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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社会主义的计算(一):问题的性质与历史



  有理由相信,我们终于正进入一个理性讨论的时代,这种理性讨论被未加鉴别地假定为按理性的方式重建社会。半个多世纪以来,人们越来越相信,有意识地调节社会事物比独立个体之间的明显的偶然的相互作用会取得更大的成功,直到今天,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政治团体几乎都想为了这样或那样的目的对人类行为进行集中指导。改良自由的社会制度似乎是那么轻而易举,这种自由的社会制度越发被看成是纯粹偶然事件的结果,并被视为本来可沿不同方向进行的特殊历史发展的产物。使这种混乱井然有序、将理性运用于社会组织、并根据公平的共同意愿和观念精心地设计社会,似乎是唯一值得理性的人类去干的事业。
  但是,在今天,或许很明显,所有的派别都会承认,在这种信念增长的大部分时间里,某些象重建社会这样一些最严肃的问题甚至没有被认识,也很少成功地被解答。许多年来,社会主义的讨论——在这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讨论只是来自于作为一种运动出现的社会主义自身——几乎全部转向伦理学和心理学的间题。一方面,一般问题是,公正是否意味着需要按社会主义者的方法重新组织社会?什么样的收入分配原则被视为是公平的?另一方面,问题在于,一般来说人们是否真的具有道德和心理素质,它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运行而言被隐含地假定为非常重要。然而,尽管后面这一问题的确导致了某些实际困难,但它实际上并未触及问题的核心。人们所怀疑的仅仅是,新国家中的权威者是否处于在能够使人们恰当地执行其计划的地位。我们只是怀疑这种计划是否在实际上可能执行,而不是去怀疑,即便在这些困难不存在的理想状况下,计划是否会实现理想的目标。问题看起来只是一个心理或教育的问题;“只是”一词意味着,在最初困难消失之后,这些障碍肯定会被克服。
  如果这是真的,那么经济学家对这种设想的可行性,就无话可说了;并且,我们也就确实未必能够对其功过进行科学的讨论了。这将是一个伦理问题,或者更确切点说是一个个人的价值判断问题;对此,不同的人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此却不能进行推理性的讨论。某些问题将留给心理学家去判断——如果他确实有办法说明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下人们将会是什么样子的话,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科学家,尤其没有经济学家,对社会主义的问题能够说出什么东西。许多人仍然认为,经济学家的知识仅仅适用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就是说仅仅适用于由特殊人类制度所引起的问题,(按照不同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世界中它将不存在)他们相信这的确是事实。
   

  我们并不是总能清楚地看出来,这种广为流传的信念是否建立在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经济问题的明确判断上,或者是否简单地表明持有这一信念的人们不知道经济问题是什么。也许通常是后者,这根本不会使人惊奇。经济学家所了解的重大经济问题,以及他们认为在集体主义社会中也将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并不是那些目前在解决家庭问题的意义上由任何人所精心解决的问题。在完全竞争的社会,每人都不关心其他任何人的经济问题,而只关心他自己的经济问题。因此,在经济学家使用的“经济问题”一词的意义上,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经济问题的存在应该为其他人所知。但是,有限的资源在不同使用者之间的分配——这是一个经济问题——与给个人带来的问题相比,它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尽管决策不是由任何人有意识地做出的,但竞争机制的确带来了一些解决办法。
  毫无疑问,如果象这样大体地提出上面的问题,那么谁都会承认它的存在。但很少有人认识到它不仅在难点上而且在特征上与工程问题根本不同。现代社会对工程特征问题日益增长的迷恋使人们看不到具有完全不同特征的经济问题,或许,这就是经济问题的性质越来越不被理解的主要原因。同时,讨论这两类问题所使用的日常术语也大大增进了这种混乱。“在既定的条件下取得最大的成果”这个我们熟悉的术语囊括了这两类问题的意义。例如,设法从既定数量的金矿中冶炼出最大数量黄金的冶金学家,想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用己知的人力建造一座大桥的军事工程师,以及竭力要发明一种能使天文学家看到更远的星球的光学仪器商等等,都关心技术问题。在上述每一情形中,目标的单一性决定了这些问题的共同特征,目标具有绝对确定的性质(可能提供的手段都致力于这个目标)。如果为实现特定目标可能使用的手段指的是要花在价格既定的生产要素上的一笔固定的开支的话,那么这也不改变问题的根本特征:按照这一看法,根据既定价格来决定生产既定商品之最佳办法的工业工程师,仅仅关心技术问题;尽管他可能谈及他试图发现最经济的方法。但是,使他的决策实际上成为一项经济决策的唯一要素,不是他的计算中的任何部分,而是当他在市场上发现价格时,他把价格作为其计算的基础这样一个事实。
