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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是沙马·依布拉欣,巴勒斯坦人;这位是孟黄,新加坡来的。真巧,你们是通房。” “嗨!”彼此高兴地喊了一声,握握手,既然彼此的卧房相通,以后要朝夕相见的,所以很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觉,至低限度我自己是这样以为。 沙马·依布拉欣满脸堆着笑容,很和气的样子。他的眼睛很小,鼻子却是高而有钩,皮肤介于白和棕色之间,年纪大约二十六七岁。 “沙马,你先到两天,比较熟悉,带孟在楼下走走,好吗?”那位职员说。看见沙马点点头,他加上一句:“我要先走一步,如果有什么难题,可以到辅导处来找我。”说完就走了。 美花河公寓占地甚广,楼高八层。它的正面和公路平行,中间向后伸延,全座建筑物像个倒转过来的T字。它的底层宽敞极了,全部铺着地毡。正中间是办公室,左边是图书馆兼览阅室、休息室、电视厅,空空旷旷的。办公室对面走廊的左边有两座电梯,还有邮政信箱、女热气澡室,男热气澡室,其后直通热气游泳池。走廊右边有贩报机、贮藏室、和一间直通外面停车场的大空房。右边又有两座电梯,还有邮票机、换钱币机、足球机、乒乓桌、台球等。再过去是无人管理的食堂,里面摆着各种食品机器,只要把银角放进去,你可以按钮取得咖啡、可可、汽水、冰淇淋、鸡汤、牛肉汤面、冻肉三文治、香烟、薯干、花生等,应有尽有。 我们在食堂内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了下来。 沙马走到汽水机旁,塞进两个两角半的银角,在其中的一个电钮上一按,格洛格洛格洛,一罐可口可乐滚落在一边待领。同时,格令格令格令令,一个银角在里面翻腾而下,落在另一个凹处。他把银角拿起来放在掌上,是找回来的五分钱。 我要喝咖啡,但是一时没有银角,很窘。他把我带到换钱币机前,将我交给他的一元纸币平铺在机器里。一按电钮,格令格令格令格令,一共滚下六个角子,三个两角半的,两个一角的和一个五分的,惭愧!当初我以为只可以用大银角换小银角,却没想到还能以纸币换银角,真是落伍得很! “是第一次来美国吗?”沙马笑笑说,也许是看到了我脸上所显露的诧异神色。 我点点头,并且带着羡慕的口吻对他说,美花河公寓的一切都很现代化,像是一座豪华漂亮的旅馆。 “其实,连旅馆都没有这样齐全的设备呢!”他眯细着眼睛说,“美花河公寓就代表美国,什么都是机器的。在这里住真舒服,它实在是一个安乐窝。”说完,他仰头喝了一口可口可乐,咂咂嘴。 话题很快就扯到各人的背景上去。他说他目前在攻读硕士学位,主修英国文学。 “好极了,好极了,我们是同行。”我欢欣地说,再度和他握手。我还告诉他说我研究的是远东文学,这次到爱荷华来,主要是为了参加一项文学讨论会,同时在远东文学系旁听一学期的课。 既然志同道合,彼此都很高兴,初见面时的那种隔阂霎时消失无踪。 “这是我在美国的第二年,”他进一步说,摸了摸他的曲发。“去年我在纽约念,今年转到爱荷华来,主要是为了要多认识美国。你知道,这里是美国的心脏地区,能接触到真正的美国人。” 当我问他原来住在什么地方时,他有点腼腆地说:“在约旦河西岸,以色列占领区。”随即加上一句,“我以前曾经参加过巴勒斯坦解放组织。” 原来他当时思想激进,非常痛恨以色列强占巴勒斯坦人的土地,尤其痛恨美国处处在为以色列撑腰,沙马在巴解中非常活跃,举凡袭击以色列机场,向美国大使馆投掷手榴弹等,只要是对美、以两国不利的事情,他都愿意干,因为他觉得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他说得慷慨激昂,那种爱国爱民的仗义行为,使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我接着问他后来怎么会到美国来念高级学位。 “哦,这很简单,是以色列政府批准的。他们不在乎,巴勒斯坦人多走掉一些,他们更高兴,尤其是像我这种人,拿过枪杆的。” “问题是以色列政府怎么会让你……?” 也许是看到了我眼睛里的疑惑神色,他进而解释说,后来在一次教堂爆炸事件中,他被捕了,被审讯,差一点被枪毙。 “但是还好,他们不枪毙我,只要我答应他们离开,安守本分。他们甚至自动给我奖学金到耶路撒冷念大学,毕业后又派送我到美国来读高级学位。”说着,他把一只脚跷放到桌子上,踌躇满志。 “哦,原来是这样的——那你学成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以后?以后再说吧!不过,我想不会回去了,回去一点安全感都没有,生活也没有这里舒服——这里是安乐窝!”他笑了起来,眼睛眯得更细小,“你知道,巴勒斯坦人分散各地,住在美国的就有很多,他们多数是知识分子,都当大学教授。” “那以后你也想在美国当大学教授吧?” “对了,你猜得不错,这就是我要读英国文学的原因。念外国文学系的美国学生,最喜欢选读英国文学,比较有出路。” “那么,其他的巴勒斯坦人呢?你们复国的事情呢?”我故意挑逗他。 “那我管不了这许多,困难太大了,让其他的巴勒斯坦人去做!” “你的家人都来了美国?” “不,在约旦河西岸,我的妈妈和三个弟弟,他们不肯离开,我也没有法子照顾他们。”说着,他摊开两手,表示无可奈何的样子。 “……” 我无言了。开始时我以为他是一个为国为民的斗士,现在才知道他不外是一个向物质享受低头的极端个人主义者。我开始时对他存有的一点点敬意,也跟着消失了。 我们的房间在最高一层楼,斜对面就是机器洗衣室,非常方便,长长的走廊上照样铺着柔软的地毡。 房内也铺着地毡,还有嵌在墙内的书橱、贮物橱和衣橱,一张很长的写字桌,一张单人床,床边竖着一根可以自由转动的木柱,上面装有三盏可以同时射向多方面的电灯。此外,还有一个彩色电视机,一个二十四小时都有音乐播出的收音机,和一个冷热气兼备的气温调节机。窗边放着一个很长的木柜,下有抽屉二十四个。 我和沙马的房间共成一组,两房之间的一半是厨房,另一半是浴室,它们之间又隔了一道板墙,全部结构像是平躺着的H。我们的房间各有一道门通厨房,另一道门通浴室。 厨房里除了煤气炉、冰箱之外,还有一些简单的用具如煮水壶、盘碟刀叉等。那天到K-mart百货公司去,我向沙马提议多买一个平底锅和饭锅,以便能自己煮饭炒菜,不必天天吃TV餐和碎牛肉面包。至于用费,可以二一添作五。沙马听了没出声,左右顾盼一下就走开了。我只好自己掏腰包各买了一个,另外还买了一块肥皂水和一些洗碗碟用的必需品。 在这以前,沙马每餐只吃面包和冻肉。我以为他是不会煮东西的。哪里知道,自从我买了上述用具以后,他也开始煎煎炒炒了,先是把冻肉放进锅里烫热,然后也煎鸡蛋,煮罐头黄豆,沙丁鱼,弄牛排猪扒等。但他从来不提二一添作五的事。而且,我发现他每次到超级市场去,只购买那些能直接填饱他肚子的东西,至于辅助食品如油、盐、糖、胡椒、咖啡粉、牛奶、果汁等,他是从来不买的。要用吗,就拿我的。起先,我以为他采用东方人的生活方式,一人买一次。但是后来我发觉不大对路,那纯然是单程交通。咖啡粉完了,他不买。要喝吗,就独自走到楼下食堂去喝机器咖啡。等我另外买了一罐咖啡粉,他又照喝不误。 有一次,在Eagle超级市场,我实在忍不住了,就对他说鲜牛奶完了,叫他买一瓶,他听后皱了一下眉头,但毕竟俯下身去,拿了一瓶放进他的手推车里。我心里暗暗欢喜,不是因为那一块几角钱而是觉得那是应该的,一个人必须尽他应尽的义务。然而,我空欢喜了。他一回到美花河,走进厨房,就把那瓶鲜牛奶打开,仰起头,对准瓶嘴,“格洛格洛”地喝了起来,还流了一颈项的乳汁。我的天,谁还敢喝他这瓶牛奶呢? 又有一次,我买的两卷厕纸快用完了,我没有添购。这一则因为我隔两天要到芝加哥去开会,二则想要迫他非自己去买不可。当时我恨得有点牙痒痒的,总要他出一点钱才甘愿。于是在跟他说声拜拜之后就走了。 一个星期以后回来,我走进厕所。奇怪,吊厕纸处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个椭圆形的硬纸筒——他连用过的硬纸筒都不肯拿去丢掉!难道他一整星期不必上厕所么?真是百思莫解。后来走进厨房,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在不久前买的那一叠纸餐巾,已经全部不翼而飞!如果单单拿来抹嘴的话,是不可能用得这么快的。 我心里禁不住在想,大概他在犹太人占领区住久了,所以学会了那一毛不拔的犹太作风。可是,犹太人那种坚毅果敢、不怕吃苦、不畏强暴的精神,他有没有学到呢? 沙马免费用我买的东西还不要紧,最令人憎厌的,是他对于别人的东西一点也不爱惜。他常常把我的咖啡粉、胡椒粉等洒到地上,肥皂水一用就去掉整半瓶,而且弄到整个盆缘都是肥皂泡沫,使人看了很不舒服。餐桌上的污痕他不抹,煤气炉四周的斑斑油渍他也视而不见。有时甚至连用过的刀叉也不洗,沾满牛油,在桌椅碗盆上横放着。我提醒过他好多次了,但是没有什么效果。 不久,我的平底锅竟然惨遭厄运。锅面上本来有一层护锅质的,但却有多处呈现了裂痕,露出锌白色的原底。