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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不习惯之故,如果久啦,自然能驾轻就熟。但这件事却给我们两点最最重要的启示:第一,至迟在四○年代,当时身居高位的有些官老爷,已经发觉聚而食之的危险性,必须改良。第二,改良虽然改良,却只枝枝节节地改良,脑筋酱在聚而食之古老的传统里,没有胆识敢在根本上突破。八人一桌,把菜分成八份,恐怕天下最简单容易的事,莫过于此。即可省掉共用的四个大盘,每人又可省掉一双筷子。既可以腾出空间,又可以节省时间。贵阁下听过京戏《凤还巢》乎哉?烧包大少爷曰:“脱下我的睡衣,穿上我的家衣。脱下我的家衣,穿上我的外衣。脱下我的外衣,穿上我的公衣。脱下我的公衣,穿上我的出衣。”嗟夫,不要说真的去干,仅只在台下听听,都会累出砍杀尔。换筷之举,双筷之制,效果跟这差不多,所以不久就自行殒灭也。 我们想不通的是,既已察觉到聚而食之后果堪虞,为啥不索性分而食之。 聚而食之的特征之一是容易引起“抢菜”斗争,一旦发生抢菜斗争,立刻化友为敌,鼻孔冒烟。长年累月地,跟不共同桌之仇,挤在一桌,不仅消化不良,还可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抢”固伤情,“让”也伤物。像筵席之上,或者有客在座,主人就像汽车上的定期自动雨刷一样,每隔几分钟,就要举箸呐喊,呼吁客人不要客气,客人当然非客气不可,结局是剩菜如山。明明垂涎三尺,想吃盘子里那块排骨的,可是只剩下一块啦,为了维持尊严,不肯下手,该块排骨只好丢掉喂狗。“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如果分而食之,大家各取所需,就不致如此暴殓天物。呜呼,有人认为中国是被吃穷的,如果更精密地分析,恐怕是被聚而食之吃穷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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