  一个社会所有经济活动的指挥者必须面临的问题,只有在社会的不同需要之重要性的次序,用一种确定或绝对的方法来决定,以至总是得不顾成本地为某种需要提供准备时,才与工程师要解决的问题相似。如果对他来说,有可能首先决定用最好的方式把必要的供给,比方说食物,作为最重要的需要来生产,就象它是唯一需要似的,然后只有当某些资源在充分满足食物需求之后还有余留时,再考虑其它生产,比方说服装的生产,那么就不存在经济问题。因为在这样一种情况中,除了不能用在第一个目的上的资源外,没有什么东西留下来。这或者是因为它不能转化成食物,或者是因为对食物没有更进一步的需求。其标准简单他说就是:是否已生产出了极大数量的粮食,或者是否用不同的方法可能会得到更大的产量。如果进一步要求为了其它目的而尽可能多地留下资源,那么这个问题的特征将不再仅仅是技术方面的了,而会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性质。如果一名工程师提出一种为了其它目的而留下大量土地但只留下很少劳动力的方法,而同时,另一名工程师则留下很多的劳动力和很少的土地,那么,在缺少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数量哪一个更大?如果只有一种生产要素,上述问题就可能仅仅根据技术而被明确地决定,那样,每一条生产线上的主要问题再一次成为一个从同一资源的任何既定数量中得到极大化产量的问题。每一条生产线上生产多少这个余留下来的经济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将成为一个很简单而且几乎可以忽略的问题。然而,一旦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生产要素,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因此,一旦我们为了不同的目的竞争可利用的资源,经济问题就产生了。它产生的标志是必须考虑成本问题。这里的成本象其它任何地方的成本一样,仅仅指既定资源使用于其它方面所得到的利益。无论这仅仅是为了娱乐而消磨的可能工作的时间,还是在一种可选择的生产线上的物质资源的用处,都不会形成什么差别,很明显,在任何可能的经济制度中都不得不作出这种类型的决策,不论在哪种经济制度中,人们必须在既定资源的不同使用中进行选择。但是,两种可能方案的选择不能像前面的例子那样采取绝对的方式。即使经济制度的指挥者似乎很清楚某个人的食物总是比另一个人的衣物重要,也决不必然意味着这个人的食物比两个或十个人的衣物重要。如果我们观察一下次要的基本需要,就会更明白这个问题是多么关键。情况很可能是这样,尽管社会对于增加一个医生的需求比增加一个中小学教师的需求大,在医生的培训成本为教师的三倍的情况下,增加三个教师可能显得比增加一个医生更可取。
  前面已经讲过,在事物目前的秩序中,这样的经济问题不是由任何人有意识的决策来解决的,这一事实使得大多数人意识不到这种经济问题的存在。在此意义上,是否生产某种物品和生产多少的决策就是经济决策。但是,单个的人作出这样一种决策仅仅是有关的经济问题的部分解决办法。作出这样一种决策的个人以既定价格为基础。通过这种决策,在一定程度(也许是很小程度)上影响这些价格,这一事实不会影响此人的选择。这个问题的另一部分通过价格体系的作用来解决。但是,它以某种方式——这一方式只有通过系统地研究这个体系的运行时才能揭示出来——而得到解决。目前已有人指出,这种体系的运行,并不需要任何人都理解它。但是,假若人们真的不理解它,可能就不会让它发挥作用。
  在人们对经济学家和工程师的相对功绩之普遍评价中,很好地反应出这方面的真实情况。对大多数人来讲,下面的说法大概不算夸张:即工程师是实际做事的人,而经济学家则是背靠椅子解释为什么前人用心良苦的努力会受到挫折的可憎的人。在某种意义上,这并非不真实。但是,这种言外之意,即经济学家所研究的而工程师可能忽略的要点,是不重要的并应该被忽略,则是荒唐的。工程师自己解决某个问题的雄心受到某种自发力量的限制,否则这个问题可能得到了完善的解决,而要了解这种自发力量,则需要经济学家的专门培训。
   

  然而,除了复杂的现代生产技术日益使人眼花隙乱之外,还“有其它原因使得我们这一代人看不到经济问题的存在。但是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在上世纪中叶一个比较短的时期内,一般公众对经济问题的通晓和理解程度无疑比现在要高得多。然而,以其特殊影响促进了这种理解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却建立在不牢靠的和肯定有部分错误的基础上,因而,它的普及是以某种程度的过份简化为代价而达到的。这种过分简单化被证明是古典政治经济体系败落的原因。只有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学术影响丧失影响很久之后,逐渐重建的经济理论才表明,其基本概念中所存在的缺陷使它无法解释经济制度的运行;这一弱点比该理论在初看上去时或许要小得多。但是,在那段时间中,已形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害。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衰落使理论分析的思想丧失信誉,人们试图只描述经济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努力去理解经济现象产生的原因。结果就无法理解经济问题的本质,丢掉了几代人所创建的学术成就。而那些仍然对经济问题的本质感兴趣的经济学家们过份地关心重建纯粹抽象的经济科学的基础,而不对关于政策的见解施加重要的影响。
  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分析经济学这种暂时的黯然失色现象,才使人们对于与计划经济的建议有关的实际问题几乎没进行过仔细审查。但是,这种现象本身并不只是由于旧式经济学的固有弱点和进而重建的需要,假如它没有与明确反对经济学的理性方法的另一个运动的出现巧合的话,那么它也不会有同样的结果。同一时期,既损害了经济理论的地位,促进了社会主义学派的增长,又使对将来社会的实际运行的思索丧失了信心的共同原因是所谓历史学派的出现。因为,这种学派观点的实质是,经济学的规律只有通过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到历史资料中才能建立。这种历史资料的性质会使得任何这一类的尝试都必然退化到只是记录和描述并且对有关任何规律的存在采取彻头彻尾的怀疑主义上去。