后来我查究一下,原来沙马为了贪图方便,每次在煎了牛排或是猪扒以后,不把它盛在盘里吃,却索性把整个锅移到餐桌上,用刀叉在里面又割又切又戮,把个锅底刺划得伤痕累累。后来被我埋怨了几句,他才不敢再这样做,但也没有什么赔偿的表示,更不要说买一个新的来还我了。 其实,不仅厨房如此,浴室也还不是一样给他弄得乱糟糟?他的面盆上总是零乱地搁着牙膏、牙刷、刀片等。盆里到处是胡须,像是黑蚂蚁布成的八卦图。厕所更要命,常常用后不抽水,臭味四散。有一次我走进去,看见厕缸里漂浮着一截截黑黑黄黄的东西,真令人作呕,一连三天我都吃不下饭。 他的睡房更是杂乱无章,被从来不摺,衣服东一件西一件,书本“随遇而安”,桌上的烟碟塞满烟蒂,烟灰四散飞扬。 有一个周末,文学院院长宴客,还说明要在晚上六点四十分派车到美花河来接我们。六点半,我到隔壁房去催沙马,只见他赤条条地站在长柜旁边,虎虎地把那二十多个抽屉逐个打开,乱翻一阵,然后又虎虎地把它们逐一关上。 “Damn it,我忘了把底裤放在哪一个抽屉,找不到,damn it……”他一边找一边咒,愈找不到愈发火。 后来,时间到了,他只好走进浴室,把刚才换下来的那条大约已经穿了好几天的脏底裤重新穿上,然后跟我一齐赴宴去。我不知道当晚与他坐在一起的贵宾,有没有闻到他身上发出来的的异味? 下午,天气晴朗,阳光泻满一地,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 我坐在美花河公寓对面公园里临河而置的一张木凳上,在阅读着妻儿寄来的信件和报纸副刊。 河水清澄,水流声淙淙。河对面有几个老人坐在草地上垂钓,口含香烟,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妻的信里带来一家大小平安的消息,还有孩子们学业进展的情况。我忽然思乡了。三个月没见到他们了,还有那批要好的朋友友,我真怀念他们。天上一片蔚蓝,白云轻轻飘动,这和新加坡的天空不正相同吗?唯一不同的是,家乡的阳光是炙热的,而这里的阳光却在温煦中带着寒意。 看着看着,我忽然想起,怎么我从来没有在信箱里看到沙马的家信呢?在这些日子之中,他似乎每月只收到两封邮件,电话账单和银行的收支报告。奇怪,他没有和家人通信吗?他的母亲和弟弟不是住在约旦河西岸?还有他国内外的朋友呢?怎么他和他们完全没有来往?难道他已完全把他们抛在脑后,尽情在这安乐窝中享受人生?我有点迷惘。 有几只尾巴蓬松的松鼠蹦跳过来,睁着圆眼对我望着,鼻子一动一动地。想要点东西吃吧?可惜我身边没有带着任何食品,下次吧! 河里有几十只鸭子在游泳,自由自在,时而嘎嘎嘎嘎地大声嚷着,时而把头颈倒倾入水中,只有下半身露出水面上。听说这条河的水冬天会凝结,可以履冰而过呢!不过,这大概是明年一二月间的事吧?到时我恐怕已经回家,不在这儿了。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有一对男女走了过来。一看,原来男的正是沙马,他那瘦小的身材和一头的曲发,使人远远就能辨认出来。女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肥壮黑姑娘。 “嗨!孟!”沙马向我打招呼,“在欣赏河景吗?——来,我替你介绍,这是珍妮,我的女朋友,今天早上认识的。” “嗨,你好!”珍妮大方地伸出手来。人长得还不错,就是太过高大肥壮了,和沙马在一起好像不很相配。嗯,沙马这小子可真有一套,竟然那么快就找到了女朋友!那他现在不是更加要留恋这个安乐窝,乐不思蜀了吗?我心里这样想,但是没有说出来。 他们揽腰抱肩地走向公园的另一边去了,几只松鼠半蹦半跳地远远跟在他们的后面。 看完信件和副刊,太阳已经西斜了。我于是站起来,心情愉快地慢步走回美花河公寓去。 整座公寓静悄悄的,房间也是静悄悄的。 因为肚子饿了,想要弄一点快熟面来吃,我下意识地走向厨房。 厨房门一打开,我霎时惊呆了!沙马房间通向厨房的门敞开着,而他和他的女朋友一同躺在床上,全身赤裸。他们的头向着墙那边,脚对着厨房。 我心惊肉跳,手足无措,一时不知道怎样办才好。怎么干这种事情也不关门呢?大概他们没有料到我会这么早回来吧?还是他们要故意向我显示一下美国年轻一代的爱与欲? 黑姑娘若无其事的转过头来,向我斜睥一眼,然后用左脚把房门一勾一送,门碰地一声关上,锁住了一房的春色。 1979年11月于爱荷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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