批商业性生产的程度。由此可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足的地方绝不是在于研究或发明,而是在于利用新知识的动力;因此我们将在本章第二部分再论述英国的情况。
  较贫穷的国家不同于发达国家之处在于它们实际上没有必要花大量的钱来促进纯科学的发展。它们大部分可把这一任务留给先进的工业国去完成,后者取得的成果可免费为各国所利用。可能有些例外情况,因为科学的某些部分比之科学的其他部分使它们更感兴趣,但是在纯科学领域中很难想到实例。总之,纯科学的发展有些像风一样,“风向听得到它的地方刮”,比较贫穷的国家是否能从它们为了影响新科学原理的发现而支出的经费中得到什么好处是令人怀疑的,科学研究则完全是另一码事。发达国家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和发明,有很大一部分同样适用于不发达国家,并可全部引进。不过,发达国家已集中力量运用科学原理来解决它们自己的问题,这些问题同不发达国家的问题是不同的。譬如说,热力学原理已被用来找出最大限度地提高煤炭燃烧时利用的热量的办法,而不是木柴燃烧时利用的热量的办法,许多较为贫穷的国家煤炭短缺,而这些国家中的有些国家木柴却很多。遗传学的原理已被用来改良小麦品种,而不是用来改良薯类的品种。生理学原理已被用来设计温带地区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热带地区的生活方式等等。所以,不发达国家非常非常需要进行技术研究,对它们与发达国家处于不同状况的一切事情都要进行技术研究。最后,即使在技术研究成果可以应用的地方,研制问题也不一样。有些生产方法在那些煤炭、铁矿石、资本和熟练劳动力很多的国家是经济的,而在另外一些国家采用则可能完全是不合算的,这些国家的问题是要想方设法,主要利用现有的非熟练剩余劳动力,和在当地能廉价买到的材料。
  毫无疑问,不发达国家的主要缺点之一是它们在研究工作上,在开发适应它们情况的新工序和材料方面花钱不够。造成这种状况的部分原因是制度上的。在工业国家,私人企业家开支大量的钱来从事工业研究,因为他们希望这种研究有利可图。另一方面,不发达国家都是农业国。在它们的农业是将大商业公司包括在内的地方,这些公司已个别或者集体投资进行研究(如橡胶、香蕉、甘蔗),但是在它们的农业中并非在这一基础上组织起来的部分(主要部分)里,没有私人利益集团资助研究。因此,这些国家所需要的研究经费(即不包括采矿和商业性农业)几乎不得不全部由国库开支。
  而在工业国家,研究可被认为基本上是私人利益集团的事情,政府仅来填空补缺,在不发达国家,研究基本上是政府的事情,应是政府主要活动领域之一。
  它们应当开支多少呢?这当然是一个无从回答的问题。联合王国目前用于工业研究和研制的经费,估计差一点不到工业收入的1%。美国的工业研究处于类似的水平上,而农业研究却占农业净产值的0.5%不到一点。在同样的基础上,如果不发达国家花在各类研究(技术、社会、卫生等等)上的费用相当于它们国民收入(不要与政府开支相混)的0.5%到1%之间,这并非是不合理的。这样一种建议并没有可靠的根据。同样,当前的经费没有达到这一水平的零头,显然是太低了。
  迄今,我们主要论述了技术知识;现在必须说一说社会关系。人类在这方面的创造性并不下于技术领域。不过发明的过程是迥然不同的。首先,许多重要的社会发明不是由个人完成的;社会在使自身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创造了新的社会制度,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常常要在实施很久之后,才为人们所承认。但是也有我们能够指出个别发明者,甚至能够说出其日期的例子,——例如,在由立法程序或由政府行动(只举几个例子,失业保险、集体农庄、中央银行业务、由议会治理)创造发明的地方就是这样。第二,这一过程中的各阶段是有差别的。我们能想出一个阐明一般原则的阶段,如果我们愿意,还有一个利用这些原则解决问题的阶段,但是关系往往正好相反,即有实际社会问题要解决的人经常因这种问题而对社会进行推论,所以社会理论是社会“研究”的结果,而不是研究是理论的应用。开发过程也是非常不同的。有关的人联合起来为他们的想法作宣传,所以他们的想法不是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就是强加于人。换句话说,社会、知识是通过政治过程增长的,这种过程提出具体的问题要求人们予以注意,提出拟议中的解决办法也要取决于政治上的支持。这只不过是从表面上来区分社会知识和技术知识的,就是说两者都依靠有关方面的支持。同样,差别并非无关紧要。因为如果从事技术工作的科学家把一个方案出售给有关支持者,而这个方案是假的,就是说它在技术上发挥不了要求它发挥的作用,这名科学家很快就会被发现。
  而社会科学家却能出售假方案而不被发觉,这种方案是假的,因为它们未说明世界真相,但是尽管如此,这种方案非常成功,因为它们使有关支持者能够实现他们的政治抱负。教训就是,虽然让有关方面来促进技术知识的增长可能是保险的,但是主要由有关各方来传播社会知识不可能是保险的。我们每个人在社会结构中都有个人的利益,这将影响我们对社会结构的问题的态度。像任何其他人一样,社会科学家也是这样。不过,社会科学家有他们的职业道德准则,这种准则使得他们在提出和分析事实时力求客观。因此关于社会的真相极可能由那些社会科学家弄清情况并加以促进发扬,这些科学家是在以科学自由得到维护的方式得到资助的研究机构中工作的。
  不发达社会像它们从发达社会借鉴技术发明得到好处一样,借鉴社会发明也得到同样多的好处。仅仅举几个例子——
  卓有成效的,比较清廉的行政机构的发明;免费义务教育的发明;刺激投资并保持土壤肥力的土地所有制的发明——事实上,本书就可能在某种意义上被认为是有益的社会发明概览。而且,在社会领域也像在技术领域一样,借鉴必须谨慎从事。有些发明并不适宜当前的发展水平(如西藏并不需要普遍实行失业保险);有些需要加以修改(如在私营企业没有发展起来的领域依靠私营企业);还有一些发明将是危险的(如在人口每25年翻一番的国家支付家庭补贴)。这些国家往往使人得到深刻印象是,如同它们缺乏资本或自然资源一样,它们在社会领域缺乏想法(和实现这些想法的人)。因此,用于从事社会研究的经费应像拨给其他知识部门的经费一样,被置于高度优先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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