  我们会很容易地找出产主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那些讨论社会现象的科学以外,在所有的科学研究中,经验告诉我们的一切都是过程的结果。而我们并不能直接观察这种过程。我们的任务是重建这种过程。我们所得出的全部与这些过程相关的结论,都具有必然的假设性,而且唯一检验这些假设是否正确的标准是证明它也同样地适用于解释其它现象。通过这种归纳的过程,可以使我们系统阐述一般规律或关于因果过程的假设的是这样的事实,即,进行试验的可能性,以及在相同的条件下观察重复出现的相同现象的可能性,会表明在我们所观察的现象中,存在着确定的规律性。
  然而,在社会科学中,情况恰恰相反。一方面,我们不可能进行试验,从而我们就不具备与我们在自然科学中意义相同的在复杂的现象中的确定的规律性的知识。但是,另一方面,人们的地位处于自然和社会现象之间——对一种现象来说人是结果,对另一种现象来说他又是原因——又造成了为解释社会现象所需要的实质性的基本事实有一部分是我们的共同经验,一部分是我们所思考的东西。人们认为,在社会科学中,不可能讨论的正是构成这些复杂现象的要素。在自然科学中,人们至多只能对这些要素进行推测。它们的存在,比由其所引起的复杂现象的任何规律都更加肯定,以至于正是这些要素构成了社会科学中真正的经验因素。几乎无可怀疑,在这两种学科推理过程中经验要素的不同位置,正是造成其逻辑特征之许多混乱的根源。毫无疑问,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必须使用演绎推理。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在自然科学中,演绎的过程必须要从某些本是归纳概括结果的假设开始,而在社会科学中,它都直接从已知的经验要素开始,并利用它们去发现在不能直接观察的复杂现象中的:规律性。可以说,这两种科学都是经验演绎的科学,即从已知的要素中演绎出在复杂现象中不能直接建立的规律性。但是,由于它们自身的缘故,这里不是讨论方法论的地方。我们只关心表明,在自然科学中的经验主义享有盛誉的年代,就已经试图把相同的经验方法强加给社会科学,这种尝试必然会导致社会科学的灾难。这样的开头就会导致错误的结果。要寻找那些在相同的条件下永远观察不到两次的复杂现象的规律性,我们只得作出不存在普遍规律的结论,并得出不存在由构成要素的永恒性质所决定的内在必然性的结论,从而使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科学的唯一任务就是描述历史的变化。正是由于放弃了在古典时代很好地建立起来的恰当的分析方法,人们才开始认为,与那些人为制造出来的规律不同的社会生活规律是不存在的,所有能被观察到的现象都只不过是社会和法律制度的产物,它们仅属于“历史范畴”,并且这些现象无论如何都不是由人类所面临的基本经济问题所引起的。
   

  迄今为止,世界上所出现的最有影响的社会主义学派实质上在许多方面都是这种历史主义的产物。尽管卡尔·马克思在某些方面采用了古典经济学家的方法,但他几乎没有利用古典经济学家主要的和永久性的贡献——竞争分析方法。但他的确全心全意地接受了历史学派的主要论点,即大多数经济生活现象不是永恒原因的产物,而仅是特殊历史发展的结果。历史学派享有最高声誉的国家——德国,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最容易被接受的国家。这并不是偶然的。
  这种最有影响的社会主义学派与当时社会科学中的普遍反埋论倾向关系十分密切。这千事实对进一步讨论所有社会主义的实际问题具有最深远的影响。它不仅从整体上看尤其没有认识任何独立于历史框架之外的永久性经济问题的能力,而且,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者不断竭力阻拦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实际组织以及其运行状况的研究。如果社会的变化是由历史的无情逻辑所引起,如果它是进化的必然结果,那么就几乎没有必要详细地知道新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如果所有要素(其决定当前经济活动)几乎都不存在,如果在新社会中,除了那些由历史变化进程将产生的新制度所决定的问题之外,不存在任何问题,那么就确实没有预先解决其中任何问题的可能性。对任何精心创建这样一种乌托邦式运行计划的尝试,马克思本人只是加以讽刺和讥笑。只是出于偶然,并且在这种否定的形式上,我们才在他的著作中找到了关于新社会不会象什么的论述。人们或许徒劳地在他的著作中找到任何对一般原则的确切论述,以便根据这种原则来指导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经济活动。
  马克思在这方面的态度对其学派中的社会主义者具有持久的影响。对社会主义社会实际组织进行推测立即使不幸的作者被贬为“非科学的”,这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学派的成员可能给自己招致的最可怕的遣责。但是,甚至在马克思主义阵营之外,从经济现象的一些基本历史的或“制度”出发的,社会主义的所有现代分支的祖先都起到了这样的作用——成功地扼杀了研究任何建设性的社会主义政策将必须解决的问题的所有企图。我们将会看到,只是为了答复来自外部的批评,这种研究任务才被承担起来。
   

  现在,我们达到了这样的地步——显然很有必要区分迄今为止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的东西凑合在一起的计划的几个不同方面。在对中央计划的信心增长的早期,没有许多限制地将社会主义的思想与计划的思想等同起来,从历史的角度讲是正确的。在主要经济问题的范围内,今天的情况仍然如此。但是,必须承认,在许多其它方面,现代社会主义者和其它现代计划者都有充分的权利否认对他人建议的任何责任。在这里,我们必须区别要实现的目标和被提出的或实际上是为了实现目的所必须的手段。在这一点上存在的不明确性,由如下事实所引起,即在狭义上实现社会主义目的所必需的手段可能被用来实现其它目的,因此,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是由手段而不是目的引起的。
