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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样子说了这么半天,有志之士似乎仍继续是有志之士,有一位小子曰:“老头,你左宣传右宣传,不过怕大家群起写稿,挤碎你的饭碗罢啦。”我曰:“你说这话,就得兴文字狱,盖你直捣了我的心窝,犯兵家之大忌。”又有一位小子:“好啦好啦,你说的我全知道,现在我指天发誓,此生此世,都作顺调分子,你以为如何?”我曰:“有此一念,就既有洋房而又有汽车,既当代表而又蒙召见,何必写文章哉?”又有一位小子曰:“我和你们一些写杂文的人不同,我乃天生奇骨,专门会歌功颂德。”我曰:“专门会歌功颂德也不行,一旦表错了情,或者是老板嫌你拍得不够舒服,或者是你一下子拍到马蹄上,或者是拍着拍着,主子换啦,十年拍工废于一旦,真是何苦乎?”虽然我如此苦口婆心,但该执迷不悟的仍执迷不悟,且有些人把写文章认为是“名利双收”,写了一篇大作,或写了一本书,用自己的名字印出来,不但名闻天下,而且还有稿费收入,真是天之骄子,其他属“的”的朋友,便无此洪福矣。一个“做木工的”做出一张漂亮绝伦的桌子,虽然有点工钱,可是他却不能把他的尊名大姓,祖宗三代,以及妻子儿女,都刻到上面。从前盖房子的工头,还有机会在大梁上记下尊名,但知之者恐怕少而又少,研究之者无人也。“做木工的”如此,做其他任何一种“的”的朋友,亦莫不皆然,只有写文章“的”,才能既有钱又有名,得其所哉。 不过猛一瞧写文章“的”,固然名利双收,好像大有可为,但这是浮光掠影的看法,如果弄个显微镜仔细观察观察,就会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夫“名”者,必须和实相连,名才有分量。有志之士不要发生误会,以为“实”是指的“真才实学”,那就错啦。即令曹雪芹先生复活,莎士比亚先生在中国,在我们这个酱化的大缸里,恐怕也很难保持他的自尊。呜呼,“实”是指的财富,名声遍天下,结果竟穷得吊起来都掉不出一块钱,那“名”也没啥意思。至于说到“利”,更是坑死活人,若干年前,曾发生过这么样的事:有位在军中服务的朋友,偶尔写一篇小说,稿费下来,比他两个月薪饷都多,不禁大喜物喜,以为一旦退役,作家可待,岂时既有大名,又有大钱,真是恨生也晚,巴不得明天就接到退役令。我当时就警告他不可胡思乱想,学点别的谋生技术要紧,除了极少数的顶尖人物外,大多数作家,稿费收入,只够买烟的,不够买饭的。纯靠稿费过得舒服又舒服的,目前说似乎少之又少,甚至于说简直没有。每个人都有一份公教人员之类的职务,先求饿不死再说。一个社会不能养活职业作家,是社会的耻辱,作家的悲哀,他们怎能不由“家”变成“的”乎? 最后有一位小子,面色苍白曰:“老头,反正我说不过你,所以算你赢啦,但我现在已到了绝境。如果我是女人,我宁可去当妓女。既然当不成妓女,就请教我当作家试试,也算一条生路。”既然如此可怜,我就不妨指点指点,不过附带奉劝的是,一旦天降奇迹,生活好转,就应马上封笔。想当年孔丘先生写《春秋》,写着写着,忽然不写啦,史书上说因为麒麟亮相。老头颇有感触,认为麒麟是一种瑞兽,只在太平时候才有,而今天下大乱,竟也出现之,不是天老爷和小民开玩笑是啥。我想事情似乎有点蹊跷,天下奇怪之事,多如牛毛,如果每一种奇怪之事都值得如此隆重地胡思乱想,不要说文章写不下去,恐怕连屎都拉不出来。依我的高见,一定是他在柏杨先生这里学了两手,既删“诗”、“书”,又作《春秋》,弄了点稿费,就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笔杆,立地成佛。君读过孔丘先生那本《春秋》大作乎?真能吓出一身冷汗,盖《春秋》里面,多的是对二抓牌的谴责,再写下去,可能不可开交,恐怕终有一顶帽子唾唾而飞,忽咚一声,罩到他的尊头之上。左一思,右一想,算啦算啦,乃随便找个借口,封笔大吉,此谓之“明哲保身”。有志之士,应有此认识,才可受教。 (柏老按:八○年代的台湾,仍没有职业作家。每一个作家,都另有主要的和基本的收入。或拍电影,或炒地皮,或开餐馆,或做生意,或靠着竹杠勒索,或仍是老样子,个个正式职业垫底。悲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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