  在较为狭义的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意义上,所有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是,通过对财产收入的再分配改善社会中无财产阶级的地位。这意味着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以及集体地控制与指导这些生产资料的使用。然而,这样的集体主义方法可能用来为相当不同的目的服务。例如,某种贵族独裁统治可能使用同样的方法来增进某些贵族或其它高贵者的利益。或者为某它明确反平均主义的目的服务。而且,事实上允许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应用集体所有制及集体主义的管理方法,也使这种情形更加复杂化了;这种集体所有及管理的方法。对于任何试图将收入分配与私人所有制生产方式相分离的努力,都是必不可少的。尽管后面我们要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社会主义”这一术语,但现在使用“社会主义”一词来描述传统的社会主义目的,而同时用“计划”一词来描述其方法,将会是十分恰当的。因此,在这一术语的较为狭义的意义上,我们能说,极少的社会主义和很多的计划,或者极少的计划和很多的纯粹社会主义,这两种情况是可能出现的。在任何情况下,计划的手段都肯定可以用于与社会主义的伦理目标没有关系的目的。是否同样可能完全割断与社会主义与计划的关系——针对手段的批评已使人们作这方面的尝试——是我们在后面将要探讨的问题。
  对科学讨论的目的来说,很幸运的是,我们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有可能把手段和目的问题分开。关于最终目的的正确性,科学没有什么可说的。科学可能接受或拒绝接受这些目的,但是不能证实或反驳它们。我们能够理智地进行争论的全部问题就是,既定的措施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导向理想的结果。然而,如果所谈论的措施仅仅作为实现这一特殊目的的手段而被提出来的话,那么,在实践上使有关技术问题的争论与价值判断分离,就可能十分困难。但是,由于同一手段问题的产生与许多不同的伦理观念相关,人们可以希望能够将价值判断完全保留在讨论之外。
  社会主义和其它反资本主义运动的共同相近目标就是实现不依据私人资源所有制的收入分配,为此目的而需要的共同条件是,决定这种分配原则的权威也应该对资源进行控制。现在,不管这些分配原则的本质是什么,不管这些有关公平的或者理想的收入分配的想法怎样,它们都必定在一种纯粹形式上的但非常重要的方面十分相似,就是说,它们必定以许多竞争性的个人目标的重要性的等级这一形式被提出来。正是在这个形式方面,即一个中央当局必须解决的经济问题是在实际上无数的竞争目的之间分配有限的资源,这一事实构成了作为某种手段的社会主义的问题。根本的问题是,在一个巨大的现代社会的复杂条件下,这样一个中央当局是否有可能以合理的精确程度,以等同于或接近于竞争资本主义结果的成功程度来实现这种价值尺度所包含的意义,问题并不在于是否任何这种特殊的价值体系无论如何都比另一个优越。对较为狭义的社会主义和所有其它为实现一个有计划的社会的现代运动来说,共同的东西是方法,而不是我们在这里关心的社会主义的特殊目的。
   

  因为下面我们所关心的一切只是所使用的方法而不是要达到的目的,所以,从现在起在这种较为广泛的意义上使用“社会主义”这个词将是合适的。因而,在这种意义上,它包括任何集体控制资源的情况,而不管为了什么人的利益而使用这种控制。虽然我们不必为了自己的目的进一步定义这种控制的具体目标,但是,却仍有必要对我们想要使用的准确方法进行进一步的定义。当然,世界上存在许多种社会主义,但是,这些不同社会主义的传统名称,例如“共产主义”、“工联主义”、“行业社会主义”等等,却与我们想要进行的对方法的分类完全不一致,而且,它们当中的大多数近年来与政党的联系十分密切,而与明确的规划联系却不密切,以致于它们对我们的目的几乎没有用处。对我们来说,有关的基本问题是每一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实际上对资源的集中控制和使用程度。为了了解它们在这一方面有何种程度的变化,也许最好是从最熟悉的社会主义类型谈起,并进而考察它在各方面的安排能在何种程度上被改变。
  立即为人们最广泛地拥护并且看起来最似是而非的社会主义方案,不仅规定了集体所有制而且规定了所有物质生产资源的使用统一由中央指导,同时,它也设想继续存在消费和职业选择的自由。至少欧洲大陆上的社会民主党,从实质上看正是在这种形式上解释马克思主义,而且,大多数人也正是在这种形式上构想着社会主义。也正是在这种形式上,人们最广泛地开展了社会主义的讨论,大多数较为现代的批评者所关注的也正是这种社会主义的变化。实际上,人们广泛地把上述形式作为唯一重要的社会主义方案,似致于在大多数有关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讨论中,有关的作者不明确指出他们所说的是哪种社会主义。这在某种程度上产生了不当的影响,因为人们从来都不清楚专门的反对和批评是针对社会主义的个别形式还是所有形式。
  由于这一原因,一开始就必须记住这两种可能性,并要在所讨论的每一个步骤上都仔细地考虑:任何一个特定问题的产生,是来自以所有社会主义方案为基础的假设,还是仅仅来自根据在某一特定情况中所做出的设想。例如,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和职业选择自由决不是任何社会主义方案的必然属性,而且,虽然较早的社会主义者一般都拒绝接受社会主义应该取消这些自由的主张,但是近年来维护社会主义的人回答对其的批评时却认为,只要保留了这种自由,那些设想中的困难就将产生,而且,如果事实证明取消这些自由十分必要,那么对于社会主义的其它优越性来说,这也绝不能说是太高的代价。因此有必要对社会主义的极端形式和其它形式予以同等的考虑。在大多数方面,这种极端的形式与我们过去常常称之为“共产主义”的东西是一致的,那就是这样一种制度:不仅生产资料而且所有产品都归集体所有,除此之外,中央政府还处在可以命令任何人干任何事的地位。
  这种集中管理一切的社会,可算是其它一系列程度较低的集权制所能达到的极限了。已经讨论到的与此相似的类型与之相比在某种程度上具有较为分权化的倾向。但它仍然在最广泛的范围内与计划有关——由一个中央政府对实际上所有生产性活动进行细致的管理。在这里,我们不用关心象行业社会主义或工团社会主义这样一些早期的更加分权的制度,因为似乎人们普遍地承认,它们不具备有理性地指导经济活动的任何机制。然而,近年来主要是出于反击批评意见,在社会主义思想家中产生了这样一种趋势,即重新把一定程度的竞争引入他们的计划中,以便克服他们承认的在完全集中的计划中将产生的问题。在现阶段,没有必要详细地考虑不同的个别生产者之间的竞争能与社会主义相混合的形式。以后我们将做这一工作。但很有必要一开始就了解它们。因为,首先为了在整个更进一步的研究中保持清醒,应当认识到,对所有经济活动的集中指导(这被普遍认为是所有社会主义的模式),可以想象出来会有一定程度的变化,第二,更加重要的是:为了使我们能清楚地了解,要理性地谈论社会主义或讨论那种能使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属于我们领域的一种制度的最少假设,那么应该保持何种程度的控制。即使生产资源的集体所有制可以和竞争确定个别资源使用的目的及其方法相一致,我们也必须设想以下问题,“谁为社会掌管既定数量的资源”?或“不同的企业家应被委托掌握多少资源”?这些问题都必须由一个中央政府来决定。这似乎就是那种符合集体所有制思想的最少假设,即那种社会保持对来自物质生产手段的收入进行指挥的最低程度的中央控制。
   

  没有这种对生产手段的集中控制,在我们的意义上使用的“计划”一词就不成其问题了。这种情况变得无法想象。也许所有阵营中的大多数经济学都会同意这一点,尽管大多数相信计划的其他人仍然把计划当做在一个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内部能够理性地尝试的东西,然而,实际上,如果计划的意思是以权威指示的手段对生产活动进行实际控制,不仅要控制生产数量和所使用的生产方式,也要控制价格的固定,那么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看出,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上述做法中任何一种方法部将引起背弃它自身目的的反应。我们还可以看出,任何坚持这样做的企图都将必然会导致越来越多的控制手段,直到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被置于一个中央权威控制之下。
  在对这样的社会主义加以讨论的范围内,不可能更深入地讨论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干预这样的不相关的问题。我在这里提及这个问题,只是想公开地表明该问题将不在我们的考虑之内。在我们看来,得到广泛接受的分析表明,这个问题不能提供一个能理性地选择的可能途径,我们也不能指望它能对它所牵涉到的任何问题提供一个稳定的或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
  但是,在这里再一次有必要谨防误解。说到我们提及的这种部分的计划是非理性的,并不等于说,能理性地赞同的资本主义的唯一形式,只是在古老意义上的自由放任的竞争。我们也没有理由假定,历史上已形成的法律制度必然是在任何意义上的最“自然”的制度。对私有制原则的认同决不必然意味着由现存法律制度决定的这种权力内容的特别界定是最合适的。保证竞争进行得最顺利和最有效率的最适宜及永恒的框架问题,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必须承认,它是一个被经济学家可悲地忽略了的问题。
  但是,在另一方面,承认法律的框架有可能改变并不是承认在我们的意义上一直使用的“计划”有可能出现更新的类型。这里有一种不能忽略的实质性区别,即永久的法律框架和另一种体制之间的区别。法律框架为私人的积极性提供所有必需的刺激,继而产生了对付任何变化所需的适应,而在这种体制当中,这样的适应却由中央指导来作出。正是这个区别——而不是现存秩序的维持和新制度的引进的两者关系问题——才是真正的争端所在。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这两种体制都描述成理性计划的产物。但是,在一种情况中,如果人们愿意接受在缓慢的历史进程中已形成的制度(institutions)的话,那么这个计划就只与制度的永久性框架肴关,井可以被免除。而在另一种情况中,它不得不处理每一种日常的变化。
  毫无疑问,这种类型的计划涉及一种典型的并且在人类历史中迄今为止尚未有人知晓的重大变化。有时候,人们极力主张,现在在发展中的变化只是重返前工业时代的社会形式。但是,这是一个误解。即使在中世纪的行会制度处于高峰的时期,以及在最广泛地限制商业活动的时期,它们也没有作为一种实际指导个人活动的手段来使用。这种计划当然不是所设计出来的最合理的为个人活动提供的永久框架;而实际上,它们只是一种将由个人主动性所带来的现有活动的自由发展置于其内的永久框架。由于我们试图用限制主义的老办法来调节日复一日的变化,我们就已经在指导当前活动的中央计划的道路上比以前走得更远了。如果我们沿着这样的起点走下去的话,如果我们努力坚持不懈,并且与任何孤立的计划行动的自我挫败倾向作斗争,那么,我们当然是在从事一种迄今为止在历史上没有先例的实验。但即使在这个阶段,我们也已经走得很远了。假如我们想要正确地判断这种潜在的可能性,就有必要了解到: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制度,它受到实现部分计划的企图和限制主义的压制,就象它不同于任何完整的计划制度一样,几乎也与任何我们可以理性地赞扬的资本主义制度相去甚远。在任何有关计划是否可能实施的探讨中,我们一定要认识到,设想今天所存在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可选择的方案,实在是一种谬误,我们现在的社会肯定不是一种纯粹形式的资本主义,正象它肯定不是任何中央计划制度一样。今大的世界不过是干预者的混乱世界。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衰落,主要是由于把对基本的价值现象的解释建立在和分析经济活动的产生一样的分析基础上,而这种方法曾成功地用于对较为复杂的竞争现象的分析。劳动价值论是对价值的一些虚幻实质进行探求的产物,而不是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分析的结果,当经济学家开始探询“使每个人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为商品而活动的环境是什么”的时候,他便在经济学的发展中采取了一个决定性的行动。询问这种形式的问题,立即会使他认识到,把不同商品单位赋予明确的重要性或价值,在解决到处存在的为了许多种目的而在有限数量的资源中开展竞争这个一般问题时,是十分必要的步骤。
  在任何存在理性行为的地方,价值问题的普遍存在是基本的事实;从这个事实出发,才能对价值形式进行系统的考察:这一事实使价值在经济生活的不同组织中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中央指导经济的问题,从最开始就在现代经济学的讲解中占有一个突出的位置。很明显,根据单个价值尺度始终一致地存在的假设讨论基本问题比根据个人尺度而产生的个体的多样性来讨论问题要容易得多,这样在讨论新体制的前几个章节中常常使用共产主义国家的假设——并且是很有效地使用——作为一种讲解的工具。但人们只是用它来证明,任何解决办法必然会引起基本上相同的价值现象,即租金、工资和利息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竞争社会中实际观察到的现象。于是经济理论家们普遍地开始表明独立的个人活动的相互作用是如何自发地引起这些现象,而不进一步询问在一个复杂的现代社会中,这些现象能否通过其它方式而产生。某种共同的价值尺度纯粹意义上的不存在似乎使那个问题失去了任何实际价值。某些较早期的新派作者的确不仅认为他们实际上已解决了社会主义的问题,而且相信他们的效用核算提供了一种手段,使得从整体看来有可能把个人的效用尺度与在客观上对社会有效的目标尺度合而为一。但是,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后一种想法只是一种幻想,而且,并不存在能使我们比较或估价人们的不同需求的相对重要性的科学标准,尽管我们仍可以在专门问题的讨论中发现包含这种不合理的个人之间效用比较的结论。
  但是,显然,因为对竞争制度的分析深入揭示了自发得到解决的问题的复杂性,经济学家们越来越怀疑用深思熟虑的决策解决相同问题的可能性。也许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854年,现代“边标效用”学派的先驱者中最著名的人物——德国的戈森已得出结论说,由共产主义者设计的中央经济当局将会很快发现它给自己提出了一个远远超过个人力量的任务。对戈森作为其异议基点的方面——没有私有财产很难进行合理计算,后来的一些现代学派经济学家常常加以暗示。坎南教授特别清楚地指出了这一点,他强调,“如果在‘价值’这个词的任何合理的意义上,价值不存在的话”,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就只能“通过把私有制和交换活动两者都废除”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但这是不可能的。但是,除了这种一般性的论述之外,对社会主义经济政策是否可以实施的批判性考察几乎没有取得进展。简单的原因在于没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的社会主义设想供人参考。
  直到本世纪初期,我们才终于看到有人在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实际运行问题上打破传统的缄默作出讲演,并且对革命伊始将会发生的事情进行了描述,尽管在描述时仍然带有某些犹豫和不少勉强。这些人是荷兰著名的经济学家N·G·皮尔逊,被激怒的K·考茨基,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先锋理论家。他们对我们刚考察的有关社会主义的非现实性问题作了一段说明。但是,考茨基的论述只不过表明他实际上甚至并没有意识到经济学家已经知晓的问题。这样,他就将详细论证的机会留给了皮尔逊。后者在一篇首次发表在荷兰《经济学家》杂志上的文章中指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具有与其它经济制度完全一样的价值问题,社会主义者所不得不完成的任务是去表明在缺乏价格体系的条件下如何决定不同商品的价值。这篇文章对社会主义经济方面的现代讨论是重要的贡献,而且,尽管它在荷兰之外实际上不为人所知,并且在其它国家独立地开始这些讨沦以后,才在德文译本接触到这种观点,但是它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发表的有关这些问题的唯一重要讨论文献,仍保留其特殊的重要性。特别对于由几个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所引起的问题它具有更大的价值。
  所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所出现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进一步讨论,都或多或少地局限于表明,象工资、租金和利息这些主要的价格范畴,将至少必须以与出现于今天的相同的方式包括在计划当局的核算中,并由基本相同的因素所决定。在这一点上,现代利息理论的发展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庞巴维克之后,主要是卡塞尔教授令人信服他说明了在经济活动的合理计算中,利息率将势必成为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是,这些作者中没有一个人甚至试图说明,在实践中如何可能得到这些必不可少的量。一个至少近于解决这一问题的作者是意大利经济学家巴龙;他在1908年的一篇论“集体主义制度国家中的生产部”的文章中发展了帕累托的某些观点,它对于怎样思索用数学分析工具,可以解决中央计划当局的任务/提供了一种范例,因而意义重大。
   

  随着1914-1918年战争的结束,当社会主义政党在大多数中欧和东欧国家上台时,对所有这些问题的讨论就必然进入了一个新的和决定性的阶段。获胜的社会主义政党现在不得不考虑一个明确的行动计划。这些在紧接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那些年中所发表的社会主义文献,第一次大量地关注如何按照社会主义方式组织生产的实际问题。这些讨论深受战争年代经历的影响,在这些年代中,国家加强了对食物和原料的行政管理以便应付最主要商品的严重短缺。人们一般认为,这表明,不但经济活动的中央指导可以实行且甚至比某一种竞争制度更加优越,而且为应付战财经济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特殊计划技能可能同样适应于社会主义经济中永久性的管理。
  除俄国之外,在革命之后的迅速变化几乎没有为从容的反应留下时间的国家,都曾经严肃地辩论过这些问题。这种辩论主要在德国进行,但奥地利的辩论甚至更为激烈,尤其在奥地利,社会主义者长期以来在社会主义的思想发展方面起了指导作用;而且,在那儿强有力的和团结的社会主义政党对其经济政策施加的影响也许比除俄国之外的任何其它国家都要大,社会主义的问题被认为具有巨大的实践价值。我们也许可以附带地提到,虽然它也许比起俄国所发生的一切事来更与西方世界中的社会主义政策问题有关,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十年中,对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经验几乎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这非常令人奇怪。然而,不管人们对俄国进行的实际经验之价值作何感想,在那里对理解这些问题所做出的理论上的贡献,将被证明是在我们时代智慧发展的历史中一个相当大的推动力量,这一点无可置疑。
  在致力于这些讨论的早期社会主义者中,在许多方面最有趣味,而且无论如何在对所涉及的经济问题之性质的认识仍然十分有限这方面最有特色的,是奥托,诺伊拉特所写于1919年问世的一部书。在该书中,作者试图说明:战争的经验已经揭示出,在商品供给的管理中,有可能省却任何有关价值的考虑,并且中央计划当局的所有计算都应该也可能自然地作出。也就是说,不需要按照价值的某些共同单位来执行计算,而是可以通过实物来进行。他忘记了缺乏价值核算将给任何合理地经济地使用资源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并且他甚至似乎把这视为一种优点。同样的责难也适用于大约在同时由奥地利社会民主党的精神领袖之一——巴纳尔所发表的著作。这里不可能对这些书以及那个时代为数众多的类似的出版物的观点进行详细的说明,然而却必须提及它们。因为它们作为出现于新批评冲击之前的社会主义思想的代表性观点是重要的,并因为大多数这些批评自然而然地直接或隐含地涉及到这些著作。
  在德国,集中围绕“社会化委托”的建议的讨论,引起了对个体产业转向国家所有制和国家控制的可能性的讨论:正是这种委托或与之相关的考虑,使诸如E.莱德勒和z·海曼以及命运不佳的W·拉特瑙等经济学家发展了社会化的计划。这种社会化的计划已成为经济学家们主要的讨论题目,然而,对我们的目的来说,这些建议不如他们奥地利同行的建议有趣,因为它们没有设想一种完全社会他的制度,而主要关心在另外一种竞争制度中个体社会化产业的组织问题。由于这个缘故,提出这些建议的人就不必正视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问题。但是在着手更加科学地研究这些建议的国家中,作为那个时代公众舆论状况的征兆,它们又十分重要。也许值得特别说起的,是这个时期的一种规划,这不仅因为它的作者是现在流行的名词“计划经济”的发明者,而且因为它与目前(1935年)在英国很流行的计划主张非常相似。这个规划是由帝国经济大臣R·维塞尔和他的副手W.冯.莫伦道夫在1919年发展起来的。但是,尽管他们有关个体产业组织的建议十分有趣,并与眼下在英国讨论的许多问题相关,就象对他们所引出的问题的讨论一样,我们却不能把这些建议看做是在此讨论的这种社会主义设想,而是属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地带”。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即有意识地将这种讨论排除在文献之外。
   

  首先用一种使问题永远不可能再从讨论中消失的形式阐述社会主义经济学中心问题的荣誉,属于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格·冯·米塞斯。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计算》这篇文章中(该文在1920年春季问世),他论证道,在我们现存的经济制度中,合理计算的可能性的基础在于:用货币表现的价格提供了使这种计算成为可能的必要条件。米塞斯教授的成就,远远地超过他的先行者们所做的任何事情,其主要的方面是他详细地论证了,经济地使用有限资源,只有在这种定价方式不仅运用于最终产品而且还适用于所有中间产品和生产要素的条件下,才是可能的;他还论证了,不存在其它以与竞争市场的定价过程相同的方式考虑所有的相关事实的过程。这篇文章,以及后来将此文收进去的一本巨著,都说明米塞斯教授的研究代表了一个起点,从这一点出发,所有的人们立志认真对待的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讨论,不管是建设性的还是批评性的,都必需继续下去。
  当米塞斯教授的著作毫无疑问地最完善和最成功他说明了自从那时以来成为关键所在的问题时,当这些著作对所有更进一步的讨论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之际,一个很有趣的巧合是,另外两个杰出的学者几乎在同一时间分别得出十分相似的结论。第一位是伟大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他在其死后出版的杰作《经济与社会》——此书于1921年问世——中,明确地论述了在一个复杂的经济制度中使理性的决策成为可能的条件。韦伯象米塞斯(当他自己的讨论稿已交付出版的时候,他才把米塞斯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评论来引用)一样坚持认为,由计划经济的第一位提倡者提出的计算,实质上并不能为这样一种体制中的计划当局不得不解决的问题提供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他特别强调,资本的合理使用和资本的保存,只有在以交换和货币的使用为基础的制度中才能得到保证;他还特别强调,由于在完全社会化的体制中不可能进行合理计算,这样所造成的浪费可以严重到这种地步:不可能维持人口密度更高国家目前人口的生存。“人们只要认真严肃地对待非货币经济的问题,某种假设计算制度便迟早会被发现或发明,在此并不能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它是所有完全社会化的根本问题,并且,在所有的决定性方面,如果众知晓某种‘计划’的结构,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合理的‘计划经济’。”
  在俄国,也出现了实际上同时发展起来的相同思想。1920年夏天,在新体制的第一次军事化成功后的短暂间隙中,人们只有这一次能够对当局公开提出批评,此时,鲍里斯.布鲁思卡斯———个杰出的,主要以研究俄国农业问题而闻名的经济学家,在一系列的演讲中对支配共产主义统治者行为的教条进行了彻底的批评。这些演讲在主要的结论上表现出与米塞斯和马克斯.韦伯的学说异常相似,尽管它们起因于在那个时代俄国必须正视的具体问题的研究,并且尽管它们是在与外界断绝通讯联系的情况下写成的,当时这些演讲的作者不可能了解奥地利和德学者们的同样努力。这些演讲在一本俄国杂志上以“社会主义下的社会经济问题”为标题发表,并且在许多年之后才由于一种德文译本被更加广泛地接受。象米塞斯教授和马克斯.韦伯一样,他的批评集中围绕这一问题,即,在一个必然缺乏价格的中央指导经济中,不可能进行合理的计算。十一
  虽然在某种程度上,马克斯·韦伯和布鲁思卡斯教授分享着独立地指出社会主义经济学之中心问题的声誉,但是,米塞斯教授的更为完善和系统的分析,尤其是他的巨着《公共经济》,主要地影响了欧洲大陆上进一步讨论的趋势。这部著作出版后的几年当中,许多人试图直接对付他所提出的挑战,并且想表明他的主要论点有错误。这些人还指出,即使在严格的中央指导的经济体制中,也能够精确地决定价值而没有任何大的困难。然而,尽管对这一观点的讨论拖延了几年,在这期间米塞斯两次回答了他的批评者。但是越来越明显的是,最初由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所设想的严格中央指导的那种类型的计划体制,根本不可能反驳米塞斯的重要论点。起初产生的许多异议实际上不过是对言词的吹毛求疵,因为米塞斯偶尔使用了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这种有点不严密的陈述,而他的意思却是说社会主义使合理的计算成为不可能。当然,任何计划出来的行为方针,如果这种计划完全有意义的话,那么在该词的严格的意义上是可允许的,也就是说可以对它进行试验。问题可能仅仅在于,它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结果,也就是说,设想的行为方针是否与它想要服务的目标相一致。就人们希望通过中央同一时间里控制所有经济活动的方法,实现独立于生产资料中私人财富的收入分配并达到一个至少接近或甚至超过自由竞争条件下的产量而言,这不是达到这些目的的可行途径,人们已越来越广泛地承认了这一点。
  但是,即使在承认米塞斯教授主要论点的地方,这也并不意味着要放弃寻找实现社会主义理想的途径。这是自然而然的。它的主要影响是,把注意力从什么是迄今为止被普遍认为是社会主义组织的最可行的形式转移到对不同方案的探索上。我们能够将那些承认米塞斯主要观点的人们的反应分为两种类型,首先,有一部分人认为,效率的损失和作为缺乏合理计算的后果的一般财富的下降,对实现这种财富的更加公平的分配而言,可能是不太高的代价。当然,如果这种态度建立在清晰地认识这种选择所意味的东西的基础上,那么对此就没有更多的话要说,只是有一点似乎可以怀疑,即,那些坚持这种态度的人是否会找到许多同意他们观点的人。当然,这里真正的困难是,对大多数人而言,对这一点的决断将取决于因不可能进行合理计算将导致的中央指导经济中的产量相对于竞争制度下的产量下降的程度。尽管根据笔者的意见,似乎经过仔细的研究对于那种差别的巨大程度就不会留下什么疑问。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没有简单的办法证明那种差别会有多大。这里的答案尽管不能由一般的思考而得出,但它将不得不建立在详尽地比较研究两种不同制度的运行的基础上;并且假定,所涉及到的问题的知识,比除了用经济学的系统研究外可似用任何其它方法获得的知识要多得多。
  对米塞斯教授的批评的第二种反应类型是,仅仅在说到社会主义的特殊形式时才认为它是正确的,并且试图构建免于这种批评的其它方案。在欧洲大陆上,后一种讨论中相当大的部分,但也许是更有趣的部分,倾向于朝这样一个方向进展。这种思考主要有两种趋向。一方面,人们试图通过如下方式来克服所谈论的困难,即通过把计划的成分扩大得甚至比以前期望的更多的地步,完全取消消费的自由选择和职业的自由选择。或者,另一方面,人们试图引进各种竞争因素。这些设想在何种程度上确实克服了一些困难,它们在何种程度上是可行的,这些问题在《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一书的不同章节中得到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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